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总要继续,人生的路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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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就是九月,丽英怀胎都六个多月了,肚皮已经是高高的鼓起,像个圆滚滚的大西瓜,身材也臃肿了不少,实在是吃的太好了,婆婆变着法子做各种她喜欢吃的,猪、鸡、牛、羊、兔、野猪、黄麂、野鸡肉,各种鱼,各种水果(只要是县城能买到的),只要她想吃,就想法子弄给她吃,每天就三件事:上班、吃饭、睡觉。日子过得跟皇太后一般,除了一件事:丈夫不在身边,毛春林每周回来一次。这中间,丽英参加了一次婚礼,是镇上“一朵花”如萍的婚礼。如萍人称“鹤浦镇第一美女”,父亲是镇政府的办事员,母亲是小学老师,自己在供销社当售货员,长相靓丽,打扮时尚,追求她的人少说也有一个连,但她都没有答应。其实单从相貌来说,丽英丝毫也不逊色于她,但吃农村口粮长大的孩子与从小就是居民的孩子在气质上是有区别的。后来,副县长的儿子一次偶然的机会认识了她,惊为天人,展开了热烈的追求,最终还是同意了。这位最终抱得美人归的贵婿,丽英见过,长得很难看,比毛春林还要难看很多。说实在话,丽英对毛春林的相貌并不满意,但是世事难以两全,既要相貌好,又要是居民户口有好工作,这样的人很少有,即使有,也要能碰上,即使碰上也要对方对自己中意,这种概率简直了。多种选择之下,自然是以工作最为重要,毕竟这是能当饭吃的,而相貌则不能当饭吃;再说,男人的相貌好不仅不能当饭吃,反而有时候招灾引祸,丽乔的老公李胜利就是很好的例子。丽乔当初就是被李胜利的外表所吸引,才跟他私奔的。李胜利的外貌确实好,一米七八的身材,玉树临风,浓眉大眼,挺直的鼻梁,皮肤白皙,简直不像农村长大的人,加上一张能哄死人的嘴巴,丽乔直接没有抵抗力就跟他私奔了,等回来时已经怀上孩子了,无奈之下,才奉子成婚。结婚后,李胜利仍然死性不改,利用外出放电影录像的机会勾三搭四,甚至其中有段时间和一位有妇之夫私奔外出达一个月之久。这件事闹得沸沸扬扬的,最终丽乔还是原谅了他,死心塌地的跟着他,为他生儿育女、耕田种地、侍奉公婆、做牛做马,说到底,就是被他英俊的外表所吸引。从这件事上,丽英得出个结论:无论男女,外貌太突出一定不是好事。所谓“红颜祸水”不仅指女人,同样也适用于男人。如萍本来就很美,在婚礼那天更是美艳不可方物,人们常说“新娘子是最美丽的”这句话在她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穿白色婚纱的她简直比花都要美丽一百倍,相比之下,站在她身边的新郎就愈发显得矮挫丑,两人站在一起多么的不和谐啊!但是来往的宾客都在恭喜着“郎才女貌,多般配的一对啊!”这些话里,没有半点对如萍的讽刺,反而是发自内心的羡慕,恨不得站在新郎旁边的是自己的姐妹女儿侄女。女人嫁人就是第二次投胎,嫁得好,便是第二次投胎成功。“的确是嫁得好”丽英心里想:“女貌是真的,男财也是真的。男方父亲是副县长,母亲在县教育局,新郎自己又在财政局上班,这样的人家,是许多女孩梦寐以求的,是打着灯笼都找不着的理想丈夫。至于相貌,有这样的条件,谁还会去在意他的相貌呢?严格说来,还是如萍高攀了人家,相貌好能当饭吃吗?更何况,如萍马上就能调动到县城里去。”看着如萍,丽英心里说不羡慕是不可能的。虽然说自己也算嫁得好的,丈夫和公婆对自己也不错,但跟如萍比起来还是大有不如,人比人,气死人。丽英叹息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