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学校的信
苏塞克斯补习学校,
海事广场55号,
布赖顿,苏塞克斯
1967年11月4日
最亲爱的爸爸+简:
你们俩的信我同时收到了——都写得太好了。听说你们和殖民地居民们处不来,那可挺遗憾的——他们都无一例外地糟糕吗?你们工作也很努力呐。不过,可能还没意识到就到了要回来的时候啦。到了那时候,你们就回来了。
那个小怪兽阿尔达先生帮我在附近罗汀迪恩村上找了份工作。我要带那些小子去玩球。怎么可以呢?这帮小子就知道揍上我一顿,给我取一些耍耍聪明伤人的绰号。唉,这可算是个挑战呢。(1)
“杂种总部”目前在布赖顿。整整十天滂沱大雨,夹杂些暴风、飓风、龙卷风、地震诸如此类的剧烈大动作。我唯一的安慰是,纵容自己毫无畏惧、坚忍不拔地走在连眼前都看不清的瓢泼大雨中。还有,我还凝视着窗外,以疯子般的坚毅,默默地下定决心,我要穿上白色的法兰绒裤,去海滩上走一圈。
我还有些小新闻给你们俩,会让你们自我感觉良好一下。
先说给简的:两个礼拜前,我遇上了一个叫夏洛特的漂亮姑娘。她家公寓在汉密尔顿街上,我去接她出去玩。她很严肃地向她母亲介绍了我。她妈妈问了我想喝点什么之后,表达了想知道我住哪儿的愿望。我告诉了她,她欣喜万分地嚷道:“噢,你一定和伊丽莎白·简·霍华德住得很近!”我很平静地告诉她,我们住得有多近。这让她对我适度地刮目相看了,接着她开始赞美《朱利叶斯后事》(2)。我则接着把夏洛特变成了我的马子,算是这个晚上的第二重乐事(3)。这次征服,简起的作用可能很不小哩。
接下来,是给我杰出的父亲。我的一个朋友很恭顺地咨询我,要求我推荐您的一部作品。《幸运的吉姆》,我告诉他。他马上去买了来。有天晚上,我上他的房间去,他正朝水槽里呕吐,满脸的泪水。就是提到的这本小说里的某一段让他笑成这个样子的(4)。对你是件大好事吧。
顺便提一下,我希望你们不会埋怨我花钱去买书的。我得加一句,都是值得称道的书呢。我现在(5)有二十五本宝贵的收藏(大多是平装本的)。等我上大学时,这些收藏足以让我骄傲。
那个作怪的小怪兽阿尔达先生做的另一件事,是把一个滚滚烫的弯男安排在了我的隔壁。每天晚上十二点到一点之间,他就不敲门冲了进来,双眼冒着火苗,巴不得逮到我正好没穿衣服。他想要强奸我,不过,知道是怎么回事不顶用。我已经考虑过如何报复了——把鼻屎放在他的咖啡里,把痰吐在他的牙刷上,偷了他的洗发水,脏污了他的睡衣,不过我也知道这也不顶用。他为什么不滚开?到了最后,我想得先理理自己为什么弄不明白了。
今天晚上,我去看了老彼得·耶茨(6)的新电影《抢劫》。这部电影算是挺潮的(7)——意即“我糟糕我自己知道”——你懂的,有三十分钟是在一片墨墨黑中。
我去睡觉了,想念你们俩,快点给我写信哦。
很多很多的爱
马特×××××
顺便提一句,简,高中时,我读了劳伦斯的《彩虹》(8),我觉得要说说他为什么不好,我够格了。入学面试之前,我要看看其他的书。我感兴趣的是《战争与和平》,还有那个小怪兽的头头建议的《丹尼尔·狄龙达》(9)。再来点闪电速评(10)——
埃兹拉·庞德——吃软饭的新潮小家伙。
奥登——还不错,不过我觉得他自己一定是个讨厌糟老头。
霍普金斯——读起来很有趣,不过经不起分析。
多恩——非常旖旎壮阔。
马维尔——??
济慈——不说“我是个诗人,明白不?”的时候,还行。《无情的妖女》——几乎算得上是我最喜欢的诗。
回头再写——马特。
(1) 原文标明此处有用词错误。
(2) 《朱利叶斯后事》为伊丽莎白·简·霍华德的第五部作品,首次出版于1965年。
(3) 这个夸口空洞,而且彻头彻尾是个谎言。我觉得夏洛特又美丽又聪明(还上档次,个子也不高)。我竭尽全力,根本没得近身。——原文注
(4) 到底是哪一段呢,你这笨蛋?“提到的这本小说”,可不是嘛……不过,我可别过于追问过去的自己了。在这些令我胳肢窝都要羞红了的存档里,我没有任何更改,只除了为了保护无辜者的那几处。而且,宽容慈悲的读者会同意,我也是无辜清白的。——原文注
(5) 原文标明此处有用词错误。
(6) 彼得·耶茨(Peter Yates,1929—2011),英国导演和制片人。《抢劫》(1965)是一部犯罪惊悚片。
(7) 原文标明此处有用词错误。
(8) 原文以“乏味沉闷”(bore)代替“虹拱”(bow)。
(9) 乔治·艾略特(George Eliot,1819—1890)的小说。
(10) 原文标明此处有用词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