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历史的暗面(2)
“得支离益、朱泙漫所屠物之骸”这句话,意思是得到了龙的骸骨,但是下面的“其骸着冠”怎么理解?结合后文的“不可轻动”来看,翻译成帽子显然不对,那么就应该是王冠了。因为骸骨戴着王冠——也就是因为骸骨的血统高贵,所以不可以轻举妄动。
血统高贵,难道是一位龙王吗?常庚霆轻轻的用虎牙咬着拇指,慢慢思索。
可是在三峡行动之前,人类根本就没有过完全杀死初代种的记录啊,只要初代种没有完全死亡,就不可能留下名为龙骨十字的遗骸。葛洪身处东晋,当然不可能得到初代种的骸骨,非要解释的话,他应该是是杀死了一位次代种。
次代种应该也是相当尊贵的龙类了吧?可惜常庚霆看书的时候却感觉不出来,毕竟书里龙类遍地走,而且还都是高贵的初代种。甚至还有初代种之上的白王。在这些更牛叉的存在面前,次代种实属是不够看了,也难怪他感觉不出来。
接下来的内容就很好理解了,作者耗费了大量的金钱精力还有时间,从年轻开始一直炼到老年,才把那位次代种的骸骨炼制成重不足二两,可以一饮而尽的秘药。
但作者不仅自己不舍得喝,还觉得自己的子孙也不够格喝,所以才把药、书、戟放在一处,留待后人来取。常庚霆注意到最后一句,通常情况下应该都是留给“有缘者”才对,可是作者却是留给“有能者”。
常庚霆皱眉思索良久,终于明白了,在屠龙的战场上根本不需要一个有缘得到机遇的人站出来,而是需要具有足够才能的人!只有这样的人才能够领导人类对龙的战争,而葛洪之所以在石室中留下死侍,就是为了筛选出足够强的人,因为比起整个屠龙战场的大局,淘汰掉几个才能不足的人根本算不了什么!
在葛洪的时代压根没有枪械的概念,他心中的有能者肯定是能够持刀砍翻三头死侍的大手子,能够做到这一点的少说也得是个A级混血种吧?
常庚霆现在才知道那个疯疯癫癫的男人所说实在不虚,那瓶耗费了制作者一生心血的秘药确实是有可能帮助混血种“登基为龙”的,前提是你的血统要足够优秀,至少也得是A级。
可惜秘药已经被自己喝掉了,虽说是机缘巧合外加走投无路,但一想到自己可能喝掉了一位炼金术大师以次代种骸骨为材料而炼制了一生的心血,他就有点手足无措。
也许本来这药真的是要培养出一个人形龙王来领导屠龙大业,但是这下全没了,毕竟自己看起来实在不像是人形龙王的样子。
常庚霆摇了摇脑袋,想要把这些念头甩掉。他继续翻书,才发现正文的部分压根儿没法读,作者用了大量的古文和龙文,单纯古文倒没什么,因为中国字自从固定下形象之后,变化并不大,费点脑筋就可以看懂。但问题在于这些古文全都是谜语一样的代指,比如天空啊月亮啊什么的,关键的部分作者连代指都不用了,干脆直接写上了龙文。
要让常庚霆读懂这本书,无异于让一个幼儿园刚开始学拼音的孩子去参加高考。
眼见得毫无头绪,他又拿出那本从疯癫混血种身上找到的笔记。这下倒是能看懂了,只不过作者写的相当潦草,经常是东一句西一句的。常庚霆费力看了老半天,终于看了个大概。写笔记的人是猎人网站上的一名猎人,一直在研究能够进化血统的方法,他在无意间得到了一种神秘的药物,虽然服用后能够大幅提升身体机能,却会不可逆的迈向死侍化。
男人一直在寻找完善的方法,直到在某个古籍上查到了关于葛洪的资料,前往寻找。之后就是常庚霆知道的了。
常庚霆看着那瓶深紫色的药剂,不禁咽了一口唾沫。死侍化……
今天早上接收的信息过于驳杂了,搞得他有点猪脑过载了,常庚霆决定先起来洗把脸清醒清醒。然而当他站在卫生间的镜子前时却吓了一跳,镜子里的人好像……变帅了?
确实,常庚霆仔细打量了一下,镜中的少年剑眉星目,脸上棱角分明,好像是变帅了一点。把这个归功于秘药有些草率,但是《龙族》里好像还真有这样的设定,说是混血种一般都是俊男靓女之类的,作者描写一百多岁的昂热时都会说校长是个帅老头。
常庚霆将信将疑的确认了这个结论,毕竟如果秘药有提升血统的作用的话,强身健体美容养颜也不是做不到,说不定连身高都能再窜一窜。不过关于这张变帅了一些的脸,他一时间却是有些无所适从,匆匆的便结束了洗漱。
张姨还没有回来,常庚霆自己在厨房里摸了一桶泡面带回房间。今早的发现太过突然,他得结合自己对《龙族》原作的知识,整理一些关键的点出来才行,也好方便今后的行动。
他泡上热水,然后从抽屉里拿出一个本子和一支笔,一边回想一边在本子上记关键的点。第一个问题,确定现在的时间在书中是哪个时候。自己看书一向不喜欢关注时间线,但是既然近几年的新闻没有“东京大海啸”或者“某建筑遭遇地震毁坏”的话,自己应该是在第二部的时间线之前。常庚霆打开电脑,搜索了关于三峡的新闻,发现并没有“三峡深夜诡异吼声”之类的。他用笔尖轻轻的敲了敲本子,然后写下“时间:龙一之前。”
然后就是重点的书中人物了,他一边思索一边在本子上写下一连串名字:路明非,路鸣泽,楚子航,凯撒,昂热,老唐,上杉绘梨衣,诺诺,苏——常庚霆顿了一下,瞪大了眼睛,然后颤抖着写下第二个字,茜。
等一下等一下,常庚霆摇了摇头,他撂下笔,身子整个躺倒在椅子上,然后左手抱肘,把右手拇指塞在嘴里,用虎牙轻轻的咬。
苏茜会是书中的苏茜吗?应该只是巧合吧?中国这么多人,出几千个叫做苏茜的都不算意外。但万一就是——等等等等,别慌,快想想作者对苏茜的描述。黑色短发,长得漂亮。黑色短发,对得上。长得漂亮——也对得上;这算哪门子描述!
常庚霆摇了摇头,没有其他描述了吗?好像作者确实没有描写过关于苏茜性格之类的啊,还是说自己漏看或者遗忘了?这他娘的可咋办啊?妈妈的,下次看书一定认真阅读每个字!
常庚霆就这样用笔在纸上写写划划,有时候又从头划掉一大部分写的内容,等他终于结束了回忆,开始吃自己早餐的时候,才发现泡面已经被泡烂掉了,他吃了两口,觉得没什么味道。
常庚霆把叉子叉在泡面桶的边沿上,那碗泡面还在散发着面香,白色的热气蒸腾飘浮,面的颜色素白寡淡。常庚霆侧了侧头,在桌面上看到了尚未开封的料包。那张纸已经被他涂得到处都是墨点。上面写着学院,老唐,路明非等等关于龙一里的主要人物和关键情节,并且围绕着一个女孩的名字展开了无数的线条和墨团,仿佛在打仗。
常庚霆又看了一遍纸上的内容,确信已经记住了能回忆到的一切关键点。然后他拿出那个银色的打火机,将纸条付之一炬,丢到了一旁的垃圾桶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