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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人生之初,胎儿也有继承权
吴爷爷年轻时做生意走南闯北,淘了一些值钱的宝贝,想当作传家宝留给孙辈。可是他去世时孙儿还没有出生,他的孙儿能享有继承的权利吗?
杜老师说
虽然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自出生时才产生,但是《民法典》第十六条对胎儿的利益有特别规定,在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时候,胎儿视为具备民事权利能力。换句话说,就是当作孩子已经出生来看待。所以,吴爷爷未出生的孙子或孙女有继承玉佩的权利。
当然,胎儿没有自我意识,继承需要妈妈代为接受。而且,胎儿也需要顺利出生并且存活下来,才能真正享有继承权。如果妈妈中途流产,或者分娩时孩子不幸死去,已经继承的遗产就要收回去重新分配。
知法懂法
《民法典》第十六条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