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太师的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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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胡三太爷

庞固恩干掉王四郎之后,所得到的最大的收获。不是他留下的五千两黄金储备、致人聋哑的药材和地下大棚。而是那些有关于狗尾巴屯周遭的人文、水纹、地脉资料。

这些东西,和庞固恩的固有能力高度契合,对于发展生产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

至少,目前就可以让他足不出户,就对于这里的情况有一个相当详细的理解。

这份理解,自然也包括被村民们提及的胡三太爷。

但即便如此,庞固恩也没有抢着说那“胡三太爷”是啥。

而是颇为“诧异”地问众屯民道:“这胡三太爷是个什么人?来了吗?为啥他比黄金还值钱呢?难道比拜灯法师还会拉?”

随着庞固恩的问话,众屯民的目光突然变得虔诚而坚定了起来。

随后,一个年长者告诉庞固恩和史出杰道:“这胡三太爷呀。是我们这里的土地爷。是个仙家。”

“啊?!”史出杰听了这话茬,头发全竖起来了。

连仙家都想种,这帮刁民疯了吧?

眼瞅着事情向着不可控的方向越陷越深,史出杰疯狂暗示庞固恩让他和自己一起跑。但庞固恩全然无视,并且还上赶着问那老头道:“仙家?为什么要种仙家呢?你快和我说说,我好帮你们解决问题。”

对问,那老头的话匣子被打开了。而后他将有关于胡三太爷的事情都和庞固恩讲了。

首先,狗尾巴屯的土地神是有“实物”的。不光狗尾巴屯的土地神,几乎东洲大陆所有的山神,土地,河神,都有实体。

其次,胡三太爷的实体比较特殊。不是人,不是动物。而是一棵树,一个胡桃(核桃)树。

这棵被尊为胡三太爷的核桃树。坐落在狗尾巴屯山谷的北山坡,全山之上,孤零零只它一棵树。

那树很老,具体树龄已经没人知道了。

但毫无疑问,胡三太爷是狗尾巴屯树龄最老的山核桃树,甚至是整个狗尾巴屯树龄最大的树木,没有之一。

这棵树极其庞大,老态龙钟,且已经死了一半,远远看着,半枯半荣,树杈分支,而且已经不结核桃,其老态龙钟,仿佛就剩下一口气了。

但奇怪的是,这棵树纵然是半死不活的状态,可是树木上也没有虫蛀蚁食,不管是多么恶劣的光景年月,它也能长叶发芽,从没因此“断气”。

在狗尾巴屯民风还算淳朴的时候,人们以长者为尊。故而称呼这些百年大树为“太爷”。

之所以叫胡三太爷,是因为老辈子人传说,那山丘上原本还有另外两颗与三太爷同辈的核桃树。

后来时过境迁,终究只剩下了胡三太爷一棵独苗。

史出杰听了老人的话,恍然点头。随后又问:“那树再神奇。也只是一颗普通的核桃树吧,而且连核桃都不结了。为什么你们说这玩意比黄金还值钱呢?”

对问,老人和旁的屯民突然变得郑重了起来。

老人家更是冲着北山方向拱了拱手。而后才激动感慨地讲:“胡三太爷是不结核桃了。但是它老人家结另外的一种宝贝。那宝贝比黄金还值钱!”

老人说完,那些屯民的脸上泛出了罕见的自豪感。

随后,许多人几乎是异口同声地告诉庞固恩和史出杰道:“雷蘑!”

雷蘑,一种只有狗尾巴屯才拥有的珍惜蘑菇。

这东西,只有胡三太爷身上长。

据说在每年夏天,打雷下雨之后,胡三太爷枯死的枝杈间会生长出一种金黄色的小蘑菇。最大的不过拳头,最小的只有拇指。

这些蘑菇,每次生长多则八九两,少则一二两。因为总是伴雷而发,伴雨而生。故而被形象地当地人称为雷蘑。

雷蘑是极其美味的蘑菇,其味道之鲜美赛过牛羊猪肉。用此物做成的酱料,更是佐餐上品。

庞固恩刚来狗尾巴屯时,在王四郎处品尝过雷蘑酱。当时一度以为这大行朝有了味精和孜然和小茴香。

但细细品之,庞固恩发现不是。

因为那酱料里的味道来自一种Q弹爽滑的小颗粒。因为那酱料里鲜嫩的滋味根本就不是味精、孜然、小茴香这类下等香料所能比的。

再后来,庞固恩听王四郎说。给他烤羊腿的那种香料,便是狗尾巴屯本地唯二的特产“雷蘑酱”了。

于是,庞固恩早就了解到。狗尾巴屯最有趣的特产是雷蘑,非雷雨不长,而且只生长在那一颗大的核桃树上。

因为雷蘑的产量过分稀少,丰年不过二三斤。所以根本不能做菜,只能做酱佐味。

稀缺性和高明的味道,注定了这东西价格不菲。所以在王四郎的档案里,明确写着历年雷蘑的价格和雷蘑酱的价格。

最便宜的时候,胡三太爷所产的雷蘑一斤可卖十斤黄金。雷蘑酱料稍逊,但一斤也能粜出七斤官银。

在雷蘑和胡三太爷面前,黄金真就是个弟弟。也无怪乎狗尾巴屯的屯民会把这东西奉为神灵。也无怪乎王四郎会把整棵树据为己有,建墙派兵看守。

有关于胡三太爷的一切,庞固恩都是知道的。但是他不说。因为说了就没意思了。

在听完屯民的七嘴八舌后,庞固恩挠头笑道:“我懂了!你们是想让我嫂嫂帮你们种出更多的胡三太爷,进而帮你们生长出大量的雷蘑。”

“对!对!对!”一群人眼中放着贪婪的光泽,期盼地望着庞固恩和大世子妃。

庞固恩在得到确切的答复之后,没有说话。

他只是走到大世子妃身边,毕恭毕敬地鞠躬行礼。而后问道:“大世子妃。村民的要求。我佛能答应吗?”

对问,大世子妃点头。而后在面纱后应允道:“雷蘑可产。众人随我移步到北坡之上,以观佛典圣迹吧。”

“走!”庞固恩浑身,冲那些民众道,“移步北坡。给你们看金坷垃立长雷蘑!”

“好耶!”屯民发出雷鸣般的应声。而后齐刷刷往北坡而去。

正也在这些人往北坡走的时候。庞固恩又找到史出杰。

他抬起头,对史出杰笑道:“贤弟。紧张吗?”

“这,”史出杰老实道,“有点。”

“那要不你在这待着吧。”庞固恩建议并讲道,“老百姓都让我引跑了。回头要是我万一真镇不住场子。你跑得也能快点。”

“啊?”史出杰一听着话。当即惊了。

他以为,庞固恩是在牺牲自己,成全他的活命。

史出杰听出庞固恩的话,心头一暖。

他感觉自己的这个弟弟,真是个好弟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