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钢之色(五)
洛雷登醒来的时候,衬衫上还沾着血迹。他察看了一下伤口,用干净的毛纺布和湿润的苔藓包扎起来,换上另一件。
公寓里没有面包,他不得不艰难地穿上外套(侧腰使不上力,费了老大劲才将胳膊伸进袖子里),吃力地走下楼梯,穿过七拐八弯的狭窄小巷,来到“岛”的南边他很熟悉的一家面包房。这里的人都认识他,不会因为他要买发霉的面包而生气。
“给你留了些。”面包师的儿子说,“你喜欢发蓝的那种,对不对?”
他早就懒得费唇舌解释了,只是笑了笑,递过去一个铜夸特。小伙子挥挥手,表示不收钱。“今天我们请客。”他大方地说,“这里的名人可不多。”
“这样的话,那我就再来一条新鲜面包。你说什么名人?”
小伙子笑出声来,“他们叫你‘伟大的巴达斯·洛雷登’。从昨天起,这附近的人都开始喜欢你了。”
“是吗?我做了什么讨人喜欢的事?”
“下注押你啊,不是吗?”
洛雷登挑了挑眉毛,“因为大家是好邻居?”
“主要是你的赔率高。见鬼,要是我知道你会赢,我押的就不止一个半铜夸特了。尽管如此,二百比一的——”
洛雷登拿起面包。“听起来在这个案子里你们赚得比我多啊。”他有点恼火地说,“怎么没人告诉我赔率是二百比一?我也可以押一把的。”
回家,走上看似没有尽头的楼梯。别的击剑手通过跑步或者在剑术学校的练习室晃来晃去来锻炼身体,他只需要从街上走回家门口就行了。面包房帮他留的那块面包一面覆盖着白点和有点瘆人的蓝斑,正是需要的那种。他小心翼翼地用匕首尖将蓝色斑点挑到左手心,再倒在一张干净的羊皮纸上。然后他打开包裹着伤口的布,极其谨慎地将霉菌拍在尚未愈合的刀口上,再重新包扎好。他不知道这个偏方到底有没有用,但自从这么做以来,伤口再也没有严重感染过。话说回来,司法用剑全都保养得干干净净,没有锈斑,所以很有可能只是巧合。他切了一片新鲜面包,倒出昨天剩下的半杯酒。
用面包霉菌疗伤是很久以前他从草原地区学来的小偏方。第一次听说这个方法时,他以为这是对新兵蛋子的恶作剧,类似的玩笑还有每一个新入伍的小家伙都会被哄去找军需官领骡蛋和著名的左手箭。后来他意识到这不是开玩笑,但他还是不敢把这法子用在自己身上。听说很久以前有一群人受伤了,除了鞍囊里坏了的面包以外,手头没有任何可以疗伤的东西,结果居然全都破天荒地痊愈了。洛雷登觉得这很可能只是个传说,草原人喜欢在他们那味道恐怖的奶酪里放霉菌,大概就是这么传开的。毕竟草原人治病的方法和他们的药一样,一向都稀奇古怪。另一个偏方是用柳树皮煮水治疗头痛,据他所知,确实有效。
自上场决斗以来,这是他第二次想起草原人。他想起又一把折断的好剑,还有他在酒馆对那个烦人的女孩做出的解释。草原人钎接剑刃与剑芯时用的是某种在较低温度下就能熔化的焊剂,因而不太容易搞砸回火的工序,剑也不会轻易折断。的确,草原人用的是单刃弯剑,根本不适合上法庭,但这项工艺可以应用在任何设计上。他不知道城里有没有人懂得草原人的铸剑方式,如果有,又该如何瞒过他人耳目找到这个人。
然后他又突然想起,他已经决定金盆洗手,转行干别的了。他皱起眉头,又切了一片面包。
他很早以前就在考虑退出,特别是最近六年以来,每场决斗结束之后。但想和做是完全不同的两码事。他的借口通常是不会干别的、没有其他的谋生技能、现在开始学一门新手艺已经太晚了,等等。直到昨天以前,他还能做到强迫自己相信这些说法。当然啦,他心里知道这些全都是借口。
事实上,在过去的十多年时间里,他一直认为自己是战争中残存下来的多余的人,就像切剩的肉末或皮革的边角料一样不堪大用。这是一种愚蠢的生活态度,更不必说相当危险,就连他自己也瞧不起这样的生活方式。随着一场又一场的斗剑,他不断累积着战绩,身上不断增添新的伤痕,从整整一代辩护律师中杀出了一条血路。然而自始至终,他都无法正视自己的问题。
是时候承认失败了。如果靠打斗能找回内心的平静,昨天就该起作用了。
开一所学校或是一家酒馆,只要你能活下来,就有无限的可能。
他重新穿上外套(这次更疼),痛苦地爬上山坡,向剑术学校走去。通常情况下,结案后的第二天,他最不想去的地方就是剑术学校。那里有其他律师、助理,以及令人生厌的凑热闹的人,身在这个行业就不得不应酬一二。他不想被迫与人寒暄,也不想忍受所谓用左手庆祝的传统。于是他将领子竖起来,偷偷摸摸地从边门溜进去。
出于种种因素,在学校做事的教练人数时有不同。原因涉及经济体系的健康程度、一年当中不同的时间点,等等。这栋建筑中,有六所历史悠久、学费昂贵的学校,他们拥有专属的训练区域以及专用的器械和配件。还有些老家伙以及脑袋缺了根筋的流动人口在廊柱间来回走动,招募学员,说辞是保证一天内练到天下无敌、一年内被杀就全额退款等等。介于上面两种类型之间的,还有十到十二家机构,以相对合理的价格提供一定程度的武器训练。这些机构大多数由业主自己经营,或者顶多加上一名助理以及一个身兼数职的雇员。这名雇员既是文书,也是注册员和会计。这些规模较小的学校共享主训练厅和器械,向理事会缴纳适量的租金。开一所这样的学校,你需要预付一个月的租金,在墙上钉一块写着你名字的布告牌。每天训练开始的时候,学员们可以在牌下集合。
在去理事会办公室的路上,洛雷登看到一个认识的人。此时掉头就走或者躲到圆柱后面已经来不及了。
“恭喜你。”
“谢谢。”他回答道。
这个人名叫伽利达斯,在律师行业干了六年,因一桩金融诉讼案失去了一只眼睛。现在他在排名第二的正规学校当助理,同时也帮忙记记账。他父亲曾经是骑兵队的一员。在一个寒冷的清晨,草原上一个被摧毁的哨所里,洛雷登眼睁睁地看着他死于箭伤。临死前他拼命请求有人能照顾一下他的孩子,洛雷登恰巧是离他最近的人。当然他很确定这位父亲以为自己在跟另一个人说话。
“我不知道你的排名会如何变动。”伽利达斯说,“阿尔维斯的排名在第六位左右,因此你至少能升到前十二名。”
“没有排名。我退休了。”
“噢,”伽利达斯吃了一惊,“从昨天开始?”
“从昨天开始,也是因为昨天那场斗剑。我也许愚钝,但至少懂得见好就收。”
伽利达斯点点头,“根据我打听到的消息,确实如此。说来奇怪,我们一群人本来打算一起去旁听的,结果不知怎么的没去成。”
“反正对学员来说也不是什么好的范例。”洛雷登回答道,“实力更强的一方反而输了,丧气得很。”
“正相反,这是很有意义的一课,提醒大家粗心大意、轻视对手会多么危险。那么,你有什么计划?过点轻松享乐的日子?”
“想得美。”洛雷登皱着眉头说,“不,我打算入你那行。事实上,我正要去见理事。”
“真的吗?”伽利达斯笑了起来,“你愿意的话,我可以在我们学校帮你说几句好话。”
“不用了,谢谢。我从来不喜欢替别人打工。不得不和客户打交道已经够惨了,但至少理论上,我还是自己的老板。我会像其他人一样钉一块布告牌,看看情况。”
“祝你好运。”伽利达斯微笑着说,“我总说希望能在这里多见到你。如果有我们不收的学员,我会记得推荐你。”
洛雷登点点头。伽利达斯很可能会说到做到,他一直很友好。当然,他肯定不知道,他上剑术学校(就是他现在工作的那一所)的高昂学费以及上学时的生活费全部来自洛雷登的军饷和奖金。再加上为了避免和他在法庭对决,洛雷登不得不推掉的几个颇有油水的客户,这些年来他已经花了一大笔钱在伽利达斯身上。如果伽利达斯可以推荐几个学生,让他这么些年的投资开始有点回报,倒也不是不可以接受的。
那天早上将近中午的时候,他出发去招牌工匠区定做他的布告牌。传统的布告牌画的通常是教练的坐姿,穿着出庭的衣服,携带他擅长教的武器种类,底下是他的名字以及价目表。然而近年来流行将剑手最出名的胜诉案件描绘在布告牌上,剑手的画像很高大,受了致命伤的对手则画得既渺小又卑微。有些教练甚至还付钱请人撰写赞美诗,用金色的字体铭刻在布告牌的边框上。洛雷登决定坚决抵制这类行为。
“巴达斯·洛雷登,”他按照自己的想法说道,“收费每天八分之三元,标准剑、双手剑及匕首,不需要特别好的服装。”
“只放画像和斗剑现场图吗?”
“不用画斗剑现场图。”
“你确定吗?”画师有点惊讶,“不额外收费。”
“不用画斗剑现场图。”
“我画现场图画得很好,放上去有极佳的宣传效果。”
“不用。”
画师思考了一阵子,“我可以画你头戴光芒四射、象征着元理保护力的冠冕。”
“想要这笔生意就别这么画。”
“坐到椅子上去。”画师恼羞成怒,“一会儿就来。”
他转身摆弄着放在摊位后头的瓶瓶罐罐。洛雷登往后一靠,想放松一下。天气反常地热,帆布遮阳篷的阴影让人觉得很舒服。从他坐的地方可以清楚地看到作为招牌工匠区交易中心的广场。佩里美狄亚有很多小型的工匠专区,这个区和其他专区一样有个广场,中央是一座喷泉,喷泉上通常有一座年代久远、被大家忽视的雕像,默默地俯瞰着下方。环绕着喷泉的是东一个西一个的帐篷和摊位,挡住了底层店铺夺人眼球的临街面。每隔一段相等的距离,会有台阶通向上层商店的走道。从这层向上走,是位于第二层的房子和作坊。广场的四角都建有通往相邻专区的拱门,不用说,拱门四周同样建有商店,整座广场被店铺严严实实地包围起来。由于广场周围的建筑很高,每一面可以利用日照的时间只有半天。阳光照到哪一侧,那一侧就有招牌制作匠人坐在门口,利用自然光工作。
摊位和中央喷泉之间不时有货车、四轮马车以及手推车轱辘轱辘地穿行而过。有时候两车对面相逢,不得不停下倒退,这种时候往往会响起暴脾气的争执声以及车夫惯用的咒骂声。与其他区域不同,招牌工匠区没有专属的特殊气味,只有周围环境固有的一丝无法察觉的味道。洛雷登心思活动起来:这里有这么多人、这么多生意,有这么多种可以让人过上好日子的谋生之道,有这么多盘剥穷人的方式。每一种有用处的、有利可图的生意都有自己的专属区域,在这里,人们可以很便利地找到制作这种特别商品所需要的每一样东西。一切是那么井井有条,人人都安心地在自己的岗位上各司其职。
相邻广场的商店和摊位属于颜料匠人。他们将贝壳、核桃、土灰、天青石以及铅泡在水里,取出颜色,再用蛋清或石灰水混合,制作出供旁边那个广场使用的颜料。闻名世界的佩里美狄亚金颜料就是由手艺最好、经验最丰富的匠人制作的。他们将氧化物、水银以及锡在大理石板上碾碎,加入三倍浓度的醋和铅粉,混合研磨,最后将成品装入小石瓶中。
颜料匠人广场的一角是刷子匠区——为一个行业服务的另一个行业。他们每天做的就是截取不同尺寸的鬃毛、装上把手、熬煮胶水以及捶打金属箍,只是不得不穿过十二个广场才能去胶水匠人区。从这里经过的人个个走得飞快,他们将领子竖起来捂住鼻子,免得吸入浸泡在石灰水中的生皮散发出来的恶臭。而胶水匠人则只需转过街角,过了桥,一边就是石灰窑,另一边则是制革作坊以及屠宰老病牲畜的屠宰场。路上他们会经过锯木工匠区。在这个区域,他们多半会遇到招牌匠人来取刚刚用锯木机锯好的、刨得十分平整的木板。锯木机都集中在一个瀑布边,城市的匠人机智地利用水力推动一百多个带动锯木机的水车轮。
这里所有的人和物,都是整体的一部分。这些行业环环相扣,缺一不可,每一个行业的运作都要靠许多其他行业的合作。洛雷登坐在广场上,环顾四周,心头涌上一种不舒服的感觉:他是这里唯一一个脱离了整体的部件。其实,直到昨天,他还是佩里美狄亚各行各业的一分子,从事的是所有行业中最专业的一种,位于产业链的最远端。来到这里,意味着协议合同偶然间出了差错,商业机器需要来点鲜血润滑一番才能继续运行……他知道自己是在胡思乱想。等做好布告牌,从理事那里拿到一张给他划定地盘的羊皮纸,他就可以重新回到链条当中,拥有一个岗位、扮演一个角色、发挥某种功能。与其为此烦恼,不如享受大约一小时的“脱节”的悠闲。在佩里美狄亚,人们很少有这样跳出局外的机会。
“好了。”画师说,“在我上漆以前你要看一下吗?”
洛雷登点点头,站了起来。这是一张水平相当不错的招贴画,没有斗剑现场,也没有夺目的冠冕。他松了一口气。
“我的耳朵有这么突出吗?”
“是的。”画师将画笔在溶剂里洗了洗,用一块破布擦干。“听着,”他说,“我手头正好有一首写得特别棒的赞美诗,挽歌诗体,共五节。有人取消了订单,大减价。看,这样围成一圈特别合适。只要两个夸特。”
“不需要。”
“有些人的毛病在于对促进宣传效果的元素缺乏认识。”
“真可惜。”
画师叹了口气,将包在清漆壶口的蜡封切开。“要不要再买一套一模一样的微型画,挂在有钱人以及时髦人士经常出入的地方?为了表示诚意,只收你三夸特。”
“诚意不诚意的我不管,别指望我付钱就行。”
“微型画和赞美诗加在一起八分之七元,我再多送半码挂绳。”
(——挂绳来自制绳工场,往西三个广场以外。在那里,人们将成捆的绳子拉过广场,在另一头用木转轴卷起来。这又是一个行当,一百多人以此糊口,他们生活在这里,也被局限在这里。)
“谢谢,不需要。好了吗?”
“给我点时间,行吗?”画师哀叹道,“这个环节要特别小心,不然一下子就花了。”
在画师上漆的时候,洛雷登继续想:不止如此,每一个忙碌的匠人身后都有另一套复杂的系统。他们要给妻子、家人提供吃穿;要教孩子适当的技能;为女孩找夫婿,把男孩送去当学徒。他们要付租金、还要缴纳行业协会的管理费、执照费,以及税金。他们要赡养日渐垂暮的父母和岳父母,还要为丧葬互助会以及其他互助团体尽一份力。在这些子系统中,每一个部件都迅速被整体抓住,不敢脱离自己的位置,因为害怕失去一切而不得不平稳运作。真奇怪,在另外一些地方,有些人完全形单影只也可以生活。当然,他们都是野蛮人,比野兽强不了多少,一生中从未画过肖像画也从来没有上过法庭。所以,必须把他们挡在三重城的城墙以及城门之外,让他们待在原来的地方。想想看,万一哪个忙碌的市民在上班途中不小心看到这样一个人,说不定会生出“我为啥要活得这么累”的念头。
“好了。”画师宣布,“注意,现在还是湿的,大概一个钟头以后才会干。你现在可以拿走,但肯定会沾上不少灰尘。”
“知道了。”洛雷登点头回答,“要不我把它放在这儿,两个钟头以后再回来取?”
“行。”画师一边在一卷亚麻布上擦着手一边说,“盛惠五夸特。”
两个钟头无事可做。以前他会找一家酒馆(多么合情合理,消磨时间不就是酒馆的功能吗),但他记得自己已经改邪归正了。不浪费钱买酒、不在白天喝酒,以及不再一觉睡到过午时分。那么好吧,他可以走回剑术学校,问问那张文件出来了没有,如果他们说还要等一个钟头,那还有时间在清漆干透之前赶回招牌匠人区。但他改变了主意,懒洋洋地朝特罗弗大桥的方向走去。这是他平时很少来的地方。一个红得发紫的教练在工作时间是不可能有机会出来看风景的,因此他最好趁现在有时间多看看。
“打扰了。”
他四处张望了一下才低下头。一个脏兮兮的小姑娘正在拽他的裤腿。他叹了口气,从腰包里摸出一个硬币。
“对不起,”小孩说,“你是巴达斯·洛雷登吗?”
不用道歉,孩子,这不是你的错,他这么想道。“是的,”他说,“你怎么知道?”
“你是一名辩护律师,对吗?”辩护律师是个复杂的词,小孩说得很慢、很小心,有点像一只母鸡生了一只六边形蛋,说完的时候语气中还带着胜利的自豪感,“我爸爸说,你是全世界最棒的。”
“以前是。”洛雷登皱着眉头回答道,“你爸爸是干什么的?是个辩护律师吗?”
女孩摇摇头。“他是做桶的。”她说,“但他喜欢去法庭旁听。有时候也带我去。”
“是吗?哦……挺好的。”
女孩点点头。“昨天他带我去看你干掉了那个人。”她兴高采烈地说,“我喜欢去法庭,因为每次我爸爸带我去看过之后都给我买蛋糕吃。”
“这么说,你喜欢吃蛋糕?”
“蛋糕是我最喜欢的东西。”
他从腰包里摸出一个半铜板,“你现在就去买块好吃的蛋糕怎么样?你肯定喜欢。”
女孩用力摇摇头,“我爸爸说不能吃陌生人的蛋糕。”
洛雷登叹了口气。“你爸爸说得对。”他说,“但他没说不能自己拿着钱去买。去吧,快去吧。”
女孩思考了一阵子。“我到爸爸的店里问问可不可以。”她说,“你要在这里等我啊。”
“这么办吧,”洛雷登建议道,“你带着钱去找你爸爸,给他看。怎么样?”
女孩犹豫了一下,点点头。“好的。”她说。
等女孩的身影消失在视线之外,洛雷登连忙过街,躲进离他最近的大型建筑中。这栋房子恰好是军械厂。运气好的话,她不会跟到这里来。
距他上次来军械厂已经有十年了。他畏缩了一下——先是伽利达斯,再是军械厂。该死,今天不知为什么,该死的当兵时期久远的记忆如恶狗般对他紧追不舍。上次来这儿,是跟叔叔一起来领二十筒箭的。明明答应得好好的却迟迟不送货,最终还得自己来取。(为什么连一根平头钉、一个弓盖,甚至一块饼干都得跟军需部门争取半天?)跟那时相比,这里的变化不大,仍旧是个又热又暗又嘈杂的地方:汗津津的后背在头灯照耀下隐约可见;火花四下飞溅,落在裸露的皮肤上发出哧的一声,不时要闪躲正在运送的大块金属原料;高高的脚手架塔上有人大声喊着什么;工具掉落在地发出咣当一声;机械锤砰砰的敲击声隐隐震动着脚下铺的地砖。还有沸腾的胶水、燃烧的油脂、烟、锯木灰、刚切开的金属特有的气味、极度缺乏润滑的钻孔机和车刀发出的尖锐的咯吱声、快速有节奏的踏板声、任务繁重的砂轮冲刷声、圆头锤在木质模版上敲打金属薄片发出的咔嗒声、金属回火发出的嘶嘶声。换个心情好的时候,他一定会觉得这是个令人兴奋的地方,所有的创造物都蕴含着勃勃生机。
“喂。”
“叫我吗?”他四处张望,但看不到声音来自哪里。
“对,就是你。你要干什么?”
洛雷登有点窘迫地笑了。“对不起,”他说,“我只是随便逛逛。我不是故意——”
“那就赶紧滚开,去别的地方逛去。这儿不是公园。”
他还是看不见是谁在和他说话,不过也不想继续这场对话了。“对不起。”他再次道歉,然后朝门口走去,却发现前面有一整车的木炭挡路。他绕过木炭堆,和一个稍微年轻一点的矮个子男人目光相交。男人手里拿着一把火钳,火钳上夹着一块烧红的铁坯,铁坯距离他的脸只有六寸。
“哎呀,对不起。”年轻人迅速将铁坯拿开。“是我的错,”他用一种听起来耳熟的口音说道,“有车子挡着,我之前没看到你。”
草原人,见鬼。很久没见过草原人了,说实话也并不是特别想见。近在咫尺、烧得通红的剑更巩固了这个想法。他阴郁地笑了笑,侧身挤过去,然后一路不停地向外走,直到重新回到室外。
他漫无目的地走了一阵子,一直走到城门口。如果今天注定要和不光彩的过去有交集的话,不如做得彻底点。他登上城墙,站了很久,思绪万千。过去的一切已无法挽回。然后,他看到了一家酒馆。
古怪的人,特姆莱想。说真的,城里有很多这样的人,绝对比老家多得多。他们在城里生存的概率比较大。在老家,古怪的人以及软弱无用的人会被大家摒弃,通常都活不长。
他站在锻炉边,看着温暖的炉火漫过已经加热过一次的剑身,钢铁的颜色依次从灰变成黄,再从黄变成暗红,然后变成紫色,最后是蓝色。一旦变成蓝色,说明二次冷却的时机到了。盐水浴事先检查过,温度正好(冷却时温度太低会增加钢的脆性),他将剑身从炉火中撤出来,投入水中。盐水上方腾起一团蒸汽,嘶嘶声越来越响,又渐渐归于平静,像落水的小狗发出的尖叫声。真有意思,炙热的火焰和微温的水居然能够将柔软可塑的钢铁锻造成坚硬的利刃。到底是什么原因呢,他不止一次感到好奇。
老家的人有自己的一套说法。他们说,人心如钢铁。要让一个男人更坚强更有用,就必须先用怒火煅烧他,再给他冷却淬火,让他沉浸在恐惧中,深刻认识自己的弱点。金属用盐水淬火,男人,则需要眼泪。这只是第一道工序。让男人坚强却易折,但还不能当工具或武器使用。接着必须挑起仇恨之火,小心翼翼地、缓慢地将他加热,然后再次冷却。正是这第二道工序,令一个男人有用,能伤人却不易自损。只有历经千锤百炼,才有资格为部族之神效力。
用锉刀打磨过表面以后,他把剑身放在铁砧头上狠狠地敲打了几下,以确认回火[1]这道工序没有减弱剑刃与剑芯钎接处的牢固程度。接着取了一罐浮石研磨膏,到抛光砂轮上开始了冗长单调的抛光工序。按理说这是刀匠的工作,铸剑师无须处理这类琐事。但分配给他的那名刀匠得在家照顾生病的妻子,特姆莱主动提出为他代班。这是另一个令他感到好奇的地方。在老家,如果一个男人的妻子或孩子病了,其他人会自动把他的活儿干完,还会帮他带回属于他的那份牛奶和奶酪。而在这里,如果一个男人想在家照顾家人,只损失当天的工资已经是最幸运的事了。这样规定大概也是有原因的,只不过没人知道为什么。
昨天他目睹了一架巨型扭力投石机被竖起来的过程。这台机器精工细作,花了一个月时间才完工,可以将两百担重的石头抛出三百五十码以外。厂里的大部分工人都被叫去帮忙。他们有的拉绳,有的压住杠杆,其他人则将木支架对好位置,并以暗榫、木桩和铁钉将其固定起来。一旦支架合拢,经检验合格以后,就将绳索缠在上面。缠紧的绳索是投石机的动力来源。想再来个比喻?那太简单了。他们部族里的男人就像这些绳索一样,常年过着懒散和太平的日子,现在被缠绕起来,拉紧,随时准备发射……各种征兆和预言固然好,但不能随便看到什么都当真。如果你看到一只老鹰从敌军头顶飞过,爪子上抓着一只小鹿,这只是自然现象;要能看到一只小鹿在清晨时分违反自然规律在天上盘旋、翱翔,毛茸茸的蹄子上还挂着一只老鹰,这才能称为预兆。
它表面涂了沥青,以抵抗潮湿的东风。这台巨大的机器被军需部命名为“石弩(大型、定点式,编号三十六)”,但制造它的工匠们管它叫“老酒鬼”(要拼命灌才能把它灌饱,灌饱之后,喷射出来的力道可不小……),现在被放置在陆上城墙第三里处的哨塔上,填补了最后一个防御盲点。或者,至少在部里那帮毫无想象力的官员眼里,是最后的盲点。这座城市的人自认为已经准备好面对任何危机。只有极其迟钝的敌人才觉察不出这样的暗示。
在砂轮旁工作了两个钟头以后,剑身完成了抛光工序。虽然没有照他以往的习惯打磨得像镜子一样光亮,但正如他的同僚所说,为政府打工,做到这种程度已经够好了。剑被放在墙边的一个架子上,和这个星期做出来的其他产品摆在一起,之后会装上剑柄,经过检验,然后储存起来。储存方式是先上油,和其他二十把一模一样的剑一起插进一个塞满油腻麦秸的圆筒,然后将剑筒背到哨塔放在一个房间,就可以离开了。特姆莱洗了手,回到自己的岗位,继续工作。
他已经在一天内造出三把剑了,现在开始造第四把。“急什么呢?”他的同僚们不满他两倍于他们的高效率,说道,“难道你知道什么我们不知道的事吗?”他没有回答。
下班后,他打扫了一下,用茶油擦拭过工具,再将工具整理收拾好,穿上外套,走路回旅馆。白天有炎炎烈日的炙烤,夜晚地表蓄热会发散出来,傍晚时分则是最凉爽的时候,从石头中辐射出来的热量,像微温的耐热砖似的。这是城市最吸引人的时间段:你可以看到从商店和酒馆的门缝中透出来的温和可亲的灯光,听到欢快的说话声以及或美妙或难听的音乐声。无论在哪里,你都可以看到男人和女人并肩走着,不慌不忙,没有特别的目的地:丈夫亲密地挽着妻子,男孩试探地拉起情人的手,酒馆里的醉鬼对女侍拉拉扯扯。在老家,人们通常不是骑着马就是坐在地上,那画面更合乎情理,却没那么生动。
在旅馆门口,他看到一个披着长长皮大衣的男人倚着门站在阴影里。他想,看来,之前看到的确实是凶兆。
“朱莱,”他轻声问道,“难道他已经……?”
男人点点头。“他走得很平静。”他回答道——再次听到乡音,他居然觉得有点陌生,渴望、遗憾还有一点点厌恶同时涌上心头——“是因为高烧,死于一星期前。”男人仿佛忽然记起了什么。“我很遗憾,”他说,“他是个伟大的族长。”
特姆莱耸耸肩,心里知道他是过誉了。伟大谈不上,或许可以说是一个好族长。除此之外,他生前还是一个还算不错的父亲以及一位尽责的老师。但是,他不属于能为神所驱使的那类男人,他被放入火中的时机太晚,加热的温度太高,很有可能被烤得太脆。但是,他的儿子可完全是另一类人。
“我想我该回家了。”他说,“你离开的时候他们在哪里扎营?”
“在科库尔滩头。”朱莱回答道,“今年洪水很大,他们判断未来一周内都渡不了河。如果我们脚程快的话,可以在那里跟他们会合。”
“就算在那里赶不上他们,找到他们的踪迹也不难。”特姆莱心不在焉地说。他总觉得这里还有些事没做完,其实没有。他已经拿到了所有需要的信息,事实上,比他预想的还要多。客居的这段时间,他勤勤恳恳地工作,老老实实地赚一份工资,贡献了自己的一分力量。一个男人走到哪里都要尽心尽力,把所在地建设得更好。
“他们很可能会在原地等。”朱莱说,“那里有很多木料,你不是说你需要……”
“对。”他皱着眉头说,“我最好尽快准备好出发。你有没有给我带一匹马?我把我的马卖了。”
“一人一匹,还有替换的。”朱莱回答道,“我们不能耽搁太久。”
“好,那行,我马上就来。”
他把朱莱留在门口,走进旅馆。真奇怪,这个巨大的石头车厢没有轮子,哪儿也去不了,还得付钱才能待在里面,但对他而言却有种家的感觉。他闻到烤箱里晚餐面包的香味,看到女人们正在铺桌子。一群男人——是他的朋友——正在玩掷骰子游戏,对他点头致意。以目前的局势来看,他真希望以后不再有机会见到他们。
旅馆的老板娘正在搅一大锅汤,偶尔从长长的木勺末端尝一小口,估摸着加上一两撮这样那样的香草。一看到他,她露出了笑容,保证说晚饭马上就好。
“事实上,”他说,“我不继续住了,请结账吧。”
“你要走了吗?”她有点失望,“噢,没事吧?”
“我父亲过世了。”
“很遗憾。是生病吗?”
特姆莱点点头,“我最好尽快出发。”
老板娘放下勺子。“看到你回去,你妈妈一定会很高兴的。”她说。
“她也过世了。”特姆莱回答道,“在我很小的时候。”
“真是难过。我想现在你是家里的顶梁柱了。”
“是的。”
“大家庭吗?”
“很大。对不起,我必须走了。还欠你多少钱?”
女人摇摇头。“没关系,”她说,“离上次付租金才过了两天。算我的吧。需要我帮你准备点路上的干粮吗?”
特姆莱婉拒,她坚持,最后为了能脱身,他不得不接受半条面包、一根香肠以及两个苹果。“很高兴能招待你住在这里。”她一边说一边递给他一个盖着干净麻布袋的篮子,“下次进城的时候,一定要来看我呀。”
“我可能会回来的。”特姆莱说,“很快。”
“我期待这一天。一路平安。”
“我会的。谢谢你为我做的一切。”
“别客气。”
特姆莱感到自己就像个刽子手。他将一些零碎东西收到包裹里,没有跟任何人打招呼,匆匆离开了旅馆。他心里默默祈祷:当尘烟自东方滚滚而来,所有佩里美狄亚人惊慌失措的时候,请务必尽快离开。我不想伤害你们,真的。只不过——
“好了吗?”朱莱牵来一匹身型高大的马,把缰绳递给他。
“好了。”他回答。
“我差点忘了,你收集到需要的情报了吗?”
“是的。”
朱莱笑出声来。“太好了,”他说,“下次你再踏上这片土地,形势将完全不同。”
特姆莱咬紧牙关。“但愿如此。”他说。
他们上马后沿着街道缓缓而行(隔了这么久再次骑上马感觉有点陌生),生怕路上的车辙和鹅卵石绊到马蹄。在城里骑马的人不常见,傍晚散步的人依旧慢悠悠的,不急着给他们让路。比周围的同胞(不,已经不再是同胞了)高出一头的感觉让特姆莱觉得有点傻,有点太打眼,像游行队伍里不可一世的贵族子弟。他那高大威猛的草原种马跟在出来闲逛的一个矮胖的秃头面包师以及他那圆滚滚的太太后面,不耐烦地刨着蹄子、甩着头。等到面包师夫妇停下来买薄煎饼,他们才得以挤到前面去。否则,要花大概一整夜的时间才能走到城门口。
城门终于出现在前方的视野里。一个男人从酒馆里走出来,低着头,径直冲到特姆莱的马面前。他用力向右后方收紧缰绳,把马勒得直打转。幸好他拉得及时,那愚蠢的酒鬼才没有身受重伤,但他靴子尖上的包头(在军械厂,各种重物随时会掉下来砸到脚尖,这种铁制包头是必要的防护措施)还是从侧面戳到了那个人的脑袋,将他撞翻在地。特姆莱惊叫一声,滑下马,将缰绳递给朱莱。
“你没事吧?”
男人揉着头。“还不是你害的。”他嘟囔着,“你怎么完全不看路?”
因为喝了太多酒,他言语含糊,很难听清。特姆莱知道城里发生的大多数打斗都是由酒引起的。因此,他只能道歉,将地上的人扶起来,掸去沾在对方外套上的泥土和脏东西,最后将那人原先拿着、后来掉在地上的一块扁平的东西捡起来。不巧的是,他的马已经在上面踏了好几下。
“你这小丑!”男人惊呼起来,“看看你干了什么好事!妈呀,你看我的布告牌!”
从酒馆漏出来的灯光照在一幅崭新的肖像画上,画工了得,可惜画中人脸的位置多了个马蹄大小的洞。特姆莱注意到那人的手垂到了腰间本该挂剑的地方。幸运的是,那里没有剑。
“真是糟糕。”特姆莱喃喃说道,“我很抱歉。请一定接受我的赔偿。”
“那是当然!”那人吼道,“更别提钱财损失、精神伤害,还有在公共道路上疏忽纵马的罪名。”
特姆莱觉得,这话从这个醉鬼嘴里说出来就有点过分,毕竟,他刚才还想从他的马蹄下走过去。但他注意到了几个细节:那张布告牌、对方嘴里的法律术语以及将手伸到腰间皮带的本能反应。不管是烂醉还是清醒,有理还是无理,他都不想和一个职业辩护律师打起来。“当然。”他连忙说道,“要赔多少钱?”
醉鬼好奇地看着他,发胀的脑袋闪过一些快要忘却的记忆。
“你,”他说,“你是军械厂里的那个草原小伙子。”
“对,”特姆莱回答道,接着他也想起来了,“今天下午我在那里看到你的。你刚进来就出去了。”
那人点点头。特姆莱松了一口气,感觉危机解除了。一个醉鬼可能会因为酒后怒气而对冒犯他的陌生人动刀子,但不会对认识的人怎么样。那人的脸色好了些,几乎露出了微笑。
“你损坏了我的布告牌,”他说,“花了我一整天的时间才把这该死的玩意儿画好。要知道坐在那里让人画像是多么无聊……”
“能想象得到。”
那人耸耸肩。“算了,”他说,“这样,我告诉你,只要你帮我个忙,我就不计较什么布告牌了,同意吗?”
特姆莱犹豫了。他正要离开这座城市,恐怕帮不上什么忙。但反过来说,直接拒绝肯定会激怒那个醉鬼,让他陷入比刚才还要糟糕的麻烦中。“嗯。”他说。
“你是铸剑师,对吗?”
“对。”
“就知道。”那人缓缓点头,“从草原来的铸剑师。那么你一定知道怎么用银把剑刃和剑芯钎接在一起又不容易折断。”
“是的,”特姆莱说,“你是怎么——”
“朋友,”醉鬼严肃地说道,“你很可能会成为我的救命恩人。你看,我是个辩护律师。法庭上的击剑手——或者说,以前曾经是。我现在不干了,准备做教练。以后的日子除了要早起以外,应该挺好过的。不管怎么样,我还是需要一把不会打到一半就断掉的剑。最近已经有两把上好的宝剑被我弄断了。”他心痛地补充道,“另一把折断时离我的脸只有这么近,就是你我现在的距离。”他靠得很近,就算特姆莱对酒不甚了解,也闻得出他喝的是两种很受欢迎的廉价酒。“然后我想到,那些草原上的混蛋,他们知道怎么造出不容易折断的剑,至少十二年前他们就已经掌握了这种技术。这就是我要你帮的忙,布告牌的事就此了结,怎么样?”
特姆莱脸上突然没了表情,回答的声音也不带一丝情绪。“就这么说定了。”醉鬼似乎没注意到他的变化。
“好样的。”醉鬼笑着说,一边大力拍打着特姆莱的背,“我的名字是洛雷登,巴达斯·洛雷登。到剑术学校来,随时能找到我。要是什么时候你想学击剑,我给你个折扣价。”
“谢谢。”特姆莱轻声说道,“和你交手会是我的荣幸。”
醉鬼现在心情大好,在特姆莱上马时替他扶马镫,还开心地挥手送他上路,接着他扔掉了破损的布告牌,趔趄着来回转了几圈,好像不知道要往哪儿走,最终又回到了酒馆。特姆莱一言不发地骑马穿过城门,来到了桥上。
“刚才是怎么回事?”朱莱问道。
“那个人,”特姆莱说,“想要我给他打一把剑。”
朱莱耸耸肩,“他是个傻子。”
特姆莱在马上回过身来。借着水面反射过来的火把的光芒,朱莱看到特姆莱的脸上满是泪水。“朱莱,你认出他是谁了吗?”
“一个醉鬼。哦,对了,是个什么劳什子辩护律师,但我感觉更像是收钱办事的打手。”
“应该是退伍之后改行了。想想吧,朱莱,一个知道用银做焊药的男人,还说他是十二年前知道的。明白了吧,朱莱。”
思索片刻,朱莱忽然低声咒骂起来。“麦克森手下的侵略军。”他低声说道,“你觉得他是远征军的一员?”
“十二年前,朱莱。他在草原上了解到银焊药的存在。相信我,他绝对不是商人。”
“我的神啊,如果我是你的话,刚才当场就会杀了他。”
特姆莱摇摇头,笑道:“他会继续活着。事实上他帮了我一个大忙。你知道吗,住了这么久,我几乎忘了来这里的初衷了。”
朱莱差点咬到舌头。“这不可能。”他说。
“我说的是差点。”特姆莱回答道。(忘了麦克森?怎么可能。他就是一个污点,一个无论你洗多少遍澡、无论用浮石怎么磨,也擦不去的污点。十二年过去了,他的存在,连同骨头和头发燃烧的味道,一起深入骨髓,如同衣橱里那股挥之不去的雪松味。)“在军械厂,因为闷热,大家都脱了衣服工作,除了我。”他扭身将外套脱到一半,然后拉下一边肩膀的衬衣,露出一个惨白瘢痕的边缘部分。“我们相处得那么和谐,我可不想跟他们解释这伤疤是怎么来的。”他拉上衬衫和衣服,将围在脖子边的领子抻直。朱莱注意到,脱离马鞍生活这么久,他的动作变得有点笨拙。特姆莱回头看着城门两边燃烧的火把。“等我放火烧城的时候,我要将城门从外面拴上,朱莱,最起码我可以出这份力。”他又用不得不扔掉一条还能穿的裤子的语气加了一句,“真是可惜,我还挺喜欢他们的,真的。但总而言之,事情到了这种地步,宁愿我自己动手也比别人强。”
朱莱有点不解地看着他。“这是你父亲的愿望。”他尴尬地说道。
“我敢说,”特姆莱厌恶地回答道,“他年轻的时候还是颇有几分血勇的,当了族长才开始软弱,到后来更是被生活的艰辛折磨得奄奄一息,一辈子不得志。他永远也做不到火烧佩里美狄亚。但我能。”
他的同伴凝视着他。“你真这么认为吗?”他说。
“哦,是的。他们甚至还教会了我怎么做。”
注释
[1]回火是将淬火钢加热到奥氏体转变温度以下的适当温度,保持高温加热一到两个小时后冷却。经过回火,钢的结构趋于稳定,其脆性降低,韧性与塑性提高。回火往往与淬火相伴,是热处理的最后一道工序,能消除或者减少淬火应力,稳定钢的形状与大小,防止淬火零件变形和开裂。高温回火还可以改善切削的加工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