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去写作,而是去创造内容
那么,写作者究竟是在创造些什么呢?
如果说小说家创造小说、诗人创造诗歌、电影导演创造电影的话,我们写作者又是在创造什么呢?
宽泛地说,是在创造内容(content)。
写作者不仅仅是在写文章,他们通过写作来创造内容。同样是写作,但他们所写的东西并没有采取现代诗歌、纯文学那样的形式,姑且称之为“内容”吧。他们正是在创造内容。我想在这一点的基础之上展开接下来的讨论。
首先应当明确“内容”这个词的定义。
我认为,任何以娱乐观众为目的而创造出来的东西,都是内容。
这种定义以观众的存在为前提,并且将重点放在了观众的享受和愉悦之上。也就是说,比起自己,优先照顾观众的感受。坚守这一原则创造出来的事物,都算是内容。大众文学、散文、专栏文章、好莱坞电影、流行音乐、电子游戏,乃至限量版球鞋、巨无霸汉堡——对我而言,这些都算得上是“内容”,而“writer”也是站在这一立场上提供服务的。
就新品发布会的新闻稿来说,它仅仅是在陈述事实。它的目的在于传递信息,还算不上是内容。
但在产品正式发布后的新闻稿中,往往会加上开发人员的个人评论,这就有些接近内容了。评论的言辞之中充满了喜悦和兴奋,将曲折的开发故事娓娓道来——新产品是如何诞生的、在原型阶段遇到的困难、是如何取得突破和改进的。稿件中还会添加一些视觉内容,如开发者们畅谈时的照片、产品原型的照片或图表,这些都是内容。作为一个读者,你一定会喜欢读这样的东西。
再举个极端一点的例子。
假设现在有一块口香糖。它不是内容,只是一块糖果而已。在包装的表面有一张哆啦A梦的图片,这就增加了一点内容的要素。其他口香糖包装表面的图片还有大雄的、静香的、胖虎的、小夫的。如果把这五块口香糖放在一起,它们就会组成一幅完整的图画。这样的组合就是一个完整的内容。
内容化的关键不在于是否有故事或角色。
区分是否属于内容的核心仅仅在于“是否有一种娱乐精神”。不论故事多么严肃,不论是否包含了社会信息,其作为内容的娱乐精神都是一样的。只有让读者觉得自己读到了好东西,或者说被一些愉快的事物触动了,它才算是内容。
对于内容,读者并非仅仅是在其中搜寻有用的信息,他们是在寻找一种兴奋感,一种忍不住想要往下读的感觉;寻找一种沉浸感,一种翻页的手指停不下来的体验;寻找一种余韵,一种读完之后无法立刻从“那个世界”脱离的留恋;寻找一种清爽感,一种阅读之后的“脱胎换骨”,哪怕改变的程度很小。正是为了追求这样的“阅读体验”,读者才去阅读内容的。
那么,怎么做才能实现从“只会写文章”的“writer”到“创造内容”的“writer”的跨越呢?
关键就在于编辑。它是一个概念,也是一个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