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的理念(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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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版序言

大约十四年前(1999年),在《刑事诉讼法》的第一次修正首次引发国人对刑事诉讼关注的背景下,我们撰写了《刑事诉讼的理念》这本书,力图以理念为出发点,将刑事诉讼的制度和运行机制结合案例以生动的方式加以阐释,同时也尝试从比较法角度将域外刑事诉讼制度展现在公众面前。应当说,这本书1999年在法律出版社出版以后还是比较受欢迎的。

不过,正如大家已经看到的,在过去的十几年间,中国社会发生了相当大的变化。这首先表现在法制的发展方面,官方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2011年已初步形成。其次,公众的法治理念被唤起,法治热情日益高涨,尤其是借助新媒体和渐趋开放的平面媒体,刑事司法受到空前关注,公众对刑事司法的影响力得以彰显,薄熙来案、李天一案、夏俊峰案、王书金案的审判以及一些冤假错案的平反都昭示了这一点。显而易见,中国刑事诉讼的背景在持续变化,这十余年间,通过司法解释、司法改革,我国刑事诉讼法律制度和实践也在相应地演进和调整。比如,2010年五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就是显证,2013年中央政法委出台的《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规定》也是鲜明表现。更重要的是,2012年通过了新《刑事诉讼法》,此次修法虽名为修正,但实际上接近于大改。

在今天看来,1999年完成的作品很多方面已经过时甚至陈旧。在社会快速转型,公民法律意识、法治观念日益增强,诉讼制度甚至法学研究(例如社科法学、实证法律研究开始兴起)不断发展的宏观、中观、微观背景下,需要对其重新审视。正因如此,我们自2011年开始对本书进行大幅度的改动。在这本新书中,我们力图反映刑事诉讼立法的最新动态、司法实践操作以及近年来发生的一些备受关注的案件,同时也力图用社科法学、实证法律研究的成果去解读这些变化,深度阐释中国刑事诉讼制度的现状并前瞻其未来走向。

当然,由于作者俗务缠身,加之改动绝非易事,所以写作时断时续,但经过不断努力,本书最终还是以今天的面貌呈现予读者。特别要感谢的是,赵琦、谢进杰、刘方权、郭松、何永军、马静华博士阅读了稿件,提出了很好的修改意见。还要指出的是,本书的完成并不意味着我们将来不再进行修改,因为在杀青之时我们已感刑事诉讼的立法和实践太丰富、太深刻,变动太迅速,需要更为深入、精细、持久的研究,而这是我们难以充分准确地把握和预期的。当然,书中仍有一些不尽完善之处,我们两位作者的观点也未必完全一致,甚至有些观点可能跟我们在其他地方表达的观点不尽一致,所以出版后我们仍会根据立法、实践的不断变化,根据读者诸君的意见,在将来予以修改、完善。

生在这样一个时代,关注中国法治尤其是刑事法治的进步、变化,是我们的“幸”,当然也是我们的“累”,但我们还是高兴在这样的大时代中目睹一场国家和社会的大变革。尽管此中也有不少令我们不安、焦虑甚至不持肯定态度的东西,但作为观察者甚至参与者,我们有责任继续观察和参与这一场变化。

是为序。

左卫民
2013年10月8日
一个阳光明媚的上午
于四川大学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