一只鸟接着一只鸟:关于写作与人生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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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所有出色的写作指南都没提到的关键,

我将毫无保留地告诉你

从小,我的父母一有空便会看书,每个星期四晚上也会带我们到图书馆借一堆书,供接下来的七天阅读。晚上,父亲吃完饭后大多会舒服地半躺在长沙发上看书,而母亲会拿着书坐进安乐椅,我们三个小孩则在各自的小角落阅读。我们家一到晚餐后便安静无声——除非父亲的作家朋友们来访。我父亲是作家,来往的男性朋友也大多是同行。他们大部分都相当有男子气概又很和善,但并非世上最安静的人。每天下午,当一天的工作告一段落后,他们通常会聚在索萨利托一家无名的酒馆,有时会来我家喝点小酒,最后干脆留下来吃晚餐。我喜欢他们,但常会有人在晚餐桌上醉倒,我本来就是个容易焦虑的小孩,这常令我紧张不安。

无论父亲前一天熬到多晚,他都会在每天清晨五点半起床,到书房写两三个小时,然后帮全家做早点,和我母亲一起读报纸,再回书房继续写作。多年后我才明了,他居家以写作为生完全是出于自己的选择,而不是找不到其他工作或精神有问题。我总希望他有一份固定的工作,每天系着领带,坐在小办公室里抽烟。但整天坐在办公室里,并不符合我父亲的个性,我想这种工作模式会害死他。虽然他只活到了五十多岁,但至少一直以自己喜欢的方式过活。

他整天都坐在书房里,撰写跟他所见所知的人与地有关的书和文章。我从小就跟这样一个人共同生活。他读很多诗,有时也外出旅行;他会带着使命感去任何想去的地方。当作家的好处之一,便是工作给了你去做任何事的理由,去任何地方挖掘、探索的理由。另一个好处是,写作促使你更贴近生活,观察生活中沉重、低迷的时刻。

写作让父亲学会留意一切事物,他也教导其他人这一点,要他们写下自己的想法和观察。他的学生是圣昆丁监狱创意写作班的囚犯。他也会指导我,大多是通过范例。他要囚犯和我每天写点东西、阅读我们能找到的各种经典作品。他教我们读诗,教我们大胆创新,不要怕犯错,让我们明白瑟伯[1]的见解是如何正确:“太怕犯错与犯错无异。”不过,在他帮助囚犯和我探索发掘自己希望与别人分享的情绪、观察、回忆、梦境和观点时,我们却总会为了一件美中不足之事而稍稍气恼,那就是我们终究必须真的坐下来写作。

在那段别扭的童年时光里,写作是我唯一的归属

当时,我还只是个孩子,因此我认为写作对我来说,理应比对那些囚犯容易;然而直到现在,我依然觉得写作很困难。我在七八岁时开始写作,那时的我是个非常害羞、长相难看、骨瘦如柴的小女孩,喜爱阅读胜过一切,神经紧绷到走起路来会像尼克松那样耸起肩膀。我有次观看一卷家庭录像带,是我一年级时去参加一场生日派对的情景,那些可爱的小男孩和小女孩全像小狗般嬉闹玩耍,而我却像只受惊的螃蟹,突然从屏幕前跑过,匆匆溜走。我显然是那种长大后会变成连环杀人犯或在家饲养几十只猫的怪人。那时的我应该很可笑,因为我根本不认识的一些年纪较大的男孩,会故意骑单车从我身旁掠过,嘲笑我的长相,每次都令我觉得自己是驾车枪击案的目标。我想这正是我走路像尼克松的原因:我拼命想把耳朵缩进肩膀,却怎么也做不到。遭受的嘲笑促使我动笔写作,但我写下的并不全是好笑的事。

我第一首引起关注的诗与约翰·格伦[2]有关。诗的第一节如下:“约翰·格伦上校升上天,乘着友谊七号宇宙飞船。”这首诗有很多节,颇像我母亲边弹钢琴边教我唱的英国老歌谣,每首歌都长达三四十节,总是让我家的男性亲戚们有如被离心力压住般深陷在长沙发和扶手椅内,两眼呆滞地盯着天花板。

二年级的老师把我那首写约翰·格伦的诗念给全班听。那一刻感觉很棒:班上同学看着我的样子,就好像我学会了开车。结果老师把那首诗送去参加加州公立学校作文比赛,还得了奖,作品登在了一本油印的得奖作品集上。我立刻领略了那种看见自己的创作被刊印出来的兴奋感。你的名字和作品被印成铅字,等于拥有了某种根本证明,确认了你的存在。天晓得一个人为何会如此迫切地渴望受人瞩目,像长满刺的深海生物,从自己的小洞穴向外窥望,渴望被注意到,而不想感觉自己被困在了混沌的内壳中。看到自己的名字和作品被印成铅字,公之于世,感觉是如此奇妙——你不用亲自现身,便能得到众多关注。其他有话要说或想要造成影响的人,例如乐手、棒球运动员或政治人物,都必须站出来公开亮相,而通常不善交际的作家,却只需要待在家里,就能为大众所知。这带来了不少显而易见的好处,比方说,你不需要精心打扮,也不会听见有人当场对你喝倒彩。

有时,我会坐在父亲书房的地板上写诗,他则坐在书桌前写书。每隔两三年,父亲便会出一本书。书在我们家备受尊重,而伟大作家得到的推崇胜过任何人。特别的书永远摆在明显的位置,例如茶几上、收音机上、马桶水箱上。我从小便会阅读书皮上的名家推荐语以及报纸上对父亲作品的评价。这一切促使我开始期盼长大后成为作家——成为具有创造力的自由灵魂,以及难得能一手掌控自己人生的劳动者。

然而,我仍会为家里总是入不敷出担心。我也怕父亲会跟他的某些作家朋友一样,变成游手好闲的人。我记得十岁时,有本杂志登载了父亲的一篇文章,当中提到他在旧金山以北的斯廷森海滩的小屋前廊,某天午后跟一群作家痛饮红酒、抽大麻。在那个年代,除了爵士乐手还会嗑海洛因外,没有人会抽大麻。坐船出海游玩或打网球才是正派中产阶级白人的娱乐,而身为其中一员的父亲理应如此。我朋友的父亲都是老师、医生、消防队员或律师,没人会抽大麻,他们甚至滴酒不沾,邀来家里吃晚餐的同事当然也不会一头醉倒在鲔鱼砂锅里。我读着父亲的文章,只觉得世界正在我面前崩溃,说不定下次我闯进他的书房要他看我的成绩单时,会撞见他躲在书桌下,一只手臂上绑着我妈妈的尼龙丝袜,像头受困的狼般抬头看着我。我认为这是大祸临头,我们家一定会被全社区的人排挤。

我唯一想要的是归属感,一个我自己的归属之处。

到了七八年级,十二岁的我依然骨瘦如柴,也依然常常因为长相而备受嘲笑。生在保罗·科拉斯纳所说的“广告共和国”,若你看上去与众不同,例如太瘦、太高、太黑、长得太怪、太矮、头发太卷、相貌太平凡、太穷或近视度数太深,就会活得很痛苦。我便是如此。

但我很风趣,因此那些出风头的孩子愿意让我和他们混在一起,参加他们的派对,眼巴巴地看着他们勾肩搭背、其乐融融。正如你想象的那样,这对我的自尊心并没有太大帮助,我觉得自己是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但有一天,我带着笔记本和一支笔跟父亲(据我所知,当时他还没有开始注射毒品)去博利纳斯海滩,我用纸和笔,有如画家运用画笔和画布般,描绘我看到的景象:“我在潮水与沙滩的交界漫步,让带着泡沫袭来的浪头吻上我的脚趾。一只沙蟹在我脚边几英寸[3][4]处挖了个洞,随即消失在潮湿的沙内。”我写得蛮长的,所以就不提后面的内容了,省得你感到厌烦。父亲说服我将之拿给一位老师看,结果这篇文章被收入教科书内。这件事令我的老师、父母和好几位同学印象深刻,甚至连那些出尽风头的孩子也大感惊奇,邀请我参加派对的次数随之增加,我于是更经常地眼巴巴地看着他们其乐融融。

有一天,一个爱出风头的女孩放学后跟我一起回家,打算在我家过夜,正好碰上我父母庆祝父亲最新小说的首印本问世。我们都非常兴奋而骄傲,而那个女孩似乎觉得我拥有世上最酷的老爸,一个作家。她的父亲是汽车销售员。我们一块儿上馆子吃晚餐,互相举杯庆祝。全家最快乐的时刻莫过于此,况且还有一位朋友在场见证。

当晚睡觉前,我拿起那本新小说,从第一页开始念给我朋友听。我们并肩躺在房间地板的睡袋里,结果第一页写的竟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躺在床上做爱。我开始咯咯笑,而且越来越无法克制。噢,这下好了,我心想,一边在朋友面前不断搞笑。我用一只手捂住嘴巴,就像电影中卓别林做错事时那样,作势要把那本愚蠢的书往背后扔。我笑得前仰后合,心里却在想:好极了,我爸是写色情小说的。

在黑暗中,我羞惭得像只发亮的灯泡,一眼就看得出来。但我从未跟父亲谈起那本书,尽管在之后的两三年,我都会在深夜偷看那本书,搜寻更多的性爱描述,也找到了不少。我无法理解父亲为何会写这类小说,这令我又害怕又难过。

后来发生了一件怪事。父亲为某本杂志写了一篇文章,标题为《一个不适合养小孩的烂地方》,讲的是马林郡,特别是我们的社区。那是你所能想象到的风景最优美的地方,但我们这个半岛的居民酗酒率仅次于奥克兰的美国原住民贫民窟,而且根据父亲的文章所述,这里青少年滥用毒品的状况令人胆寒,离婚、精神崩溃和滥交也非常普遍。父亲语带轻蔑地写到社区里的男人,谈及他们的价值观和对物质的疯狂追求,还有他们的妻子,“这些值得尊敬的女士,这些医生、建筑师和律师的太太,身穿网球服和棉质裙装,有着晒成橄榄色的肌肤和保养良好的外表,在社区超市的货架之间闲逛,双眼闪烁着疯狂的光芒”。我们小镇上没有一个人是看起来正常的。“这是加州沉重的悲哀,”他在文章的最后一段如此写道,“以休憩为导向的生活方式,到最后竟是导向死亡——一种最长久的休憩。”

只是有一个问题:我很爱打网球,而那些“身穿网球服”的女士是我的球友。我每天下午都跟她们在同一家网球俱乐部练球,我每个周末都跟她们坐在一起,等男士们打完(他们有优先权),才能使用场地。而我的父亲把她们写成了行尸走肉。

我想我们完蛋了,但我哥哥约翰那个星期从学校带回了一份父亲文章的复印件,是教他社会研究和英文的老师印给全班看的,哥哥成了班上的风云人物。那篇文章在社区激起极大的回响:接下来的几个月,我被网球俱乐部的不少男女球友冷落,但当我和父亲一起上街时,人们却常常拦住他,双手紧握他的手,仿佛他曾帮了他们什么大忙。直到那年夏天,我终于明白了他们的感受。那时我第一次读了《麦田里的守望者》,才知道有人替我发声的感觉,我满足又宽慰地合上书本,一个孤独的社交动物终于取得了与外界的联系。

我辍学,做枯燥乏味的工作,几乎放弃人生,

但我不放弃写作

我在高中时期开始大量写作,包括写日记、激昂的反战文章,以及模仿我喜爱作家的创作。我也注意到了一件重要的事:其他孩子总希望我叙述事件发生的经过,即使他们自己也在场(甚至尤其是当他们自己也在场时)。从我们抽身离开的派对、课堂、校园里爆发的冲突,到我们目睹父母争吵的经过,我都能活灵活现地描述。我能让事情的经过变得生动有趣,甚至稍微添油加醋,使它几乎像杜撰的故事,牵涉其中的人也显得更有魅力,传递出一种意义非凡的色彩。

我相信父亲当年在学校时就是一个备受信赖的人,朋友都会找他倾诉。我肯定他在后来养儿育女的小镇上也同样如此。他能从日常生活中挑选出重大事件或小插曲,对事情加以渲染或淡化,捕捉它们的形态、本质,呈现这个他和朋友们在其中生活、工作、养儿育女的社会的样貌。人们期待他将周遭发生的一切诉诸文字。

我猜想他童年时就跟同学们想法不同,也许会跟大人谈论严肃的话题,而且和我一样,从小便不太在意孤单。我想这类人长大后通常不是成为作家,就是变成职业罪犯。在整个童年时期,我一直认为自己与其他小孩的想法不一样,虽然不见得比较深刻,但我会努力尝试用某种独创的、形而上的,或具有美感的方式来看世界,并在脑中对想法加以整理、组织。我看的书比其他小孩多。我沉浸书中,书便是我的避难所。我常坐在角落,小指勾着下唇,看得入神,沉迷在书籍引领我进入的地点和时代之中。到了高二,我有段时间开始认为自己能写出像其他作家那样出色的作品,我相信自己有办法靠一支笔创造奇迹。

接下来我写出了好几个糟糕透顶的故事。

进入大学后,我发现整个世界在我面前敞开,老师在英文课和哲学课上教的书和诗,让我第一次感到生命存在着希望,我也许真能在一个群体中找到属于自己的位置。我可以在我怪异的新朋友和一些特定的新书中感觉到,我正逐渐变得完整。有些人想成名或变富有,但我和朋友们想要的却是真实存在的感觉,我们希望变得有深度。我猜,我们也想做爱。我对书的依赖就像有人每天非吃维生素不可,担心若不这样,自己就会永远是个原地踏步的自恋狂,根本不可能变得有思想、被看重。我成了一个社会主义者,但只持续了五周,因为坐公交车去参加社会主义者的集会实在太累人了。之后我又被怪人、少数民族、剧场人士、诗人、激进分子、同性恋者所吸引,而他们多少都帮助我得到了自己一直迫切渴望拥有的东西,即政治上的主见以及文艺气息。

我的朋友们带领我进入克尔凯郭尔、贝克特、多丽丝·莱辛的世界,它们的富饶与刺激令我心醉神迷。我还记得当年第一次读C.S.刘易斯的自传《惊喜之旅:我的早年生活》时,他提及审视自己的内心,发现了“一座欲望的动物园、野心的疯人院、恐惧的温床、盲目仇恨的深闺”。我当下感到满足和宽慰,因为我总以为那些备受尊崇的人,那些世上最和善、最聪明的人,他们的内心跟我,或者说,跟图卢兹-罗特列克[5]截然不同。

我开始为《大学学生报》撰写有关大二学生的文章,幸运的是,我正好上大二。我对大学所有的科目都不在行,除了一门——我在英文课上是最高分。我的论文写得最好,但我的野心不仅于此,我想得到更多人的肯定。为了成为一位众所周知的名作家,我十九岁便辍学了。

我搬回旧金山,不但没有成为名作家,反而成了一个临时雇员,我能力差又爱哭是众所周知的,我哭是因为工作乏味又不相信自己竟会落到如此下场。后来,我在城里一家大型工程建筑公司的质量保证部门找到一份文书整理工作,整天被海啸般的大批三联单和备忘录淹没。处理这些文件是烦人又枯燥的苦工,让我总觉得两眼挂着如熊猫般的黑眼圈。最后我发现这类文书整理工作大都可以扔到一边,不会真有什么了不得的后果,于是便放心着手撰写短篇小说。

“每天腾出一段时间写作,”父亲一直这样告诉我,“就像练钢琴一样,事先排出时间,把它当成一种道义上必须偿还的债,要求自己一定要写完。”

因此,除了在办公室偷偷摸摸地写,我每天晚上会带着记事本和一支笔在咖啡馆待上大约一个小时,同时也灌了不少葡萄酒,因为作家都是这样,父亲和他所有的朋友也是如此,而且他们都觉得蛮有效果,但这也发展出令人困扰的新趋势——他们开始试图自杀。这当然令我父亲非常痛苦,但我们俩依然坚持写作。

我最后搬到了博利纳斯,父亲早在离婚前一年便跟我弟弟搬到了那里。我开始靠教网球和帮人打扫住宅过活。连续两三年,我每天都会写一点东西,但主要都在写我的呕心沥血之作,一部叫《阿诺》的短篇小说。写的是一位秃头、留大胡子的心理医生阿诺,有一天他跟一位患有轻微抑郁症的年轻女作家以及她患有轻微抑郁症的弟弟待在一起,阿诺给了他们各式各样心理方面的有用建议,到最后他放弃了,决定放下身段,学起鸭子走路并呱呱叫,逗他们笑。这是我向来偏爱的主题:两三个完全没救的人恰巧遇到某个人,例如一个小丑或外国人,给了他们一丝短暂的鼓舞,并向他们坦承:“我也迷路了!可是你们看——我知道怎么抓到兔子!”

这是个糟糕的故事。

我也写了不少其他东西。我记录周遭的人、我居住的城镇、我的回忆,也记录自己的心态、得意的时刻、自卑的心境,以及偷听到的趣事。我试着像船舱里的老鼠,抖动着薄得可以看见血管的耳朵,专心聆听周遭动静,并快速记下我听到的一切。

但大多数时候,我都在写我的短篇小说《阿诺》。每隔几个月,我便会将它寄给父亲在纽约的经纪人,伊丽莎白·麦基。

“嗯,”她的回信总会这么写,“现在它真的有点样子了。”

辛辣的书评、酗酒、焦躁……

出书没有你想象中那么好,但写作有!

这部小说我持续写了好几年。我极度渴望出书。不久前,我曾听一位牧师说“希望是一种义无反顾的耐心”,我不妨补充一句,当作家也是如此:希望产生在黑暗之中,只要你站出来,坚定不移地努力将事情做好,黎明便会降临。你等待、守望、努力工作着,你不放弃。

我没有放弃,大部分是基于父亲对我的信心。还有,很不幸的,我在二十三岁时突然有了一个想要讲出来的故事:医生诊断父亲得了脑癌。他和我们三兄妹都很难过,但我们还是挺住了,虽然只是硬撑着,不至于被悲伤淹没而已。父亲要我留意并记录一切:“你写下你所知道的部分,我也会写下我所知的部分。”

我开始动笔写下父亲将要面对的状况,然后将这些文字整理、修改成几篇互相关联的短篇小说。我把发现父亲患癌前一年内所写的所有小片段集合起来,改成了五个连贯的篇章。病弱得无法动笔写下他“所知部分”的父亲,看后相当赞赏,要我将之寄给我们的经纪人伊丽莎白。寄出后,我等了又等,那一个月我都快等得人老珠黄了。不过我猜她收到后一定欣喜若狂,因为她看到的终于不再是《阿诺》了。她并不是个有虔诚信仰的人,但我总想象她会将那份稿子紧抱在胸前,闭着双眼,身子微微摇晃,喃喃自语着:“上帝,感谢你。”

她将稿子寄给了纽约的好几家出版社,后来被维京出版公司采用,出书过程就此展开。这本书在我二十六岁、父亲过世一年后出版。老天!我出了一本书!这正是我朝思暮想的一切。我终于梦想成真了,对吧?

在我获得第一本书的出版合约之前,我相信出书会令人立刻感到心满意足、别无所求,同时这也是一种真切又带有浪漫传奇色彩的体验,犹如在贺曼文具广告中,某个人以慢动作又跑又跳地穿过开满野花的草原,投入欢呼喝彩及自我肯定的怀抱。

但这些并没有发生在我身上。

对大多数作家而言,新书上市前的几个月,是一生中最难熬的时期,就像电影《现代启示录》的开头二十分钟,马丁·辛在西贡的小旅社房间里完全失控的状况。等待和幻想、快乐和阴郁交替,令你筋疲力尽,此外还有新书上市两个月前预览版书评对你造成的影响。我这本叙述至亲死亡的个人经历、充满情感的书,得到的头两篇短评是:我过世的父亲会说我写这本书简直是浪费时间。这是一盘乏味、洒狗血、自我耽溺的大杂烩。

这并非原文照录。

接下来的六个星期,正如你想象,我有点焦躁不安。我每天晚上喝酒喝得很凶,并在酒吧里告诉一大群陌生人,我父亲过世了,我写了一本书描述这件事,以及预览版书评如何批评了我的书,接着我开始大哭,再点几杯酒,然后告诉他们,我家里养过一条很棒的狗,名叫露琳,我十二岁时不得不将它安乐死,至今依然一想起来就难过。我还会告诉我的听众,我唯一办得到的事,就是别跑去洗手间把脑袋一枪轰掉。

接下来,那本书问世了。我得到了一些主流报刊的好评,也有少数“很糟糕”的评价。我出席了几场新书签售会,接受了一些采访,还有不少重要人士宣称很喜欢这本书。大体上我并不打算就此封笔。我私下里相信,胜利的号角终将响起,重量级的书评家将会宣告,我的书是《白鲸记》以来第一本精确描写了生命之复杂难解的英语小说。我在出版第二本书时仍这么想,然后第三本、第四本、第五本时依然如是。每一次我都错了。

但我依旧鼓励任何有心写作的人放手去写。我只会试着提醒那些渴望出书的人,这件事并没有一般人想象的那么好,但写作有。当你写作时,你有那么多东西可以贡献出来,有那么多事物可以传达给他人,还能得到许多惊喜。你必须迫使自己去做的那件事,即实际动笔写作,反倒会成为整个过程中最美妙的部分。就像你原本是因为需要咖啡因才去泡茶,到最后却发现自己真正需要的是完整体验茶道,写作本身就是一种奖赏。

成年后的我几乎每天都能完成一定的写作量,即使并没有因此赚大钱。我会毫不犹豫地一次又一次投入写作,虽然每次总免不了犯错,或经历低潮、崩溃等过程。有时,我无法确切告诉你我为何要这么做,尤其当我感到茫然又可悲时,就像一个有财务问题的西西弗斯。不过在其他时候,写作对我来说宛如一个人——一个经过这么多年、依然对我具有特殊意义的人。这令我想起温德尔·拜瑞写给他妻子的一首诗,《野玫瑰》:

有时信赖和习以为常

令我视而不见,

于是我虽在你身边,

对你却像对自己的心跳般,

一无所觉。


突然间你在我眼前一亮,

如茂草边一朵盛开的野玫瑰,优雅明艳,

就在昨日仍仅有阴影之处。

我再次感谢上苍赐予的好运,

再次选择我过去所选。

我从小便认为写作,以及那些擅长写作、能像魔法师或天神般创造出一个世界的人,带有奥妙崇高的色彩。我过去一直觉得,有人竟能深入其他人的内心,让我这样的人抽离自身,再引领我们回归自我,实在很奇妙。你知道吗?至今我依然这么想。

我将娓娓道来,我在写作生涯中学到的大小事

如今,我教别人写作。这个工作机会是自然而然地出现的。十年前,有人给我提供了一份在写作研习坊任教的工作,我便一直教授写作。“可是写作这件事是教不会的。”有人这么对我说。而我会回答:“你又是哪号人,上帝指派的教务主任?”

若有人来我的课堂,想学习写作或想写得更好,我可以告诉他们对我向来很有帮助的一切,以及我个人每天经历的写作过程。我能教他们一些小事,或许刚好是所有出色的写作指南中都没提到的。例如,我不确定是否有人说过,十二月历来是不宜写作的月份。十二月的每一天都是“忧郁星期一”,而星期一也不是写作的好日子。经过整个周末的无拘无束、实际体验和纵情想象后,接着到来的星期一就像你暴躁又缄默的斯拉夫叔叔般,你又得在书桌前坐下来工作。所以我只会建议写作研习坊的学生们,绝不要在十二月的星期一开启重要的写作项目。毕竟,何必让自己一开始便遭受挫败?

人们总会采访名作家为何写作,诗人约翰·阿什贝利回答(假如我没记错的话):“因为我想写。”弗兰纳里·奥康纳则回答:“因为我擅长。”若有人问我一样的问题,我会引用这两句话,并补充:除了写作,我没有其他赖以为生的职业。不过私下说句老实话,我的确想写,也擅长写作。这并非自以为是。我常提到电影《烈火战车》中的一幕,男主角埃里克·里德尔,那位苏格兰短跑选手,跟他担任教堂神职人员的妹妹在苏格兰一处风景优美、遍地石南的山坡上漫步。她不断叨念着,要他退出奥运赛前训练,回来投入他们教会在中国的传教工作。他回答,他很想去中国,因为那是上帝对他的安排,但首先他要将全部心力放在训练上,因为上帝也赐予了他敏捷的步伐。

上帝赐给我们当中一些人运用文字的敏捷天赋,也赐予我们像热爱大自然般热爱阅读的天性。我在写作研习坊的学生都拥有这种热爱阅读的天赋,而当中有些人对文字的感受力的确很敏锐,文笔也很好,有些人则不那么敏锐,写得也不太好,但他们依然喜欢读杰出的作品,也有心写作。我会对他们说:“嘿!我觉得这就足够了。不妨去写吧。”

我告诉学生,每当我早上坐在书桌前准备动笔,面对一大叠白纸,脑中没有多少点子,惊人的狂妄和自卑同时存在着,手指摆在键盘上却不知要写什么时,那是一种什么感觉。我告诉学生,他们会希望自己马上就能写出杰作,虽然这不太可能实现,但若一直保持信心并持续练习,有一天可能会写出好作品。他们甚至会从“希望写出杰作”,进展到“只想一直写,只想持续做”,就像沉迷于弹钢琴或打网球,因为写作本身会带来许多乐趣和挑战,它结合了工作和玩乐。当他们构思和撰写自己的书或短篇小说时,脑中会盘旋着各种想法和创意。他们将会透过全新的观点看世界。他们看到、听见和学到的一切,将会成为送进磨坊里的谷子。在鸡尾酒会上或在邮局门口等待的队伍中,他们会搜集各种意象和碰巧听到的对话,然后溜到一旁,把这些材料快速记下来。他们会碰上充满令人抓狂的乏味、不甘心的绝望,只想就此永远封笔的日子,也会遇到情绪高昂、感觉有如乘风破浪的日子。

接着我告诉学生,作品被报刊或出版社采用的可能性,还有因出书得到大笔钱财、获得心灵平静甚至喜悦的可能性不太大。情绪低落、歇斯底里、皮肤病、肌肉抽搐、棘手的财务问题也许会出现,但因为出书而得到心灵上的平静则几乎不可能。然而,我认为他们还是应该写下去。我试着让他们真正明了,写作,甚至越写越好,最终出书或有短篇小说和文章被采用,并不会为他们打通一条终南捷径。他们不会就此一帆风顺,也不会感觉到世界为自己敞开了大门,并真的达成最后目标。我的众多作家朋友脸上并没有散发出心满意足、怡然自得的光芒,他们大都带着忧烦、饱受折磨和惊奇的神情,有如接受动物实验的狗被喷上了针对私密部位的体香剂。

但我的学生听不进去。他们不想知道我出了第四本书后经济状况才有所改善的事实,也不想被告知他们中的大多数人不太可能出书,甚至只有极少数人才有办法以写作为生。他们对出书的幻想与现实状况差距很大。因此,我会跟他们提起我四岁大的儿子山姆的故事。他上的是一所基督教会附设的小型幼儿园,前阵子老师给他们讲了感恩节的由来。他有个朋友也叫山姆,已经十二岁了,很关心政治。他要我儿子把自己所知道的关于感恩节的一切全都告诉他,于是我儿子把在幼儿园学到的讲了出来。那是个动人的小故事,讲述当年清教徒远渡重洋来到美国,受到印第安人的帮助,因此邀请印第安人参加丰收庆典,共享欢乐和美味的食物。讲到这里,大山姆转身,语带苦涩地对我说:“我猜他还没听过清教徒把沾染天花病毒的毛毯送给印第安人的那部分情节。”

也许我们还没送出那些毯子,也许我们依然恪守良好的行为准则,但重点是,我那些渴望出书的学生还不知道,这件事会带来一条怎样的“病毒毛毯”。因此,这是我要告知他们的事情之一。

但我也告诉他们,有时,我的作家朋友会觉得写作的时候要比其他任何时刻更自在、更有活力。有时他们写得很顺,便会感到自己有所成就,仿佛那些确切、真诚的文字早已存于脑中,只需要把它们写出来。在这种情况下,写作便有点类似帮母牛挤奶:奶水是如此充沛香浓,而母牛也乐意让你挤奶。我希望来上课的人也能有这种感觉。

所以,我会告诉他们我近期一直在思考或谈论的、那些帮助我完成作品的大小事。有些作家的事例或他们说过的话曾启发过我,我也会在每期课程中将之传达给学生们。还有一些是我沮丧、烦闷、忧心,甚至想到金门大桥上自杀时,朋友们提醒我的事。本书接下来的内容,都是我在写作生涯中学到,并在每一堂课上传授给学生的东西。本书跟其他写作指南不同,那些指南中不乏佳作,但本书比较个人,比较像我在课堂上的讲义。以下的章节便是我至今所知关于写作的一切。


[1]詹姆斯·瑟伯:美国作家、漫画家。(本书注解如无特殊说明,均为译者注。)

[2]约翰·格伦:美国首位环绕地球飞行的宇航员。

[3]英寸约2.54厘米。——编者注

[4]英寸约2.54厘米。——编者注

[5]图卢兹-罗特列克:法国后印象派画家,身材矮小,童年时摔断双腿,成为畸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