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续减贫中的金融创新(《北大金融评论》2022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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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face|卷首语

中国金融可持续减贫有条件探索出新模式

巴曙松

北京大学汇丰金融研究院执行院长

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金融学教授

香港

经过数十年发展经济和消除贫困的持续努力,2020年底,中国政府宣布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提前10年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减贫目标。2021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发布,为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提供了重要遵循。

在中国政府推动的脱贫攻坚战过程中,金融精准扶贫是关键支撑之一。但到目前为止依然不能忽视的是,农村金融服务仍然是中国金融体系中相对薄弱的环节之一。根据中国银保监会的数据,截至2021年末,我国农村金融机构总资产和总负债分别为45.69万亿元、42.23万亿元,仅占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13.3%和13.4%,当然这也是与整个区域经济总量格局相一致的。同时,区域金融服务供需求之间仍存在缺口:例如,农村基础金融服务需求旺盛与农村金融服务供给不足之间的矛盾;农村金融需求日益多样化、差异化与“三农”金融产品创新不足之间的矛盾;农村居民金融常识普遍缺乏与现代新兴金融服务工具不断涌现之间的矛盾。

总结此前农村金融服务遇到的原因,关键或可归结为两点:成本和信用信息。

成本方面,金融减贫要想成为一项可持续的活动,就要遵循金融活动的一些基本逻辑。一笔金融服务要想成立,需具备商业的持续性,否则很难成为使更大范围客户受益的商业模式,长尾客户单次服务收益较低,只有使得长尾客户收益覆盖服务成本,才能使得金融机构真正有动力去服务普惠金融群体,从而解决普惠金融服务供需不平衡的问题。

在信用信息的采集方面,金融机构和普惠金融面向的人群存在更明显的信息不对称难题。对于普惠群体,金融机构主要通过信用调查或者大数据分析来提供金融服务,而由于农村存在农民、个体户、乡镇小微企业等不同征信对象的差异,导致征信规范不统一,尤其是农民很难突破不动产权利担保的限制,建立明确的信用体系。

既有的成本和信用信息等的挑战之外,时代巨变下的乡村振兴目标,对金融减贫提出了更紧迫的“可持续”要求。例如人口老龄化的考验——《中国乡村振兴综合调查研究报告2021》显示,农村地区的老龄化程度持续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全体人口中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达13.82%,已经达到了“老龄化社会”的标准。随着人口红利减少、资源环境约束趋紧、贫富差距扩大等问题日益凸显,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目标,需要对金融减贫的业务模式、产品形态、信用衡量、技术运用、风控体系进行更持续深入的探索和实践。

道阻且长,幸运的是,在改革开放以来的四十多年里,中国实现了7.7亿多人口的脱贫,已走出了一条特色减贫道路。而新时期,依托于不断创新的科技前进的步伐,中国的金融体系也得以能通过批量化、高效率、低成本的手段,包容和覆盖困难群体,让可持续减贫更具人文关怀。这一次,中国金融可持续减贫将有条件再次探索出一条有价值的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