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丘丘岩盔王
辛焱:“遭了,是丘丘岩盔王!”
莫离把星洛护在身后,丝毫不慌。
莫离:“别担心,有我在。”
看着逼近的丘丘岩盔王,莫离的心里居然有点兴奋,脸上逐渐出现白蓝色的鳞片……
另一边,
派蒙:“老板,你们这里有霓裳花吗?”
博来:“霓裳花?当然有,要哪一种?”
派蒙:“唔……哪一种?就,就是最好的那种?原来霓裳花有很多种吗?”
再一次触及到了派蒙的知识盲区。
博来:“哼,没见过世面的外国人,还问这种问题……”
钟离:“「金屋藏娇」、「山阴景簇」、「飘渺仙缘」,这三种霓裳花,请老板各拿一株来。”
博来:“——喔!这位老爷,是大行家啊!”
博来:“身边两个,是仆人吧?仆人就别抢在老爷面前开口了。”
派蒙:“呃,你不觉得我们有点眼熟吗?”
博来:“嗯?我们好像见过……哦,是旅者吧?不好意思了,刚才语气不太好。”
博来:“请,请,贵客看看吧,还有什么想法,也请说道说道。”
钟离:“嗯,根据生长环境和祖先亲族的不同,霓裳花会呈现出不同的性状…老板这几株都不错,保存的很新鲜。”
钟离:“比如这种,枝繁叶茂,花蕊如金屋藏娇,绿叶长存,多生长于有复杂水文条件之地。”
钟离:“而山阴或者潮湿之地,霓裳花多长的瓣大而蕊密,香气扑鼻,堪称花团锦簇。”
钟离:“最后这类的则是孤傲清冷,枝,叶,花排布及疏,花开时香气寡淡,却极为持久,是古人登山访仙时偶然发现的。”
钟离:“不过时至今日,大多野生的霓裳花都在璃月的地理变迁中绝迹了,现在都是依靠人工养育…”
博来:“哎,先生果真是行家,连我自己都不知道有这么多讲究。”
钟离侃侃而谈,而派蒙……
派蒙:“知识又增加了。”
钟离:“略通一二而已,我这位旅行家朋友才真是了不起,始终将踏遍大陆各处的人。”
莫离这边,
莫离一把将丘丘岩盔王的两截尸体吐了出来,此时的她变成了巨大的龙形态,还施展了结界来避免其他人看见。
辛焱:“…………”
星洛:“…………”
一旁的两人看的目瞪口呆,刚刚丘丘岩盔王两拳头锤下来被莫离一记冰墙挡住,然后一阵光后莫离突然就变成了一条龙龙,直接把丘丘岩盔王含在嘴里一口咬死,或者说咬成了两截。
一切发生地太突然,二人都没反应过来,但辛焱的接受能力还算可以,反正又不是敌人。
旁白君:“请问一下莫离小姐,你为什么要变成龙形态咬死这只丘丘岩盔王呢?”
莫离:“我……就是想试一下我龙形态下的咬合力而已,没想到这个丘丘岩盔王这么脆,轻轻一口就咬成了两截。”
旁白君:“呃……咳咳,非常好的回答!”
莫离变回人形态,看向二人。
莫离:“怎么样?”
辛焱:“太酷了!”
辛焱的反应让莫离有点意外,这不在她的第一预料结果之内,但也在预料结果之内。
辛焱:“突然变成那么大的龙然后直接就把那么强大的丘丘岩盔王秒了,太厉害了!”
星洛:“感觉怪怪的。”
莫离:“既然委托完成了,那我们就回去吧,哦,还有一件事……”
辛焱:“我知道了,这种事情怎么能少我一个呢!”
莫离:“那就约好了,待会一起吃了午饭怎么样?”
辛焱:“好呀!”
杜林:“无聊……”
霜铠:“忍着你那颗躁动的心吧。”
璃月港,
现在已经接近中午了,三人商量着要去哪吃午饭,就是不知道某些人现在有没有吃。
派蒙:“啊切!”
莫离:“我们去万民堂吃怎么样?”
辛焱:“好啊!”
星洛:“我没意见。”
万民堂,
辛焱:“哇,人好多!”
此时,万民堂里已经坐了很多人。
“小二,点菜!”
“来嘞客官!”
…………
一楼的桌子基本上都已经坐满了,万民堂有两楼,三人上到二楼,这里人相对少一点,三人很幸运地碰到一个靠窗的空位置。
莫离:“还挺热闹的嘛。”
辛焱:“这很正常,毕竟你听听食客们在说的话。”
“喂,你听说了吗?老卯他女儿香菱回来了!”
“对对对,我也听说了,那位小姑娘年纪轻轻厨艺都要超过他爹了,不知道这位小姑娘这次有没有研发出什么新菜?”
食客们七嘴八舌谈论,厨房里此时已经忙开了锅。
“三位客官要吃点什么?”
这时,一位小二走了过来。
莫离:“你们点吧,我随便什么都可以。”
辛焱:“好吧。”
辛焱:“嗯,来一份酸辣土豆丝,一份回锅肉,一份红烧鱼,呃,我们就三个人,点三份菜就好了,尽量避免浪费打包。”
莫离:“你们这有茶吗?”
“有的!有的!”
莫离:“来一壶吧。”
“好嘞!”
三人开始了等待,在此期间也闲聊起来。
莫离:“辛焱,你的梦想是什么?”
辛焱:“我的梦想吗?”
“这个让我想想,我的梦想应该就是成为一位厉害的摇滚歌手吧。”
莫离:“哦。”
辛焱:“那莫离的梦想是什么呢?”
莫离:“活着。”
辛焱:“…………”
“呃……就这么简单?”
莫离:“对,因为人们常说活在当下,先把自己面前的问题解决,才能放长目光去考虑之后的事情。”
“人也要活着才能够创造无限可能。”
辛焱:“你说的……好像也对。”
“说起来,自从我出生后我爸妈就给我制定了人生道路,要我学习烹饪,学会做家务,希望我能够成为一位贤妻良母。”
“但我不想过这样的人生,父母让我扎长马尾发型,我偏要扎两个冲天辫。主流审美喜欢白的,于是我就把自己晒得黝黑。少女多剑走灵巧,我偏要练大剑。璃月港最流行的是评书和唱戏,但我却喜欢在茶馆里玩摇滚。”
“大多数人都觉得我叛逆,但我也努力当过父母眼中的孩子,我每天都对着镜子练习微笑和学习那些所谓的淑女的说话语气和表情,可是小孩子见到我微笑的样子却被我给吓跑了。”
“我也想过离开璃月,但我认为这是一种逃避,与摇滚天生的反抗精神背道而驰,所以我选择了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