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牧诗选(补改本) 杜牧传 杜牧年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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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部尚书席上作

华堂今日绮筵开,谁唤分司御史来?

忽发狂言惊满座,两行红粉一时回。

此诗《樊川文集》不载,见于《别集》,而最早则见于晚唐人孟棨所作的《本事诗》中,所以选录此诗时,字句即依照《本事诗》。《本事诗·高逸第三》记载:杜牧为御史,分司洛阳。时李司徒罢镇闲居,声伎豪华,为当时第一,洛中名士都去拜访他。有一次,李司徒大开筵席,遍请洛阳的官僚及名士,因为杜牧是监察御史,所以不敢邀请他。杜牧听说此事,派人转告李司徒说,自己愿意参加这个宴会,李司徒即补送一份请帖。杜牧正在对花独酌,接请帖后,立刻来到。这时客人们已经饮酒,歌妓一百多人,皆绝艺殊色。杜牧独坐在南边一行,瞪眼注视,喝完三杯,问李司徒:“听说有一位名叫紫云的,是谁?”李指示给他。杜牧注视了很久,说:“名不虚传,应当赠送给我。”李俯首而笑,许多歌妓也都回头而笑。杜牧自饮三杯,朗诵了这首诗,“意气闲逸,傍若无人”。据《本事诗》所记,此诗是杜牧为监察御史分司东都时的作品,至于在哪一年,并未说明。《本事诗》中所谓李司徒,未言何名。《太平广记》卷二百七十三“杜牧”条引《唐阙文》(按《唐阙文》疑是《唐阙史》之误,但今本《唐阙史》中又无此段文)及《唐诗纪事》卷五十六,均记此事,则作李司徒愿。考李愿卒于宝历元年(《旧唐书》卷一百三十三《李愿传》),在杜牧以监察御史分司东都之前十年,则所谓李司徒者绝非李愿。李愿之弟李听,大和初曾为检校司徒、邠宁节度使,“(大和)九年,改陈许节度,未至镇,复除太子太保分司。开成元年,出为河中尹、河中晋慈隰节度使”,卒后赠司徒。(《旧唐书》卷一百三十三《李听传》)李听曾为检校司徒,卒后又赠司徒,而其罢镇闲居,以太子太保分司东都,又正在大和九年开成元年两年中,即是杜牧以御史分司东都之时,则李司徒盖是李听,而杜牧此诗也应是作于大和九年或开成元年之时。至于诗题“兵部尚书席上作”,乃宋人编《樊川别集》时所加,按《本事诗》所记,似应题为“李司徒席上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