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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2年夏天,纽约的布鲁克林格外宁静。用沉闷形容布鲁克林或许更加贴切,但这个词对威廉斯堡不大合适。大草原秀美宜人,仙纳度水声潺潺,这些词语用于布鲁克林都不合适。宁静是唯一恰如其分的形容词,尤其是1912年夏季一个星期六的下午。
午后的阳光斜射在弗兰茜·诺兰家长满苔藓的院子里,晒暖了破旧的木篱笆墙。望着一缕缕斜阳,弗兰茜的心头涌起一股似曾相识的愉悦之情,这感觉在她回忆起一首诗的时候也曾有过。这首诗她在学校里背诵过:
这里是原始森林。
松树和铁杉,喃喃低吟,
苔藓如须,绿衣裹身;
伫立在暮霭中,氤氲曚昽,
如德鲁伊教士般老态龙钟。
弗兰茜家院子的那棵树既不是松树也不是铁杉。尖尖的叶子爬满绿色的枝条,枝条从四周向树干处聚拢,整棵树看上去如同一把把撑开的绿伞。有人将这种树称作“天堂树”。无论种子散落何处,都会长出一棵树,向着天空,挣扎着生长。这种树长在木板围拢的废墟里,长在人迹罕至的垃圾场,它是唯一能在水泥地里生长的树。它枝繁叶茂,偏偏钟情于居民住宅区。
星期天下午,如果出去散步,走到一个精致的高档小区,透过院子的铁门,如果你看到这样一棵小树,就会知道,布鲁克林这一带马上要变成住宅区了。住不住,先看树,树是先行军。后来,一些贫穷的外国人渐渐拥入这里,把破旧的褐石房子改造成平房,把填满羽毛的被褥摆放在窗台上通风晾干。天堂树日益枝繁叶茂,这种树的习性就是这样:不爱富人爱穷人。
弗兰茜家院子里长的就是这种树。树枝上的“小伞”卷曲着缠绕在三楼防火梯的周围。如果一个十一岁的小女孩坐在这样的防火梯上,她会想象自己住在大树上。夏日的每个星期六下午,弗兰茜就是这么浮想联翩的。
啊,布鲁克林的星期六多么美好!啊,到处洋溢着欢乐的气息!星期六人们照样有薪水可领,既可以度假又没有礼拜日的清规戒律,还有钱外出消费。他们胡吃海塞,喝酒买醉,约会做爱,通宵熬夜,唱歌、奏乐、打架、跳舞,因为第二天他们可以自由支配,睡个懒觉,能赶上晚上的弥撒就万事大吉了。
礼拜天,大部分人会赶着去参加十一点的弥撒。当然,也有些人,为数不多的一些人,会参加早上六点钟的弥撒。大家夸他们起得早,够虔诚,其实他们根本不配这样的赞美,因为他们前一天晚上在外面逍遥太晚,等到回家已是凌晨时分。他们不过是匆匆赶赴早场弥撒,应付一下,交差了事,然后回家蒙头大睡一整天,睡得毫无愧意,心安理得。
对于弗兰茜来说,星期六要做的第一件事情是:去垃圾回收站。像布鲁克林地区的其他孩子一样,她与弟弟尼利平时搜集破烂衣服、废旧纸张、破铜烂铁和塑料橡胶等废弃物品,把它们锁在地下室的垃圾箱或者藏在床底下。每天放学的时候,她都会放慢脚步,边走边看排水沟,寻找香烟的锡纸盒或口香糖的包装纸,然后把这些东西放在一个罐子的盖子里熔化。垃圾收购商不收未经熔化的锡纸球,因为很多孩子为了增加废品重量,会把铁垫圈塞在里面。有时候,尼利会捡到一个苏打水瓶,弗兰茜就帮他把瓶盖取下来,熔化成铅。因为害怕苏打水公司的人来找麻烦,垃圾收购商不敢收购整个瓶盖。其实瓶盖是个好货,熔化以后,可以卖五分镍币。
每天晚上,弗兰茜和尼利都会去地下室,将升降机架子上当日收集的垃圾清理干净。他们之所以享有这个特权,是因为他们的妈妈是一位垃圾清运工。他们将架子上的废纸、破布和空瓶子一洗而空。废纸不值钱,十磅也只能卖一分钱。破布一磅可以卖两分钱,废铁一磅能卖一毛钱。废铜也是个好货,一磅可以卖一毛钱。有时候,弗兰茜会撞大运:捡到一个丢弃的洗涤锅锅底。她会用开罐器把锅底撬下来,折叠,捶打一番,再折叠,再捶打一番。
星期六早上九点刚过,孩子们就从大街小巷钻出来,拥向主街曼哈顿大道。他们沿主街慢慢朝着斯科尔斯街行进。有的孩子怀里抱着破烂。有的孩子拖着木质肥皂盒,盒子下面有坚固的木车轮。还有几个孩子推着婴儿车,车里装得满满当当。
弗兰茜和尼利把他们所有的破烂都装进一个粗麻袋,两人分别拽着一角,拖着麻袋沿街行走。他们走过曼哈顿大道,经过莫杰街,穿过滕艾克街和斯塔格街来到斯科尔斯街。这些街道虽然名字美丽,但其实面目丑陋。每一条侧街陋巷都有衣衫褴褛的小家伙蜂拥而出,汇入破烂大军的洪流里。在去卡尼垃圾回收站的路上,他们遇到一群空手而归的孩子。这些孩子已经把破烂卖掉了,钱也挥霍光了。他们正昂首阔步地往回走,一边走一边嘲笑着其他孩子。
“破烂王!破烂王!”
听到这个绰号,弗兰茜的脸顿时红得发烫。尽管她知道这些骂人者自己也是捡破烂的,但这丝毫没有缓解她的尴尬和窘迫。其实,她的弟弟也会昂首挺胸,空手而归,和自己的伙伴们一起嘲笑后面来卖破烂的孩子。但她还是感到羞愧。
卡尼在一个摇摇欲坠的马厩里建起了这个垃圾收购站。转过街角,弗兰茜就看见收购站的两扇大门被钩子钩住,友善地敞开着。她想象着那个指针式磅秤的指针朝她眨了眨眼,似乎在欢迎她的到来。她看见卡尼守在磅秤旁边,他长着铁锈色的头发、铁锈色的胡须和铁锈色的眼睛。卡尼对男孩没什么热情,他更喜欢女孩子。他喜欢掐女孩的脸蛋,如果对方不拒绝,他就会多付一分钱。
为了争取到这点“红利”,尼利躲到一边,让弗兰茜一个人把粗麻袋拖进马厩。卡尼跳上前去,把麻袋里的破烂倒在地板上,然后在弗兰茜的脸颊上先掐了一把,接着他把破烂堆放到磅秤上。这时候,弗兰茜眨了眨眼睛,以适应周围暗淡的光线。她嗅到了空气中的苔藓味儿和湿破布的霉味儿。卡尼迅速瞄了一眼磅秤的指针,然后报出一个数字:那是他给的价钱。弗兰茜连忙点头称是,因为她知道这里不允许讨价还价。卡尼快速将破烂推下磅秤,一边吩咐让她等着,一边把废纸堆在一个角落里,把破布扔到另一个角落里,再把金属单独整理出来。忙完这一切,他才把手伸进裤子口袋,拿起一个用蜡线系着的旧皮包,从中数出一枚枚分币,这些分币看起来也像周围的破烂,又脏又旧,泛着绿光。弗兰茜小声说了句:“谢谢你。”卡尼抬起满是污垢的脸,生硬地朝她看了一眼,伸手狠狠地捏了捏她的脸颊。她站在原地一动不动。他笑了笑,又多给了她一分钱。然后,他的态度突然一变,声音洪亮,动作轻快。
“来吧。”他冲着排在下一位的小男孩喊道,“把你的铅取出来!”他料定孩子们会发笑。“我可没说破烂两个字啊。”孩子们非常配合地笑了起来。这笑声听起来像迷途羔羊的哭诉,但卡尼似乎心满意足,毫不介意。
弗兰茜走出垃圾站,向弟弟汇报收入情况。“他给了我一毛六,掐脸另外给了一分钱。”
“那一分钱归你吧。”弟弟说道。姐弟两人早就订好了分配协议。
她把属于自己的那一分钱放进衣服口袋,把剩下的钱全部交给了弟弟。弟弟尼利今年十岁了,比弗兰茜小一岁。不过,他是男孩,管钱的事情由他负责。他仔仔细细地分配了这些硬币。
“我们先把八分钱存起来。”这是他们之间立好的规矩,无论在哪里挣到多少钱,都要将一半存到存钱罐里,这个锡制存钱罐钉在壁橱底层最黑暗的角落里。“四分钱归你,四分钱归我。”
弗兰茜用手帕把存钱罐的钱包了起来。她看着属于自己的五分钱,幸福地憧憬着,这些钱可以兑换一个五分镍币了。
尼利把粗布麻袋卷起来夹在胳膊底下,挤进了查理平价店,弗兰茜紧随其后。查理平价店是一家廉价糖果店,店铺紧挨着卡尼的垃圾收购站,其实就是为了迎合垃圾收购站的顾客才开的。每到周六结束营业的时候,店铺的钱柜里总是装满绿色的硬币。按照一条不成文法规,只有男孩子才能进店消费。于是弗兰茜没有跟着弟弟走进店铺,她只能站在门口等候。
这些男孩的年龄虽然从八岁到十四岁不等,看上去却十分相像:他们都身穿松松垮垮的灯笼裤,头戴破破烂烂的有檐帽。他们站在店铺里,手插衣兜,瘦削的肩膀紧张地向前弯曲着。他们长大后一定也会这样,在其他聚集场所依然保持这样的站姿。唯一不同的是,长大后的他们,唇间会时时刻刻叼着香烟,说话的时候,香烟会随着他们的口音变化起起落落。
此时,男孩们在店铺里惴惴不安地四处走动,他们消瘦的脸庞一会儿面向查理,一会儿彼此对视,然后又转回头去看着查理。弗兰茜发现,有些男孩已经把头发剪成了夏季发型:剪刀离头皮太近,头发剪得太短,头皮上留下了很多刮痕。这些领先一步剪头的幸运儿要么把帽子塞进口袋,要么把帽子推到头顶。那些还没有理发的男孩头发微微卷曲,幼稚地耷拉在后脖颈。他们为此感到羞愧,只好将帽子狠狠拉下来,盖住耳朵。尽管他们满口脏话,这样的装扮依然使他们显得女里女气。
查理平价店的东西并不便宜,店铺老板的名字也不叫查理。他只是给店铺取了这个名字而已,商店的遮阳棚上也就这么一写,弗兰茜却对老板的名字信以为真。
只要你付一分钱,查理就会给你一次抽奖的机会。柜台后面有一块木板,木板上有五十个标了号码的钩子,每个钩子上都挂着一件奖品。有些奖品相当不错:溜冰鞋,接球手套,长着真头发的洋娃娃。另外的钩子上挂着记事本、铅笔和其他价值一分钱的小商品。弗兰茜看见尼利买了个奖券。只见他从破旧的信封里取出一张卡片。二十六号!弗兰茜满怀希望地看了看那块木板。他抽到了一个价值一分钱的擦笔器。
“要奖品还是要糖果?”查理问他。
“要糖果,你觉得呢?”
每次都是这样的结果。弗兰茜从来没听说有人赢过一分钱以上的奖品。实际上,那溜冰鞋的轮子都已经锈迹斑斑,洋娃娃的头发上也落满了灰尘,这些奖品似乎在这里等待了很久,就像蓝衣男孩小布鲁的玩具狗和小锡兵。弗兰茜暗下决心,等到哪天自己攒够了五毛钱,一定要买断所有奖券,把木板上的奖品通通赢过来。
她私下盘算,这一定是个稳赚不赔的买卖:溜冰鞋、接球手套、洋娃娃,还有其他玩具,加在一起才要五毛钱。想想吧,光是溜冰鞋就值这个价的四倍呢!到了那个伟大的日子,尼利也一定要隆重出场,因为女孩子很少光顾查理平价店。当然,周六的确有几个胆大鲁莽、早熟轻率的女孩在查理平价店逗留,她们大声喧哗,和男孩子厮混在一起,邻居们预言,这些女孩不会有什么好结果。
弗兰茜穿过马路,来到店铺对面的吉姆佩糖果店。吉姆佩是个跛腿的人。大家以前都认为他为人温和,对孩子慈眉善目,没想到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他把一个女孩引诱到自己阴暗的后屋里。
弗兰茜百般纠结,不知道该不该牺牲一分钱买一个吉姆佩家的特价商品:奖品袋。和她偶有交情的莫蒂·多纳文准备下手了。弗兰茜挤进小店,站在莫蒂身后,假装自己也想花钱买一个奖品袋。莫蒂思前想后,夸张地指向橱窗里一个鼓鼓囊囊的袋子,弗兰茜紧张得屏住了呼吸,她宁愿选择小一点的袋子。她从朋友的肩膀望过去,只见她从袋子里取出几块陈旧的糖果,仔细查看自己的奖品——一块粗麻布手绢。弗兰茜有一次抽中了一小瓶香水。她又开始纠结要不要牺牲一分钱买个奖品袋。即使那些糖果不能吃,有个惊喜总归不错。不过,她转念一想,莫蒂刚才购买奖品袋的时候,她就在旁边,陪莫蒂一起见证了惊喜,这和自己买奖品袋感觉差不多。
弗兰茜沿着曼哈顿大道一路向前,边走边大声朗读这些悦耳的街名:斯科尔斯、梅塞罗尔、蒙特罗斯大道、约翰逊大道。最后两条大道是意大利人聚居区。号称犹太街的片区从西格尔街开始,包括摩尔街和麦吉本街,经过百老汇。弗兰茜径直向百老汇走去。
布鲁克林威廉斯堡的百老汇到底有什么诱人之处?唯一诱人的地方就是:这里拥有世界上最好的五分一毛平价店。这个平价店店铺宽敞,金光闪闪,全世界的物品应有尽有——至少,这是百老汇留给一个十一岁的女孩子的印象。弗兰茜有一枚五分硬币,她有权消费,她可以随心所欲地购买店铺里的任意商品。这是世界上唯一能够让她施展这种特权的地方。
到达商店后,她在过道上走来走去,随心所欲地触摸她喜欢的东西。捡起一样东西,在手里把玩一会儿,感觉它的轮廓,用手抚摸着它的表面,然后小心翼翼地放回去,这是多么美妙的感觉啊。她的五分镍币给了她这个特权。如果有服务员过来问她是否打算买什么东西,她可以说,是的,就买这个,然后指一两个东西给他看看。她由衷地感觉到,金钱是个神奇的好东西。一阵疯狂的触摸把玩之后,她买了自己计划内价值五分钱的物品——粉白相间的薄荷糖薄脆饼。
她沿着贫民区街格雷厄姆大道走回家。摆满了商品的手推车令她兴奋不已,每一辆小推车就是一个小商店——讨价还价的顾客,情绪激动的犹太人,街区特有的气味,烤箱里的烤鱼,新鲜的酸黑麦面包,还有的东西闻起来像沸腾的蜂蜜。她盯着那些戴着羊驼头骨帽、穿着丝网外套的大胡子男人,想知道他们的眼睛为什么又小又凶。她仔细研究那些简陋的小店,嗅嗅桌子上凌乱的布料的味道。映入她眼帘的,还有伸出窗外的羽毛床,晒在防火梯上明亮的东方服饰,排水沟里玩耍的半裸的孩子。
一个女人,肚子高高隆起,略微不便但又颇为耐心地坐在路边的硬木椅上。在炎热的阳光下,她注视着街上的生活,守护着自己腹中的小生命。
有一次,妈妈告诉她,耶稣是个犹太人,弗兰茜至今还记得自己大吃一惊的模样。她一直以为耶稣是天主教徒。但是,妈妈知道真相。妈妈告诉她,犹太人只不过把耶稣看作是一个调皮捣蛋的犹太男孩,不愿意做木匠活儿,不愿意安居乐业,不愿意结婚生子。妈妈说,犹太人相信他们的救世主弥赛亚尚未降临。想到这里,弗兰茜凝视着那个怀孕的犹太妇女。
“我猜,这大概就是犹太人喜欢多生孩子的原因吧。”弗兰茜心想,“她们能够安心静坐,耐心等待,也是这个原因吧。她们不为自己臃肿肥胖而羞耻,还是这个原因吧。每个人都觉得自己可能会孕育一个小耶稣。难怪她们怀孕的时候走起路来傲气十足。相比之下,爱尔兰女人看上去总是很羞愧。她们知道自己永远也生不出耶稣,只会生出另一个小爱尔兰人。等我长大怀孕了,我也要保持骄傲的走姿,放慢脚步,尽管我不是犹太人。”
弗兰茜到家的时候已经是中午十二点了。没过多久,妈妈进门了,她手拿扫把和水桶,“砰”的一声扔进角落。这最后一扔意味着不到下周一,没人会再碰它们了。
妈妈二十九岁,她黑发棕眼,手脚麻利,身材也不错。她是一名保洁员,三套公寓楼被她打扫得干干净净。有谁会相信,妈妈依靠擦地板谋生,养活着一家四口呢?她五官漂亮,身材娇小,性格活泼,充满激情。由于长期浸泡在苏打水里,她的双手发红皲裂,但是她的指甲修剪成椭圆的弧线形,外观美丽,惹人喜爱。
大家都说,像凯蒂·诺兰这么漂亮的女人,还得靠擦洗地板谋生,真是太遗憾了。不过他们也说,摊上这样的丈夫,她还能做什么呢?大家承认,无论你怎么看,乔尼·诺兰都是本街区最优秀的男人,他英俊帅气,为人和气。只可惜,他是个醉鬼。他们就这么称呼他,而且名副其实。
弗兰茜把八分钱放进锡质存钱罐的时候,她让妈妈站在身边监督自己。母女两人猜测着存钱罐里究竟有多少钱。弗兰茜觉得应该有一百块钱。妈妈则说,差不多接近八块钱。就这样,她们在猜测中度过了愉快的五分钟。
妈妈指派弗兰茜出去买午餐。“你从裂口杯里取八分钱买一份四分之一犹太黑面包,要确保新鲜。然后再取五分钱,到索尔温肉铺买五分钱的舌根肉。”
“但是,你得先给他打个招呼我才能买到。”
“你告诉他,你妈妈说的。”凯蒂语气坚定地说。她又想起另外一件事。“我想想看,是再买五分钱的糖面包,还是把五分钱再放回钱罐。”
“哎呀,妈妈,今天是星期六。整整一个星期,你都在说,我们周六可以吃甜点。”
“那好吧,买糖面包。”
小小的犹太熟食店挤满了购买犹太黑面包的基督徒。看着店员把她的面包塞进纸袋里,弗兰茜心想,这面包皮又脆又酥又嫩,粉色的面包底又松又软,要是新鲜的话,这面包一定能轻而易举地当选世界上最美味的面包。
她不情愿地走进了索尔温肉铺。这家店主有时候愿意卖舌头,有时候又不愿意。切片舌头每磅售价七毛五,只有富人才吃得起。但是,如果你和索尔温先生关系很熟,等到舌头快卖完的时候,你就可以花五分钱买到舌根肉。当然,舌根没有太多的肉,大部分是柔软的小骨头和脆骨,嚼起来有点肉的感觉。
今天碰巧,索尔温先生愿意卖舌头。“昨天舌头卖完了,”他对弗兰茜说,“不过,我给你留了一份,因为我知道你妈妈喜欢吃舌头,我喜欢你妈妈。你要转告她啊。听见没?”
“好的,先生。”弗兰茜一边小声回答,一边低头看了看地板。她觉得自己的脸越来越热。她讨厌索尔温先生,也不愿把他说的话转告妈妈。
在面包店,她精心挑选了四块糖最多的面包。走出店铺,迎面碰上了尼利。他往包里偷偷瞄了一眼,看到四块面包,立刻兴奋不已。尽管早上吃了四分钱的糖果,他依然饥肠辘辘,催促弗兰茜一路小跑赶回了家。
爸爸中午没有回家吃饭。他是一个自由歌手,在餐厅做歌唱侍者,平时没什么业务。星期六的时候,他通常会去工会总部等活儿上门。
弗兰茜、尼利和妈妈享受了一顿美味大餐。每人分到一片厚厚的舌头、两片涂了无盐黄油的甜味黑麦面包、一个糖面包和一杯浓热咖啡,咖啡旁边还有一匙甜炼乳。
诺兰家对咖啡有独到的见解。喝咖啡是他们家的一大乐事。每天早上,妈妈都会煮一大壶咖啡,留到午饭和晚餐的时候重新加热,随着时间的推移,咖啡会变得越来越浓。咖啡壶里水多咖啡少,不过,妈妈会在壶里放一块菊苣,这样煮出的咖啡味道又浓又苦。家里每人每天只允许喝三杯加牛奶的咖啡,黑咖啡则可以随时享用。有时候,恰逢雨天,无所事事,孤零零地待在公寓里,如果可以享用某种东西,你会感到妙不可言,尽管这东西不过是一杯又黑又苦的咖啡。
尼利和弗兰茜都喜欢咖啡,却不怎么喝。和往常一样,尼利今天没有给咖啡加糖,他把甜炼乳涂在了面包上。他例行公事地喝了一小口黑咖啡。妈妈给弗兰茜倒了一杯咖啡,又给咖啡加了牛奶,尽管她知道,这孩子不会喝咖啡。
弗兰茜喜欢闻咖啡的味道,喜欢那种热气腾腾的感觉。她一边吃着面包嚼着肉,一边手握杯子,享受着咖啡的温暖。时不时闻一闻又苦又甜的咖啡,比直接喝咖啡更有意思。吃完饭,咖啡就倒入水槽里。
妈妈有两个姐姐,茜茜和艾薇,她们两个经常来妹妹家串门。每次看到妈妈把咖啡倒进水槽,她们都会长篇大论,教训妈妈不该浪费东西。
妈妈解释说:“和其他人一样,弗兰茜有权每顿饭喝一杯咖啡。如果她觉得倒掉比喝掉更好,那也是她自己的权利。像我们这种人,能够偶尔浪费一次东西也不错,我们可以趁机体验一下,有钱任性、不用东挪西借是个什么感觉。”
这个奇怪的观点既满足了妈妈,又取悦了弗兰茜。这个观点在底层的穷人和挥霍的富人之间建立了一个链接。这个小女孩觉得,就算她比威廉斯堡的任何人都贫穷,但是在某种意义上,她比他们更富有,因为她还有东西可以浪费。她慢慢地吃着糖面包,想要长时间享受这种甜味,而咖啡已经变冷了。她像帝王般傲慢地端起咖啡,倒进水槽里,她感到自己在漫不经心中过了把铺张浪费的瘾。倒完咖啡,她准备去洛舍面包店买下半周的粮食储备:霉面包。妈妈告诉她,她可以拿五分钱,买一张陈馅饼,只要馅饼不太破就可以。
洛舍面包厂负责为附近的商店供货。面包不用蜡纸包裹,所以很快就变质。厂商从经销商那里赎回不新鲜的面包,再以半价卖给穷人。折扣店紧邻面包房。折扣店一边是又长又窄的柜台,另两边是又长又窄的凳子。柜台后面开着巨大的双扇门。面包房的马车倒车进来,把面包直接卸到柜台上。两块面包只卖五分钱。面包出货的时候,人群会蜂拥而上,争先抢购。面包总是供不应求,有的人等到三四辆马车卸完货才买到面包。由于价格低廉,顾客必须自带包装纸。大多数顾客都是孩子。有些孩子把面包夹在胳肢窝里,大摇大摆地走回家,让全世界都知道他们家很穷。有自尊的孩子会把面包包起来。有些孩子带了旧报纸,其他孩子带着或脏或干净的面粉袋。弗兰茜带了一个大大的纸袋子。
她没有立即上前去抢面包,而是坐在一张长凳上观望着。十几个孩子在柜台前推推搡搡,大喊大叫。四个老人在对面的长凳上打着盹儿。这些都是领救济金的老人,被家里派出来跑跑腿、看看孩子。在威廉斯堡,这是这帮风烛残年的老人们唯一能做的事情。他们想方设法多等一会儿,因为洛舍家的烤面包闻上去很香,窗户里射进来的阳光洒在他们苍老的后背上,这感觉也特别舒服。时间一小时一小时过去了,他们坐在那里打着盹儿,感觉自己的时间变得充实了。就是这种日复一日看得见终点的等待,不期然间成了老人们生活中的盼头。
弗兰茜盯着最年长的那个老人,开始玩她最喜欢的游戏,看人猜故事。他凌乱稀少的头发和凹陷的脸颊上的胡茬儿一样,脏兮兮、灰溜溜。风干的口水在嘴角结了痂。他打了个哈欠,嘴里没有牙齿。弗兰茜继续观察,她觉得又好奇又恶心。只见他合上嘴巴,嘴唇往里抿着,整个嘴巴后来就看不见了,下巴和鼻子差点碰到一起。她仔细端详他的旧外套,看见里面的衬垫从袖子的接缝处露了出来。他的双腿松松垮垮地向外伸开,裤子扣扣子的地方油腻腻的,还少了一个纽扣。她发现他的鞋子破破烂烂,脚指头都露出来了。一只鞋系着打结的鞋绳,另一只鞋用脏兮兮的麻绳绑着。她看到两只粗壮的脏脚趾,脚趾上是皱皱巴巴的灰指甲。
她开始思绪万千……
“他老了,一定有七十多岁了。他出生的时候,亚伯拉罕·林肯还健在,正在准备竞选总统呢。威廉斯堡当时想必还是一个乡村小镇,印第安人也许还住在弗拉特布什。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她一直盯着老人的双脚。“他曾经也是个婴儿。他一定很可爱很干净,他妈妈一定会亲吻他粉红色的小脚趾。也许,晚上打雷的时候,她会来到婴儿床前,替他盖好毯子,在他耳畔低声说,不要害怕,妈妈在。然后她会把他抱起来,脸颊贴在他的额头上,说他是她自己的亲宝贝。他当年可能和我弟弟一样,进进出出,跑来跑去,把房门摔得砰砰响。他妈妈一边数落他,一边心想,也许有朝一日,他会当上美国总统呢。后来,他长成了小伙子,身强力壮,幸福快乐。走在街上,女孩子会冲着他微笑,转过身来看他。他会还以微笑,也许还会冲着最漂亮的那个女孩抛个媚眼。我猜想,他一定结过婚,生过孩子。孩子们一定觉得他是世界上最好的爸爸,因为他工作努力,挣钱养家,圣诞节总是送他们玩具。现在,连他的孩子都和他一样老了,他们也有了自己的孩子,谁还想再要老人,不过是等着他死罢了。但是,他不想死。尽管年事已高,但再也没有多少能让他开怀大笑的事儿了。”
周围一片寂静。夏日的阳光照射进来,在窗户和地板之间形成了道道尘土飞扬的斜柱子。一只巨大的绿头苍蝇在阳光明媚的灰尘里飞进飞出。除了她自己和那个打瞌睡的老头,四周没有其他人了。等候买面包的孩子们都到外面玩耍去了。他们高声尖叫着,似乎离这里很远。
突然,弗兰茜跳了起来。她心跳加快,惶恐不安。她无缘无故地想到了手风琴,为了奏出美妙的音乐,手风琴被拉到了最大限度。然后,她想到手风琴正在收缩……收缩……收缩……她意识到,世界上许多可爱的婴儿在出生的时候就注定会变老,他们总有一天会变成这位老人的样子。想到这里,一股无名的恐惧涌上心头。她必须离开这里,否则她就会中招;突然间,她就会变成一个只有牙龈没有牙齿的老太太,有一双臭脚惹人厌的老太太。
就在这时,柜台后面的两扇门“砰”地打开了,一辆运送面包的卡车倒进来。有个人走过来站在柜台后面。卡车司机开始向他扔面包,他再把接到的面包扔在柜台上。听到门被撞开,街上的孩子们蜂拥而入,在弗兰茜周围转来转去。弗兰茜早就站在柜台前了。
“我要面包!”弗兰茜大声喊道。一个大个子女孩狠狠地推了她一把,想见识见识她的胆量,让她知道自己是谁。“没关系!没关系!”弗兰茜对她说。“我要六块面包,外加一个不要太碎的馅饼。”她尖叫着说。
见她态度强硬,店员连忙把六块面包和保存最完好的回收馅饼推给她,收了她五分钱。从拥挤的人群挤出来的时候,她不小心把一块面包弄掉了,因为人多没法下蹲,她只好放弃不要了。
挤出人群,她坐到马路牙上,把面包和馅饼装进纸袋子里。一个女人推着婴儿车刚好路过。婴儿的双脚在空中挥舞。弗兰茜看到的不是婴儿的脚,而是破旧的大鞋子里奇形怪状的东西。惶恐又一次袭上心头,她一路小跑回到家中。
家里空空荡荡。妈妈已经穿好衣服,和茜茜姨妈一起出去看日场演出了,她们花一毛钱买了最廉价的顶层楼座。弗兰茜把面包和馅饼取出来,把袋子折叠整齐,以备下次使用。她走进一间和尼利共用的没有窗户的小卧室,摸黑坐在自己的小床上,等待恐慌的浪潮停止、退去。
不久,尼利回来了,他爬到自己的小床底下,取出一个破破烂烂的接球手套。
“你要去哪里?”她问道。
“去楼下空地上打球。”
“我能一起去吗?”
“不行。”
她跟着他下楼来到街上。他的三个小伙伴正在等他。其中一个拿着球棒,另一个拿着棒球,第三个两手空空,却穿了条棒球裤。
他们动身前往一块空地,这块空地靠近绿点区。尼利看到弗兰茜跟在后面,但他没吱声。其中一个男孩用胳膊肘顶了顶他,说:
“嗨!你姐姐在我们后面跟着呢。”
“是啊。”尼利回答说。那男孩转过身来,冲着弗兰茜大喊一声:
“滚开吧!”
“这是个自由的国家。”弗兰茜声明说。
“这是个自由的国家。”尼利冲着那个男孩又说了一遍。从那以后,他们就不再关注弗兰茜了。她继续跟在他们身后。社区图书馆下午两点钟重新开门,在此之前,她无事可做。
孩子们打打闹闹,慢慢吞吞往前走。男孩们会停下脚步,到排水沟里捡锡箔,捡香烟屁股。他们会把香烟屁股攒起来,等到哪天下午下雨了,他们就会躲在地窖里抽烟。
他们还花了些时间去骚扰一个去神殿的犹太男孩。他们先把男孩扣住,然后集体讨论应该如何处置他。那男孩谦卑地微笑着,等候他们的指令。最后,这些基督徒释放了他,给他制定了未来一周详细的行为准则。
“别让我们在德沃街上看到你这张苦瓜脸!不许到德沃街上来!”他们命令道。
“我再也不来了。”他承诺道。几个男孩有点失望。他们以为会有一场遭遇战。其中一个男孩从口袋里掏出一截粉笔,在人行道上画了一条波浪线。他命令说:
“连这条线都不许跨过。”
那个小男孩突然明白,自己轻而易举就做出让步,显然冒犯了他们,于是,他决定配合他们,按照他们的套路来玩。
“难道我不能把一只脚踩进排水沟里吗,伙计们?”
“你想在排水沟吐口水都不行。”他们告诉他。
“好吧。”他假装顺从地叹了口气。
年龄稍大的一个男孩灵机一动。“离基督教女孩远点,明白吗?”说完,他们扬长而去,留下那个男孩在背后凝视着他们。
“天哪!”他一边转动着那双棕色的犹太眼珠,一边低声说道。这帮非犹太哥们儿竟然觉得他已经够有男人味,有能力想女孩了,这让他受宠若惊,他一边继续走路,一边不停念叨。
几个男孩慢慢往前走,他们狡黠地看着那个谈论女孩的大男孩,想知道他会不会再说些脏话荤段子。不过,还没等他开口,弗兰茜听到弟弟说话了:
“我认识那个男孩,他是个犹太白人。”
尼利的爸爸喜欢一个犹太酒吧男招待,他就叫他犹太白人。
“根本就没什么犹太白人。”那个大男孩反驳道。
“嗯,如果有所谓的‘犹太白人’,”尼利说话的语气既同意对方的态度,又坚持自己的观点,这显得他和蔼可亲,“那他就是这样的人。”
“永远都不会有犹太白人。”大男孩说道,“即使假设,也不存在。”
“我们的主就是犹太人。”尼利引用妈妈的话说。
“可惜,其他犹太人背叛了他,把他杀了。”大男孩针锋相对地回答说。
他们还没来得及深入研究神学,就看到另一个小男孩从洪堡街转向安斯利街,男孩的胳膊上挎着一个篮子。篮子上盖着一块干净的破布。篮子的一角竖着一根棍子,棍子上挂着六块椒盐卷饼,像一面无精打采的旗帜。尼利团伙中那个大男孩一声令下,几个男孩立刻紧紧围住了这个卖椒盐卷饼的小男孩。小男孩站在原地,张开嘴巴,大声号叫道:“妈妈!”
二楼的窗户应声飞速打开,一个女人一边大声叫喊,一边手抓着薄款胸衣,挡住两只极度扩张的乳房。
“放开他,滚出这个街区,你们这些混账。”
弗兰茜连忙用双手捂住耳朵,这样去教堂做忏悔的时候她就不必告诉神父自己曾经听到过脏话。
“我们什么也没做啊,夫人。”尼利说道。他的脸上露出讨好的微笑,这微笑常常能换来妈妈的原谅。
“你们想在这里为所欲为?休想。只要我在,门儿都没有。”接着,那女人用同样的语气对着她儿子大喊起来,“赶快上楼,以后我睡午觉的时候你再给我惹事,看我怎么收拾你。”卖卷饼的男孩上楼了,其他孩子继续缓步往前走。
“这个女人真难搞。”大个子男孩背着窗户,仰了仰头说。
“是的是的。”其他男孩应和着说。
“我们家老头子也很难搞。”一个小男生说道。
“谁在乎你家老头子?”大个子男孩漫不经心地说。
“我就是随口说说嘛。”小男生连忙道歉。
“我家老头一点儿也不难搞。”尼利说。其他男生被他逗笑了。
他们继续漫步前行,时不时休息一下,深深地吸一口纽敦溪的气味儿。纽敦溪贯穿好几个街区,沿着格兰德大街,在狭小扭曲的河道里蜿蜒流淌。
“天啊,河水真臭啊。”大个子男孩评论道。
“是的。”尼利赞同道。
“我敢打赌,这是世界上最臭的味道。”另一个男孩吹嘘道。
“没错儿。”
弗兰茜也低声说“是”,表示赞同。她对这种气味感到自豪。因为这气味让她知道附近有通往河流的水道,虽然很脏,却一样随着河流汇入大海。对她来说,那巨大的恶臭暗示着长途帆船,暗示着海上冒险,她非常喜欢这种气味。
孩子们到达一块空地,空地上有一片踩出来的不规则的菱形球场。一只黄色的小蝴蝶在杂草中飞舞。男人的天性就是征服,征服一切能跑的、能飞的、能游的、能爬的东西。男孩们秉持这一特性,开始追赶蝴蝶,人还没到,先把破帽子朝着蝴蝶扔了过去。
尼利抓到了蝴蝶。男孩们走马观花地看了一眼,很快就兴趣全无,开始玩他们自己发明的四人棒球赛。
他们疯狂地玩耍,骂骂咧咧,汗流浃背,推推搡搡。如果有闲人路过,稍稍逗留片刻,他们就会扮丑、卖弄、出洋相。有传言说,每个周六下午,布鲁克林有一百名星探在街道上游荡,观看空地上的比赛,发现有潜力的球员。布鲁克林区的男孩子,宁愿不做美国总统,也不会拒绝去布鲁克林球队打球。
过了一会儿,弗兰茜看厌了他们的比赛。她知道,在回家吃晚饭之前,他们会没完没了地玩耍、打斗、卖弄。现在已经两点了,图书管理员应该吃完午饭回来了。弗兰茜怀着愉快的期盼,返身向图书馆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