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一个观念的诞生
1.物种到底特别在哪儿?
查尔斯·达尔文既不打算为约翰·洛克的思想瘫痪调制解药,也不打算证实那个险些从休谟的眼皮底下溜走的、替代性的宏大宇宙观。在想出自己那个伟大思想的时刻,他就预见了其必然产生的革命性结果,不过在一开始,他并没有设法去解释生命的意义,或者生命的起源。他的目标稍稍节制了些:他想要解释的是物种的起源。
在他所处的时代,博物学家们积攒了大量有关生物的诱人事实,并且从多个维度出发,对这些事实进行了系统化的整理。这项工作产生了两个重大的惊奇之源(Mayr, 1982)。其一,当时人们已经发现了大量的生物适应现象,这些发现使休谟笔下的克里安提斯心驰神往:“所有这些各式各样的机器,甚至它们的最细微的部分,都彼此精确地配合着,凡是对于这些机器及其各部分审究过的人,都会被这种准确程度引起赞叹。”(Hume, 1779, Pt. Ⅱ)其二,生物的多样性极为丰富——毫不夸张地说,有上百万种不同的动植物。为何如此之多呢?
在某些方面,生物体所展现的设计多样性与其设计卓越性一样惊人,而更为惊人的是,在多样性中存在着清晰可辨的种种模式。我们可以观察到,生物体之间存在上千种层级和变异,同时,它们之间也有十分巨大的分隔性差异。虽然鸟类和哺乳动物没有鳃,但它们中的一些能像鱼一样游泳。虽然犬类的大小和形态千变万化,却不存在犬猫兽、犬牛兽或身披羽毛的犬。这些模式要求人们开展分类工作。在达尔文的时代,伟大的分类学家们(他们是从一边使用一边纠正亚里士多德的古代分类法干起的)早已创立了等级详细的两界系统(植物界和动物界),界分为不同“门”,门分为不同“纲”,纲分为不同“目”,目分为不同“科”,科又分为不同“属”,继而分为不同“种”。当然,种也可以细分为亚种或变种——可卡犬和巴吉度猎犬就是狗或者说家犬(Canis familiaris)这一物种的不同变种。
到底有多少种不同的生物体?既然没有哪两个生物体是完全一样的——甚至连同卵双胞胎也不完全一样——那么有多少个生物体,就有多少种生物体。但有一点似乎很明显:它们的差异可以分为不同等级,并且归类为次要的和主要的,或者偶然的和本质的。亚里士多德就是这样教导我们的,这一哲学认识渗透在几乎所有人的思想中,从红衣主教到药剂师再到市井小贩,无一例外。万物——不仅是生物——都具有两种属性:本质属性和偶然属性,一旦缺了本质属性,事物就不再是它们所是的那种特定事物了,而偶然属性则可以在种类内部自由变异。一块金子就算随意改变形状,它也还是金子;使它成为金子的是它的本质属性,而不是偶然属性。每一个种类都有其本质。本质是决定性的,因而它是永恒的、不变的、要么全有要么全无的。一个东西不可能是有点儿银,或是准金,又或是半哺乳动物。
作为对柏拉图理念论的改进,亚里士多德提出了他的本质论,据前者所言,一个理想范例或形式永恒地存在于由神统治的柏拉图式的理念国度中,而每一个现世之物都是某种对它们不完美的复刻或映射。当然,这种柏拉图式的抽象概念天国是不可见的,但是心灵却可以通过演绎思维抵达那里。比如说,几何学家所思考和求证的定理是关于圆形和三角形的形式。既然老鹰和大象也各有形式,那么演绎自然科学也值得一试。一个现世之圆,任凭你再怎么用圆规精心描画,再怎么扔在陶钧上塑形,它都无法真正成为一个欧式几何中的完美之圆,同理,就算每只实有之鹰都力求完美地彰显出鹰性(eaglehood)的本质,也没有哪只可以真正做到这一点。存在过的一切事物都有一个神圣的具体规定,该规定抓住了这些事物的本质。由此可见,达尔文所继承的生物分类学本身就是柏拉图本质论——中间还经过亚里士多德——的直系后裔。实际上,“物种”(species)这个词曾是柏拉图用来表示形式或理念的那个希腊词语eidos的标准译法。
我们这些后达尔文派是如此习惯于从历史的角度思考生命形式的发展,以至于我们需要铆足劲回忆,才能想起在达尔文时代,物种被看作不受时间影响的东西,就像欧式几何中完美的三角形和圆形一样。物种的各个成员出现又消失,但物种本身却保持不变且不可改变。这是一笔哲学遗产的组成部分,不过它并非闲置无用或动机不良的教条。自哥白尼和开普勒、笛卡儿和牛顿以来,现代科学大获全胜,这些胜利有个共同特点,那就是将精确的数学方法应用于物质世界,而这显然要求对事物纷繁复杂的偶然属性加以提炼,来寻得它们隐秘的数学本质。当事物遵循牛顿关于引力的平方反比律时,它们的颜色和形状都无关紧要。重要的是其质量。同样,当化学家们认定自己的根本信条是“基本元素(例如碳、氧、氢和铁)不可变且数量有限”时,化学便接替了炼金术。尽管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元素会以无限多种形式混合和结合,但这些根本的构成要素仍可通过它们恒定的本质属性加以辨认。
在许多领域,关于本质的学说就好似一位法力无边的组织者,操控着世间万象,但对于人们所能制定的每种分类体系来说也是如此吗?丘陵和山脉之间,雪和雨夹雪之间,豪宅和宫殿之间,小提琴和中提琴之间是否存在本质的区别呢?约翰·洛克等人已然发展出了详尽的学说,将实在的本质(real essence)与纯然的名义的本质(nominal essence)区分开来;后者只是寄生于我们选用的名称或词语之上的玩意儿。你可以随心所欲地建立分类体系。例如,养犬俱乐部(kennel club)可以投票选出一份清单,用以规定成为一条真正的、我们心目中的那种(Ourkind)西班牙猎犬的必要条件,但这仅仅是一个名义的本质,不是实在的本质。要想发现事物的实在本质,就要对其内在本性进行科学考察,只有这样,本质和偶然才可以根据一定的原则加以区分。虽然很难说清那些被奉为原则的原则究竟是什么,但是由于化学和物理在这方面都步调一致,因而似乎有理由认为,关于生物的实在本质,肯定也存在具有界定作用的标志。
生物等级体系的图景干脆利落而且很成系统,但以此为视角,就会看到大量难以处理且令人困惑的事实。这些明摆着的例外情况给博物学家们造成了大麻烦,其棘手程度几乎不亚于内角之和不等于180度的三角形给几何学家造成的麻烦。尽管许多分类学的边界既鲜明又不留余地,但仍然存在着各种难以归类的中间过渡生物,它们似乎具有一种以上的本质成分。在更高的层面上,关于生物特征的异同,也有离奇之处:为什么鸟类和鱼类的共有特征是脊柱而不是鳞羽?为什么作为分类依据,有眼睛的生物或食肉生物不如温血生物那样重要?尽管分类学的大体框架和大多数具体的裁断方式都无可争辩(当然,今天仍然如此),但关于个中难题的争论却激烈异常。这些蜥蜴个体都属于同一物种还是若干个不同物种?由哪个分类原则“说了算”?在柏拉图的著名洞穴比喻中,哪个系统才算是“切中自然之肯綮”呢?
在达尔文之前,这些争论在根本上都不合乎规范,也无法给出一个稳妥且起正面作用的答案,因为没有什么背景理论来说明为什么一个分类体系可以被算作切中肯綮的,即可以被算作找准了事物的真实样貌的。如今,书店面临着同样的不合规范难题:该如何交叉整理以下的图书门类:畅销书、科幻、恐怖、园艺、传记、小说、选集、体育、绘本?如果恐怖属于虚构类图书,那么真实的恐怖故事就难以归类了。所有小说都一定是虚构的吗?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当杜鲁门·卡波特将《冷血》(Capote, 1965)描述为一本“非虚构小说”时,书商就不会坐视不管了,可要是把这本书和传记或历史书摆在一起,那也很别扭。你正在阅读的这本书应该摆在书店的哪个片区呢?显然,书籍归类并不存在唯一的正确方法——我们在该领域中只能找到名义的本质。但是,许多博物学家深信不疑的通则是,在他们的生物自然系统所包含的诸多门类中间,是可以找到实在的本质的。正如达尔文所说:“他们相信,它揭示了造物主的计划;但是除非能具体说明它在时间和空间上的顺序,或者说明造物主的计划还意味着什么,否则,在我看来,我们的知识并未因此增加。”(Darwin, 1859, p. 413)
有时候,考虑更多的复杂情况,反而会让科学难题变得更容易解决。地质科学的发展,以及对明显已经灭绝了的物种的化石的发现,导致分类学家被更多稀奇古怪的东西搞得更加一头雾水,不过,正是这些如同拼图碎片般的稀奇玩意儿驱使着达尔文与数百名科学家并肩作战,并找到了解决问题的关键:物种不是永恒的、不变的,它们已经随着时间演化了。碳原子可能永远都以它们如今展现出的形式存在,而物种则不同,物种是经过一段时间后产生的,能随着时间发生改变,进而还能产生新的物种。这种观念本身并不新奇;它的许多版本都经历过人们的严肃讨论,最早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时代。但是,针对它,曾有过一种强大的柏拉图式偏见:本质不会改变,事物也无法改变自己的本质,新的本质也无法诞生——当然,除非上帝在特创的某些阶段命令其出现。要是爬行类能变成鸟类,那铜也能变成金了。
这一信念在今天不太容易引起共鸣,但展开想象就能助它一臂之力:想一下你对这样一种理论的态度,该理论旨在表明,很久很久以前,当数字7还是偶数时,它与数字10的祖先(曾经是一个质数)交换了一些属性,并由此渐渐获得了它的奇数性。这当然是一派胡言,无从设想。达尔文明白,有一种如出一辙的态度,已经在他的同时代人脑中根深蒂固了,而他必须下大力气才能将其克服。的确,他多少承认过,他那个时代的前辈权威们,就像他们坚信恒定不变的物种那样不可改变。因此,在书的结论部分,他甚至恳求年轻读者们的支持:“那些被引导去相信物种是可变的人,无论何人,只要能恳切表达其信念,都是造福于大众;只有这样,才能解除这一论题遭受的偏见之累。”(Darwin, 1859, p. 482)
可即便是在今天,达尔文对本质论的颠覆仍未彻底地被接纳吸收。例如,近来哲学界围绕“自然类”(natural kind)展开了许多讨论,这是一个古老的术语,哲学家奎因(Quine, 1969)曾小心翼翼地将其召回,仅限于用来区分科学门类的好坏。不过,在其他哲学家的文字中,“自然类”则通常是那张披在实在的本质这匹狼身上的羊皮。本质论的冲动仍与我们同在,而且有时还不无道理。科学的确有志于切中自然之肯綮,并且我们似乎常常需要本质或类似本质的东西才能完成这项工作。在这一点上,两大哲思之国——柏拉图之国与亚里士多德之国——达成了共识。不过达尔文提出的变化,起初似乎只是思考生物学中“类”的问题的一种新方式,却可以蔓延至其他现象或学科中去,之后我们就会看到这一点。在“什么使得一个事物成为它所是的那类事物”这个问题上,我们一旦采取了达尔文式的视角,就能轻而易举地将反复出现在生物学内外的难题一一消解。然而,由于传统的束缚,对达尔文式观念的抵制也依然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