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什么是《塔木德》?
什么是《塔木德》?答案不止一种。从表面上看,它记录的是公元前一世纪到公元四世纪这500年间的犹太律法。但是,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我们可以发现,《塔木德》的意义远不止于此。希伯来语中的“律法”一词——“托拉”——的含义远远超过其所暗示的含义。犹太人用律法来解释他们的整个宗教。要解释什么是《塔木德》,我们必须首先弄清楚它发展演变的过程,这也许比作品本身更值得关注。那么,《塔木德》是如何发展而来的?据推测,大致如此:通过领会《圣经》中的诫命和后被掳时期的所有规则和条例,摩西得到了关于律法的神圣启示。这些律法由摩西口头传给约书亚,然后传给先知,后来传给经师,最终传给拉比们。拉比们之所以将后来衍生的律法都归结于摩西,是出于他们对《圣经》的强烈敬畏,以及他们自身的谦逊。“如果古代的人是巨人,那么我们就是侏儒。”这是拉比们常常说的话。他们相信,所有指导人类的规则都可以直接或间接地在《圣经》中找到。他们的座右铭是“查考《圣经》”,而且他们确实以非常细致周到的方式去反复研究《圣经》,并且常读常新。每一次研究都会有新的意义,每一次研究都是为了阐发新的真理。有些推论是合乎逻辑和常理的,有些是人为的和牵强的,但都是巧妙的。推论的方法有时是归纳,有时是演绎。也就是说,有时,犹太公会会颁布某些律法,然后从《圣经》中为这些律法寻找权威的解读,或者先去《圣经》查找依据,再制定新的律法。《塔木德》正是在这种对《圣经》的不断解读中逐渐衍生而成的。
在对这些律法进行审视时,我们必须首先记住,这些律法诞生于政教合一的时代。所以,与其将它们与普通法典相比较,不如与宗教经典相比较,尽管这种比较常常是不完全对称的。要知道,犹太人所生活的世俗环境中弥漫着宗教气氛,在这种氛围中,即使生活中最卑微的部分也必然与上帝产生联系。研读《塔木德》必须理解这一点,研究犹太人也必须理解这一点。作为律法,从体系上来说,《塔木德》与《罗马法典》相比毫不逊色,但在判决标准方面,它却大有不同,显得更加人性化。比如,不能只凭间接证据就处死犯人。《塔木德》里的许多禁令都非常细致,对微小的歧义也会加以辨明,有时堪称繁文缛节。然而,这些特点就今天的立法规则来看却是十分恰当的。
然而,律法并不构成《塔木德》的全部内容,也不可能是普通读者或研究者最感兴趣的部分。它既有枯燥乏味的部分,也有诗意的部分。这些诗意的元素有时是传记——伟大学者的生活见闻,有时是历史——以色列悲情往事中的一些片段,有时是说教——关于道德和生活的现实教训,偶尔会讲一些轶事——使讨论显得不那么乏味,经常幻想——夹杂着一些古老的民间传说、奇怪的想象、古怪的信仰和不经意的幽默。它们散乱地呈现在书中,穿插在复杂的讨论中,对主要的叙述脉络造成了一些干扰。
从这个角度来看,《塔木德》是一个巨大的迷宫,道路看似简单,却暗藏许多古怪蜿蜒的小径,你很难从中归纳出任何独特的哲学伦理体系,或者一以贯之的学说。但对于有耐心的读者来说,从这些混乱的材料中,他可以窥见中世纪早期犹太人的知识世界和过人智慧。
从以下一些引文中可以看出《塔木德》所蕴藏的智慧。
对今天的读者来说,《塔木德》是什么?它是文学、哲学,而不是律法。我们不必再去卷帙浩繁的文章中探寻那些特定的禁令,这既乏味又徒劳。我们要用《塔木德》中的智慧来滋养思想和灵魂,修正我们的行为准则,洞察世间那些亘古不变的真理,获得更加幸福美满的人生。
莫里斯·亨利·哈里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