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态学马克思主义与西方生态中心主义的关系
一些论者之所以把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看作一种背离了历史唯物主义理论的后现代马克思主义流派,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他们混淆了生态学马克思主义同具有后现代倾向的西方生态中心主义之间的原则区别。事实上,如果我们比较生态学马克思主义同西方生态中心主义之间在理论上的区别,我们就会发现生态学马克思主义根本就没有否定工业文明,也没有否定历史唯物主义理论的生产力增长模式,根本谈不上什么背离历史唯物主义的问题。
面对当代日益严重的生态危机,当代西方产生了非人类中心主义和人类中心主义两种类型的生态伦理思潮。人类中心主义的基本含义就是认为“人是宇宙中心的观点。它的实质是:一切以人为中心,或者一切以人为尺度,为人的利益服务,一切从人的利益出发”[2]。由此人被看作是唯一具有内在价值的存在物,其他一切事物的价值取决于人的需要,因此只具有相对于人的工具价值。这样人类之外的自然和存在物就被排除在道德考虑之外。非人类中心主义者认为,正是在这种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的指导下,人类毫无限制地向外部自然进行掠夺式开发和利用,造成了当代世界日益严重的生态危机。非人类中心主义的生态伦理思潮依次分为动物解放论和动物权利论、生物中心论和生态中心论三个阶段。生态中心主义实际上是非人类中心主义生态伦理发展的第三阶段,其代表人物主要有美国学者奥尔多·利奥波德、霍尔姆斯·罗尔斯顿以及挪威学者阿伦·奈斯等人。生态中心主义主要是借助了生态科学所揭示的生态整体性规律,认为人类和每一个存在物都是地球生态系统中的普通一员,人类相对于其他存在物来说并不具有特殊的权利,强调只有“当一个事物有助于保护生物共同体的和谐、稳定和美丽的时候,它就是正确的,当它走向反面时,就是错误的”[3]。因此,应该把道德关怀的对象扩大到人类之外的自然界。罗尔斯顿在《环境伦理学》一书中对人类中心主义的主观价值论展开了批判,提出了“自然价值论”的理论观点,强调每个存在物都有其不依赖于人的内在价值。阿伦·奈斯进一步提出了以生物圈平等主义和自我实现论为主要内容的“深层生态学”。所谓“生物圈平等主义”,就是认为“生存和繁荣的平等权利是一种直觉上清楚明白的价值公理。将其局限于人类是一种人类中心主义的偏见,对人类自身的生活质量也会产生不利的影响”[4]。根据这一原则,人类不过是整个生态系统整体中的普通一员,不应该拥有其他存在物所没有的特权。因此,人类应该平等地对待生态共同体中的其他成员,维护生态系统的整体和谐。所谓“自我实现论”,就是要求人类走出狭隘的自我,充分认识到生态系统中的其他存在物和人类一样,都是生态共同体的内在组成部分,必须走出那种仅以人类利益出发的人类中心主义,实现从“狭隘自我”到“宇宙大我”的转换。
生态中心主义把“自然价值论”和“自然权利论”作为其理论的基石,所谓“自然价值论”是相对于“主观价值论”而言的,它强调人以外的生命及其自然存在着不依赖于人的“内在价值”。在生态中心主义者那里,对于自然价值论并没有统一的规定,他们大致从如下三种意义上使用自然价值论这一概念[5]:(1)是指工具价值的对立物,也就是说,自然界具有内在价值是指自然物不是作为相对于人的需要和目的的手段,而就是目的本身;(2)内在价值是指自然物的内在结构和属性;(3)内在价值是指自然独立于评价者主观评价的客观价值。也就是说,即便评价者不存在,自然的客观属性也能够存在和得到说明。所谓“自然权利论”主要是指生物和自然界等人之外的其他事物有按照生态规律存在下去的权利。生存的权利、自主的权利和生态安全的权利是生物所享有的三种主要权利。生态中心主义具有如下三个理论特点:第一,生态中心主义认为,在人类中心主义主导的伦理价值观下,生态问题是不可能解决的,生态中心主义强调人和自然之间应当具有伦理道德关系,从而颠覆了将伦理道德关系局限于人和人之间的传统人际伦理学。正是在此基础上,生态中心主义提出了“自然价值论”和“自然权利论”。第二,生态中心主义强调地球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和地球优先性,其理论根据则是现代的生态科学所揭示的生态整体性规律。他们从这一规律出发,要求平等地考虑人之外的存在物的权利,“这种优先考虑非人类自然或至少把它放在与人类同等地位的‘生物道德’是生态中心主义的核心方面”[6]。第三,由于生态中心主义认定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以及建立在这一价值观基础上的科学技术是造成生态危机的根源,因此他们“缺乏对现代大规模技术、技术与官僚精英的信任,而且,他们憎恨中央集权和物质主义”[7]。
生态中心主义是具有后现代倾向的绿色思潮,要说明这一点,所谓后现代主义是在批判现代主义的过程中形成的一股哲学文化思潮,其基本特点是批判笛卡儿以来的西方理性主义哲学的理性主义、主体性和人道主义、本质主义和基础主义,主张相对主义、神秘主义、多元和多样性、差异和不确定性等。生态中心主义的理论观点在如下方面具有后现代倾向。第一,他们反对人类中心主义,反对主体性和人道主义。在生态中心主义者看来,正是人类中心主义和近代主体性哲学的主、客二分的思维方式,导致了人类和自然之间的工具性的关系,把自然看作是满足人类需要的被动存在物,从而导致了人类对自然的滥用。第二,生态中心主义反对建立在理性主义基础上的科学技术,并把理性主义和科学技术看作生态危机产生的另一根源,从而得出反生产主义、反经济增长和反科学技术的结论。由此,他们为了保护生态,不惜牺牲人类生存的权利,从而把生态保护同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对立起来,走上了反人道主义的误区中,这和后现代主义把理性和科学看作是现代社会一切弊端产生的原因是完全一致的。第三,生态中心主义的理论具有神秘主义的色彩,这既体现在他们所主张的“自然价值论”中,也体现在他们所提出的“深层生态学”中。正如一些论者所指出的,生态中心主义者所主张的“自然价值论”不仅内涵各不相同,而且其理论根据是从生态科学中所揭示出的生态整体性规律,面临着“是”如何能够推出“应该”的事实和价值之间的矛盾,无法用科学的逻辑形式予以论证,最终只能诉之于人们的直觉和体验。“存在着对自然内在价值理论的各种异议:它的理论与含义、它的归之于直觉而不是理性论证、它的不可能性(我们不知道自然是否赋予本身以价值,我们作为人类只能从一种人类中心主义的立场谈论自然)以及它试图建立一个自然—社会二元论的趋势。”[8]这一点也体现在他们的“深层生态学”中。“深层生态学”所主张的“生物圈平等主义”本身就被认为是直觉到的公理,而“宇宙大我”以及所谓从人类的“狭隘自我”向“宇宙大我”的转换显然是无法用逻辑语言所阐述的,而只能依靠个人的体验,最终结果必然是陷入相对主义和神秘主义。
生态学马克思主义和生态中心主义在上述方面不仅是完全对立的,而且它是西方绿色生态运动中对生态中心主义持批判态度的流派。对此,佩珀指出:“生态主义(主流以及一个公开无政府主义的版本),被输灌了大量无政府主义的因素,而后者与后现代主义有着诸多一致,尽管它是一种旧的政治哲学。生态主义的红色批评是把它推向一个更现代主义视野的尝试,包括:(1)一种人类中心主义的形式;(2)生态危机原因的一种以马克思主义为根据的分析(物质主义和结构主义);(3)社会变革的一个冲突性和集体的方法;(4)关于一个绿色社会的社会主义处方与视点。”[9]这里佩珀既指出了生态中心主义的后现代倾向,也指明了包括生态学马克思主义在内的对生态中心主义的红色批判实际上是反后现代的,或者说生态学马克思主义不是后现代主义的。生态学马克思主义反对生态中心主义的后现代倾向主要体现在如下三个方面。首先,生态学马克思主义反对生态中心主义的自然价值论和自然权利论,主张一种人类中心主义。生态学马克思主义坚持认为,并不存在除人类需要之外的自然的需要,而且在生态社会主义社会里,当人类利益和自然的利益发生冲突时,它总是使人类的需要优先于自然的需要。因此,“生态社会主义是人类中心论的(尽管不是在资本主义—技术中心论的意义上说)和人本主义的。它拒绝生物道德和自然神秘化以及这些可能产生的任何反人本主义,尽管它重视人类精神及其部分地由与自然其他方面的非物质相互作用满足的需要”[10]。当然这种人类中心主义和建立在资本主义制度基础上的人类中心主义是有所不同的,它是“一种长期的集体的人类中心主义,而不是新古典经济学的短期的个人主义的人类中心主义”[11]。最后,尽管和西方中心主义一样,生态学马克思主义也对技术理性展开批判,但是和西方中心主义把技术的运用看作生态危机产生的根源,进而得出反科学的结论不同,生态学马克思主义既不认为技术是生态危机产生的根源,也不认为技术进步是解决生态问题的途径。他们坚持技术本身并无对错可言,认为技术运用的后果取决于承载它的社会制度和价值观的性质。生态学马克思主义对技术理性的批判,并不是对技术本身的批判,他们所批判的是被资本主义所控制的技术理性所导致的技术的非理性运用,以及对自然的无止境掠夺。他们对技术理性展开批判的目的在于把技术从资本的控制之下解放出来,通过把人的欲望的非理性和破坏性方面置于控制之下,使科学技术不再服从于人们对于物质财富的非理性追求,从而实现技术进步和人性发展的一致。因此,生态学马克思主义不仅肯定技术有助于人类的生产和控制能力的提高,而且强调摆脱资本所控制的技术是适应人类和自然共同发展的,而不会对它们造成破坏。最后,生态学马克思主义既不反对生产力的发展和经济增长,也不具备后现代主义的反物质倾向。应当看到,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如莱斯、本·阿格尔、高兹和奥康纳所设计的生态社会主义社会都强调要从消费主义中摆脱出来,都强调自由自觉的劳动对于人们实现自我的重要价值。但是,生态学马克思主义并没有因此陷入到反对生产力发展和经济增长的错误中,更不具有后现代主义的反物质倾向,恰恰相反,在他们看来,生态社会主义社会也需要生产力的发展和经济增长,只是这种生产力发展和经济增长一方面“必须是一个理性的、为了每个人的平等利益的有计划发展。因而,它将是有益于生态的……这种社会主义的发展可以是绿色的,它建立在对每个人的物质需要的自然限制这一准则基础上。因此,它们是在自然能力的宽泛限制范围内可以满足的需要。社会主义发展过程中人们持续地把他们的需要发展到更加复杂的水平,但不一定违反这个准则”[12]。另一方面,生态社会主义社会经济发展必须“以人为本,尤其是穷人,而不是以生产甚至环境为本,应当强调满足基本需要和长期保障的重要性”[13]。生态社会主义社会并不是要人们回到前技术时代的穷乡僻壤的艰苦环境中,也不认为前技术时代就实现了人和人、人和自然关系的和谐,更不认为商品和市场本身有什么邪恶,当然也没有必要取消它们。生态学马克思主义所追求的是立足于人的需要基础上的人类社会和生态的共同发展。那种认为生态学马克思主义否定了历史唯物主义的生产力增长模式的观点是不符合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的实际的,也是站不住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