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
在K.J.帕克的架空宇宙中,我们经常看到萨洛尼努斯的身影。这位神人有炼金术师、剧作家、哲学家、神学家等多重身份。下面这篇故事发生在他死后几百年。在这个年代,他已经被人们完全神化,就连他的一小本著作也有改天换地的威力。
Original Sins
最初的罪行
作者/【英】K.J.帕克 翻译/Renne
根据殿下的说法,书本是一种死灵术。死了一千年的人能通过书本和你说话,仿佛他就在你屋子里。这是真正的永生。一切知识、智慧和记忆都会随着时间渗入黑暗,再也找不回来。但如果你把脑子里的东西导出来,放进书本,它就能一直保存,而你也永远不会死。
但这种方式也有缺陷。殿下的书是从他从曾祖父时期传下来的。从曾祖父想弥补缺陷,命人把他的每一本书都刻一份在青铜板上。按他的说法,青铜像钢一样不会生锈,又比金子便宜——他的钱虽多,但也不是无限——青铜还不怕潮湿、虫咬、火烧和没什么本事的小偷。幸运的是,从曾祖父的抄写员们把书稿誊到青铜板上之后来不及扔掉原件。AUC576年的围城大战中,所有青铜板都被熔掉,铸成了箭头,而原件毫发无损。换句话说,缺陷无论如何都会存在。
殿下目前拥有3182本书。他的兄弟兼死敌也是一位藏书爱好者,名叫西莫卡塔,现任金星修道院院长,同时统治着从斯瓦特沃到苦海的所有土地。他有3229本书,其中包括十七本所有人公认的文学艺术珍宝,且都是孤本。殿下的从弟也是一名修道院院长,两人并称“学海双明灯”。他们是政治同盟,利益完全一致,但又互相恨之入骨。
我和斯凡雅为殿下效力,官方职务是皇家礼拜堂执事,实际做的是抄书和杀人。这两项活我们一般轮流来干,但她的字更好看。
“那边,”她指着一座高高的建筑,“应该就是金星修道院,所以远端那座高塔应该是图书馆。”
即使穿着平民服装,我看起来也像个僧侣。斯凡雅则完全不像修女,即使穿上全套修女服、只露出眼睛和脚趾。但她可不是假冒的,她对自己的誓言十分重视,几乎和对《十诫》的重视程度一样——就是不可偷盗、不可杀人之类的。也就是说,她绝不会打破任何誓言和戒律,除非得到上级的明确命令。她的职位与我同级,不知道这算不算好事。(我试过让她承认我要高一级,因为我年龄大些,但失败了。)总之,在这之后我就下决心不去注意她的长相、语气、举止、行为……等等等等。我意志力很强,毕竟我长期被迫接下繁重得不可思议的工作。
“其实,”我从她手中拿过地图,转到正面,“金星修道院在那一头,看,就在河边。你指的那个是国家粮仓,那圆形的塔是一座谷仓。”
我从十三岁起就做了僧侣,斯凡雅是二十二岁那年以悔罪者的身份加入的。她告诉我,当时,她的心灵突然变得清明至极,在那之后,唯一可做的就是悔悟。我从小到大都没有信仰,所以不懂这种感受,但我猜她是真心的。我手臂强壮,胸腹肌肉发达,手眼协调能力非常出色,熟练掌握九种语言,还能写出优美的花体大写字母。于是我被选为特别传教士。他们同时选了斯凡雅,因为她曾有七年时间四处漂泊,知道如何在异常艰难的环境中活下来。我觉得我俩挺互补的。她觉得我是白痴,但也没表现出想要换搭档的想法。我们一起能把工作做得很漂亮。而我们的工作就是偷书。
“之前不是说好了吗?”我对下一步行动提了个意见,而她反驳道,“天黑后爬上图书馆的墙,撬开窗户,杀死侍卫,找到书,完工。这是事先的计划,你也同意了。”
之前的确是说好了的,但不能这么做。我指出,如果人们发现书不见了,转天又出现在殿下的藏书中间,这相当于宣战。这有什么,她再次反驳,把书抄一遍,再把原本烧掉,这样殿下就开心了。他会拥有萨洛尼努斯《诸神的黄昏》的最后一份抄本,而没人能将他和偷书贼联系起来。不行,绝对不行,我说。(不过她很可能会把我的“绝对不行”理解为同意。只要她用心,她在语言学方面的天赋令人生畏。)
她还很擅长制定愚蠢而危险的计划,让我俩麻烦缠身,再想出无比天才的点子让我俩毫发无伤地脱险。“好吧,”我说,“照你的来,具体是怎么计划的?”
我们用了惯常使用的假身份:我是一名思科纳商人,她是我妹妹。自然,我们来到利尔斯塔德后立刻去金星修道院逛了一圈,这是北方诸国公认的六大最美建筑之一。来这儿的人都会先去游览一番,我们去了也不显得奇怪。
“我觉得你在说谎。”卫兵队长第四次说道,“行吧,我再问一遍,你刚才在回廊花园干什么?”
我口袋里的东西被掏了出来,摆在面前的一张桌子上。幸好我把干活的工具都留在了旅馆,但这些东西依然不太好解释。
“我不是说了吗,”我说,“我和我妹妹是外地来的,听了金星修道院的名声,想来看看。我们没做什么坏事。”
“这一片禁止进入。”他看着桌上的东西,“这么说,你是个商人?”
“是的。”
“来这儿做生意。”
“说了一万遍了,是的。”
他点点头,“你刚才说你是做哪一行的来着?”
我刚才可没说。“靛蓝。”
“那是一种染料,对吧?”他数着我包里的钱,有六个贝赞特,一些不同币种的银币,还有大约一百铜特拉齐。
“是的,”我说,“你想买吗?”
“你来这儿是买还是卖?”
我不想细说。我提前准备好了一套完整的说辞,这是我的习惯。但我有种不好的预感:我和斯凡雅通气那会儿,她根本没认真听。“卖。”我说,“也会买一些。”
“跟你做买卖的人叫什么名字?”
“我们才来啊。”
他看着我,“你大老远从思科纳赶来,却不认识利尔斯塔德做靛蓝生意的人?行吧,你带来的货放在哪儿?”
聪明啊,如果他去客栈搜我们的房间,干活的工具就都被翻出来了,到时候我们就完了。如果我说货在掮客那儿,他就会问掮客的名字,然后发现既没有掮客也没有靛蓝。如果由我来计划,两者我都会事先准备好。但她太急躁了。“被人偷了。”我说。
“偷了?”
“是的。”
他点点头,“这么说,你带了一批贵重货物来利尔斯塔德,其利润足够弥补从思科纳赶来的成本。但来这儿不到五分钟,东西就被某个下三滥偷了。而你不但没报案,反而跑来游玩?”
“我们当然是打算报案的,”我说,“但正准备去就看到了金星修道院,就想着先来看一看。”
“所以你们就来了。”
我含糊地点点头,“我们来这儿主要不是做生意,”我说,“只是顺便做一做。我妹妹一直想来这座城市看看,这里很有名。”
“名气都传到思科纳去了,是吗?”
“是的。所以做生意只是我们来这儿的一个理由,否则父亲根本不准我们来。我们只带了少少的一点货,被偷了也不算大事。真的。”
他对我笑了,“所以如果我问你妹妹,她也会告诉我一样的内容。”
这说不好。我攒够了力气,在他身后的门打开的一刹那,冲上去抓住剑柄,抽出了他腰间的剑。他转过头来,接着向后倒去,头磕在桌子边沿,如果不是刚才已经挨了一刀,这一磕也能去掉他半条命。
“白痴,别坐在那儿啊。”她说。
太刺激了。我把桌上的钱扫回衣兜,将其他零碎东西置之不理。临走前,我又拿走了队长的剑。我有一种不好的预感:这把剑很快又能派上用场。
“这是你的错。”我们冲过庭院,我对她说道。
“狗屁。”她回答。
跑到马厩的时候,卫兵从兵营里冲了出来,他们发现了尸体。我不知道除了刚才进来的大门,还有没有其他出口。我看着她,不安地猜到了她的下一步打算。
“没办法,”她说,“来吧。”
马具房里有一盏灯,灯罩是一个铁笼,配了一个小门和一个关门的钩子,马厩里满地都是稻草和干草,灯的牢靠性很重要。
士兵们忙乱起来,一边救马,一边阻止大火蔓延到主营房,以及远处带茅草屋顶的木结构建筑群。我们发现一堵可以攀爬的墙,就翻了过去。另一边是一个老式院子,主人是一名车匠。车匠看了一眼我手里的剑,退回了车间里面。院子背对一条小巷,通向一条主街,大概是霍斯菲尔街或铜门街,一时间记不清了。总之这条街通向另一条街,而那条街通向我们的客栈。匆忙逃离是我的强项,对此我经验丰富。
“别叽歪,”她说,“一个字都别说。”
我们逃到一座小山坡上的树林里,从这里可以眺望整座城市,包括那团黑烟。他们救起火来似乎还挺卖力的,天黑那会儿差不多已经控制住了火势。“你知道吧,”我说,“如果风是从南边吹来的,火就会烧到新城,把图书馆烧了,这样你就——”
“闭嘴吧。”
冲动。对,就是这个词,她聪明绝顶,勇猛无双,就是太冲动了。相比之下,我对自己慢悠悠的性格很满意。要我说,我们就该藏在干草堆里,等天黑了再溜出来。但她停不下来,必须一直有事做才痛快。
“行吧,”我说,“明天又是新的一天,要不下一次我们按我的计划来?”
“滚。”
我每次出外勤都带文具盒,正如她每次离开教堂管辖区都至少带两把刀、一根锋利而柔韧的切肉线、一小瓶毒药和她那双特制鞋——鞋头配有能伸缩的刀片。文具盒是象牙做的,里面装了一只便携式墨水瓶,两支笔,十几个可替换的笔尖,一个用来过滤墨渣的筛子,一个用来熔化蜡油的酒精灯,还有一把可爱的银色镀金小削笔刀。赶路时,它就藏在我大衣袖子的一个暗袋里,另一个袖子里缝着六张羊皮纸。
我们在山上找到了一座废弃牲口棚,人们只有秋天才会来这儿放羊,此时没人会来。我坐在地上,把破门上的嵌板放在腿上,开始伪造两封介绍信。
之前说了,我被选为特别传教士首先是因为我的笔头功夫。这也有一定道理。只要有一支顺滑的笔、合适的墨水和上好羊皮纸,你能做到任何事,当然前提是你有必要的技能。例如,你得妙笔生花,凭空变出一些人,并把他们变成你自己。我为自己创造了德西里乌斯修士这个角色,他是比尔-格瑞德学院的一名学者,被借调到了库尔-哈迪的图书馆。他的担保人不是别人,正是大领唱本人,后者郑重要求院长及各位修士全力协助他的学术研究。我又为斯凡雅创造了奥加修女,“无瑕钻石”抄经室的首席绘经师。在女院长的请求下,她获得许可,来这里查阅耶汉·皮克托的圣书和圣诗。她想详细研究皮克托的运笔手法,以及他对玛瑙的应用。
不是我自夸,我的书法真的不错。我曾经花了一个星期临摹这位大领唱写给殿下的信,学习他写字母G时划出的完美小勾。另外据说,无瑕钻石的女院长根本看不出哪些是她自己的笔迹,哪些是我模仿的。印戳不是问题,我早买到了完美的赝品,藏在靴子前面脚趾空出的位置。
“开玩笑吧?”我给她看了成品,她说。
“挺好啊。”我说,“我最擅长这个了。而且这两封信一点也不出奇,每年都有成打的学者去金星修道院,不是查询资料,就是比对文献。最坏的结果不过是他们关上门,让我们滚蛋。如果成功,我们就能进去了。”
“众神在上,干嘛选耶汉·皮克托?他的作品我没读过,屁都不知道。”
“因为,”我解释道,“院长拥有十七本耶汉·皮克托的书,奥加修女要来查阅,查他的著作最符合逻辑。而且都是标准经书,你要看这些书,没人会担心你心术不正,跑到禁区去誊录一些他们不愿意制作抄本的内容。对院长来说,允许你看几张漂亮的画没什么损失。”
她皱眉。她皱起眉毛的样子特别好看。“那你呢?”她问,“你写了‘协助他的学术研究’,但没写到底研究什么。”
“知道。我是故意的。”
“太蠢了。”她说,“你觉得他们会给一个不知道哪儿来的陌生人发放通行许可,准许你畅通无阻地在封闭的书架上翻找?不可能。”
“不,很有可能。因为这是大领唱本人亲笔要求的。大领唱拥有全世界唯一一本《关于平静》。”
“所以呢?”
“金星修道院院长拥有戴蒙尼德所有著作,唯独缺了这本。所以他肯定想弄一个抄本,所以他肯定不会错过拍大领唱马屁的机会,绝不会冒险惹恼大领唱,对我要做什么研究寻根问底。他只会热烈欢迎我:请进,请自便。等我俩都混进去,接下来的事就没难度了,对吧?”
“我不喜欢。”她说,“一点也不喜欢,从策略上来说,简直糟糕透顶。一旦进了大门,要是某个蠢蛋觉察到不对劲,叫住我们,到时候怎么办?那可是对方的地盘,我们不知道逃跑路径,没有援兵,也拿不到任何装备。这么做相当于爬上摇摇欲坠的脚手架,把绞索套在自己脖子上。只要一个字母的某条线弯曲得不太像样,你就穿帮了,我俩就等着喂乌鸦吧。”
“你的方法试过一次了,”我轻轻地说,“现在试试我的方法,同意吗?”
“你是个白痴,”她说,“你知道吗?”
锡耶尼的埃拉加巴卢斯曾统计过,如果把所有国家都算进来,世界上共有超过一万本书被写出来。这一万本书当中有四千本以艾克门语写就,还没有译本;有一千本在罗珀人洗劫艾普-埃斯卡托伊、图书馆着火时遗失了;另有一千五百本在德加兹征服之后失踪,从此杳无音信;还有七百本在两次社会战争中被宣布为“诅咒之书”,大概是被毁了。不过,说不定哪天,其中的几本就会突然冒出来,这种事谁也说不准。所以最后剩下的还有两千八百本,依然是个庞大的数字。我自己的研究表明,实际数字更接近一千九。而最可悲的是,烂成碎片或被老鼠吃掉的书远比被火烧毁的要多。当然,一本书一旦消失,就永远消失了。
正因为如此,像殿下和院长这样有智慧、有教养的人才主动担起了保存书籍的责任,能救一本是一本。当然,书从来都是值钱货。野蛮人的国王和酋长就算不识字,也喜欢收集书。毕竟图画好看,上面还涂着金箔,镶着宝石。殿下和院长是另一个路数,他们愿意——也曾经这么干过——用一大车最精美的绘本换一本平平无奇、被翻烂了的萨洛尼努斯或西奥德加德的孤本。对他们而言,重要的是文字,以及文字背后的思想。
所以,这两人都雇了成群的抄写员,让他们一刻不停地终生地抄写藏书。殿下的终极目标是,让他的图书馆里每一本书每二十年就被誊录一次。虽然殿下拥有多得吓人的资源,这依然是个远大的目标。仔细想想,其实这个目标不过分。要保证书籍安全,至少都要做到这个程度。二十年时间能让一捆缝在一起的腌制羊皮发生很多变化:潮湿,发霉,蛀虫,啮齿动物的啃咬……正如我之前所说,一本书一旦消失,就永远消失了。不会有人立刻再写一本补上——就算写了也不见得值得保存。人们在很久以前丢掉了写作这项本领,没人能说清为什么。纯粹派会说这本领是在一千年前失传的。而就连自由派也承认,过去四百年里的所有创作都只配拿来当擦屁股纸。文学就像土地,不可再生,必须照料好还没丢失的部分。
听起来是不是觉得我在赞同他们?大概我内心深处的确这么想吧,只是藏得挺好。斯凡雅是不赞成的,应该说坚决反对。在她看来,这种事情非常愚蠢,应该把白白浪费的钱和资源拿来维护教会建筑,或者拿来施行正统教义。她说,干吗费他妈那么大的劲去弄一些根本无法升华你的灵魂的旧书?毕竟《圣典》抄本上千,分步在各个文明国度,根本不用担心失传。研究《圣典》的书留几本也行,但这种书多少包含异端邪说,想得太多、钻研得太深就会这样。至于非宗教类书籍,用来补靴子还不错,但正确的处理方法还是用砖灰和沙子磨干净,再用打磨好的羊皮制作更多《圣典》抄本。她恳求了很久,克服了许多困难才当上修女,从此起誓永不背叛。所以如果她所信仰的神认为这就是她该做的工作,我也不好阻止她磨书。
“你是不是忘了考虑衣服了?”她问。
人们总以为,各个地方的僧侣和修女会穿完全一样的衣服。一开始的确是这样,但事实又是另一回事。《规则》严格而细致地定下了穿衣细则:粗羊毛,长及脚踝,对褶皱和锥形褶的数量严格限制,禁止锁边,等等。在过去几个世纪里,一代又一代虔诚的隐士在《规则》中寻找漏洞,不断想出巧妙的方法来放大、回避以及颠覆书中简单明确的文字。这意味着不同的地区风格各异,任何对僧侣有那么一点了解的人都能一眼看出区别。
所以出门干活不能只带一套僧侣服,至少得带半打,还要带上各色缝衣针、绣花针,以及几种不同的线——最倒霉的就是要装成埃利亚僧侣,他们的袖口会露出亚麻线,能清楚看见针脚——锁边是被禁止的,但袖口可以有装饰创意……所以,要让我俩的角色活过来,必须穿上正确的装束。
她说得对。我所扮演的德西里乌斯修士穿一件典型南部样式披肩还说得过去,他是个在南部待了很多年的北方人。但奥加修女就不一样了,她这辈子肯定没去过奥斯力科斯塔以南的地方。“这衣服不行。”她瞪了我一眼,似乎要用眼神把我的肚子变成一团糊糊,“得把一整件拆开,重新缝制。”又是一眼,差点把我钉在牲口棚墙上,“我讨厌针线活。”她说。
我不讨厌针线,还很擅长,她正好相反。所以接下来的一天,我负责把衣服拆开,又重新拼起来,她则下山去最近的小镇收集一些之后可能会用到的小工具。“你到底买了些什么?”我见到她回来,问道。
她耐心地看我一眼,“这是根帆布针,”她说,“用处很多,不一定用来缝制船帆。”
“你拿这东西干——”
她展示了一下。帆布针有八寸长,硬度和粗细刚好能用作称手的杀人工具,只要往要害戳就行。能用线穿起来,藏在修女袍袖子的褶边里,旁人一点也看不出来,要用的时候立刻就能扯下来。“一人一根。”她说。
“行吧。那些又是什么?”
“配重铅块,用来帮助渔网下沉的。”
“我知道,但你为什么要买——”
她叹了口气,再次展示。她解开腰带末端的绳节挂坠(不同样式的修士腰带挂坠本身就是一门学问),用绳子紧紧包住铅块,再次打好结。接着,她拎起沉重的绳结甩了几圈,发出破风的“嗡嗡”声。“聪明,”我不得不承认,“从来没见过这样的。”
她还买了一条钢锯,插在她的诗篇里,完美藏入了书页和书封之间锁线的空隙。还有一个小玻璃罐,被她打碎变成了细细的玻璃碴,倒进一个小棉布袋,塞在我正准备缝上的衣服缝里。别的工具就不一一细说了,她不想和盘托出所有秘密,这不是聪明人会做的事,“我觉得用不上这么多东西。”我告诉她。
“你当然这么觉得。”
我闭上眼睛,过了一会儿才睁开,但还是有点生气,“你的方法我们已经试过一次了,记得吗?”
“当然。”她也怒目而视,“但你也搞搞清楚,我的方法行不通,不代表你的方法一定就行。到时候如果出了事,我想给自己留个后手。”
“你这态度,”我说,“全错了。干这样的活,你得有信念。”
这话彻底惹怒了她,“我有信念,”她说,“真正的信念,比你那——”
“不是那种信念。”我打断了她,“我是说,做这种事要想不穿帮,你首先得相信自己的谎言,发自内心地相信。等去了金星修道院,你得坚信自己就是无瑕钻石的奥加修女。介绍信是完美的,他们也没有求证的法子,再加上如果你也相信,还会出什么岔子呢?”
她又给了我一个眼神。懂了,没必要明说了。
访问学者要进入金星修道院图书馆查阅书籍,先要去门房的接待室报到。一名文员匆匆瞥一眼你的介绍信,便会上楼拿给当值官员看。当值官员看完介绍信一般会觉得难以处理,于是送到修道院副院长处,后者读完之后又会交给主任牧师。主任牧师的手下读一遍,依然会觉得难以处理,送回副院长手上。副院长读过之后又会送回主任牧师处,这次,主任牧师的手下会把介绍信交给副领唱。副领唱读完之后就会做决定。有一半的时候,他做出的决定就是把介绍信送回主任牧师处,请求给出意见。到了这一步,主任牧师的手下觉得是时候打扰大人物本尊了。院长收到介绍信,看一眼,在信纸背面写下“你们决定”,便派人送给副领唱。而这时(假设访问学者是黎明时分来的),副领唱多半已经去吃午饭了。等他回来,他会叫来手下的高级文员(这人多半正好是他的外甥),吩咐他来处理这件事,因为自己太忙了。外甥作为一个厚道人,读了介绍信就会批准你的请求。这样你就能进去了。
在门房耽误十个小时对我来说一点也不难受。我挺喜欢坐着不动,而且还带了书来打发时间。她和我不一样,落到这种境地对她而言是极大的不幸。
“你别那么烦躁。”我趁守门人去忙别的,偷偷对她说。
“闭嘴吧,你又不是我妈。”
“修女,”我指出,“不会坐立不安。”
“我会。”
行吧,反正守门人也没注意到,没造成什么麻烦。不过出于专业嗅觉,她的行为还是让我不太舒服。我创造的奥加修女不会坐立难安,她这一生都在图书馆和抄经室伏案工作。而且在我看来,安保人员和执法部门基本上就是一群掠食者。掠食者会本能地对一切动静做出反应。只要你跑,他们就会追过来。而只要不动、不出声,你在他们眼里就不存在。她则觉得我们这一行不能没有活力,应该时刻保持准备姿势,以便随时都能全力出击。她确实是这么个状态。
她在椅子上不自在地扭来扭去,我都想取消整个行动了。一名文员这时走了进来,说主任牧师要见我们。有那么一瞬间,我以为她会跳起来,把帆布针戳进那人的耳朵。但她只是用肢体语言表达了一句“早就该来了!”我似乎还能听到标准的贫民窟口音。不过没关系,文员没看见。
从门房到主任牧师办公室还有很远的路,要爬上无数级旋转阶梯,穿过许多走廊,再走下无数级楼梯,穿过回廊。如果这段旅程的目的是把我绕晕,让我完全失去方向感,那他们成功了。幸好她对方向非常敏锐,所以我干脆放弃,把这件事交给她。无论如何,这段路总算走完了,我们停在一扇打开的门前。
大概是在三百年前吧,这里有一座大房子,大概是个小教堂或者小礼拜堂。有人特别喜欢这地方,雇厄玛纳里奇在室内画上密密麻麻的《救赎》组画。厄玛纳里奇接下这单活,特意挑选了一名手艺不错的学徒来干。我猜那时的人觉得画得很美吧。但是后来,有个讲求实际的人把房子分成小块,改成了办公室。所以我们走进的这间房一边是一面很高的承重墙,另一边露出大约八分之一的《救赎》组画。房间里还放了一口铁皮包边的橡木箱子、三只挤奶凳、一张杀人鲸下颚骨制成的桌子。毫不相干的家具奇妙地搭配在一起。
站在桌旁的年轻人对我笑了一下。“我知道,”他说,“很难看,但这是德加兹人使节送给院长的,没法扔掉。我能为你做什么?”
可惜德西里乌斯修士没什么幽默感,我一本正经地看着他。“你看了介绍信了吧。”
他点了点头。“看起来没什么问题,”他说,“你们俩是一起的?”
这感觉就像翻过一道门或者一堵矮墙,跳下去时崴到了脚踝。一位库尔-哈迪的僧人,一名无暇钻石的修女。这两个人怎么会碰巧同一天、同一个时刻来到金星修道院?我应该预先想个理由的,但我没想过,“我们在马车上相遇,”我说,“发现要去同一个地方。”
“你们坐马车来的?”
当然不是。我们是跟着一大早进入西门的车流混进来的。这时进城的都是货车,负责运送城里当天所需的面包、肉和蔬菜,混在其中没人会花精力查你。但邮车就不同了。金星修道院肯定派了人盯着邮车,见到陌生人就会上报。
“我们在阿特赛尔城堡下的车。”我接不上话,哽到快要翻白眼时,她说了一句。
年轻人点了点头,“从那里走过来的?”
当然不是,否则我们的靴子不会这么干净。“我们运气好,”我说,“遇上一个货车车夫,捎了我们一程。”
“啊,这样。”他点头,“为什么在阿特赛尔城堡下车啊?晚点下车可以少走点路。”
“钱不够了,”我听见自己说。这话太离谱了,我袖子里的金币足够买上一艘小货船,“我们在罗娜塞普遇上了抢劫。”
“两人都被抢了。”
我们从两个不同的地方来,如果在罗娜塞普相遇,就不可能在去往阿特赛尔城堡的马车上相遇了。我突然意识到我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擅长撒谎。“情况比较复杂。”她插了一句,对他露出一个甜美无害的微笑。他看了她大约两秒钟——在这种情况下,两秒钟也很长了——接着点了点头,“行吧,总之你们来了。”他说,“这是最重要的。”
这时我才意识到,或者说记起来:袖子里的金币不是用来花的,是用来捐给三相神庙的,为保安全才缝在兜帽下摆上。正因为如此,我剩下的钱都被偷了,但它们还在。现在想起这个已经太迟了。他没有搜身,但如果穿帮,拷问我的人一定会发现金币。当然,到了那个地步,他们也会发现帆布针,不管用什么方法。
“是真的吗?”她问,“院长真的有十五本耶汉·皮克托的真迹?”
赞美她!“有十七本。”年轻人回答,“除了梅尊廷,就数我们这里最齐全。”
“听说剩下两本的真伪有待考证?”
年轻人红了脸,我太为她骄傲了,简直无法掩饰。不知道她是事先调查过,还是诈出了真相,“当然不是,”年轻人说,语气有些急促,“那两本小小的祈祷书的出处可能不太让人满意,但看过里面的图画你就知道,绝对是真迹。”
她对他露出一个表示“看看再说”的轻笑。“我等不及要看一看了。”
年轻人坐在其中一张凳子上写了点什么,用的是两张羊皮纸,看起来像是装订间留下的边角余料。“给图书管理员看这张通行证,”他说,“我会让后勤员在访客居住区给你们腾出两个房间。向当值的庶务修士报出你们的名字,他就会给你们带路。”
文员领着我们出了门,来到室外,一阵微风吹来,把我脸上的汗水吹得冰冷。我甚至开始发抖,好在穿着修士长袍,看不出来。文员把我们带到图书馆,让我们待在一间小小的侧厢房等待管理员。
“我以为我们完了。”我说。
“确实。”她说,“不过似乎蒙混过去了。你还叮嘱我不要不耐烦,结果自己在神职人员面前撒谎露馅。你该庆幸有我陪着你。”
“是的。”
她看向一边,“当心点,还没完全洗清嫌疑呢。”她说,“他们会像苍蝇盯着马粪一样时时刻刻盯着我们。”
“可能吧。”
她思考了一秒钟,“我猜,”她说,“他觉得我想上这儿来偷一本耶汉·皮克托的真迹。”
我悲伤地点点头。
“这挺好,”她继续说,“这样你就成了我的小跟班了,他们会擦亮眼睛盯着我,但不会防备你。事实上,简直完美,只要利用这一点,这活还能干成。”
我还在仔细研究那一小片羊皮纸,“可能吧,”我说,“但我需要一个可以安静写字的地方。”
“没人会注意你在干什么。”她说。
这话让我感觉有点别扭,不过算了。最终,一名图书管理员走进房间,看了羊皮纸上的通行许可,把我们带进了图书馆。
院长大部分的收入来自铅。曾经有个虔诚的老妇人给修道院捐了一座山,后来人们发现,那座山差不多是一整块固体铅,上面盖了一层薄薄的泥土和岩石。院长花了大价钱,建造了一座无比先进而高效的矿场、一支运送原矿的船队,和数不清的加工工厂,负责把铅块加工成排水沟、蓄水池、管道、井盖,等等。如今,每一滴落在苦海沿岸市镇、被冲进水渠、阴沟或河流的雨水,都会流经院长的铅块制成的管道。所得利润支撑起了一支庞大而装备精良的常备军、重建大教堂的花销,也惠及修道院的藏书。因此图书馆是崭新的。这是一座砂石结构建筑,内部装饰着思科纳的大理石。这些大理石全是从友睦海那边运过来的,上陆路后垫着滚木从奥尔比亚大门拖到马查拉,再挪到巨大的木筏上,沿着奥斯塔尔河漂流到佩尔米亚海岸,再在那里转移给另一支驳船船队……内墙必须用大理石,因为只有大理石能反光。院长宣称,这能让他每天在图书馆多读十五分钟的书。
和大理石一样,图书馆室内的光线问题也大费周章。窗户上镶着完全透明的玻璃,是大老远从艾克门进口来的。屋顶挂着许多巨大的、被擦得锃亮的银制反光板。这全是因为院长不允许这地方出现哪怕一盏灯、一根蜡烛,就算把他钉在十字架上,他也不会允许。
“抱歉,”管理员说,“所有访客都要接受搜身,这是规矩。”
我看了她一眼,她做了一个她惯常用的表情,我会意。“不需要了。”我说着,从袖子里掏出两支蜡烛、一盒火绒交给他,“抱歉,我们不知道不能带这些。”
他点了点头,“有些人对此大吵大闹,但其实这只是常识。你们离开时可以把这些东西带回去。”
“你早就知道?”我们跟着管理员走过黑白砖石装点的地板,她悄声问我说,“你知道这儿的规矩?”
我摇头,“我从来都随身带蜡烛的,”我说,“你不能指望——”
“嘘!”
我们来到索引处,这是三本有步兵盾牌那么大的超级大部头,书皮包的是黑色皮革。“耶汉·皮克托经典,”管理员说,“建议你从《布瑞沃尔德弥撒书》开始读。”
他翻开一本索引,开始查找。我趁他没注意往袖子里塞了个东西——一本瑟拉比恩评注,书皮是朴素的牛皮,里面也没有图。她看见了我的动作,但没说什么。
“六号房间,南墙,从上往下第六排书架,从左往右第126本。”管理员说完,又转向我,“你需要什么书?”
“阿提恩的希尔布兰德写的《关于灵魂的对话》。”我说。
“啊,那本啊。”他看了我一眼,“你们那儿应该也有这本书吧?”
我点点头。“你们这儿的抄本更古老,”我说,“有几处有争议的地方,我们想来做个比对。”
“没问题,”他说,“这一本不用查,在外面的书架上,跟我来。”
大约半小时后,我终于摆脱了他,一个人坐在一扇又高又窄的窗子面前的桌旁,在周围用摞得高高的大部头给自己做了个窝。这样左右两边的人都看不见我在干什么。我从袖子里掏出瑟拉比恩评注,翻开封面。如我所愿,扉页是空白的。我拿出写字的工具放在桌上,用削笔刀沿对角裁下这一页,得到一片橡树叶大小的三角形羊皮纸。我合上书,放到左手边书堆的最上层,接着开始检查自己的战利品。
你应该知道,羊皮纸其实就是动物皮革。但皮革并非千篇一律,就好像不能因为所有人都长着两只眼睛、两只耳朵、十根手指,你就说所有人都长得一样。像我(或者图书管理员)这样的人一眼就能看出一块羊皮的材质:是绵羊,山羊,还是小牛皮;如果是绵羊,是又老又肥的山谷母羊还是瘦骨嶙峋的山地羊羔。这些都能从颜色、质地和纹理看出来。除此之外,还能看出它是如何被风干、打磨并抛光的,以及这块皮被切成了几层,这一层属于头层、底层,还是一头强壮的北方老公羊皮的中间层。要想伪造一份来自这座图书馆的文献,我必须用同样的皮子,和他们用的保持一致。这是个简单的道理。
我研究着这块扉页。质量很好,风干时间、颜色、厚度和手感都恰到好处。用笔在上面写字,墨水浸入纤维的程度也刚刚好。要制造完美的谎言,你必须先忠于事实,再篡改一点点小细节。
我写了一道手令,请管理员借阅萨洛尼努斯的《诸神的黄昏》,笔迹模仿的是那位问话问得我直冒冷汗的年轻人。我写得很快,因为他写许可证时就很快;又拿袖子擦了擦还没晾干的墨水,因为他之前也有这个动作。我看了看成品,虽说是我伪造的,但我敢百分之百保真。没有比这更真的假货了。
这天剩下的时间里,我来回翻阅希尔布兰德的著作,正如之前跟管理员说的那样。没想到修道院的版本真比我们那儿的要老得多,而我曾答应过一个朋友,有机会一定要帮他查一下老版。不杀人的时候,我还是很乐于助人的。
不用说,他们没有安排我们住一起,我们的房间处在两座不同建筑,毕竟男女有别。但我在餐厅找到了和她说话的机会。“一切顺利。”我说,“可以开工了。”
“能开工也没用,”她不太高兴,“他们派了两个人一天到晚盯着我,一个贴在我背后,出气都能吹到我后颈上;另一个跟我隔了三张桌子,但注意力依然在我身上。”
“应该还有第三个,只是你还没注意到,”我说,“没关系。你规矩一点,别捅死人,我们的计划就能实施了。”
“你在说什——”
我把三角形羊皮纸从袖子里掏出来,给她迅速看了一眼,“我自己做的。”我说,“是不是很聪明?”
她似乎真的被折服了,“你什么时候想到这个点子的?”
“看见那个人给我们写通行证的时候。”
她点头,“有这个就对了,”她说,“临时命令是最有效的命令。”
这天晚上,我小心拆掉了斯凡雅为我藏进衣服的各种创意武器,以免明天换了当值的人,要求严格按规矩搜身。希望她也能这么做,但可能性不大。第二天早上走进图书馆大门时,我感觉好极了,身上没带任何会惹麻烦、让我犯罪的物品,特别轻松。不仅如此,我还有一份比真货还真的手令,让我能正大光明实施计划,连耗时也是我说了算。你看,我只撒了一个小谎,其余一切至真至诚。要问的话,这就是正确的撒谎方式。
我把这份堪称艺术品的假文书交给图书管理员。他看了一眼,点点头。这是对伪造者的最高赞美。“二号房间,东墙。”说完,他又给了我一个书架号。这次坐到写字台前,我甚至懒得用大部头给自己垒一座藏身的小城堡,直接把《诸神的黄昏》放在读经台上,拿出写字工具,打了个哈欠,开工。又是伏案工作的一天。
《诸神的黄昏》这本书很薄,我用埃利亚通用安瑟尔体逐字抄了一遍,接着又用大量缩写形式迅速抄了一遍。这些缩写除了我这样的专家或学者,很少有人能懂。这样,如果之后被抓,文化水平有限的卫兵队长或指挥官根本看不出来这是什么。安全起见,我把萨洛尼努斯的这本小书抄在了之前的笔记的背面,而正面全是用埃利亚安瑟尔体书写的关于希尔布兰德的读书心得。能揪出我的破绽的,一定是和我一样的人。而这样的人少之又少,不用太担心。抄完后,我把书放回书架上,打了个哈欠,站了起来,膝盖和脚踝因抽筋而僵硬。我一瘸一拐地走向门口,两位文员突然冲到我身前:高级图书管理员希望我能抽出一点时间,和他谈谈。
他们把我带到图书馆远端的一个小房间,那位年轻人坐在一扇又窄又高的窗户下的一张凳子上。我没有地方可坐。两名文员站在我身后,堵住出门的通道。他们身材壮实,看起来根本不像做文职的。
“做得不错。”年轻人伸出手,说道。
“什么?”
他对我笑了,“你肯定我觉我们都是傻子吧,”他说,“行了,搜出来没收吧,我猜藏在他袖子里。”
看来他们根本不是文员,就算是,得到神职之前肯定也在外面有一段精彩刺激的事业,就像斯凡雅。其中一个对着我胸口来了一拳,另一个踢了我的膝盖弯。两名打手趁我跌倒,从我的袖子里搜出了书,手法相当漂亮。他们把书交给年轻人,后者拿着端详起来。
“第一次见到你我就断定你有问题,”他说,“接着发现你编的故事一塌糊涂。于是我去城里问了问,之前的贫民区大火就是你放的吧,这我没有证据。”他笑着加了一句,“不过也不需要。你为谁工作?”
“我叫德西里乌斯,”我说,“来自库尔-哈迪图书馆,大领唱委托我来这儿。我享有神职人员的权利。”
年轻人对两名文员点点头。其中一个抓住我的右手,反着掰我的食指,他力气很大,但又控制住没掰断。对一个以书写维生的人来说,这一招太可怕了。
“不说?”年轻人说,“行吧,无所谓。我知道是谁派你来的,不需要你亲口说。”他又对文员点点头,随着一阵我这辈子从没经历过的剧痛,他掰断了我的手指,“现在看院长怎么决定了,”他说,“打仗还是不打仗。如果他想打,我们就把你留下来做证据。如果不打,你会从此消失,消息断绝。”他又对文员一点头,后者将我提起来,双脚离地。“另外,谢谢你。”
我想问他谢什么,但说不出话来。
“谢谢你送我们的抄本。”他继续说,“我一直觉得只留一本萨洛尼努斯太短视了。他是史上最伟大的人,要是他的著作被我们弄丢,只因为某人愚蠢的自尊心和虚荣心,我们就犯了大罪了。院长不会知道存在第二本抄本,就这样。”他举起我的羊皮纸,“但这些是证据,需要小心存档,以备以后上法庭使用,我们这儿的办事程序就是这样。所以,它会被塞进某个盒子或者箱子,被人遗忘。谁知道呢?也许一千年后会有人把它挖出来,认出上面的内容。如果将来发生了可怕的事,图书馆被人烧了,”他耸耸肩,“我的意思是,你可能会无意间成为这本无比珍贵的文献的拯救者,这样的话,你这辈子总算活得有点价值。”
他最后一次对两名文员点了点头,接着打开我抄的书,读了起来。
当你被人抓着胳膊拖过走廊,只有脚趾着地、摩擦地砖的时候,你最需要的就是一根质量上乘的帆布针。我本来有一根的,但我像傻子一样没带在身上。都是我太蠢了。
他们把我扔进一间牢房就离开了。我当时还在想,没事,反正我是僧侣。接着我又想到,此牢房非彼牢房。被两个文员揍完之后,我的脑子就不太好用了。
几个小时后,我试着活动了一下右手,但很快放弃了。我有种不好的预感:这右手往后一辈子都废了。不过损失不大,毕竟“往后一辈子”对我来说多半只剩了几个小时。而且——年轻人和他的文员手下本该注意到这点的,看来他们没有自己吹嘘得那么厉害——我是左撇子。
我正在思考斯凡雅会遭遇什么,牢门就打开了。两名穿着长袍,带着蒙头斗篷的僧侣走进来。一个人站在另一个人身后。
我抬起头。前面的僧侣发出一阵奇怪的咕噜声,倒在地上。后面那个揭下兜帽,从死去的僧侣背后拔出帆布针,对我说:“我们得马上离开。”
看来我不用思考她的遭遇了。“谢谢。”我说。
“别躺着啊,快走。”
对于建筑,院长特别看重卫生设施的设计。所以当他建造图书馆,以及图书馆所在的整座堡垒时,他让石工们造了一口中央井——你可能没听说过这东西。告诉你吧,这是一口上下贯穿建筑的井,底部是污水坑,由一条通往河流的下水道排水,再通过河流流入大海。石工们花了大力气,确保没人能通过下水道排水管进入堡垒,但他们没想过有一天有人会用它来逃出去。所以你才能读到这个故事,下水道的路走起来不好玩,但我们成功逃脱了,无惊无险。
“你救了我的命。”我对她说,“谢谢。”
她身上臭气熏天,人还在发抖,“我只不过在认真做好分内的事。”她说,“而你,差点挑起战争。他们完全可以把你推到台面上,当作宣战的理由。所以我只能把你救出来,或者把你杀了。”
“当然。”我说,“不过还是谢谢。”
她看着我,“你身上真臭。”
我们等到天黑才溜到港口,偷了一艘船。那个可怜的船主可能从此要失去生计了,但至少我们偷了之后没有杀掉他。“你会开船吗?”她问我。
“不会。”
“我也不会,试试拉那根绳子。”
幸好船上有两支桨,我们划船出港,海湾的乱流掀翻了小船,把我们推入大海。要不是一艘渔船出手搭救,我们铁定会淹死在海里。
“你们俩经历了什么?”渔夫们问,“怎么身上这么臭?”
袖子里依然缝着许多金币,我取出来全送给了渔夫们,免得他们嫌弃之下把我们扔回海里。
“真是一地鸡毛,”等船到港,我们步行前往希尔-布冯时,她说道,“彻头彻尾的失败,我们以后别想干这一行了。”
“不见得。”我说。
她停下脚步,“你这个小丑,”她说,“我们把接到的活搞砸了。不仅如此,还闯了大祸,有可能挑起战争。所以我们完了,要赚回名声纯属痴人说梦。”
“不是,”我说,“没这么严重。我现在需要一个可以安静写字的地方和一些羊皮纸。”
她还有三个金币,藏在左脚靴子的一个暗格里。这些钱可以买下整个希尔-布冯,但这么做太招摇了。于是我们找了家客栈住下,买了一瓶墨水和四张廉价的双层羊皮。一只不够警惕的大鹅为我提供了笔。“走开。”我对她说,“我不能分心。”
不是我说话不客气,主要不知为什么,每次有她在,我就很难集中精神干任何事。她穿上长袍去了附近的礼拜堂,跪在那儿祈祷了一整天,而我则开始工作。
接下来的五天,我干了这辈子最辛苦,同时也是最优秀的活。特别我状态还不好,身上有伤,郁闷又恐惧,一想到自己的自大和愚蠢差点害死我们两个,我就深深自责。但这些元素合在一起,一定是发生了神秘的炼金术反应,让我头脑清醒,开工之后顺利得惊人。
之前抄写的时候,我默默背下了《诸神的黄昏》的第一段。不是故意去背的,而是这开篇太完美了。剩下的内容靠我自己创作。成品和原作差别很大,没办法,我又不是古往今来第一天才。但无所谓,因为活着的人当中,没人(除了院长和我,最多再加上那个年轻人)读过这本书。殿下肯定也没读过,我必须骗过他。他是个了不起的人,一名真正的慈善家、一个睿智的政治家和一位热诚的艺术品赞助者。但在文学和哲学方面,他确实没什么鉴别能力。总之我完成了作品,用埃利亚通用安瑟尔字体外加一大堆简写。此行的战利品到手,其余都不重要。有晚上,有早晨,是第六日。
我拿给她看。她说:“这事不会这么轻松结束的。”
“为什么不呢?”
她无法回答。
三个月后,战争没有爆发。修道院院长反而来到殿下的属地,进行了国事访问。作为外交礼物,他带来了一本绘制精美的弥撒书,虽然不是稀世珍宝,但也是金钱能买到的最优秀的艺术品。文本内容当然没有新奇之处,到处都能读到。不过殿下是一位天生的外交家,装得喜出望外。
这次访问的亮点(至少在殿下看来)是两人进入殿下新造的图书馆,参观各色珍本。在房间尽头,阳光透过一扇华丽的玫瑰花窗,照在窗前书架上一排抄本上。这是一套朴素的羊皮纸抄本,连图画都没有。那是什么?院长问。“哦,那个。”殿下回答,“那是萨洛尼努斯全集。”
我能想象院长在心里偷笑,“全集?不可能吧。”
“就是全集。”殿下回答,“不信你看看。”
院长走到窗前,翻起了书页。我猜他很快就发现了一行标题:诸神的黄昏。读了几页后,他回头怒视殿下,“这不是《诸神的黄昏》,”他大约说这句这样的话,“是假的。”
“怎么这么说?”
接下来的事情我都能想象了:一阵长久的沉默后,殿下认定是院长没安好心,故意在他炫耀战利品时恶心他一把。院长知道真相,但要证明这个真相,就得允许殿下派抄经员验看真品。而就算这样,殿下依然可以坚称他手上的才是真品,院长收藏的才是赝品。毕竟都是抄本,萨洛尼努斯真迹早在一千多年前就失传了。
院长花了些时间,大概有整整一秒吧。最后决定不想为此打仗。“再看看别的吧,”殿下愉快地说,“这边,我觉得你会对这个感兴趣,这是阿玛里奇《动物寓言集》孤本。”后续差不多就是这样。
我们大费周章做了一件毫无意义、本该就这么翻篇的事。但两年后殿下去世,他儿子继位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出版《诸神的黄昏》。而这只是为了给他的宏伟计划铺路——他决定解散教会和修道院。小殿下曾在父亲图书馆里偷偷读了这本书,书中的论点给他留下了深刻印象,彻底改变了他的思想。
院长试图指出小殿下那本《诸神的黄昏》是伪作,但他无法证明。因为他自己那本已经没了,毁于一年前一场烧毁半个图书馆的火灾。
现在,我面前的桌上就有一本打开的抄本。除了一些碍眼的校对错误,这该死的玩意儿和我当初写出来时出入不大。而这张桌子所处的位置,是一座刚刚造好的修道院西翼一座塔楼砲塔的窗户下。这是修道院院长慷慨收留小殿下反教宗大屠杀的难民,为了安置我们而修建的。名义上,我的职位是抄经员,和成千上万别的抄经员没区别。但实际上,我的工作内容和之前为殿下效力时差不多,连我的搭档也没变。我们的新上司就是第一次来到金星修道院时接待我们的那名年轻人。他认为我和斯凡雅是个好团队。
千万别谢我,他对我说。我问他为什么这么照顾我们。他笑着回答说,如果不是我们俩,那本书就永远失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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