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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逻辑结构
三段论由三个部分组成:大前提、小前提和结论。大前提是一个关于所有同类现象的一般性陈述,小前提是一个关于大前提中特定现象的个性化陈述,结论是一个经过从一般到特殊的演绎推理得出来的结果,是一个关于特定现象拥有同类现象的共性的陈述(参见Russell 2008)。
例如,下面示例是三段论的经典示例(参见Copleston 1974: 277)。
大前提:所有人都会死。
小前提:苏格拉底是人。
结 论:苏格拉底会死。
在逻辑学中,三段论中的大、小前提和结论都是直言命题(Categorical Proposition)。直言命题亦称性质命题,为“一个断定或否定一个类别的全部或部分成员包含在另一个类别之中的陈述”(Churchill 2006: 143),其中的主语部分称为主项,谓语部分称为谓项。
就逻辑推理而言,三段论的三个组成部分缺一不可,但在具体的语言表述中,通常可以省去某个部分不说。省去不说的部分或是大前提,或是小前提,或是结论。例如:
① 你是经济学院的学生,应当学好经济理论。其中,省略了大前提“凡是经济学院的学生都应该学好经济理论”。
② 企业都应该提高经济效益,国有企业也不例外。其中,省略了小前提“国有企业也是企业”。
③ 所有的人都免不了犯错误,你也是人嘛。其中,省略了结论“你也免不了犯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