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缘型人格障碍:针对情绪失调的接纳承诺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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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基础概念

1章 什么是情绪调节

我们或许会感到有点不可思议,在一本介绍边缘型人格障碍(borderline personality disorder, BPD)的书中,为什么要用一章来介绍什么是情绪调节(emotion regulation)。我当然有自己的理由。

如果撇开BPD在诊断学或心理定位学(topographical)方面的描述,只关注这些患者正在面对的主要问题,那么,你可能会在他们身上发现一种长期的恶性循环:他们固执己见地试图摆脱压抑情绪,或是调整情绪体验的某个构成要素,但他们所采取的行为完全是徒劳、无效的。

目前,在针对BPD这一话题的大多数文献中,通常把这些障碍统称为情绪失调(emotion dysregulation)问题,其特征就是认知失调、情感失调、行为失调及自我失调。

在继续阅读本书之前,我想阐明的一点是,我强烈支持如下观点:

1.接受情绪调节的常态性,把它视为我们每个人都要经历的自然的、有规律的和普遍的人类调节过程,而不是只属于BPD患者。不妨想想我们生活中的日常一天。你是否会发现,不管你处于温和、适度还是某种强烈的情绪状态中,在很多时候,你都需要对自己的情绪做出某种调整?你是否也会有从某种感觉出发而采取措施的冲动?重新回忆这一天,某种感觉是否会让你做鬼脸、来回走动或是坐立不安呢?在现实中,我们每个人都需要不断调整针对某种情绪做出的反应,这种调整可能是有效的、成功的,而且始终与我们为自己设定的目标保持一致;但是在某些情况下,我们的调整可能完全是徒劳的,于是,我们只能自暴自弃地被情绪所支配。

2.解构(deconstructing)情绪调节问题不只适用于BPD患者。实际上,不管是创伤后应激障碍(post-traumatic stress disorder, PTSD)、强迫症(obsessive-compulsive disorder, OCD)、恐惧症、阿斯伯格综合征(Asperger's disorder,即孤独症)还是药物滥用等其他表现,患者在管理情绪反应时都存在障碍。

3.不再把情绪调节理解为个人要么存在情绪调节问题、要么不存在情绪调节问题的两极状态;相反,每个人在处理不同情绪状态时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障碍,或者说,问题的关键不在于有还是无,而在于绝对有和绝对无这两种极端状态之间的不同程度。

4.将情绪调节定义为其他心理过程的后果、结果或影响。譬如,我们可以说,一个正在面对情绪调节问题的患者绝不会告诉我们,导致他在特定时刻采取无效行为的诱因到底是什么。

5.强调情绪调节失败与心理问题按不同心理定位所做描述之间的关系。这种描述可能涵盖抑郁、恐慌、边缘型人格障碍等诸多形态。

6.否认情绪是“行为之源”的观点,相反,主张“与故事或情绪规则的融合”是招致行为的原因。

7.不再把行为失调局限于自残、自杀或过度饮酒等极端冲动性行为,而是以新的视角出发重新解读这个概念,即它还包括无法与个人价值观始终保值一致的不可行的无效行为模式,这种与价值观的背离在程度上存在从轻到重的差异。

在接下来的三章中,我们将详细介绍这些概念,并解读它们的理论依据和临床依据,从而理解构造这种治疗方案的基本原则。此外,我们还将介绍情绪调节概念的转化与演变过程、目前对直接临床实践的影响以及临床治疗中对情绪调节问题的常见误区。

在本章的最后,为进一步澄清全书的主题,我们将解读针对情绪调节的主流定义,以及如何从这个定义出发,厘清不同类型的情绪调节问题,从而更好地理解患者在单一或若干问题上存在的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