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过去:我的随身小庄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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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人情世故多

等端上桌后,陈子轩倒想直接就夹起来吃,不过刚出锅的时候装了几碗准备送人。

今天大队长,还有那小孩帮了他。

特别是那个小孩,人情世故总要礼尚往来,要不然有下一次人家又怎么肯帮忙呢!

“要不然你们就先吃吧,我先送点过去给大队长和狗蛋家里,让他们也试试味道。”

笑了笑后,陈子轩就拿了一个篮子,然后装好两碗猪血进去出门了。

“我们先等子轩回来,不着急。”

东西是陈子轩买的,而且菜也是人家做的,总不能他们吃干抹净了再留个残渣。

去过一次,已经熟悉大队长家,敲了敲门,这一次出来开门的是张宏国。

张宏国还以为是谁呢,没想到竟是陈子轩,他脸上很是惊讶。

今天不是已经出去镇上回来很累了吗?还发生了那样的事情,怎么还过来这边?

“陈知青,你这是有什么事吗?”

陈子轩笑了笑,还不是想要走一下关系嘛,顺便告诉大队长,他这几天就可以买自留地了。

“今天镇上买了猪血,做了好吃的韭菜猪红,可以祛尘,在我们那边好多人这样吃,特别香,给叔送一碗过来试试看,可别嫌弃。”

打开篮子,张宏国一下子就闻到了一股很香的味道,勾的他肚子里的馋虫都出来了。

“不不不,不能白拿,你收回去。”

张宏国倒有些想要,但是又怕人家说闲话,他对吃的一向很钟爱,尤其这个味道,闻起来还有一点辣椒的辣,配酒喝点真心不错。

“叔,又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你就拿着吧,然后我想要这几天就准备买自留地了,你看能不能让村里人帮忙给我开垦一下地呢?”

钱他已经凑够了,再买点比较好种的种子,这样子这块自留地就算是他自用的了。

原来是这件事,张宏国点了点头。

想到反正最近村民们都挺有时间的,要不然大家也不会闲得聚在村口那看好戏了。

“成,没问题。”

将那碗香喷喷的猪血硬塞进去张宏国手上,陈子轩转身又走过去张婶家。

也幸好狗蛋家和大队长连在一起的,所以狗蛋那孩子一点都不怕张宏国。

咚咚咚……

“谁呀?”

正在炒菜的狗蛋娘,突然听了一阵敲门声,连忙带着锅铲就跑过去开门了。

打开一看,原来是陈子轩,疑惑的看着他,这是怎么了吗?

“婶,我做了点猪血,你试一下,很好吃的,今天也多亏狗蛋帮我证明清白了,要不然我就要被二赖子给讹了,真谢谢狗蛋了。”

人情冷暖,要是有人帮陈子轩,他还是会懂得感恩的,脸上的笑容特别真诚。

“没事,这就举手之劳而已。”

狗蛋娘笑了笑,原来是为了这种事情过来,看着他面前的这碗猪血倒是挺香的。

只是有没那么好吃就不知道了。

她记得以前小时候老爹买过一次猪血来煮,太腥臭了,那个味道简直难以忘怀。

“这可是我的拿手好菜,放心,很好吃的,婶,我不骗你,你看我这张真诚的脸。”

狗蛋娘闻言笑了,她倒没有看到真诚的脸,只看到了一张细嫩狡猾的小白脸。

“好,我知道了,婶也刚好在做饭,陈知青要不留下来吃个饭再回去吧!”

这个时候刚好是饭点,陈子轩的菜又是刚好做熟送来的,估计是还没吃饭。

一听到要请自己吃饭,陈子轩连忙拒绝了,这时候请人吃饭已经算很大礼遇了。

“不了婶子,知青院的大伙都还在等我吃饭,菜送到给你我就要回去吃饭了。”

送完后陈子轩自己心里也是惦记着这猪血,匆匆忙忙就跑回去知青院了,他担心他们要等他才一起吃,这样子等等菜就凉了。

凉了一股腥味肯定不好吃,就跟豆腐一样,凉了容易有豆腥味,还得趁热吃。

“这么快就送完回来了?”

谢阳感觉时间过的好慢,尤其是闻着美食却不能吃的时候,就更难受了。

听到脚步声,他就知道陈子轩回来了。

谢阳不由心里一喜,赶紧站了起来,将还在锅里热着的饭和菜都拿出来了。

锅里热着,现在也不会冷。

“回来了,你们咋不先吃啊,都不用等我的,这菜放久了,凉了都不好吃的。”

看着大家,尤其做好饭那么多人等着自己,陈子轩有些不好意思的摸了摸头。

赶紧过去帮忙一起端了东西出来摆好,韭菜猪红都还冒着热气的,很有食欲。

“唔,好吃好吃。”

谢阳第一时间夹了块猪红吃起来。

他可不管那些人说的什么猪红脏,他在一本食谱里面确实看到过猪血祛尘的记载。

不过,有点狠不好的就是猪血有一股味儿,他自己又不会弄,很多人也都弄不好。

没想到陈子轩做出来的猪红就没那股味儿,他只吃出来韭菜的芳香和调料的味道。

“哇,太好吃了,这是怎么做的?”

张婉晴试探性的夹了一块,味道有些出乎意料的好吃,她本来只是想着这是陈子轩做的菜,捧个场而已,却没想到真的太好吃了。

滑嫩可口,再加上韭菜的香味,简直绝了,特别是猪红里面,各种配料非常入味。

听到大家的评价这么高,李牧也忍不住了,不好意思的夹了一块试试看好不好吃。

果然和他们说的一样,味道是真的很不错,一口接着一口,吃的最欢就是李牧了。

美味的猪红韭菜就着窝窝头吃,特别的香,连平平无奇的窝窝头都变的可口起来。

一个个看向陈子轩的眼神都变了,没想到这家伙不动声色的这么会做饭,估计这菜连国营饭店一般的大厨都比不上陈子轩做的好。

“子轩,厨艺可以啊,真想天天吃上。”

李杰一边嘴里塞的满满的,另外一边还不忘竖着大拇指夸赞,简直好吃又下饭。

这可不仅是李杰有这个想法,吃过这个韭菜猪红的都想天天吃,尤其是张宏国。

他端着那一碗送来的喷香的猪红回去屋里,林春华婶子闻到很香,还以为是什么好东西呢,上前凑过去一看,原来是一碗猪血。

“这是谁送来的猪血啊?”

还是第一次有人送这菜,倒不是觉得不好,只是怕真的不好吃又不好扔了。

“趁热,快来试试看,闻着香,估计挺好的,收起你那嫌弃的小眼神。”

林春华之前试过拿猪血煮来吃,谁知道煮熟了还是一股味,没人吃还浪费了调料。

自从那次不信邪以后,她就再也没有想过要去拿不要钱的猪血做着吃了。

张宏国二话不多说,夹起一块就放进口中,脸上一变,转头看了眼自个媳妇。

“啧啧,快,你也试试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