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往奴役之路(珍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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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序社会运行的基本原理——《通往奴役之路》中文修订版导言

天有显道,厥类惟彰。

——《周书·泰誓》

在《通往奴役之路》第一章,弗里德里希·奥古斯特· 冯·哈耶克(Friedrich August von Hayek)说:“观念的转变和人类意志的力量,塑造了今天的世界。”[1]这句话寓意甚深,实际上道出了哈耶克本人写作这本书的初旨。

从人类社会近现代思想史来看,19世纪之前,曾出现了影响人类社会发展进程的两部伟大政治经济学著作:一部是1776年出版的亚当·斯密(Adam Smith)的《国富论》,另一部是1867年出版的卡尔·马克思(Karl Marx)的《资本论》(第一卷)。前者揭示了人类社会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法则和国家富裕之道,而后者则与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其他著作一起,构成了20世纪世界范围的中央计划经济的巨大社会工程试验的主要思想来源。进入20世纪以后,也曾有两部著作对现当代人类社会产生了至深和至远的影响:一是1936年出版的约翰·梅纳德·凯恩斯(John Maynard Keynes)的《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一是1944年出版的哈耶克的这本《通往奴役之路》。凯恩斯的《通论》曾主导并影响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西方国家政府的宏观政策多年,以至在西方当代历史上曾有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近40年“凯恩斯革命”的经济繁荣之说。尽管凯恩斯的《通论》“二战”后在世界范围内影响巨大,且每当世界性的商业周期和经济萧条发生时,凯恩斯的理论和政策主张总是被各国政府重拾起来并不断地加以应用,但凯恩斯的分析方法和经济理论指向却是短期的,甚至连他本人也公开承认这一点[2]。与凯恩斯的理论相反,哈耶克的《通往奴役之路》所关注的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长期问题。这部著作1944年一出版,在英美国家乃至世界范围内即产生了巨大反响。尽管在短期内,对哈耶克的这本书所宣讲的理念和观点有赞同之声,但同时也有很多负面的评论、批评意见乃至带有情绪的理论攻击。然而,20世纪以来世界各国的经济发展与制度变迁,尤其是20世纪80年代后期苏联和东欧国家经济体制的巨变和中国经济改革的巨大成就,已经在一定程度上证明了哈耶克的自由市场经济理论及其所讲述的一些经济、政治与社会理念,有许多基本符合人类社会发展演进的方向。

这部《通往奴役之路》1944年由英国的老牌出版社罗德里奇(Routledge)出版社出版。按照哈耶克本人在1974年获诺贝尔经济学奖讲演中的说法和他晚年的回忆,他于1940年至1943年在英国剑桥期间写作了这部书,而主要成稿于1941—1942年,且“整本书花了他数年的工夫”,“一遍又一遍地阅读和推敲”[3]。这说明,哈耶克本人十分重视这本书。

这本书也是哈耶克本人在参与了20世纪20年代后期到40年代两次世界性经济理论大论战后写出来的。这两场世界性的理论论战,一场是由以路德维希·冯·米塞斯(Ludwig E.von Mises)和哈耶克为一方、以奥斯卡·兰格(Oskar R.Lange)与阿巴·勒纳(Abba P.Lerner)等为另一方的关于社会主义经济计算可行性的大论战;另一场是哈耶克与凯恩斯就货币、利息和商业周期理论的论争。这本《通往奴役之路》,从很大程度上来说是第一场理论论战的结果,又是在第二场理论论战的后期哈耶克所开始撰写出的。[4]这两场世界性的理论论战,乍看起来互不相关,但在如何看待政府在市场中的作用上,又密切关联着。从写作这本书开始,哈耶克也改变了他本人学术研究的兴趣和理论著述的方向,即从对货币与商业周期的纯经济学理论研究,走向了更多地关注和写作经济、政治、法学和社会方面的著作,以至到后来逐渐形成了其横跨经济学、哲学、法学、政治学、伦理学、社会学和心理学等诸多学科的一个宏大理论世界。

从这本著作写作和出版的时代背景来看,其出现也可谓是适逢其时。在人类社会进入20世纪之后,整个世界陷入了惨烈的战争杀戮和剧烈的经济动荡。在经历了共有上亿人伤亡的1914—1918年的第一次世界大战和1939—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及中间发生的1929—1933年的世界经济大萧条之后,尤其是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出现了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后,世界上许多国家——特别是英国——的一些政治家、哲学家、社会思想家,尤其是经济学家们均相信中央计划经济可能是未来人类社会发展的一个必然趋势。正是在那样一种世界格局和流行的思潮中,哈耶克出版了这部《通往奴役之路》,向世人和世界大声疾呼:大家先不忙努力走向计划经济之路,那是一条通向奴役之路!

这声音一发出,立即震惊了全世界。当时,英国还处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后期,罗德里奇出版社出版这部书之后,几千册立即销售一空,战时的伦敦一时“洛阳纸贵”。这部书于1944年9月在美国由芝加哥大学出版社印行后,尽管开始受到了一些左翼人士的抵制甚至压制,但也很快成了畅销书。结果,几乎一夜之间,哈耶克被西方政界、企业界乃至一些专业人士奉为先知,随即被邀请到美国做巡回讲演。正如西方一位当代自由主义者阿瑟·塞尔登(Arthur Seldon)后来所评价的那样:在1944年出版《通往奴役之路》之后,“哈耶克已经成为伦敦经济学院——乃至在全世界——中最坚定地捍卫古典自由主义的人了”[5]。甚至连哈耶克经济理论的宿敌凯恩斯在去布雷顿森林会议的途中读过这本书后,1944年6月28日也写信给哈耶克,高度赞扬这部著作说:“亲爱的哈耶克,我在旅行途中拜读了大作。在我看来,这本书是一部宏伟、动人的著作!我们有最充分的理由感谢你这么精彩地说出了我们想说的话。”[6]

《通往奴役之路》自1944年出版近七十年来,世界上已经有很多人读过或者或多或少地知道这部书了。然而,包括许多读过这本书的人或许都没有注意到,在这本书原版的内页上,哈耶克写明:本书“献给所有党派的社会主义者”。然而,书中一些尖锐、鲜明和深刻的观点,却摆脱不了被一些左翼人士商榷、批判乃至攻击的命运。譬如,这本书在美国刚一出版,哈耶克就被美国民主派《新共和》杂志的一篇题为《可怜的哈耶克》的社论斥责为“最重要的反动思想家”[7],之后,哈耶克在苏联和其他实行中央计划经济国家中多年被视为“马克思主义的敌人”。[8]即使在英国和美国这些自由市场经济国家,哈耶克多年来也一直被视为右翼的思想家,不时受到一些左翼人士的批评和攻击。据这本书1991年再版“导言”的作者德特马·多林(Detmar Doering)博士所言,尽管带领英国人民走向第二次世界大战胜利的首相丘吉尔(Sir Winston L.S.Churchill)对英国来说是国家的英雄,但却因其在1946年的竞选讲演中引用了哈耶克这本书的一些话,成为导致他所领导的保守党在英国大选中惨败的原因之一。[9]

尽管这本书的观点在短期内遭受了一些左翼人士的批评和攻击,出版后许多年也遭受到一些西方专业经济学家的“冷处理”和冷眼对待,以至一段时期内世界上许多经济学家当时把哈耶克视为一个“(行)外人”(outsider),[10]但是,20世纪整个人类社会的演变和发展,最后却验证了哈耶克的一些观点和预言。尤其是在1973年“石油危机”的冲击下西方各国出现严重的经济衰退后,哈耶克的思想和学说开始在西方乃至全世界被人们重新关注起来。在1973年的经济衰退中,西方各国出现了一种新的宏观经济现象,即“滞涨”(经济增长下滑和停滞与通货膨胀并存),随之宣告了西方国家政府所奉行多年的凯恩斯主义经济学的破产。随之,以弗里德曼(Milton Freedman)为领袖的货币主义和哈耶克所倡导的自由主义经济学在世界各国大行其道。随之,哈耶克、弗里德曼所坚持和弘扬的自由市场经济理念也随即占领了世界经济理论和思想阵地中的“制高点”,成了美国里根(Ronald W.Reagan)政府和英国撒切尔夫人(Margaret H.Thatcher)保守主义政府执政和施政的基本理念。在1989年哈耶克90岁生日时,撒切尔夫人曾写信给哈耶克,称赞他:“您的著作和思考所给予我们的指导和启迪,是极其重要的,您对我们功勋卓著。”[11]美国的里根总统,不仅公开承认受哈耶克和米塞斯思想的影响,而且在里根政府六大部门所聘任的74位经济学家中,有二十多位是哈耶克所发起创办的蒙佩尔兰学社(Mont Pelerin Society)[12]的成员。

1962年,在芝加哥为哈耶克夫妇举行的一次送别宴会上,经济学家弗里德曼也高度赞扬哈耶克在不同社会科学领域的巨大贡献和影响:“历史上不乏试图影响公共舆论的人,但很少有人能提出足以影响科学进程且透彻、渊博而又深刻的学术思想。很少有人能像哈耶克一样不仅对美国而且对整个西方世界产生深远的影响。”另一位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乔治·斯蒂格勒(George J.Stigler)也认为,哈耶克是“20世纪对其所处时代的变化产生了深远影响的三四位学院派经济学家之一”。[13]在1994年出版《通往奴役之路》新英文版的“导言”中,弗里德曼一上来就高度赞扬该书:“这一著作已成为真正的经典:对于那些广义而超越党派意见、对政治感兴趣的每一个人来说,这是必读书,因为这本书要传达的信息是无时限的,适用于各种具体的情况。”弗里德曼还认为,在当今世界,包括美国,哈耶克这本书所表达的思想更为有用且更有意义。[14]

20世纪70年代后,在西方世界,自由市场的基本理念为绝大多数经济学家所信奉,相对而言凯恩斯的政府干预主义则似乎在全世界衰落了。随着哈耶克和以弗里德曼为代表的芝加哥学派所宣扬的自由市场经济的理念在世界各国广泛传播,20世纪和21世纪之交,全世界经济学界中又似乎人人都成了自由市场经济的信奉者。20世纪80年代后半期苏联和东欧各国的转制以及中国、越南等中央计划经济国家的改革,尤其是中国、越南等国家市场经济改革所取得的巨大成功,又似乎标志着哈耶克一生所宣扬的市场经济和自由主义理念在全世界的凯旋。随之,哈耶克的经济社会理论和政治理念也在中国、东欧转型国家和俄罗斯较广泛地传播开来,为大多数知识分子和经济学人所接受。现在,在中国、俄罗斯和东欧国家,知道哈耶克的名字和了解其学术观点和经济社会思想的人,可能比在西方国家中还多。

为什么这本书乃至哈耶克的整个学术思想在20世纪世界范围有过如此大影响并经历了如此曲折的命运?这首先是与这部著作尖锐且深刻地论述到了现代社会运行的一些根基层面的理念和问题有关。这些现代良序社会——或现在可以称为“法治民主下的现代良序社会”——运行的一些基本原理和理念,虽然近代以来经由洛克(John Locke)、休谟(David Hume)、亚当·斯密、康德(Immanuel Kant)、孟德斯鸠(Charles de Montesquieu)、托克维尔(Alexis de Tocqueville)乃至穆勒(John Stuart Mill)等许多政治学家、经济学家所论述过,也在“光荣革命”后英国的《权利法案》、美国宪法、法国的《人权宣言》等西方近现代国家建构的基础性制度宪章中反映出来,但是,经由20世纪两次人类伤亡惨重的世界大战和1929—1933年的大萧条,从20世纪40—60年代,世界各国的许多哲学家、经济学家和其他各界的知识分子和人士纷纷认为人类社会还需要探索新的经济社会发展道路,以至像哲学家罗素(Bertrand Russell)、维特根斯坦(Ludwig Wittgenstein)、经济学家熊彼特(Joseph A.Schumpeter)乃至物理学家爱因斯坦(Albert Einstein)等这些世界级的思想巨擘,都开始觉得中央计划经济或民主社会主义可能是未来人类社会的一种选择。对于这一情形,哈耶克在《通往奴役之路》第二章一开始就写道,到20世纪40年代,“社会主义已经取代自由主义成为绝大多数进步人士所坚持的信条”了。[15]在当时那样的时代氛围中,哈耶克独具慧眼地提出并重申一些古典自由主义的基本经济、政治和社会理念,遭到世人的一些批评、攻击和经济学界的一些冷遇,是可以理解的。

那么,在1944年出版的这本书中,哈耶克到底提出并重申了哪些基本理念和观点而遭受到如此的对待以至到了80年代才逐渐被理解和接受?在经历了20世纪80年代末苏联、东欧国家的剧变和中国三十余年改革开放取得了伟大成就的今天,重读哈耶克70年前所撰写的这本《通往奴役之路》,笔者觉得至少有以下几点值得重新提出来:

第一,市场经济是人类迄今所能发现的最有效率且较为理想的一种资源配置体制。在20世纪40年代,世界刚刚经历过1929—1933年的大萧条,西方各国的经济复苏依然是步履维艰、路途漫漫,但整个世界那时又卷入了由希特勒纳粹德国和日本军国主义所发动的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巨大灾难之中。当时,许多哲学家、经济学家和社会各界人士对自由市场体制产生了这样或那样的怀疑,且对中央计划经济抱有这样或那样的幻想和憧憬,以至哈耶克在1944年出版的《通往奴役之路》第一章中就不无感叹地说:“根据目前占统治地位的见解,问题已经不再是如何才能最佳地利用自由社会中可以发现的自发力量。实际上,我们已经着手取消那些产生不可预知后果的力量,并对一切社会力量加以集体的和‘有意识’的指导,借以达到刻意选择的目标,来取代那些非个人化和匿名的市场机制。”[16]就是在那样一个历史背景中,哈耶克当时十分孤寂但却又数十年持之以恒地坚持认为,中央计划经济会限制个人自由、摧毁人们的责任感和社会的道德基础;会阻碍财富的生产,造成社会贫困;亦会导致极权主义政府的兴起。他当时就尖锐和深刻地指出,放弃市场竞争和价格机制,用中央计划和政府行政手段干预经济过程和进行资源配置,不但会在经济上导致像诗人荷尔德林(F.Holderlin)所描述的那样“用通向天堂的美好愿望来铺设一个国家通向地狱之路”,而且必定会在政治上走向一条通向奴役之路。

第二,经济自由与政治自由密切相关且前者构成了后者的基础和条件。在《通往奴役之路》第一章,哈耶克先回顾了欧洲近代史,指出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方向是使个人从束缚他日常活动的习俗和成规中解放出来,建立起一个法治下的自由社会。哈耶克发现,西方世界的兴起和近代以来科学的巨大进步,均是建立在个人经济自由和政治自由基础上的一种复杂的市场秩序的结果。同时他也发现,甚至在德国纳粹极权主义魔影变成人类真正威胁之前的四分之一个世纪,西方社会已经出现了逐渐偏离构成欧洲近代文明之基础的经济自由与政治自由的基本理念的苗头,试图以集体主义的中央计划来取代经济的市场运行。哈耶克当时就警告说:“我们逐渐放弃了经济事务中的自由,而离开这种自由,就绝不会存在以往的那种个人的和政治的自由。”[17]基于这一认识,哈耶克在第八章中指出,当时德国纳粹分子和中央计划经济的倡导者对“经济与政治的人为分离”责难,以及他们对政治支配经济的共同诉求,也从反面证明了这一点。他论证道:“国家一旦负起为整个经济生活制订计划的任务,不同个人和集团的应处地位(the due station)就必不可免地成了政治的中心问题。由于在计划经济中只有国家的强制权力决定谁拥有什么,唯一值得掌握的权力就是参与行使这种命令权。”[18]哈耶克认为,在此情况下,人们的经济自由与政治自由将会全面丧失。由此哈耶克认为,“如果‘资本主义’这里是指一个以自由处置私有财产为基础的一个竞争体制的话,那么,更要认识到,只有在这种体制中,民主才有可能”[19]。对于哈耶克的这一洞识,弗里德曼在1971年出版的《通往奴役之路》新德文版序中归纳道(并在1994年这本书的新英文版序中重新强调):“自由市场是迄今所能发现的唯一能达致参与民主的机制。”[20]

第三,私有财产制度是自由的最重要的保障。没有保护私有财产的正式的法律制度,就没有自由。这是哈耶克一生一再宣扬的观点。在《通往奴役之路》中,哈耶克明确指出:“我们这一代已经忘记,私有财产制度是自由的最重要的保障,这不仅对有产者来说是这样,而且对无产者来说一点也不少。只是由于生产资料掌握在许许多多的独立行动的人的手里,才没有人有控制我们的全权,我们方能以个人的身份来决定做我们要做的事情。如果所有的生产资料都掌控在一个人手中,不管这在名义上是属于整个‘社会’的,还是属于一个独裁者的,谁行使这个管理权,谁就有全权控制我们。”[21]这在当时是多么深刻和振聋发聩的观点和呼喊啊!其实,私有财产制度是自由的根本保障,这一点早就为马克思本人所认识。譬如,在20世纪40年代,一位叫伊斯门(Max Eastman)的以前老牌共产主义者曾经指出:“私有财产制度(the institution of private property)是给人以有限自由与平等的主要因素之一,而马克思则希望通过消除这个制度而给人以无限的自由与平等。奇怪得很,马克思是第一个看到这一点的。是他告诉我们,回顾以往,私人资本主义连同其自由市场的发展成了我们一切民主自由(democratic freedom)的发展的先决条件。他从未想到,向前瞻望,如果是他所说的那样,那些其他的自由,恐怕就会随着自由市场的取消而消逝。”[22]

从私有财产与自由之间的这种内在联系,哈耶克也讨论了私有财产制度与平等、正义的关系问题。他发现,当时许多进步人士的理想是通过消灭私有财产来达到社会收入的平等,缩小收入分配的差距。哈耶克认为,这是一个莫大的误识。他发现,“虽然在竞争社会中,穷人致富的可能性比拥有遗产的人的可能性要小得多,然而,只有在竞争制度下,前者才有可能致富,且才能单凭自己的努力而不是靠掌权者的恩惠致富,才没有任何人阻挠个人致富的努力”。并且相信,没有人会怀疑这一点:“一个富人掌权的世界仍然比只有那些已经掌权的人才能获取财富的世界要更好些。”[23]正是基于这样的观察、推理和理念,哈耶克当时也发现,这就可以解释当时一些西方国家的劳工社会主义运动领袖们的一个困惑不解的现象和问题:“随着社会主义方法运用范围的日益扩大,广大的贫苦阶级的怨恨竟然会转而对准他们。”[24]

第四,法治之下才有真正的自由。这是直接承传了西方社会中自由主义的古典传统,尤其是洛克、康德、托克维尔、阿克顿勋爵(Lord Acton)的自由主义思想理念。哈耶克在《通往奴役之路》中较详细地阐述了法治(the Rule of Law)、法治国(他和Rechtsstaat)的理念以及自由与法治的关系。在第六章论述“计划与法治”时,他明确指出:“只有在自由主义的时代,法治才被有意识地加以发展,并且是这一时代最伟大的成就之一。法治不但是自由的保障,而且是自由的法律的体现(a legal embodiment)。”根据伏尔泰(Voltaire)乃至可能是康德的说法“如果一个人不需要服从任何人而只服从法律,他就是自由的”[25]。哈耶克认为,只有在法治之下,人们才有真正的自由。

对法治与自由的关系,哈耶克在《通往奴役之路》中并没有做进一步的阐释。16年之后,在《自由宪章》中,他则明确地阐释了二者的关系:“自由的意义仅仅是指人们的行动只受一般性规则的限制……自由意味着,也只能意味着,我们的所作所为并不依赖于任何人或任何权威机构的批准,只能为同样平等适应于所有人的抽象规则所限制。”[26]在法治之下才有自由,反映了“限制政府的权力以保障人民的自由”这一西方古典自由主义的传统理念。这也意味着自由主义就是宪政主义。对于这一点,哈耶克后来曾专门论述道:“由于法治意味着政府除非实施众所周知的规则以外不得对个人实行强制,所以它构成了对政府机构的一切权力的限制,包括对立法机构权力的限制。”[27]基于这一理念,哈耶克提出了他的自由社会之理想的第五个基本观点:

第五,法治的含义不是政府以法律来治理社会,而首先是政府的行为在法律约束之下。在《通往奴役之路》第六章“计划与法治”中,哈耶克明确指出:“撇开所有的技术细节不论,法治的意思就是指政府在一切行动中均受到事前规定并宣布的规则约束——这种规则使得一切个人有可能确定地预见到当权者(the authority)在特定情况中会如何使用其强制权力,并据此知识来规划自己的个人事务。”[28]很显然,在20世纪三四十年代,哈耶克就明确地认识到,法治并不意指当权者或政府以法律为手段来治理社会,即“rule by law”,而首先且必定是政府及其领导人先遵守法律;换句话说,法治首先就意味着政府本身和任何公民一样要受预先制定的法律规则尤其是宪法所约束,这才是“the Rule of Law”(哈耶克在其著作中经常用大写的这个词组来专门指称“法治”)。在这一章中,他还探究了计划经济中的法律与政府的合法性问题,明确指出,“如果说在一个计划社会中并不存在法治,这并不是说政府的行动将不是合法的,也不是说在这样的社会中不存在法律。这只是说,政府的强制权力的运用不再受事先规定的规则的限制和制约。法律能够……使任何专断行动的意旨和目的合法化。如果法律规定某一政府机构或当局可以为所欲为,那么该机构和当局所做的任何事都是合法的,但是,其行动肯定不是受法治原则的约束。通过赋予政府以无限的权力,可以把最专断的统治合法化,但这与法治没有任何关系”[29]

第六,“自由放任”理念是对自由与法治的最大危害。尽管哈耶克在《通往奴役之路》以及后来出版的《自由宪章》、《法、立法与自由》等著作中始终一贯地宣扬自由、法治和宪政的一些基本理念,主张要用预先制定的法律规则来约束政府,但是他并不是一个无政府主义者,更不能把他的经济和政治主张理解为在现代社会中政府要简单地“无为”(inaction)。在经济领域中,哈耶克多年来主张要采取私有企业制度,主张市场竞争体制,但他并不主张经济活动中的“自由放任”(即“laissez faire”)。在《通往奴役之路》第一章中,哈耶克就明确指出:“也许对自由主义事业危害最大的,莫过于某些自由主义者基于某种经验主义的粗略法则的顽固态度,而以自由放任原则为甚。”[30]之后,哈耶克多次强调,不要把他对计划经济的批评和反对意见与教条主义的“自由放任”态度混淆起来:“自由主义的论点,是赞成尽可能地运用竞争力量作为协调人类活动的工具,但不是主张让事务放任自流。自由主义的论点基于这样的信念:只有能创造出有效的竞争,就是再好不过地引导个人努力的方法了。它并不否认,甚至还强调,为了使竞争有益地运行,需要一种精心考虑出来的法律框架……”[31]故通观哈耶克的《通往奴役之路》,可以确认,哈耶克一生并不是主张无政府,也不是主张政府在管理经济、政治与社会事务上无所作为[32],而是主张在政府自己遵守预先制定的法律框架下制定并通过法律来管理和治理社会。对此,哈耶克在多处曾有明确的论述。譬如,在谈到过去那些使竞争体制成功运作的积极条件时,哈耶克就指出:“竞争要得以运行,不仅需要组织起来某些足够的建制(adequate organization of certain institutions),如货币、市场和信息渠道等等(其中有些是私人企业所从来未能提供的),而且尤其依赖一种适当的法律制度的存在,这种法律制度的目的在于既要维系竞争,又使竞争尽可能有利地发挥作用。”[33]由此哈耶克得出他心目中理想的社会治理状态:“国家应当只限于建立起适应于一般类型情况的规则,而让个人在那些根据时间、地点等情况所决定的所有事务上自由行动,因为只有与每一情况有关的个人,才充分了解这些情况,并采取适宜的行动。”[34]照哈耶克看来,现代法治社会的基本构架应当是,在政府遵守预先制定的规则下订立并依靠规则来管理和治理社会,而让个人和企业在市场机制中自由地参与竞争,这才是一个良序法治社会运行的基本原理。

第七,民主本质上是实现自由和保障社会安定的一种手段,而不是最终目的。民主是哈耶克在《通往奴役之路》一书中讨论较多的一个议题。在书的一开始,哈耶克就讨论了在当时欧洲乃至全世界所出现的“以民主手段实现并维持社会主义的”思潮,认为这只不过是“最近几代人的一个伟大的乌托邦,不仅不能实现,而且为之奋斗还会产生完全不同的东西,以至于现在对其抱希望的人中几乎无人会接受这样的结果”[35]。之后,他在第五章又专门讨论了民主与计划经济的关系问题。整体而言,哈耶克是基于在当时英国“民主的议会在贯彻似乎是人民明确授权方面的无能为力,将不可避免地导致对民主制度不满”[36]的情况下从哲理上讨论计划经济的目标、现代国家的建构与民主制度之优长与问题的。根据阿克顿勋爵对自由的评价“它本身就是一个最高的政治目的”这一点,哈耶克指出,民主并不是最高的目的,而是“达致这一更高目标的手段”,“是一种保障国内和平和个人自由的实用设置(a utilitarian device)”。他还警告说:“我们绝不能忘记,在一个专制统治下往往比在某些民主制度下有更多的文化和精神的自由——至少可以想见,在一个非常整齐划一和由教条主义多数所支配的政府统治之下,民主政府可能和最坏的政府同样暴虐。”因而,哈耶克相信“民主的控制可能会防止权力变成专断,但并非仅仅存在民主的控制就能做到这一点”。[37]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哈耶克并不认为民主是现代良序社会的最高目的,且民主也绝不是一贯正确和可靠无疑,因而主张“不要把民主奉为神灵”,但他绝不是说民主不重要。哈耶克相信,“只要政府的职能是根据一种广为接受的信条被限制在大多数人通过自由讨论而能达成一致的那些领域中,民主政府便能成功地运行”[38]。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在第二章中,哈耶克曾引用了托克维尔于1848年9月12日在法国制宪会议上关于劳动法问题的讲演中的一段话:“民主扩展个人自由的范围,而社会主义却对其加以限制。民主赋予每个人以所有可能的价值,而社会主义却使每个人只成为一个工具(agent)、一个数字。民主与社会主义除了‘平等’一词外,毫无共同之处。但请注意二者的区别:民主在自由中寻求平等,而社会主义则在束缚和奴役中寻求平等。”[39]尽管托克维尔在他所处时代所说的“社会主义”和今天人们所理解的“社会主义”已经不完全是一回事了,但今天重读托克维尔一百六十多年前说过的这句话,仍让人们觉得尖锐、深刻、意义深远,且令人回味无穷。

在《通往奴役之路》这本不厚的书中,哈耶克还讨论了计划与法治、经济控制与极权主义、保障与自由、纳粹的社会主义根源、社会的物质条件与理想目标、现代社会中的道德与自由、联邦制与国际秩序等问题,其中不乏独到见解和洞识。限于篇幅,我就不在这篇“导言”中一一列举和讨论了。以上提出的七方面的观点和见解,已经足以说明这本书超越时限和国家疆域的理论价值和潜在影响了。我相信,只要人类社会还存在,这本《通往奴役之路》就有它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最后要指出的是,在《通往奴役之路》第四章,哈耶克曾说过这样一句话:“在社会演化中,没有什么是不可避免的,使其成为不可避免的,是思想。”[40]这句话亦寓意甚深,也许只有把它和哈耶克的经济理论的宿敌凯恩斯的一段名言一起来读,才能理解其中的真谛。在《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这本世界经济名著的结束语中,凯恩斯说:“经济学家和政治哲学家的思想,当它们对的时候与它们错的时候,都比一般所理解的要更有力量。确实,世界就是由它们所统治着。讲求实际的人认为他们不受任何思想的影响,可是他们已经是某个已故的经济学家的(思想)俘虏。……我确信,与思想的逐渐侵占相比,既得利益的力量是被过分夸大了。……不论早晚,不论好坏,危险的东西不是既得利益,而是思想。”[41]凯恩斯的这段话,与这篇导言第一段所引的哈耶克在《通往奴役之路》一开篇所说的那句话,又是何等的精神一致?

近些年来,随着哈耶克的著作和思想不断被译介到中国来,他的经济、政治、法律与社会理论、思想方法乃至政策主张,已较广地为中国学界、社会各界乃至青年学子们所了解。现在,冯兴元先生和毛寿龙教授重新审校这部经典,相信对于更加准确、全面和客观地传播和理解哈耶克的学术思想和理论主张,将起到积极的作用。在经历了三十余年的改革开放而处在大转型时期的当下中国,重读哈耶克近七十年前出版的这部著作,无疑对我们认识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法则和大趋势会有所帮助,对未来中国的一个现代良序法治民主社会的建构,乃至对未来中国经济社会的转型与发展,无疑都有着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最后特别要说明的是,这篇新中译本导言写出来后,曾呈送给哈耶克先生的关门弟子林毓生教授批评指正。林先生十分细致地阅读了这篇序言,提出了一些非常宝贵的修改意见,也改正了我的一些打字错误。林毓生先生的所有修改意见都已被吸纳在最终修改稿中了。这里谨志笔者对林先生的由衷谢忱!然而,按照国际学术惯例,这篇导言中的所有观点、谬误和纰漏,仍全由笔者自己负责。

是为此书中文修订版导言。

——韦森于2013年1月谨识于复旦


[1]见本书英文原版,F.A.Hayek,The Road to Serfdom,(The Collected Works ofF.A.Hayek,Vol.II),ed.by Bruce Caldwell,Chicago:The Chicago University Press,1944/2007,p.66。

[2]在1924年出版的《货币改革论》中,凯恩斯就明确地说:“……讲长期是对处理当前事务的误导。在长期,我们都死了。如果在暴风雨的季节,经济学家们告诉人们,暴风雨在长期中会过去,海洋将恢复平静,这未免把他们自己的任务定得太过容易和无用了。”(John Maynard Keynes,A Tract on Mo-netary Reform,Amherst,NY:Prometheus Books,1924—2000,p.80.)

[3]Stephen Kresge&Leif Weinar (eds.),Hayek on Hayek:An Autobiographical Dia-logue,Indianapolis:Liberty Fund,1994,p.101.

[4]在开始写作《通往奴役之路》时,哈耶克刚刚花数年时间殚思竭虑地撰写了他与凯恩斯理论论战的一本巨著《资本纯理论》。《资本纯理论》这本中间经历了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磨难而写出来的450多页的煌煌巨著,几乎耗费了哈耶克近十年的艰苦思考和四年多的关门写作,但最后仍然是一个“未完成交响曲”。哈耶克本人在该书“前言”中就直率地承认,对现实中的许多重要的问题,他的这部纯理论著作并没有提供多少答案,因而在资本理论的研究领域中对工业波动的理论解释,“依然是一项须待努力完成的任务”(见Hayek,The Pure Theory of Capital,Norwich,England:Jarrol and Sons Ltd,1941,p.vii)。从哈耶克的传记和思想发展历程来看,几乎那边还未结束《资本纯理论》的写作,并且在他感到十分疲劳甚至有点厌倦了关于货币、资本与商业周期的纯经济学理论的思考和推理时,就开始构思和写作这本《通往奴役之路》了。

[5]Alan Ebenstein,2001,Friedrich Hayek:A Biography,Ney York:St Martin's Press.,ch.7,note 18.

[6]见John Maynard Keynes,The Collective Writings of John Maynard Keynes,London:Macmillan vol.XXVII,1971—1989,p.385。但是其中自然也不乏凯恩斯对哈耶克的观点的商榷与批评。

[7]“Poor Hayek”,New Republic,April 23,1945,p.543.

[8]在计划经济时期,哈耶克理论在中国的命运相对而言要好一些。在“文化大革命”前,国内只有时任南开大学校长、著名经济学家滕维藻先生和朱宗风一个译本,由商务印书馆作为“内部读物”出版。译者在“译序”中明确说,他们“把这本充满毒素的书翻译出来,目的也是想供学术界了解和批判现代资产阶级反动经济理论时作为参考”(见哈耶克《通向奴役的道路》,滕维藻、朱宗风译,商务印书馆1962年版,第6页)。由于这个中译本只是“内部发行”,大约只能在处级以上干部中传阅,且只印了3500册,国内学界知道哈耶克和真正了解这本书中思想的人并不多,这也使得哈耶克在中国“文化大革命”前和“文化大革命”中所遭到的“大批判”相对而言还比较少。

[9]见哈耶克《通往奴役之路》,王明毅、冯兴元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2页。

[10]在晚年回答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经济系的Jack High的访谈中,哈耶克说:“在我写出《通往奴役之路》后,这本书是如此不受欢迎,以致大多数同行经济学家都不再信任我了。结果,不但我的理论影响下降了,许多大学的经济系也不欢迎我了,一直到现在我都感到这一点。很多经济学家倾向于把我看成是一个(行)外人,认为竟然有人降格写出像《通往奴役之路》这样的完全属于政治学的书。”(Stephen Kresge&Leif Weinar (eds.),Hayek onHayek:An Autobiographical Dialogue,Indianapolis:Liberty Fund,1994,p.143.)

[11]转引自Richard Cockett,Thinking the Unthinkalbe:ThinkTanks and EconomicCounterRevolution1931-1983,Great Britain:Harper Collins,1994,p.1975.

[12]“Mont Pelerin Society”曾被国内学界译为“朝圣山学社”或“飘零山学社”。可能因为法语中的“pèlerine”有“朝圣者”、“旅行者”的意思,“Mont Pelerin Society”被国内学人翻译为“朝圣山学社”。但从欧洲地图上查找,这个Mont Pelerin是位于瑞士日内瓦湖东北岸和洛桑东南面的一个度假区的地名,附近最高山峰也只有800米高,没有任何朝圣的地方和意思,故在旅游出版物中根据法语发音一般被翻译为“蒙佩尔兰”。由此看来,把“Mont Pelerin Society”翻译为“朝圣山学社”可能不甚合适,且有引导世人错误理解该学社宗旨(表达意见自由、自由市场经济,开放社会的政治价值观)之嫌。另外,把它译为“飘零山”似乎也不合适。因为,当哈耶克、米塞斯、弗里德曼、奈特(Frank Knight)、斯蒂格勒以及波普尔(Karl Popper)、迈克尔·波兰尼(Michael Polanyi)、阿隆·德雷克特(Aaron Director)等39位世界著名经济学家、历史学家和哲学家于1947年4月8日在风景如画的Mont Pelerin度假区开会并在4月10日宣告成立这个学社时,个个参会学者均可谓是意气风发、如日中天,没有任何学者在当时有“飘零人”的境况。从该学社历史记录来看,本来在开始有学者想把这个学社定名为“阿克顿—托克维尔学社”(the Acton-Tocqueville Society),但是芝加哥大学的德雷克特(一说弗兰科·奈特)教授等提出反对意见,不同意用历史上这两位有罗马天主教背景的贵族思想家作学社的名字,米塞斯则认为阿克顿和托克维尔也有一些错误,并对当代社会产生了一些不良影响,因而也持反对意见。最后,参会者把该学社按成立大会所在地定名为“Mont Pelerin Society”。由于“Mont Pelerin”实际上只是日内瓦湖畔的一个度假区,而不是像有海拔4810.9米的欧洲最高峰“Mont Blanc”(一般翻译为“勃朗峰”)那样是一座山的名字,经反复考虑,我还是觉得在中文中应按其法语比较近的发音把它译为“蒙佩尔兰学社”为好。

[13]弗里德曼和斯蒂格勒的这两段话,原见美国斯坦福大学收藏的《哈耶克档案》(Hayek Archive,Hoover Institute,114.3,116.10),转引自Alan O.Ebenstein,Friedrich Hayek:A Biography,New York:St.Martin's Press,2001,p.214。

[14]Hayek,The Road to Serfdom,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44/2007,p.259.

[15]F.A.Hayek,The Road to Serfdom,Chicago: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44/2007,p.76.英国著名经济学家列昂内尔·罗宾斯(Lionel Robbins)当时就指出:“‘计划’成了我们这个时代的一付宏大的包治百病的万应灵药。”(Lionel Robbins,Economic Planning and Economic Order,London:Macmillan,1937.)

[16]F.A.Hayek,The Road to Serfdom,Chicago: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44/2007,p.73.

[17]F.A.Hayek,The Road to Serfdom,Chicago: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44/2007,p.67.

[18]Ibid.,pp.138—139.

[19]F.A.Hayek,The Road to Serfdom,Chicago: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44/2007,p.110.

[20]Ibid.,p.260.

[21]Ibid.,p.136.

[22]轩引自F.A.Hayek,The Road to Serfdom,Chicago: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44/2007,p.136。

[23]F.A.Hayek,The Road to Serfdom,Chicago: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44/2007,p.135.

[24]Ibid.,p.145.

[25]F.A.Hayek,The Road to Serfdom,Chicago: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44/2007,pp.118—119.

[26]F.A.Hayek,The Constitution of Liberty,Chicago: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60,p.155.

[27]F.A.Hayek,The Constitution of Liberty,Chicago: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60,p.205.对于法治包含对立法机构的限制这一重要思想,哈耶克在《通往奴役之路》中有明确的论述:“法治因而就含有限制立法范围的意思:它把这个范围限制在公认为那种作为一般规则的正式法律,而排除那种直接针对特定人或是使任何人能够用国家的强权来达到差别待遇之目的立法。这即意味着,不是每件事都要由法律规定,相反,它是指国家的强制权力只能被用于事先由法律限制的情形之中,并按预先可知的将如何实用之的方式来行使。”(F.A.Hayek,The Road to Serfdom,Chicago: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44/2007,p.120.)

[28]F.A.Hayek,The Road to Serfdom,Chicago: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44/2007,p.112.

[29]Ibid.,p.119.

[30]F.A.Hayek,The Road to Serfdom,Chicago: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44/2007,p.71.

[31]Ibid.,pp.85—86.

[32]在第六章,哈耶克还特别批判了那种主张“自由放任”原则的人的一个糊涂信念:“这种信念认为自由主义的典型态度是政府的无为。提出政府应当或不应当‘采取行动’或‘干预’这个问题,这整个就提错问题了,而‘自由放任’一词,是对自由主义政策所依据的原则的非常模糊不清和常引起误导的一种描述。每一个政府当然必须要有所作为,而政府的每一行动都要干涉到这样或那样的事。但这并非是问题的关键。重要的问题是个人能否预见到政府的行动,并用这种知识为依据来制订自己的计划”(F.A.Hayek,Ibid.,p.118)。

[33]F.A.Hayek,The Road to Serfdom,Chicago: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44/2007,p.87.

[34]Ibid.,p.114.

[35]Ibid.,p.82.

[36]F.A.Hayek,The Road to Serfdom,Chicago: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44/2007,p.104.

[37]Ibid.,pp.110—111.

[38]Ibid.,pp.109—110.

[39]F.A.Hayek,The Road to Serfdom,Chicago: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44/2007,p.77.

[40]Ibid.,p.94.

[41]John Maynard Keynes,The General Theory of EmploymentInterest and Money,London:Macmillan,1936,pp.383—3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