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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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尚贤上

此为《墨子》十论之首,论述任用贤人的主张。尚贤论共有上、中、下三篇,此处将上篇分为前后两段,收录全文。

改造愚人

墨子说原文的“子墨子言曰”之后均无引号。从十论的内容看,也不易确定“子墨子曰”内容的起止位置,因此在十论的篇章中,“子墨子曰”之后都只用冒号,不用双引号。:现在统治国家的王公大人,都希望国家富裕、人口增加、治安稳定。但是事实上,国家没有富裕反而贫穷,人口没有增加反而减少,治安未能稳定反而混乱。这正可谓失去了自己所期望的,反而得到了自己所憎恶的。其原因究竟是什么呢?

墨子说:其原因在于,统治国家的王公大人,不能用尊重贤人、任用能人的方针来管理国政。国内的贤人良士多了,国家的安定程度就高;贤人良士少了,国家的安定程度就低。所以执政者最主要的任务,就在于增加国内的贤人。

有人问:那么,增加贤人的方法是什么呢?墨子说:打个比方来说吧,某国的统治者想要增加国内精通射箭和驾驭战车的战士,其方法是一样的,他一定要给这些战士高额的俸禄,让他们富裕,抬高他们的地位,尊重他们,赞誉他们。这样做了以后,国内精通射驭之术的战士才会增加。那些品行优秀、言辞敏捷、博通经世致用之术的贤人良士,就更是如此了。这样的人本来就是国家的珍宝、国政的辅佐,也一定要让他们富裕,抬高他们的地位,尊重他们,赞誉他们。这样做了以后,国家的贤良之士才会增加。

所以,古代的圣王统治国家时宣布说:不让不义之人富裕,不抬高不义之人的地位,不亲信不义之人,不接近不义之人。因此,国内的富贵之人听说了这话,都回到家中,互相商量说:“我们当初所依赖的是富贵,但如今王上说要任用有义之人,不因贫贱而疏远人,那么我们今后也不能不践行义了。”国王的亲戚们听说了这话,也回到家中,互相商量说:“我们当初所依赖的是和王上的血缘关系,但如今王上说要任用有义之人,不因关系的亲疏而疏远人,那么我们今后不能不践行义了。”国都的平民百姓们听说了这话,也回到家中,互相商量说:“我们当初所依赖的是和王上同居于一城之中,但如今王上说要任用有义之人,不因距离的远近而疏远人,那么我们今后不能不践行义了。”远方的人们听说了这话,一样也回到家中,互相商量说:“我们至今都因为远离王上,无所依赖,已经放弃了,但如今王上说要任用有义之人,不因距离的远近而疏远人,那么我们今后不能不践行义了。”以至于被派遣到远方边邑的臣子、群集于宫廷的官员庶子、国都内的平民、四方边境的乡下人,大家听说了君王的宣言,都开始竞相践行义。这其中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呢?

这是因为,执政者役使人民时,只遵循“义”这一种方针;人民想要得到执政者的任用,只能依靠“义”这一种手段。打个比方来说吧,一个有钱人建造一座高墙深宅时,围墙造好、墙体也粉刷完毕后,为了管理住宅,只在墙上开一个门。如果有盗贼闯入,只要把盗贼进入的这一个门关上,在住宅内抓捕,盗贼就无路可逃了。为什么会这样呢?原因正在于“抓住了关键”这一点啊。

【原文】

子墨子言曰:今者王公大人[1]为政于国家者,皆欲国家之富、人民之众、刑政[2]之治。然而不得富而得贫,不得众而得寡,不得治而得乱。则是本[3]失其所欲,得其所恶。是其故何也?子墨子言曰:是在王公大人为政于国家者,不能以尚贤事[4]能为政也。是故国有贤良之士众,则国家之治厚;贤良之士寡,则国家之治薄。故大人之务,将在于众贤而已。

曰:然则众贤之术,将奈何哉?子墨子言曰:譬若欲众其国之善射御[5]之士者,必将[6]富之贵之、敬之誉之,然后国之善射御之士,将可得而众也。况又有贤良之士,厚乎德行[7],辩乎言谈,博乎道术[8]者乎!此固国家之珍[9],而社稷[10]之佐也,亦必且富之贵之、敬之誉之,然后国之良士,亦将可得而众也。

是故古者圣王之为政也,言曰:“不义不富,不义不贵,不义不亲,不义不近。”是以国之富贵人闻之,皆退而谋曰:“始我所恃[11]者富贵也。今上举义不辟[12]贫贱,然则我不可不为义。”亲[13]者闻之,亦退而谋曰:“始我所恃者亲也。今上举义不辟亲疏[14],然则我不可不为义。”近者闻之,亦退而谋曰:“始我所恃者近也。今上举义不辟远近[15],然则我不可不为义。”远者闻之,亦退而谋曰:“我始以远为无恃。今上举义不辟远近,然则我不可不为义。”逮至远鄙[16]郊外[17]之臣、门庭庶子[18]、国中之众[19]、四鄙之萌人[20]闻之,皆竞为义。是其故何也?曰:上之所以使下者一物[21]也;下之所以事上者一术[22]也。譬之,富者有高墙深宫,墙立既谨,止为凿一门[23]。有盗人入,阖[24]其自入而求之,盗其无自出。是其故何也?则止得要也[25]

【注释】

[1] 王公大人:当时官方的王是周天子,公是被分封的诸侯。但是春秋末期,这种严格的区分逐渐无法维持,强大的诸侯也开始僭越地使用王的称号。受这种风潮的影响,《墨子》中的“王公”用作对诸侯的尊称。而“大人”则是指卿或大夫之类担任国家要职的人。

[2] 刑政:“刑”有治理、纠正之义,两字合起来可以理解为统治。也可以把“刑”限定为处罚义,把“刑政”理解为惩治犯罪的普通行政手段。

[3] 本:此处与“故”和“固”同义,表示本来、原本。

[4] 事:此处的“事”与“使”同义,意为任用、役使。

[5] 射御:“射”是指在快速移动的战车上射击敌人的弓箭手;“御”是驾驶战车的人。这两者与一般的步兵不同,都是需要熟练掌握特殊技能的战士。

[6] 将:这里的“将”与“乃”同义。

[7] 德行:“德”是某人自身所具有的、施与他人利益或恩惠的能力。“行”是对“德”的实践行动。

[8] 道术:“道”是人类和社会为达到正确的目标所应遵从的路线、道理;“术”是引导人不偏离“道”的具体技术、方法。

[9] 珍:贵重的事物、需要重视的事物。

[10] 社稷:“社”是土地神。“稷”是谷神;对“社”和“稷”的祭祀是一个国家最重要的仪式。社稷的祭祀如果断绝,就意味着国家的灭亡。因此,其意义随后扩大,“社稷”基本和“国家”同义。

[11] 恃:依靠、指望。

[12] 辟:与“避”相同,回避。

[13] 亲:有血缘关系的人。

[14] 疏:血缘关系远,或者没有血缘关系的人。

[15] 不辟远近:旧本作“不辟近”。王念孙认为“近”当改为“远”,而正德本和《群书治要》作“远近”,吴毓江《墨子校注》以“远近”为佳,今从之。

[16] 远鄙:远离国都的边地城邑。

[17] 郊外:从国都的城墙向外延伸一百里的四方形区域。古代的一里约400米。

[18] 门庭庶子:这里的“门”与“阙”同义,指有谯楼的宫殿正门。据《校注》,正德本作“阙”。“庭”是宫中的庭院。“庶子”是妾所生的儿子。因为不是嫡子而受限制,不能直接出仕,所以在宫庭中担任守卫,并等待被任用为官的机会。

[19] 国中之众:居住在都城内的平民百姓。

[20] 四鄙之萌人:“四鄙”是四方边境的城邑。“萌”与“甿”或“氓”音义相同,指农民、乡下人。

[21]一物:这里的“物”和“事”同义,此处具体指“举义”的“义”。

[22]一术:“术”义为手段、方法,此处具体指“为义”的行为。

[23]止为凿一门:旧本作“上为”,但此处从孙诒让《墨子间诂》,改作“止为”。“止”义为只、仅仅。“为”义为处理、管理。

[24]阖:关门,包围内部而隔绝外部。

[25]止得要也:“止得”旧本作“上得”,但这是对前文比喻的总结,“上”即国君就不必出现。故此处从孙诒让,改“上”为“止”。

【解说】 大量增加贤人

墨家提倡的所谓十论,由其独特的主张构成,这些主张鲜见于其他学派。其中的尚贤论,若仅看“崇尚贤人”的标题,广义上似乎可与儒家相通。不过,虽然都宣扬崇尚贤人,墨家和儒家的具体内容显然大有区别。

要理解墨家的尚贤论,首先必须注意,尚贤论要说服的对象仅限于“王公大人为政于国者”,所考虑的范围仅限于一国之内,由此来展开议论。

因此,尽管墨家要求各国的执政者把尚贤作为国家的方针政策,但此处的贤人始终只限于国内的人。上面以“众善射御之士”为例来说明“众贤之术”,其具体内容显示,墨家的尚贤方针并不从国外招揽,而只限于募集一国之内的人才。在中篇、下篇里也是如此,“凡所使治国家、官府、邑里,此皆国之贤者也”(中篇),以及“外者诸侯与之,内者万民亲之,贤人归之”(下篇),所论述的贤人都只限于本国的人。

墨家的尚贤论始终建立在一国的范围之内,其所谓的贤人也就只限于一国之内的人。如果是这样,那么把尚贤论的产生原因,与墨家团体作客于诸侯国的生活方式直接联系起来,这种思路就很值得怀疑。

渡边卓在《古代中国思想研究》(创文社,1973年)中指出,墨家团体生活的基础形式,即作客于诸侯国,并在那里担任防守城池的工作,是尚贤论的成因所在。但是如前所述,尚贤论把任用人才的范围限定在国内,完全不涉及从国外招揽贤人,这样的话,就不能说尚贤论的来源,是墨家作为食客对自身利害的考量。而且正如渡边所说,在《尚贤》三篇中,完全看不到墨家担任守城团体的生活方式与尚贤论之间的联系。渡边自己也承认两者间存在断裂。对于这一矛盾,渡边的解释是,尽管墨家也属于食客团体,但他们夸耀自己的重视实践,指责食客的寄生谋食,同时却并未意识到自己也是这样的身份。然而,这种解释实在显得牵强。

当时的一般风潮是,食客是人才的主体。但墨家却无视这一点,将招揽贤者的对象限定在一国之内。墨家这种特异的性格来源究竟是什么呢?

思考这个问题,必须去考察尚贤政策中假托于古代圣王来说明的一些具体内容。“古者圣王之为政也,言曰:不义不富……”等一系列政策,不仅仅要选拔有才能之人,而是更进一步,将衡量一国之中所有人的价值标准,统一在一个“义”字之下。特别是“上之所以使下者一物也,下之所以事上者一术也”的表述,使人想起《商君书·农战》篇的以下主张:

凡人主之所以劝民者,官爵也;国之所以兴者,农战也。……善为国者,其教民也,皆从壹空而得官爵。……民见上利之从壹空出也,则作壹;作壹,则民不偷营。

在这里,商鞅所谓“壹空”,是指从事农耕和战争。尽管这与实践意义的墨家所谓“一物”“一术”的内容不同,但是,通过控制授予官职爵位的手段,将民众的价值标准统一起来,在这一点上,两者的思路相似。

《尚贤》上篇的理论,和商鞅的这种法术思想有共通之处。而中篇、下篇也继承了这一点。中篇、下篇指出,要将不尊崇一义的人排除在国家核心之外,“不肖者抑而废之,贫而贱之”(中篇),“不忠信之士,我将罪贱之”(下篇),更是贯彻了上篇的思想,进一步用刑罚手段加以强制。其实,由于上篇的目标是将国内价值标准统一起来,这种强制手段当然也是该理论的必然结果。

由于提倡这种政策,可以看到,尚贤论所谓的贤人,并不限于具有天赋才能的特定人群。因为,如果只关注非凡的贤能智慧,“民皆劝其赏,畏其罚,相率而为贤”(中篇)就是完全不可能的。因此可以认为,此处论述的尚贤政策,是统治者为人民设定的一种必须遵守的行动标准,并以此维护国家的统治。所以,墨家使用的“贤人”一词,广泛地指代遵从统治者制定的价值标准并为此而努力奋斗的所有人。

也就是说,尚贤论的第一阶段,关注的主要问题不是能力而是意识,所以这里的贤人,其实只是遵从国家方针政策的顺民而已。

人才是国家之宝

所以古代圣王统治国家时,就选择任用有能力的人为臣,并尊重贤人。即使是农民、手工业者和商人,只要有能力,就选拔任用之。对于所任用之人,要给予高官厚禄,委以他们具体的政务,给予他们决断的权力。并宣布说,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所任用之人的爵位如果不高,人民就不会尊重他的社会地位;俸禄如果不多,人民就不会相信他得到了任用;如果没有具体的政务和决断的权力,人民就不会敬畏他的权威。爵位、俸禄和政务权力,把这三者都给予贤人,目的不是为了向他个人施与恩赐,而是希望托付给贤人的事业能够取得成功。所以任用贤人时,首先要按照能力给臣子排序,按照官职给他们安排事务,随后按照实际的功劳给他们分配赏赐,并每次都评定他们的成绩,修订俸禄的高低。因此,官员任职后,就不能身居高位而尸位素餐;而出身平民的人,也能够施展能力,不会终身地位低下。有能力的人就提拔,无能力的人就降职。宣扬公义、排除私情,我所论述的主张正是如此。

因此在古代,尧在服泽以北发掘了默默无闻的舜,委以天下政事,天下得以太平。禹在阴方之中提拔了隐居的益,委以天下政事,天下得以太平。汤从厨师中提拔了伊尹,委以天下政事,获得了灭亡夏朝的良策。文王提拔了安于渔猎的闳夭和泰颠,委以二人政事,最终使西方各国臣服。所以在古代圣王的时代,即使是身处高位的官员,也害怕因为施政不力而被罢免,因而没有人不兢兢业业地践行“义”。即使是农民、手工业者和商人,也期待自己能得到任用,因而没有人不彼此竞争、互相鼓励,志存高远地践行“义”。而所谓的士,本来就是辅佐国君的宰相,为国君服务的官员。所以,国君如果能得到士的辅佐,就不会再苦于国事的谋划,也能免于身体的劳累。这样的话,国君就能树立声威、建立功业、宣扬美名而杜绝恶评。这都是由于获得了士的缘故。基于这一理由,墨子说:国君执政顺利时,必须任用贤人。国君遭遇困难时,也必须提拔贤人。如果想取法上古,继承尧、舜、禹、汤等圣王的治国之道,就不能不尊重贤人。尊崇贤人这一方针,才是政治的根本。

【原文】

故古者圣王之为政,列德而尚贤。虽在农与工肆[1]之人,有能则举之。高予之爵,重予之禄,任之以事,断予之令。曰:爵位不高则民弗敬,蓄禄[2]不厚则民不信,政令不断则民不畏。举三者授之贤者,非为贤赐也,欲其事之成。故当是时,以德就列,以官服事,以劳殿[3]赏,量功而分禄。故官无常贵,而民无终贱。有能则举之,无能则下之。举公义[4],辟私怨[5],此若言之谓也[6]

故古者尧[7]举舜[8]于服泽之阳[9],授之政,天下平。禹[10]举益[11]于阴方[12]之中,授之政,九州成[13]。汤[14]举伊尹[15]于庖厨[16]之中,授之政,其谋得。文王[17]举闳夭[18]、泰颠[19]于罝罔[20]之中,授之政,西土[21]服。故当是时,虽在于厚禄尊位之臣,莫不敬惧而施[22]。虽在农与工肆之人,莫不竞劝而尚意[23]。故士者所以为辅相承嗣也。故得士则谋不困,体不劳,名立而功成,美章而恶不生,则由得士也。是故子墨子言曰:得意,贤士不可不举;不得意,贤士不可不举。尚欲祖述尧、舜、禹、汤之道,将不可以不尚贤。夫尚贤者,政之本也。

【注释】

[1] 工肆:“工”是手工业;“肆”是陈列商品的地方,即商店,但此处在广义上指商业。

[2] 蓄禄:“蓄”指保养、优待,“蓄禄”是指国君优待所任用之人,给予他们的俸禄。

[3] 殿:此处与“镇”“定”同义,指进行评议,论功行赏。

[4] 举公义:“公义”是指以整个国家的公共利益(义)为标准来评价人物。“举公义”是指执政者任用人才时,立场鲜明地贯彻这一方针。

[5] 辟私怨:“私怨”是指王公大人以自己的个人好恶为基准来评判人物。“辟私怨”是指执政者任用人才时,要排除个人的私情。

[6] 此若言之谓也:“此若”两字的意思是“这种”。“此若言”具体是指前文中墨子所说的内容。“谓”是指所要表达的内容、主旨。这一句的意思是,墨子的基本主张,可以用常说的“举公义辟私怨”这句话来直接概括。

[7] 尧:古代的圣王。他是帝喾和陈锋氏女所生。帝喾死后由帝挚(尧的异母兄长)即位,帝挚死后,尧则即位成为天子。他即位后第七十年,从民间提拔了舜并重用之。又过了二十年,尧隐退时,看到自己的儿子丹朱愚昧不肖,于是托付舜代理天子之职。

[8] 舜:古代的圣王。他出身卑贱,尽管受到父亲和继母、继兄弟的迫害,依然奉行孝道,以此闻名于世。他三十岁时被尧发掘任用,五十岁时担任摄政。六十一岁时正式继承尧成为天子,施行仁政而天下大治。他看到自己的儿子商均愚昧不肖,于是重新指定禹为继承人。

[9] 服泽之阳:服泽具体指何地不明。《史记·五帝本纪》记载“舜,冀州之人也。舜耕历山,渔雷泽”。对于江河来说,北为阳南为阴;对于山岳来说,北为阴南为阳。

[10] 禹:舜的臣子。他的父亲鲧治水失败,被舜诛于羽山。禹继承其父,最终完成了治水的事业。舜死后,禹继承帝位,称为夏王朝的始祖。

[11] 益:舜的臣子,担任管理山林川泽的虞人这一官职。舜死后侍奉禹,被委以天下政事。禹死后,遵其遗言继承帝位,但三年后便让位于禹的儿子启,隐居于箕山之南。

[12] 阴方:阴方具体指何地不明。

[13] 九州成:远古的中国分为冀、兖、青、徐、扬、荆、豫、梁、雍九州。这里指整个天下、全境。“成”是和平、整顿有序之义。

[14] 汤:在舜为帝的时代,契辅佐禹治水,汤是契的后人。到了汤这一代,他担任夏的方伯(一方诸侯之长),但汤看到夏桀王暴虐无道,于是起兵灭夏,成为殷商王朝的始祖。

[15] 伊尹:名叫阿衡,想侍奉汤但没有门路,于是先做了有莘氏的臣子。在有莘氏女嫁给汤时,作为厨师随行,得以发挥厨艺被汤赏识,最终被委以国政。

[16] 庖厨:做饭的地方,厨房。

[17] 文王:做殷商的诸侯时称为西伯,在国内施行仁政,使天下人心归服。尽管他在周王朝建立前就已去世,但是对周有振兴之功,死后被追谥为文王。

[18] 闳夭:一位仰慕西伯(文王)的德行而归服周的名臣。西伯被商纣王囚禁在羑里时,他向纣王献上美女和财宝,使西伯获释。西伯死后,他侍奉武王,在灭殷事业中有参谋之功。

[19] 泰颠:和前文的闳夭一样,也是侍奉文王和武王的周之功臣。

[20] 罝罔:“罝”是捕捉野兽尤其是兔子的网;“罔”是捕捉鸟兽或者捕鱼的网。

[21]西土:指当时文王的势力范围,位于中国的西部地区(渭河流域)。

[22]施:此处指趋向、努力施行。

[23]尚意:“尚”和“上”相同,为提高、高扬之意。“尚意”是指为了实践德义,高扬自己的意志。

【解说】 人才是促进繁荣的关键

在前一段中,贤人并不是指拥有杰出的才能智慧之人,而只是与“不义”相对的概念。所以这一阶段的贤人,并不能立刻都被任用为官,他们只是具备了为官的资格而已。而继上一阶段之后,人民的价值标准得到了统一,这部分的“有能则举之”则首次涉及了能力的问题。也就是说,尚贤论有两个阶段,用墨家的话来说,就是“众贤”(上篇)的阶段和“使能”(下篇)的阶段。

像这样,在“众贤之术”的名义下,对人民动用赏罚的诱导、强制手段,把全国范围内的价值标准统一起来。那么,如果认为墨家提出尚贤论的意图,仅仅是站在人民的角度要求统治者开放门户,这种观点就很难成立。

尚贤论的真正目的在于以下两点。第一,通过统一国内的价值标准,在国内制造出大量顺民。中篇指出,如果统治者不实行尚贤政策,人民的行动标准就不能统一到“义”这一点上,就会产生“为贤者不劝,而为暴者不沮”的混乱,国内的状况则被描述为“入则不慈孝父母,出则不长弟乡里,居处无节,出入无度,男女无别”。这些表述说明,墨家希望通过实施尚贤政策,广泛地建立社会秩序,从维护家族乡党伦理、揭发乡里的可疑人员、规范男女间的交际等方面,全面覆盖人民的日常生活。这就是尚贤论的第一个目的。

第二,按照能力选拔出官员群体,以维护国内统治的安定。中篇对其效果描述如下:

贤者之治国也,蚤朝晏退,听狱治政。是以国家治而刑法正。贤者之长官也,夜寝夙兴,收敛关市、山林、泽梁之利,以实官府。是以官府实而财不散。贤者之治邑也,蚤出莫入,耕稼树艺、聚菽粟。是以菽粟多而民足乎食。

此处要求官员群体维护国家治安,充实国内财政,维持民生安定。上篇开头处,墨家宣扬的尚贤政策的效果是“国家之富、人民之众、刑政之治”,此处的要求正好与这三点完全一致。这就是尚贤论的第二个目的,也是尚贤论的终极目标。

这就意味着,尚贤论的第一个目标是,统一价值标准,使国家的统治渗透到基层的日常生活中,而实现这种社会理想,也无非是第二个目标的基础而已。也就是说,任用贤人能够高效地治理国家,同时还具有延伸效果,能把人民的价值标准统一于一义,两者相结合,就能创造安定而统治整饬的国家。在尚贤论中,墨家一贯追求的,其实是“治国家欲修保而勿失”(中篇)这种强化国家统治之策。

上面已经指出,如果把尚贤论的意图局限于标题字面的任用贤人,尤其是从墨家作为食客的自身利害入手,来考察其提出尚贤论的动机,就存在无法解决的问题。而如果把尚贤论的最终目标作前述理解,相关问题也能随之而解决。正因为尚贤论的最终目标是确保各国的安定,它所考虑的范围就必然是一国的内部,尚贤论探讨的贤人也就必须限定于一国之内的人。如果尚贤论的意图是追求各国统治的彻底变革,那么这种目标只能通过各国内部的自我完善来达成;只是依靠从国外引进特定的人才这种表面手段,始终无法实现这一目标。也正因此,这种改革政策当然不能只针对上层的贤人,也必须从国家的最基层开始积累。尚贤论在任用贤人为官之前,先用一义来约束国内人民的行动,对于不服从的人,不但不予任用,还用“贱之以为徒役”(中篇)加以胁迫,其实也是基于这种需求。

尚贤论所谓的“贤”,并不是指通晓各方面文化知识,具备多样才智,也不是指个人修养完备,德高望重,而只是强调了“贤者之治邑也,蚤出莫入,耕稼树艺、聚菽粟”(中篇)这种治理国家的实践能力,其指向有明显的限定。这显然也反映了前述的情况。

把这一点和儒家的贤人观念做对比,就会发现两者的尚贤主义明显有别。孔子称赞颜回时说“贤哉回也”(《论语·雍也》篇),却对“请学稼”(《论语·子路》篇)的樊迟做出“小人哉,樊须也。上好礼,则民莫敢不敬。……焉用稼”(同上)的批评。按照墨家的标准,像颜回这样不谙世俗之事,终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论语·雍也》篇)之人,就很难看作是贤人的代表。相反,在主张“君子不器”(《论语·为政》篇)的孔子看来,终日“耕稼树艺”的人是“多能鄙事”(《论语·子罕》篇),也很难被称作是贤人吧。

在这方面,孟子的看法也是如此。对于许行许行是战国时期农家思想的代表人物。关于农家,《汉书·艺文志·诸子略》说:“农家者流,盖出于农稷之官。播百谷,劝耕桑,以足衣食。故八政:一曰食,二曰货。孔子曰:‘所重民食。’此其所长也。及鄙者为之,以为无所事圣王,欲使君臣并耕,悖上下之序。”《汉书·艺文志》著录的农家著作都已经亡佚,相关记载散见于《孟子》《管子》《吕氏春秋》等。农家也称为神农家,因为农家宗神农氏,《孟子·滕文公上》也记载许行“为神农之言”。“贤者与民并耕而食,饔飧而治”(《孟子·滕文公上》篇)的学说,孟子反驳说“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治于人者食人,治人者食于人,天下之通义也”(同上),这是在反驳提倡皆农主义皆农主义主要指前引“与民并耕而食”的观点。这正是儒家所反对的,孟子就有激烈的反驳,《汉书·艺文志》也批评这种做法是“悖上下之序”。的神农家。虽然墨家的尚贤论不像农家的主张那么极端,但是孟子则把直接从事生产劳动完全排除在统治者的职责之外,两相对比就必须承认,墨家对贤人的认识与孟子有很大的差别。

而荀子也激烈地反对墨家的尚贤论。这是由于墨家治理国家时,主张“将少人徒,省官职,上功劳苦,与百姓均事业,齐功劳”(《荀子·富国》篇)。荀子批评墨家让贤人直接从事劳动的主张,认为这会使“贤者不可得而进”(同上),与尚贤主义背道而驰。荀子对贤人的看法,直接表现在“不美不饰之不足以一民”(同上)这句话中。也就是说,荀子认为,贤人的重要职责之一是通过文饰来彰显身份秩序,所以他极力批判墨家出于节用的身体力行,认为这是“役夫之道”(《荀子·王霸》篇),并说“墨子蔽于用而不知文”(《荀子·解蔽》篇)、“不足以县君臣”所引汉文训读文如此。原文为:“不足以容辨异、县君臣。”“县”是“悬”的古字。“县”本义悬,引申为距离远、差别大等。后来除了从“距离远”引申出的“古代天子所居之地”“地方行政区划名”这些义项写作“县”外,其他均写作“悬”,如“悬挂”“悬殊”。(《荀子·非十二子》篇)。

如上所述,尽管墨家和儒家都主张尚贤,但其内容大有差别。儒家的尚贤论,并不关心尚贤政策如何运作而产生实效。说得极端些,仿佛只要有了贤人就能够万事大吉,倾向于把一切都寄托于贤人抽象的品德。

与之相比,墨家的尚贤论则是强化国家统治的政策,更有具体性,其中甚至体现出和变法思想的相通之处。

尽管如此,在把国家社会的运行寄托于个人的贤德才智这一点上,墨子也并未有所突破。墨家和儒家受到道家和法家批评——“不尚贤,使民不争”(《老子》第三章),“举士而求贤智,为政而期适民,皆乱之端,未可与为治”(《韩非子·显学》篇)。儒墨均被看作是落后于时代的旧思想,其原因之一也在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