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里士多德论政治人和民主秩序(1)
“人本性上是一种政治动物。”(p.1129)
“一切人本性上都嵌有社会本能,但第一个提炼出这一点的人,是最伟大的施主。人,当其向善向美时,是最好的动物,而当其背离法和正义时,则是最坏的动物;鉴于有武装的非正义是最危险的,而人一生下来就装备有武器,意指通过智力和善德使用的武器,所以他有可能用这些武器于最坏的目的。因此,倘若人没有善德,他就是最邪恶、最野蛮的动物,最富色欲和食欲的动物。然而,正义是国家之中人与人之间的黏合剂,因为实施正义,即确定什么是正义的,乃是政治社会中秩序的本原。”(p.1130)
“那时,对聪明人来说,参加这次单独举行的集会的任何成员,肯定都是卑微的人。但是,国家是由许多个人组成。由于全体宾客出力办的宴会比单独一个人办的宴会要好,所以对许多事情作判断,多数人胜于任何个人。再者,多数人比少数人不容易受腐蚀;这就犹如水,多量的水比少量的水不容易变质。”(p.1200)
“因此,显而易见,最好的政治共同体是由中产阶级的公民构成,而这样的国家很可能管理有方;在那里,中产阶级群体是大的……因而,一个公民拥有适中而充足财产的国家,其好运是长久的;在一些人占有极多,而另一些人一无所有的场合,可能出现一种极端的民主,或一种纯粹的寡头统治;在这两个极端——即最不能控制的民主和寡头政治——之外,还可能出现暴政;不过,这不太可能由中产阶级政体及与之相近的政体产生……与寡头统治相比,民主政体比较安全,也比较长久,因为它有人数较多的中产阶级,而且中产阶级在政府中占有较大的比例;在没有中产阶级,而穷人大大过量的场合,麻烦出现了,国家很快会走到尽头。”(pp.1221—1222)
“……在以法为准绳的民主政体中,最好的公民占据头等的位置,没有蛊惑人心的政客;而在法没有至上地位的场合,蛊惑煽动者不胫而走。倘若人民成为最高统治者,则多数人合为一体;多数人手握权力,不是作为个人,而是集体地……无论如何,这种民主政体现已成为一种君主制,不再受控于法,它寻求行使君主的统治,造就暴君;阿谀奉承者得享显荣。”(p.1212)
“存在多种政体的原因在于,每个国家都包含多种成分。首先,我们看到,所有的国家都由家庭组成,而在公民中,一定有的富,有的穷,有的中等……普通的人,有的是农民,有的是商人,有的是匠人。达官显贵也有财富的不同,还有等级和荣誉的差别……显然,必然存在性质上不同的多种政体,因为组成政体的成分在性质上互不相同。政体是一种官职的编制,所有公民都把这些官职在自己人当中分配,或者根据不同阶级如富人或穷人所拥有的权力,或者根据包括穷富在内的某种平等原则。”(p.1208)
“……革命感的普遍而主要的原因……[是]渴望平等,其时,人们认为他们与胜过自己的其他人是相同的;或渴望不平等和优越,其时,他们想到自己不是强于而是同于或劣于自己的下属,然而却自认为是优越的……于是,在寡头统治的国家,民众在他们受到不公正对待的思想指引下起来革命,因为正如我以前所说,他们是相同的人,却没有相同的份额;而在民主政体的国家,达官显贵起来反叛,因为他们不是相同的人,却只有相同的份额。”(pp.1236—1237)
(1) 引文据“Politica” translated by Benjamin Jowett in The Basic Works of Aristotle, edited by Richard Mekean(New York:Random House,1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