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先秦史及秦漢史
吴榮曾
一
我於1950年考入北京大學歷史學系。我在中學時期就對文史有興趣,看過一些宋元人或明清人的筆記,還有文史方面的雜志。當然不知如何治學,只是感到隋唐史或太平天國史似可作爲將來學習的選擇。入學之後,看到系内外有許多學識淵博的教授,他們在學界有很高的知名度,而學校的藏書又極爲豐富,自己爲能進入如此優越的學習環境而感到高興和幸運。
一年級開始學中國通史第一段的先秦部分,主講者是張政烺先生。張先生是位飽學之士,知識面極廣,對先秦史尤爲專精。我聽過他的講課後,覺得許多内容皆屬聞所未聞,開始認識到這一領域中有不少有意思、有意義的問題值得探索,於是我下定决心,把專業方向定位在先秦史方面,而且以後一直堅持下去,作爲終生奮鬥的目標。
大學畢業後,我擔任三年張先生通史課的助教。在前後七年中,我從張先生那裏學到許多有用的知識,而且還接受了他對中國古史分期的遠見卓識,即認爲先秦時期不可能出現封建制,應在後來的魏晋時。他對研究選題的看法是,應該着眼於較爲重要的問題,反對去鑽那些太小而没什麽意義的題目。强調寫出來的文章必定要對别人有用才好。他經常教導我説,一個人要永遠進步,不能在取得一點成果後就止步不前了。
在系里講授中國史的還有余遜、鄧廣銘、鄭天挺三位先生,他們也是我很尊崇的老師。尤其是鄧先生,我在系工作後一直在他領導之下,以後也和他保持着較爲密切的關係,他對我的身教、言教,使我至今難忘。我這幾位老師在治學上的共同特點都是嚴謹、扎實,也代表了北大一貫的傳統。這對我以後在學業上的發展成長,産生過不小的影響。
幾十年來,我一直在教學的崗位上。而1974年到1982年,我曾在《歷史研究》雜志做過幾年編輯工作,這算是例外。我所教的課,以中國通史爲主。一般是講先秦到兩漢這段,有時也延長到魏晋南北朝。專題課有先秦史籍舉要、先秦兩漢史研究。我對教學工作很熱愛,因爲學生經常會提出問題,這將擴大你的思路,比起一個人閉門研究爲好。另外,我也從事於通史的寫作。如翦伯贊先生主編的《中國史綱要》一書,我擔任先秦部分的撰寫任務。在《中國大百科全書》的《中國歷史》卷中又撰寫“春秋”、“戰國”兩個特長條目。
二
先秦的春秋、戰國,一直是我研究的重點部分。由於張政烺先生對秦漢史很熟悉,所以我受其影響也喜歡研讀兩漢的史籍。屬於先秦史料一類的許多古籍,要比以後各朝的史書難讀,這就必須從前人的注釋入手。清代學者整理和注釋的書很廣泛,從經、史到諸子,而且注釋工作大多能達到很高的水平。他們以“集注”或“集解”的形式,經過繁徵博引,能把前人重要的注解以及有關的旁證或比較的材料匯集在一起,這最方便於讀者。另外,他們還常把有關校勘的資料也引用進來。這很重要,古書中衍、脱、誤、竄之處很多,有的文句如不經校正,不僅文義難懂,有時甚至連斷句都困難,他們的注或校,對讀者很有價值。我從孫星衍、陳奂、焦循、劉文淇、王先謙等這類著作中學到些基本的治學方法。治古史者必須在讀古書時盡量準確地明了其含義,否則就會影響研究成果的扎實性。這對於一个古史研究者來説,也是一種必不可少的基本功。
孫詒讓的《周禮正義》,是清人經注中的高水平之作。孫氏學識非常淵博,他很好地繼承了清人在小學、考據、校勘等方面的成就。《周禮》内容頗爲廣泛,涉及先秦時期的政治、社會、經濟、兵刑、禮制等各個方面。經過孫氏的大量徵引,書中匯集了極爲豐富的有關材料,對研究先秦史的人非常有用。
到民國時期,古史研究進入新的階段,從清人經學範疇中分離出來,並受外來的影響而獲得了很大的發展。當時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出的《集刊》,在學界享有很高的聲譽。刊登其上的古史研究論文不少,如傅斯年的《論所謂五等爵》、《周東封與殷遺民》和徐中舒的《耒耜考》、《豳風説》等。我讀後感到這些文章内容扎實,在解決古史上某些方面的問題上起不小的作用。錢穆的《先秦諸子繫年》,對戰國時的不少重要史實和人物作了詳細的考訂,尤其在年代方面刊出了詳細的年表。《史記》中記戰國各國的年代錯誤頗多,清雷學淇用《竹書紀年》來校正《史記》,在其《介庵經説》中列出過一个戰國年表,錢氏則在雷氏基礎上而取得很大進展,在内容上要比雷氏更爲豐富、可信,這爲後來治戰國史者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條件。我研究戰國史,從此書中得到不少啓發,我研究中山國、東西周史基本上是沿着他的路子而進行的。
三
在我長期的治學過程中,經常要依靠地下出土材料和民族史材料來加强研究方面的判斷和論證。
第一,我從青年時代起就喜愛各種古代文物。在大學三年級時選擇了考古專業,畢業後擔任了一年考古的助教。在這三年中,參加過田野的調查、發掘,以及對材料的整理工作。以後雖又回到了歷史專業,但我對文物考古的興趣並未因此而稍有减退,甚至當作自己的一種副業來對待。我注意的方面較廣,從磚瓦、石刻、簡牘、銅器、封泥、印章到壁畫、石刻畫像等,都作過一些粗淺的研究,寫成的文章發表在《文物》、《考古》上。在各種古物中,我對錢幣的興趣尤濃,這和我重視中國古代最早的簡單商品經濟研究有關。在各種古錢中,我對五銖錢最爲熟悉,積累了不少的材料,辨認和鑒别的經驗也較豐富,近十年來常參加錢幣學會所組織的研究活動。
我在研究歷史時盡量從地下出土文物中搜尋新材料以填補古書記載之不足,從而解决某些書本材料所無法解决的問題。我的不少論文中都引用有地下出土的材料,其中有的是早就見於著録者,有的則爲新近出土者。獲得這些材料也不大容易,要靠長時期的留意和收集。我如何利用這種新材料來解决歷史上的某些問題,現舉以下幾例以説明之:
其一,從戰國的秦到統一後的秦,其土地制度如何,古書上很少記載。而湖北云夢龍崗出土的秦簡中有關於“行田”、“假田”的内容,行田見於《吕氏春秋·樂成》,不過書中是指魏國而言,今據秦簡,知道戰國末的秦也有行田制,行田即授百畝之田於民。戰國時各國似皆有之。關於假田,是指官府有償出租田地給百姓的一種措施,秦簡簡文中有説明。在兩漢的史書中,常見“假民公田”之類的記載,可見漢之假田本從秦沿襲下來者,但史書中找不到秦已有之的記載。
其二,粟和稷常見於古文獻之中,粟爲今日北方之穀子(小米),稷相當于現在哪種作物,在學術界一直有争論。東漢的學者以爲稷就是粟,以後的農學家多從之。唐、宋以來的本草學家則以爲是穄,即今北方之穈子。清程瑶田又創新説,以爲稷爲高粱。歷史上這些分歧的意見,一直持續到今天,原因就是出在有關的旁證太少,誰也説不服誰。我曾根據湖北云夢、甘肅天水所出土的秦《日書》,以爲稷就是粟,東漢學者的説法是對的。我的理由如下:一是《日書》中凡提到多種穀物時,有稷就無粟,有粟就無稷,則兩者當爲一物,故有時稱粟,有時也可稱稷。二是按當時人的迷信習俗,各種穀物都有固定的忌日,從不相混。如豆爲卯日,麥爲子日,黍爲丑日等等。而禾和稷都以寅爲忌日,禾就是粟,則粟、稷實爲一物。既然戰國末人們看法是如此,年代稍晚的東漢人有此説法就容易理解了。
其三,東漢墓中常出土一種帶朱書的陶罐,過去已見於著録,而近幾十年新出者不少。我把不少朱書文字匯集起來,經過研究,知道是巫覡爲死者除凶去殃而書寫在陶罐上的。其内容值得注意者有以下一些:一,宣稱地下陰間的主宰爲泰山神;二,崇拜黄神越章;三,文後常畫有一道符。這三者後來都爲道教所吸收。東漢末張角重視黄天,又服黄巾,這和黄神有關。以上情况表明,東漢時已有原始道教,又證明道教和民間的巫術迷信有一定的淵源關係。從考古發掘情況的追踪,知道這類陶罐出於今西安、洛陽附近最多,據此則説明,東漢時道教發源於中原的中心地區。我的論著發表後,受到不少人的重視。《後漢書》中有關道教的史料極少,現在大家可以用地下出土材料來補史乘記載之不足了。
第二,利用民族史或民族學的資料來研究先秦的歷史,十分的必要。過去如顧頡剛、徐中舒等先生,他們都曾經用這種方法而取得很好的效果。
屬於民族史或民族學的材料分兩種,一是見於正史或專史者;二是近現代東北、雲南等地少數民族中尚保存的某些習俗,還包括實物在内。後一種尤爲重要,主要經過民族調查而寫入報告,内容豐富、具體而詳細,對於研究古史最爲有用。還有是國外如印第安人等的材料,也有很大的參考價值。
先秦歷史上有不少事情,因記載太簡單或殘缺不全,使人不易明白。如果能從後來的民族中找到類似的情況,再加以比較,對復原歷史原來面目就比較容易。因此借助於民族史等材料,使人在考察先秦歷史時猶如多了一只眼睛,也多了一種解决問題的辦法。下面舉兩個例子,説明我在研究中運用這一手段而得到的一點收穫:
其一,《周禮》記周的軍制爲六軍制。銅器銘文和《詩經》中有“六師”,師後來稱軍,“六軍”即“六師”。金文中還有“殷八師”,商、周軍制似在師的多少上略有不同。按《周禮》記載,周軍制爲六軍,而鄉制是六鄉,軍和鄉重合,六鄉之長也即六軍之長,軍之長皆爲卿,六卿又是王以下六名最高級别的官吏。周的鄉當從部族這種組織演化而成,六鄉即原來有六部。古代全民皆兵,每一部族也是一个軍事團體。依此推測,商人或許是八部制。周代有國野之分,即國中由六鄉組成,鄉人成份以姬姓族人爲主,是周的統治階層,野中爲被統治階層,低於國人一等。當時國家體制就是如此,和以後大不相同。如將其和其他少數民族的情況作些比較,就可對情況更加明瞭。例如南北朝時的鮮卑拓跋氏的早期也有八部,陳寅恪先生在《隋唐制度淵源略論稿》中指出:“據《魏書·官氏志》云:‘凡此諸部其渠長皆自統衆’,則凡一部落即一軍事單位内之分子,對於其部落之酋長即軍將,有直接隸屬即類似君臣之關係與名分義務,此又可以推繹得知者。”從此看出,鮮卑人的八部和周的六軍性質上相近,都帶有血緣組織的遺痕,而不是純地域性的地方政府。這表示出早期國家機構的特點。鮮卑和西周都是在氏族制瓦解後建立的國家,處於相近歷史發展階段的各民族,其社會結構或政治體制必有其相似之處,這也是不足爲怪的。商人有八師,也意味着它爲八部制,而這在古代東北民族中,除鮮卑拓跋外,後來的滿洲人爲八旗制。女真和商人同屬鳥圖騰,這點尤發人深思。
其二,《詩》、《書》常提到菑、新、畬。《詩》的《毛傳》作出的解釋是:“田一歲曰菑,二歲曰新田,三歲曰畬。”一塊田只種三年,過三年就不種,這似表明當時對土地使用率還很低。過去徐中舒先生已注意到這點,他引用清人的《臺海使槎録》,説清初的臺灣高山族農民,每片田地只種三年,以後因地力耗盡而至他處開闢種植。徐先生看法非常正確,我受他啓發,從西南的佤族、怒族、珞巴等族材料中找到了類似的情況。可見在生産技術較落後的情況下,田地只能連續耕種三年而抛荒,在不少民族中普遍存在。通過民族調查報告,可以知道比清人所記更爲詳細、具體的情況:第一,三年的産量不同,第一年和第三年較差,第二年最好。第二,爲適應三年不同的地力,三年中分别種三種不同的作物。第三,種滿三年,田地的地力已盡,第四年起要開始抛荒,時間約須四五年或十幾年。古書中見不到有關抛荒的記載,現在可以知道西周時必定有之,否則地力不能恢復,以後就無法再種了。西周時農業生産的周期爲三年。所以當時國家統計人口及財物數以三年爲期,即《周禮》中所謂的“大比”。人民遷徙也要滿三年才行,《詩經·魏風·碩鼠》中所説可以爲證。
四
馬克思和恩格斯都對歷史十分的精通,在研究有關前資本主義的歷史時有不少精辟的論斷。學習馬、恩的著作,對解決歷史研究中遇到的問題會有很大的指導意義。我從50年代起,開始閲讀馬、恩的作品。以後讀過《資本論》、《資本主義生産以前各形態》、《反杜林論》、《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等。對於如何弄清楚奴隸制、封建制的特點,漸漸覺得有點開竅。當時蘇聯學者的不少歷史著作或通史、專史等被譯成中文出版。蘇聯學者對世界史很重視,對歐洲歷史很熟悉,這是他們的長處。他們的古代東方研究和東西方歷史的比較研究,正是過去中國學者較少涉足的領域,我讀過一些之後,感到頗有擴大自己眼界的作用。
我在上大學時期,讀了《食貨》、《中國社會史論戰》上的不少文章,使我産生了新鮮感,因爲過去學者研究歷史以政治或文化爲主,對社會經濟則罕有問津者。後來學了馬、恩的著作後,其中探討社會經濟者尤多,這樣就漸漸掌握到一點學習和研究的基本方法。當時蘇聯學者的論著也對社會經濟史很重視,從他們作品中可找到不少可資參考的内容,這給研究工作也帶來不少的方便。就是這樣,我把社會經濟方面的問題,作爲我研究方向之一。經過長時期的思考和探索,我對先秦到秦漢時的社會經濟發展形成了自己的一些看法,現介紹如下:
按有些學者的意見,西周在商代奴隸制基礎上發展到封建制。但按生産關係必須要和生産力發展水平相適應這一準則來説,西周時還未出現牛耕鐵犁,用的只是木石工具,在這樣的前提下,封建制没有出現的可能。或以爲西周是奴隸制社會,奴隸很多,是社會生産的主要承擔者。這和實際也不符,無論是西周或春秋,奴隸制並不發達,並未脱離父系家長制奴隸制階段。奴隸主要被貴族所占有,貴族的奴隸通過上面的賞賜而來。
真正在農業生産中起重要作用的仍是庶人,即村社成員。個人或小家庭還較爲軟弱,因此協作、互助等原則仍有效,這也是村社繼續存在下去的重要原因。庶人爲平民身份,他們的勞動所創造出的財富,是國家經濟收入和貴族生活的主要來源。庶人生活貧困,社會上存在着貧富的尖鋭矛盾,主要是貴族和平民的對立,但有些氏族制殘餘還在對社會穩定起作用。像這樣的國家模式,也存在於其他的文明古國之中。
從春秋晚期開始,經濟上顯著的變化是,屬於村社共同體的井田制正在走向瓦解和崩潰,其原因就是耦耕之類的協作爲個體耕作所取代。到戰國時,耕種百畝的小農普遍出現,農業經濟個體化盛行起來,使得農民産生了很高的勞動積極性,大大促進了農業生産的飛速發展。隨着農業中剩餘産品的增多,手工業從農業的副業中分離出來。農業、手工業分工的加强,又導致了商業發達和富裕商人的隨踵而來。儘管是簡單的商品經濟,但它的來臨,爲歷史發生深刻的變化準備了條件。商品經濟像强酸一樣,對社會上的舊機體、舊事物起到强烈的腐蝕作用。原來依靠着世官、世禄的舊貴族走向衰微,用人唯親向用人唯才傾斜,新的官僚體制確立起來。商品經濟還給社會帶來了新的競争機制。過去的長時期之中,貴賤和貧富都具有相對的穩定性。但戰國時則不然,人凭着才智與勤奮就可以發財致富,反之就會傾家蕩産,正如司馬遷所説:“能者輻凑,不肖者瓦解。”經濟的繁榮,也使得勞力者和勞心者分工加强,爲諸子百家的産生提供了物質的基礎。新出現的重要社會階層是農、工、商,還加上一个士,即所謂的“四民”,當時人稱之爲“國之石民”,其重要可想而知。商品經濟的發展,把許多産品都轉化成可以買賣的東西,司馬遷在《史記·貨殖列傳》中列出長長的一个商品名單。但最令人驚異的是,商品大潮把人也卷了進去,市場上的除了牲畜以外,還有“僮手指千”。從《日書》反映出,當時買賣臣妾和牛馬一樣頻繁。這使得社會上對奴隸的占有普遍化起來。過去只有貴族身份者才能獲得奴隸,從戰國開始,只要誰有錢,誰就可以擁有。因經濟發展的需要,不少的奴隸擔負起農業、礦冶、手工業的生産任務,還有是用於經商活動者。以上的變化,把奴隸制從不發達的階段推向到發達階段,這也是歷史的巨大進步。過去有的學者以爲發達奴隸制只出現在西方的上古時期,現在來看,事實並非如此。這對所謂的社會發展“多綫式”模式也是一種挑戰。
秦漢時期社會經濟的特點和戰國相差不大,有以下幾方面值得注意:
第一,從文獻記載到簡牘等材料,都反映出奴隸越來越多,在生産中使用奴隸勞動日益普遍,過去有人以爲,戰國時奴隸制已衰落,到秦漢時更是殘餘而已。而現在據各種史料來看,知道它正處於方興未艾的階段。西漢時出現的新情況是,由於奴隸制的發展,國家開始對官僚、平民擁有太多的奴婢而感到擔憂。有人主張要限田、限奴婢,以舒緩日益嚴重的社會矛盾。甚至像後來的王莽,曾下令禁止買賣田地和奴婢,最後失敗了。政策法令很難改變客觀的經濟法則,王莽無法阻擋奴隸制的發展。
第二,東漢時土地集中的程度超過西漢,而商品經濟則有所收縮,於是導致手工業、商業中的奴隸勞動更多地轉向於農業。東漢末大田莊上“奴婢千群”已成爲很普遍的現象。從私家擁有奴婢的數量來看,東漢時固然很多,但發展趨勢是東漢以後仍在增長,到南北朝時最多,事物發展的規律總是向上發展到頂峰,也是往下走的開始。
第三,兩漢時期,土地兼併的發展引起許多小農的破産。即使如此,小農的數量仍很多。必定有不少無地或少地的農民要去租佃他人的田地。而過去有人常把租佃制看作封建關係。殊不知租佃制存在於好幾個不同性質的社會,因而它並不能構成一種獨特的生産方式。封建社會中有租佃關係,但封建制的核心是建立在封建農民對封建主有很强的人身依附關係上。從戰國到東漢末以前,無論如何也找不到,戰國以前就更不用説了。可以説先秦到秦漢時期,還缺乏能證明出現封建制的重要史實依據。
三國時社會經濟方面出現了明顯的變化,那就是在勞動者當中涌現出“客”這種身份的人。這種客和戰國或漢代的客在本質上有很大的不同。三國時客稱爲人客、私客、家客,表明客爲私家所有。或稱爲田客、奴客、僮客,表明客用於種田,由于身份低下,和僮奴没什麽差别。到北朝時,北方稱客爲部曲,這一名稱後爲唐所繼承。
客或部曲缺乏自由的身份,他們本人及其妻女都是主人的財産。《隋書》説“客皆注家籍”,表明他們被登上私家的名册,而排除了國家編户齊民的可能性。客是如何形成的?一種是豪强的“私相置名”,即通過强制手段把小民百姓轉化爲客,還有是小民承受不住徭役租税或戰争的壓力而“多庇大姓以爲客”。客隸屬於主人,但和奴隸仍不一樣,主要是客有自己的小家庭或少量的財物,更重要的是,收獲之後“其穀與大家量分”,即屬於分成制。這也是客的生産積極性要高於奴隸的地方。魏晋時豪强大族願以客來代替奴隸,其原因恐在於此。西晋時對曾規定官依官品占田,同時也可占有多少“佃客”。這和漢代的限田限奴婢形成一鮮明的對照,就是説魏晋時和田地相聯繫的是客而不是奴了。漢魏勞動者身份的改變,從政策法令中得到清楚的反映。
如果拿魏晋時的情況和西歐中世紀初期比較一下,就不難發現彼此有十分相似之處。當時歐洲不少的小農因破産或窮困而向豪紳庇護或投靠,由此而淪爲封建性質的勞動者。最初的封建勞動者和主人實行分成制,或奴隸可先交納一定款項。和以上類似的狀況都可從魏晋的載籍中找到,這説明魏晋時中國已進入到封建化之中了,客和歐洲的隸農之類身份的人很相似。
1956年,我讀到王仲犖先生在《文史哲》上的連載文章,他以爲商、周到春秋實行的是村社制,戰國、秦漢時奴隸制才發展起來。魏晋時客的出現,標志着封建制的産生。我非常同意王先生的這一思路,具有很强的説服力。到1957年時又讀到唐長孺先生的《三至六世紀江南大土地所有制的發展》一書,後來又讀了一些唐先生有關這方面的著作,文中不僅論據充足,而且還有他不少精辟的論述和見解,令人欽佩不已。張政烺先生也持魏晋封建論觀點,但他没有發表過作品,其具體意見不太清楚。當時人民大學的尚鉞先生及其弟子,還有北師大的何兹全先生,也都持此種主張。我的論點主要是吸收了王、唐兩位先生的研究成果而形成的。
魏晋封建論僅是依據史實,對中國封建制起源的一種看法,這本是學術研究中很正常的現象。但在五六十年代,正常的事却碰上了不正常的待遇。出於某些原因,當時有些人視之爲“異端”,1957年以後,不少刊物都不願刊登這種觀點的文章。尤有甚者,在“文革”前後,有的人將這種説法和政治上的修正主義連在一起。“文革”結束後,情況有了根本的轉變。1978年,《歷史研究》編輯部在長春舉行古史分期的學術討論會,參加的人很多,但也有少數人心有餘悸,甚至以爲又要批判這種觀點而不敢來。這次的會開得很成功,會上各家都各抒己見,並展開了激烈的争論。會後《歷史研究》上又發表三種不同意見的文章各一篇,魏晋封建論這篇由何兹全先生執筆。從此魏晋封建論這一“禁區”終於被打破了。以後不少魏晋史家發表文章,對封建起源於魏晋闡明自己的觀點。過去主要在先秦這個範圍内探索封建關係産生的問題,而如今則出現了轉折,這是好現象。總之,值得慶幸的是,只有在改革開放以來,學術上的百家争鳴政策方能得到很好的貫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