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物十志:文人之物的意义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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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听琴

一、太古遗音

在中国人的心中,琴是一件极为独特的器物。正如今天对它的称呼——“古琴”,琴之独特部分在于它是“古”的。扬雄《琴清英》说:“昔者神农造琴,以定神禁淫嬖去邪欲,反其天真者也。”蔡邕《琴操》又认为:“昔伏羲氏之作琴,所以御邪僻,防心淫,修身理性,反其天真也。”嵇康的《琴赋》也说“情舒放而远览,接轩辕之遗音”,琴所发出的是那传说中上古时代圣人遗存下来的旷远之音。苏轼《舟中听大人弹琴》还叹道:“自从郑卫乱雅乐,古器残缺世已忘。千年寥落独琴在,有如老仙不死阅兴亡。”琴是那上古雅乐历经千年历史芳华的孤独的遗物,它在音乐的世俗化中始终守持着自我的雅正。

其实,根据历史文献和考古材料,琴的历史并没有后代说的那样“古”,最初也并不是一种正宗的“雅乐”。甲骨卜辞和金文中都没有“琴”字,但已有表示乐器的“庸(镛)”“鼓”“磬”“庚(钲)”等。“三礼”中通常被认为成书年代较早的《仪礼》中乡饮酒礼、乡射礼、燕礼、大射礼等重要礼仪场合则皆有“瑟”而无“琴”。[70]在《诗经》中琴出现于贵族较为私人的宴乐活动,或是表达男女的感情,且都是琴、瑟并称,如《周南·关雎》之“窈窕淑女,琴瑟友之”,《郑风·女曰鸡鸣》之“琴瑟在御,莫不静好”,《小雅·鹿鸣》之“我有嘉宾,鼓瑟鼓琴”。从出土器物看,目前最早的“琴”出土于湖北随县战国早期的曾侯乙墓。[71](图2-1)在此琴被发现之前,湖北当阳春秋晚期的曹家岗5号墓已经出土过两张“瑟”,而如青铜鼓和大型的编庸则是在商代的墓葬中已经有发现了。在曾侯乙墓的125件乐器中,琴的数量只有1件,和主人的棺椁一起放在了在东室,而同墓出土瑟12件,其中5件在东室,同室乐器还有1件鼓、2件笙、1件五弦器(均钟),没有大型青铜乐器,显然这些都是贵族的“私人之乐”。[72]

图2-1 素漆十弦琴 湖北随县曾侯乙墓出土 战国

“琴”的地位的提高同儒家“乐教”观念的奠立有密切的关系。在春秋早期,除了原本的“钟鼓之乐”在礼仪场合向外宣教,“琴瑟之乐”由于与人的这种亲密关系,成为儒家眼中君子的修身之乐。[73]《礼记·曲礼》中说:“君无故,玉不去身;大夫无故,不彻县;士无故,不彻琴瑟。”根据郑玄的注,并不是说只有“士”才能用“琴瑟”,事实上君、诸侯、士都作为“君子”的一员而琴瑟不离身。[74]《左传·昭公元年》中说:“君子之近琴瑟,以仪节也,非以慆心也。”[75]对一个“君子”而言,琴瑟不是表达燕乐中的“慆心”之乐,而是“仪节”之乐;这一“仪节”也并不是那种演奏于公开场合的礼乐之仪,而是“君子之仪”,这说明琴瑟已脱离了贵族阶层的附庸,而变为以“德行”来规定的“君子”的象征。《荀子·乐论》中则进一步说:“君子以钟鼓道志,以琴瑟乐心。”[76]所谓“志”,乃是外向的抱负;而所谓“心”,则是内在的修养。礼乐之所以能够移风易俗,使民和睦,是透过外在的宣扬理想和内在的感化人心共同达成的。(图2-2)

图2-2 礼仪之乐 山东沂南北寨村汉画像石

但是,随着琴成为一件重要的修养心性之物,它开始同代表德行典范的圣王之间产生了联系。在孔子的时代,“无为而治”的舜[77]被塑造为第一个鼓琴歌诗的圣王。《韩非子·外储说左上》中说:“有若曰:‘昔者舜鼓五弦,歌《南风》之诗而天下治。’”[78]与五弦琴一起歌咏的《南风》,表达的是天下贞吉和美丰饶的信息。《孔子家语》载孔子引舜所歌辞曰:“南风之熏兮,可以解吾民之愠兮。南风之时兮,可以阜吾民之财兮。”[79]《史记·乐书》又说:“舜弹五弦之琴,歌《南风》之诗而天下治……夫《南风》之诗者,生长之音也,舜乐好之,乐与天地同意,得万国之欢心,故天下治也。”[80]“琴”与“无为而治”的舜的联系,或许同舜家族的乐官身份有关。舜的父亲名“瞽叟”,也就是盲人,上古乐官常常是目盲之人。[81]失去了视觉,并不意味着听觉的敏锐,而是意味着对世界的认知处于没有某种被分割的目的性,从而去对象化的自然的“全体”的状态中。在此状态中,万物自然生长,《南风》便得自这种自然的“全体”。在著名的“四方风”甲骨中就已出现“南方曰因风曰凯”[82],这种风乃是代表生长和温暖的夏日之风,它进入圣人的耳中又被弦而歌之,万物便得到化育,天下便得以和治。“鼓五弦歌《南风》”,便成了舜之为南面圣君最为著名的形象。

被神圣化的琴,逐渐成为一种“德音”的载体。《韩非子·十过》中说,晋国的乐师师旷不愿从晋平公之命弹“清徵”,原因是“古之听清徵者,皆有德义之君也。今吾君德薄,不足以听”。平公不听,师旷无奈援琴而鼓,引来了玄鹤“延颈而鸣,舒翼而舞”。平公大悦,又想听“清角”,师旷说这是黄帝合鬼神战蚩尤之乐,“今主君德薄,不足听之,听之将恐有败”。平公不听,师旷鼓琴后飞沙走石,平公果然因惊吓过度病倒了。[83]这个故事中的琴显然已非一般的个人乐器,它不但是一种德音,而且具有通达上古圣王的神性。当然,真正具有神圣性的并不是作为“器物”的琴本身,而是上古圣王所作的“古曲”。当这一“制作”足够遥远,而它的制作者又足够神圣时,它便仿佛不是人作的,而是从秉性中召引出某种自然“现象”——“清徵”之于玄鹤,“清角”之于飞沙走石,皆是如此。从那遥远的自然时代传承下来、可以引发自然之共鸣的“古曲”,除了需要一位切近自然、技艺高明的乐师来演奏,还需要一位有德的“听者”。倘若是德薄之人,便“不足以听之”,否则就会带来祸患。“听琴”因此成为一位君子接近上古圣王之道的判定标准。

至西汉对“古史”中“作物”的构建成为风气后,又出现“神农作琴”“伏羲作琴”的说法,这“作”同样源于那“不作”的自然世界。《淮南子·泰族训》中说:“神农之初作琴也,以归神;及其淫也,反其天心。夔之初作乐也,皆合六律而调五音,以通八风;及其衰也,以沉湎淫康,不顾政治,至于灭亡。”[84]对比《礼记·乐记》中的说法,琴的历史被推向“更古”,其实这种建构是由于琴更近于“自然”。[85]上古圣王作琴是为了“归神”,因此琴中有一种“天心”,也即《琴操》等提到的上古的“天真”之道,这是音乐滥俗之后被违背的;而舜的乐师夔最初制“乐”则是以“通八风”为目的的“合六律而调五音”,其根底亦是自然之风,但统治者沉湎音律,也会导致灭亡。显然在“琴”与“乐”的对比之中,琴更近于自然的天道。《淮南子·主术训》还说“不言之令,不视之见,此伏羲、神农之所谓为师也”[86]。制作琴的伏羲、神农,在古代的身份正是听风之“师”。他们在一片混沌茫昧之中,在一片辽远的旷野之中,听到了天地间的天真之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