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的哲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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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论

自1978年实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开始了突飞猛进的工业化建设,所取得的经济发展成果令世界瞩目,但是经济发展的粗放模式却付出了资源和环境代价,生态环境恶化和环境污染问题凸显出来。 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我国少数学者就开始意识到生态文明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并对中国哲学思想天人合一中所包含的生态伦理、生态保护思想进行了挖掘和阐释,也开始对西方生态伦理思想、西方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绿党政治等学术观点进行介绍和评论分析,这为我们今天从理论到现实深入研究生态文明问题提供了学术积累。可以说,生态文明在中国的讨论主要有两个层面,一个是理论层面的,一个是实践操作层面的,两者关系密切。实践层面提出问题,理论层面进行反思。在关于生态文明问题的理论探讨中近年来出现了很多著作和文章,一些学者对生态文明的内涵、特征和意义等理论问题进行了不同阐释。一个值得深入思考的问题是,生态文明仅仅是为应对工业化以来由于人类活动对自然的大规模改造所带来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提出的解决方案,还是人类文明处于转折点时提出的问题? 如果是因为工业文明后期人与自然的尖锐矛盾出现而迫使人类选择新的生产方式和生存方式,就需要从人类文明发展史的角度,在学理上对生态文明的哲学基础问题进行系统深入的研究。基于此,本书试图从自然观、历史观、价值观三个维度阐述生态文明的哲学基础。

自然观是研究生态文明的理论逻辑前提。自然观是每一个时代哲学的基础,研究生态文明离不开对自然观的讨论。随着人类认识自然、改变自然的能力的变化,其自然观也在发生变化,这种变化中有科学技术发展的推动,也有学术思想的传承发展。

自人类文明诞生以来,人类在利用自然、改造自然的活动中首先从事的是农业生产活动。东西方的古代文明都是以农业经济为特征,以农为本。比较而言,中国古代的农业文明在相当长的一个历史时期,处于人类进化的前列,中国古代天人关系思想中所表达的天人合一自然观主张严格地顺应自然,反对盲目地干预自然。以儒家和道家为代表的中国传统文化通过直观的方式体悟到人和自然统一的精神,在对待人与自然的关系上占主流的是顺应自然的哲学观念,这种朴素生态哲学思想的产生基于农业文明完全依存于自然的生产方式。

在西方文化中,古希腊之前,人们普遍持有神话自然观和万物有灵论。到了公元前6世纪,古希腊哲学诞生了。关于自然的研究是贯穿古希腊哲学始终的主导线索。古希腊人有一种可贵的直觉,即认为世界是一个自身有生命的、渗透着神性的、处在不断的生长过程之中的有机体,世界中的万事万物均是从这个有机体中生长出来的。古希腊哲学思想和基督教《圣经》是影响中世纪自然哲学的主要思想源流。在西欧中世纪,基督教信仰始终占支配、主导地位,哲学因被用作确证基督教教义和信仰的工具,经历了一个起初被混同于基督教神学随后又与之逐步分离的发展过程。在此过程中,理性逐步从宗教信仰转向自然、转向经验现实中的感性存在物,当初被基督教融入神学的哲学获得了新的内容和方法,形成了自然哲学,为近代科学的产生提供了直接的思想母体。要想全面地了解近代以来自然科学的兴起和发展,古希腊和中世纪是不应该被忽略也无法被忽略的。古希腊和中世纪代表着两个完全不同的方向,但正是在它们共同作用的中世纪,孕育了后来科学发展的种子。

大约在16世纪到17世纪,一种与希腊自然观相对立的新的机械论自然观开始兴起,并迅速取代前者占据主导地位。机械论自然观把大自然比作机器,不再认为自然是个有机体,即自然不具有生命和活力,也不具有理智和理性,不能自主地运动和变化,而是像钟表和水车一样的机器。只不过钟表和水车是由人创造的,而自然这个大机器是由上帝创造的。上帝设计出一套原理,把它放进自然界并操纵自然界运动,而自然界本身完全是被动的、受控的,仅仅是一部“机器”。这样,在犹太—基督教传统中有其根源、文艺复兴晚期开始浮现的“控制自然”的观念,借助机械论和理性主义的奇妙结合,终于获得了完整的哲学形式。

自然目的论思想埋藏着机械论自然观解体的种子。目的论是西方哲学中的一个核心问题,它是关于“目的”和“合目的性”的说明、疏通和批判。古希腊的目的论主要是一种自然目的论,以理念为万物的最高指向,但是除了这种目的论之外,与之相关的还有一种后来中世纪意义上的神学目的论。目的论从前苏格拉底时代发端,在15世纪到18世纪之间受到巨大冲击,但却并没有因此绝迹,它一直潜伏在笛卡儿等人的哲学中,其后通过康德哲学重见天日。当18世纪的自然科学理论对生命的自律和自然的统一性的难题无能为力时,康德提出了自然目的论。为了弥补机械因果作用解释方式的不足,康德在解释生命有机体的和谐统一的自然系统时,引进了与神学目的和机械原因不同的“自然目的”概念。康德告诉我们,有机的存在物可以被认作具有“内在目的”的,这种“内在目的”与经验判断的相对目的或外在目的不同。一个自然的产物可以被认为内在地具有目的或有一个自然的目的,因为它不同于纯粹的机器或人造的仪器,是一个“有机的存在物,而且是有自身组织的存在”1。黑格尔延续了康德对于有机生命的见解。“生命”与“目的性”这两个概念在黑格尔那里有着相辅相成的关系。黑格尔的自然哲学是他对19世纪初达到的整个自然科学成就所做的概述。黑格尔把自然从最低级阶段到最高级阶段的发展看作是一个必然的过程,把这种必然性理解为绝对的目的性。如果不梳理西方哲学史上的目的论传统,我们很难理解罗尔斯顿对自然内在价值的论证。

20世纪是科学观念发生急剧变革的时代。 20世纪中期,在现代自然科学一系列新成就基础上形成了以三门横向跨界新型学科——信息论、控制论、系统论为主导的系统科学运动,为人们提供了一幅世界自组织演化的自然图景。进化问题开始得到更多哲学家的关注,如柏格森的创造进化论、怀特海的过程哲学等。现代科学的兴起及其发展,冲击了机械论自然观的基础,形成了一种新的科学自然观和解释框架。同近代科学的机械论自然观相比较,我们在一定意义上可以把这种新的自然观叫作“有机论”自然观。现代有机论自然观既不像古希腊的有机论那样,仅仅是一种直观的猜测和哲学的思辨;也不像19世纪的有机论那样,仅仅是某一哲学派别的特征。现代有机论是建立在现代物理学、生物学以及信息论、控制论、系统论等科学基础之上的自然观,是现代科学自然观的总体性特征,而非某一派别的特征。现代生态科学也把自然看作是一个有机体和无机体密切相互作用的复杂网络,人与自然是同处于地球生态系统中的有机整体。可以说,现代有机论自然观既继承了中国古代“天人合一”的精神,又肯定了古代西方那种对自然的深入探索与合乎目的的改造,自然界既是外在于人的客体,又是不可与人分割的人类赖以生存的部分。这是一种新型的、现代的、科学的自然观。基于此,可以说,生态文明是基于现代科学对自然全面、系统的认识促使哲学自然观发生改变,从而超越近代机械论自然观转向现代有机论自然观而做出的一个重要理论表达。也可以说,我们通过梳理自然观演进寻找到了从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转型的自然观根据。

从人类文明发展的历史进程看,生态文明是人类文明处于转折点时提出的问题,是人类文明螺旋上升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阶段,是对工业文明生产方式的否定之否定。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说:“我们仅仅知道一门唯一的科学,即历史科学。历史可以从两方面来考察,可以把它划分为自然史和人类史。但这两方面是不可分割的;只要有人存在,自然史和人类史就彼此相互制约。自然史,即所谓自然科学,我们在这里不谈;我们需要深入研究的是人类史……”2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版序言中又说:“我的观点是把经济的社会形态的发展理解为一种自然史的过程。不管个人在主观上怎样超脱各种关系,他在社会意义上总是这些关系的产物。”3在这些论述中,马克思和恩格斯揭示了社会历史发展同自然界的发展一样,是客观的、物质的、辩证的发展过程,是由低级形态向高级形态不断演进的,从这方面来说,社会历史过程与自然历史过程的确具有相似性,但不可能相同。

人类文明是在生物圈的基础上产生、形成的,人类不仅生活在自然界中,也生活在自己创造的文明之中,它所创造的文明是它所处的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文明的产生是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互相选择的结果,文明的发展是人类通过不断改变生产方式推动的,文明的发展同时也遵循着交相更迭的规律。通常在每一个文明形态后期都因为人与自然产生尖锐矛盾迫使人类选择新的生产方式和生存方式,而每一次新的选择都能在一定时期内有效缓解人与自然的紧张对立,使人类得到持续生存和繁衍。事实上,任何一种社会发展的最终指向都在于追求人类社会的更高级的生存方式,实现更高层次的文明状态。

人类的前文明时代是蒙昧和野蛮的。在前文明时代,人仅仅是自然生态系统中的普通成员,是食物链中的一个普通环节。虽然原始人与生态系统中的其他生物及其环境也存在矛盾,但这种矛盾从根本上说,属于生态系统内部的矛盾,表现为一种自然生态过程。

传统农业的出现标志着人类历史从野蛮时代发展到了农业文明时代。传统农业的出现开启了人类对自然系统大规模的利用和改造过程,人与自然相互作用的方式发生了变化。虽然在传统农业社会中人相对自然依然处于被动地位,其技术结构和自然系统之间没有必然的冲突,但也不是什么问题都没有,最直接的问题是土地的不合理使用造成了土壤侵蚀和土地退化,社会的承灾、抗灾能力低下,人类遭受各种肆虐的自然灾害,等等。很多资料表明,玛雅文明的消失、中国黄土高原的退化都是由人口与土地的矛盾导致的人与自然的矛盾的激化。

工业的兴起,彻底改变了农业社会人与自然的相互作用方式,对人与自然关系的变化产生了重大影响。 20世纪70年代至80年代,随着西方工业化达到其最高成就,它所带来的资源枯竭、生态环境恶化等严重问题使人类面临发展困境。一些社会学家、未来学家预感到了传统工业时代的结束,用不同的概念来表述西方社会正在进入的时代,如“后资本主义社会”“后文明时代”“后工业社会”等。在工业文明走到尽头之日人类文明将向何处发展,已经成为有远见的未来学家、社会学家、哲学家、历史学家、科学家共同关心的问题。

工业文明推动了人类社会的高速发展,但其产生的负面效应也是巨大的:过度的工业化不仅严重破坏了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也使人类自身所处的社会环境受到了伤害和冲击。这种异化现象的产生,深刻暴露出以工业为主体的社会发展模式与人类的环境要求之间的矛盾,以一种后现代的方式将人与环境的关系问题尖锐地提交给了全人类。人类文明要想继续发展就需要改变人对自然作用的生产方式,向寻求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化方向发展。正是在人类社会面临生态环境危机和发展困境的现实条件下,新的生态文明萌生于工业文明的母体。

从人类生产方式发展的历时性角度看,生态文明将是工业文明之后未来的人类文明形态。它和以往的农业文明、工业文明既有连接之点,又有超越之处。生态文明和以往的农业文明、工业文明一样,都主张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提高人们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但它又和以往的工业文明、农业文明有所不同,生态文明是运用“现代生态学”的概念来应对工业文明所导致的人与自然关系的紧张局面,强调的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以及在此基础上建立人与人、人与社会关系的和谐。生态文明所追求的人与自然和谐不简单等同于传统农业文明中由于生产力落后而形成的“天人合一”理念,它是建立在工业文明所打下的深厚物质基础之上,依靠科学技术进步所带来的对自然规律及人与自然之间互动关系的深刻认识,自觉实现的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可以说,生态文明并不是对工业文明的完全否定和遗弃,而是对工业文明的扬弃,是对以往的农业文明、现存的工业文明的优秀成果的继承和保存,同时更有超越。建设生态文明需要依靠工业文明已有的物质基础和完善的市场机制,同时更要致力于利用生态系统自然生产的循环过程,构建人与自然的和谐,并通过生产方式的改变不断建设性地完善这种和谐机制。 21世纪人类文明发展将进入生态化时代,生态化将全面渗透到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之中,发展循环经济将引导物质文明的成长,人与自然和谐将成为精神文明的重要内容,推动环境友好将成为政治文明的重要策略。

以上论述是对人类文明发展进程的总体判断。对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来说,农业文明尚有遗留,工业文明尚未成熟发展,距离完成从工业文明转型到未来文明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我们正处在从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转型的历史时代。因此,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历史定位,既不是单纯解决传统农业生产方式带来的生态破坏、人口与土地的矛盾,当然也包含解决这些矛盾,也不是完全后现代的解决工业化完成后的问题,而主要是解决中国社会在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过程中所产生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等问题。解决这些问题要有前瞻性,要推动面向未来的生态文明发展。历史发展具有过程性,中国的生态文明建设还处于初级阶段,在时空压缩下生态文明的历时性和共时性特点同时显现,但是推进中国特色生态文明建设不能脱离人类文明发展的主干道。

资本是现代工业社会的起点,也是现代社会发展的灵魂,同时又是现代社会一切危机的根源。工业革命以来,特别是在当代全球化背景下,资本裹挟自然资源超越地域性的限制在全世界进行疯狂的生态掠夺,直接威胁着整个人类社会的生存与发展。西方社会对生态环境问题的系统批判开始于20世纪60年代、70年代。西方生态学马克思主义思想家立足生态哲学的基本理论立场,从马克思主义的视角出发反思现代生态问题根源,指向了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批判,认为正是资本主义不合理的生产关系造成了人与自然关系的紧张。他们把全球性生态危机的根源直接指向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它的运行所必需的资本主义制度,把生态问题的根本解决寄希望于对资本主义经济与政治制度的超越。生态学马克思主义延续了西方马克思主义的批判模式,但更注重与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相结合,力图通过构建马克思主义生态学来揭示生态危机的本质。随着西方社会生态运动的蓬勃兴起,生态学马克思主义也在不断发展,显然生态学马克思主义已成为当今西方马克思主义中最有影响的思潮。从马尔库塞区分生态逻辑与资本逻辑,认为生态危机是资本逻辑内在矛盾必然导致的结果之一,到威廉·莱斯对马克思“控制自然”思想的辩护和对异化消费的批判,本·阿格尔对从劳动异化到消费异化逻辑的揭示,以及福斯特、奥康纳、科威尔(也译科维尔)等人对资本主义的生态批判,都包含着对资本逻辑本身的探讨。他们均认为,只要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存在,生态危机就不可避免。消灭生态危机只能通过改变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进入生态社会主义的模式,即以合理的方式发展生产和技术,既维护社会正义又维护生态正义。他们实际上是从人性、生产、消费、技术、制度等不同侧面对生态危机的原因和机制进行了分析。这些分析对于我们正确认识生态环境问题,为科学、理性地驾驭资本,建设可持续发展的生态文明社会,提供了理论参考。

“资本”是一个经济、哲学范畴,也是一个历史范畴,资本体现着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也体现着人与自然之间物质变换的生态关系。资本具有无限增殖与创造文明的双重逻辑,资本的双重逻辑又产生了双重的生态效应。在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上:一方面,资本利用自然中天然存在的物质基质创造出丰富的物质财富,无限增殖,追逐剩余价值,占有自然又破坏自然,具有反生态特性,在自然生态领域表现为,对自然资源的严重掠夺和破坏带来了深刻的生态环境危机;另一方面,资本具有创造文明的逻辑,又以一定的资金形式为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治理创造着物质前提和基础,科学、理性地利用资本,也可以使资本发挥积极的生态效应。全面看待资本对生态环境的作用,既要看到资本增殖所产生的消极的生态后果,又要注重资本在生态建设中不容忽视的积极作用。只有理性驾驭资本,既利用资本又管控资本,才能使资本更好地服务生态文明建设。

在对自然价值的认识上,人类经历了从农业文明时代因靠天吃饭而产生的敬畏自然、顺应自然的价值观念,到工业文明时代因人定胜天思想而产生的对自然的工具性价值认识,再到生态文明时代因受到自然惩罚而认识到的自然具有内在价值。这种自然价值观的改变是基于,在西方近代工业化带来生态环境危机以后,人们开始对人类中心主义进行反思和批判。在这个批判过程中,生态伦理学兴起。西方生态伦理思潮作为对“现代性”道德的一种反思和批判,开始追问:我们该如何理解自然和自己? 我们该如何定位人与自然的关系? 我们该以何种方式对待自然? 它开始探讨伦理学所观照的对象应该扩大到人之外的生命和自然。人际伦理应向土地伦理转向,实现从对自然单一的工具价值认识转换到对自然生态系统内在价值的认识,建立起人对自然的伦理责任和道德规范。生态伦理思想在现代环保意识觉醒的过程中不断发展、完善和体系化,成为生态文明的自然伦理价值观基础。

事实上,在中国古代农学思想和哲学思想中,在“天人合一”的自然观中,就存在丰富的自然伦理观念和行为准则。在农业社会,自然是直接的存在,是直接的生存资源,比较容易建立起直观质朴的自然责任伦理。儒家的宇宙哲学蕴涵着人与天地万物相通的精神。人不能把自己看作是世界上万事万物的主宰,不能以自然为奴仆,相反,人应视天地为父母,视所有生命都有与自己相通的精神。儒家生态伦理自然观是在贵人而不唯人、尽物而亦爱物的两极之间形成的。道家生态伦理的支持精神主要是“道法自然”,它以天人合一的哲思玄想为基础提出了道法自然、无为而治的生态伦理原则,主张建立起万物平等自化的生态伦理理想世界,由此引导出一系列节制物欲的生态伦理规范。中国古代“天人合一”的自然伦理思想经过否定之否定的文化超越,与现代生态环境伦理对接,将会为建立一种健全的生态环境伦理学做出重要贡献。

在西方传统哲学和伦理学中,“价值”是属人的,只有人才有价值(内在价值),自然界的事物只有在与人的主观目的相关时才有意义,只有具备了满足人类需要的用途和功能才有价值(工具价值)。基于这种传统价值观,人们看到的只是自然界的工具价值和短期的效用价值,这造成了无限制地征服自然的恶果。深重的生态环境危机迫使人类价值取向发生深刻转换,去思考自然的内在价值对人类的深刻意义。 20世纪最具代表性的生态伦理学家如史怀哲(又译施韦泽、史怀泽)、利奥波德、罗尔斯顿等人,从提出生命伦理拓展到提出土地伦理,以至于系统论证自然的内在价值,使伦理的范围逐步扩大、生态伦理价值观不断体系化。

在20世纪初,史怀哲通过提出“敬畏生命”的思想,拓展了传统伦理学的对象范围,这种拓展同时也是对思想史上固有的“人类中心主义”的超越。史怀哲将一切生命纳入伦理学的范畴,试图构建一种人与其他生命和谐相处的伦理观,也就是敬畏生命的伦理观。按照敬畏生命的原则,人不是其他生命体的主宰,也没有资格去伤害其他生命,人不仅不能以自身的尺度去衡量其他物种,而且要去主动感受生命、救助生命。史怀哲指出的自然法则认为,我们所处的自然状态是所有物种相互参与、相互影响的动态平衡。比起其他物种,人类显然是强有力的,这意味着人既能对自然造成极大的破坏,也能在最大限度上保护自然。如果人能够承担起对其他生命的责任,那么所有的生命都能在最大限度上得以保存。因此,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伦理就具有了实现的可能。史怀哲所开创的敬畏生命伦理成为当代生态伦理学的重要思想渊源。

20世纪中期,美国著名生态学家利奥波德提出的土地伦理思想突破了传统伦理界限,直接将人与自然看作是一个整体的伦理世界。利奥波德指出,地球上的人、人之外的有机生命体和无机生命体共同组成了新的土地共同体,共同体之内的各个成员紧密联系、互为因果。虽然人类具有理性能力,但是物种之间的依赖性让人类不能站在自己利益的基础上继续享有掠夺土地资源的特权,而不尽任何义务,人类要从土地征服者的角色转变为土地共同体中的普通一员。保护土地共同体的完整、稳定和美丽是人类活动的基本道德原则。利奥波德的土地伦理思想开启了环境伦理转变的关键期,他首次从伦理学角度出发,将道德意识延展到了整个自然领域,被称为“生态伦理之父”。

20世纪80年代,罗尔斯顿继承发展了康德的自然目的论和史怀哲、利奥波德的生态伦理思想,系统论述了自然的内在价值,成为现代环境伦理学的奠基者。他指出:“自然的内在价值是指某些自然情景中所固有的价值,不需要以人类作为参照。”4所有生物都把“自己的种类看成是好的”5,这意味着一切生物都主动地捍卫它们的生命,奋力传播自己的物种。在自然生态系统中,不同物种之间发生着工具价值与内在价值的转化与融合,每个生物都有一种内在的生命目的性。罗尔斯顿阐发自然的内在价值并非为了否定其工具价值的存在,而是为了明确两个问题:第一,自然的内在价值是指生态系统自身的内在目的性,其对于维护整个生态系统的稳定、完整、有序具有价值和意义。第二,作为主体的人与作为客体的自然物所形成的价值关系只是价值关系中的一种形式,不是唯一的价值关系,更不是整个生态系统中最主要的价值形式。人类不是价值关系中唯一的主体,人的尺度也不是价值评价的最终根据;相反,在某种意义上人要服从于自然的尺度。

从理论上讲,生态伦理的核心任务在于为确立人对自然的道德责任提供伦理基础。从现实角度讲,伦理道德作为人的一种存在方式,必然随人类活动空间的扩展而拓展自己的作用范围。生态伦理学对伦理学的拓展不同于以往人际范围内的伦理扩展,而是将道德关怀的对象拓展至动物、植物、物种、生态系统和自然景观,更强调伦理的全球性和生态性,而非伦理的亲缘性和人文性。这一伦理拓展对传统伦理学的挑战在于要重新界定道德责任的界限。

本书力图在学术传承和应对现代生态环境危机挑战的双重背景下阐述生态文明价值观的确立。本书认为,生态文明价值观的核心是尊重自然、顺应自然,承认自然生态系统具有内在价值,确立人对自然的伦理责任和道德规范。它是对东西方传统自然价值观的批判、继承和创新,有着深厚的历史文化基础,其中有对中国古代“天人合一”的自然伦理思想的吸收,有对西方近代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的反思和批判,更有在现代有机论自然观基础上对自然价值的重新建构。从康德到史怀哲、利奥波德,再到罗尔斯顿,从“人是目的”到生命价值,再到自然内在价值,价值体系不断扩大;从人际伦理到自然伦理,道德的义务范畴也不断延伸。生态伦理学家把伦理关注的焦点从人类社会扩展到整个生态系统,表明了人类对自然价值认识的升华,也为现代社会重新审视人与自然的关系提供了价值参照。生态伦理价值观只有转化为生活的常识,才能对生活实践产生影响,促使我们重建生活价值坐标和改变生活方式,从而选择一种符合生态文明的生活方式。

生态文明建设是为应对工业化带来的生态环境恶化而提出的时代问题,人类文明转型却是历史发展的趋向问题。探索时代问题的理论源头,从自然观、历史观、价值观三个维度挖掘和阐述生态文明的哲学根据,就是本书的写作宗旨。

1 贺麟:《论自然的目的论》,《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1986年第2期,第1—6页。

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6页。

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0页。

4 〔美〕霍尔姆斯·罗尔斯顿:《哲学走向荒野》,刘耳、叶平译,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89页。

5 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