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作的策略:“为己利他”行为机理与博弈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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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

在过去的近20年里,笔者对现代经济学思维和方法展开了系统审视,并由此形成了六大批判:数理逻辑批判、流行范式批判、研究定向批判、理论硬核批判、普适性批判和纯粹市场批判。这六大批判大致对应了四套丛书的基本主题:数理逻辑批判和流行范式批判是对现代经济学方法论尤其是逻辑关系的反思,研究定向批判和理论硬核批判是对经济学的逻辑前提尤其是人性假设这一硬核的反思,普适性批判是对中国经济学范式的探索,纯粹市场批判则是对社会秩序扩展性的审视。其中,本丛书起步最早、跨度也最长,其他著作很大程度上可以看作是从这套丛书中分离出来的。因此,导言部分在介绍本书的研究架构和主要内容的同时,也对丛书的研究架构和重心做一简要说明。

一 丛书的研究架构和重心

为构建“极高明而道中庸”的学说体系,经济理论必须一方面来自人伦日用,另一方面又超越经验而上升到超验层次。显然,这就对理论的逻辑前提和逻辑关系提出这样两点要求:(1)经济行为主体不能还原为相互冷淡的原子个体,而是应该与人性发展保持历史的、逻辑的一致;(2)经济行为逻辑不能等同于物理或数的形式逻辑,而是要考虑具体社会关系下人的行为逻辑。同时,通过对逻辑关系和逻辑前提这两大维度的审视,我们也不难发现这样两点事实:(1)越是早期的经济理论,逻辑关系出错的可能性就越大;(2)越是数理化程度高的经济理论,逻辑前提出错的可能性就越大。尤其是,所有经济理论都是在特定时空下提出的,其假设前提往往具有历史局限性。因此,现实问题意识就要求应该注重对理论的逻辑前提进行反思。有鉴于此,本丛书努力跳出现代主流经济学常规范式的桎梏,从熟视无睹的社会现象中反思和审问既有理论,进而重新审视现代主流经济学的“假设的现实不相关性”命题,尤其集中审视现代主流经济学体系的理论硬核——经济人假设。

(一)本丛书的内容框架

任何学科都需要首先确定它的研究对象和内容,进而衍生出相应的研究方法。那么,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什么呢?根本上就在“人”。事实上,休谟说:“一切科学对于人性总是或多或少地有些关系,任何学科不论似乎与人性离得多远,它们总是会通过这样或那样的途径回到人性。即使数学、自然哲学和自然宗教,也都是在某种程度上依靠于人的科学;因为这些科学是在人类的认识范围之内,并且是根据他的能力和官能而被判断的”;“在我们的哲学研究中,我们可以希望借以获得成功的唯一途径……是直捣这些科学的首都或心脏,即人性本身;一旦被掌握了人性以后,我们在其他各方面就有希望轻而易举地取得胜利了”。[1]进而,奥地利学派甚至将经济学等同为人类行为学,并集中探究人类计划以及源自这些计划的行为。

有鉴于此,经济学的根本议题就在于探究真实世界中的人类行为机理,考察具体社会关系中的人类互动方式,探析行为互动所衍生出的社会经济现象及其对人类社会发展的影响;进而,这又需要转向社会制度的研究,通过完善游戏规则以及增进社会信任和伦理认同来引导社会行动,促使人们采取与社会整体利益相一致的行为方式。正是基于这一思路,本丛书致力于考察真实世界中的人性,从具体的人伦日用中提炼人类行为的一般机理:“为己利他”行为机理。显然,相对于经济人假设来说,“为己利他”行为机理体现出更为合理的人性假设,从而也就构成本丛书的核心术语;正是基于“为己利他”行为机理,我们可以清晰地认识现实社会中人们何以无法合作、如何才能合作以及社会合作的形态等,由此对整个经济学研究方法和分析框架进行反思。

第一,社会科学理论所基于的假设前提往往会因特定的社会历史背景和个人知识结构而滋生出系统性或非系统性的缺陷。具体而言,(1)每个时代和社会都会面临不同的问题和环境,因而社会科学理论具有强烈的历史性和社会性;(2)每个人的认知往往都会受制于特定的时代环境,因而社会科学理论所依赖的假设就应随着社会发展而不断修正。相应地,理论发展首先要根据社会历史环境变化对其假设前提尤其是核心假设进行完善。本丛书基于现实问题意识来引发对经济学体系所根基的经济人假设进行解剖。

第二,核心假设的确定和修正并非先验或臆想的,而应该遵循一些基本要求。这包括两大具体方面:(1)充分借鉴奥卡姆剃刀原则,将原来过多的假设条件逐渐删去,从而使得相关理论能够经受得起波普尔证伪主义的检验;(2)社会科学在应用奥卡姆剃刀原则时尤其需要注意假设抽象化的限度,防止理论与现实发生明显背离,无限度的抽象实际上也会使理论丧失经受波普尔意义上的证伪特性。相应地,对人类行为的合理抽象应该兼顾嵌入在人性中的双重内容。本丛书基于这一原则来修正经济学的人性假设。

第三,经济人假设的问题在于,它仅仅体现了人性中的动物性本能,而没有反映人类特有的亲社会性;进而,它只是体现了孤立状态下的工具理性,而没有反映社会关系中的交往理性。相应地,经济人分析范式主要适用于工程学领域,适用于分析孤立的个体行为,而难以解释和解决社会合作行为。相反,通过契合基于动物性的本能诉求和基于亲社会性的手段选择,就可以获得“为己利他”行为机理,这是对人性所做的更为合理而可行的抽象。本丛书基于“为己利他”行为机理来解析真实世界中的社会互动。

第四,经济人假设和“为己利他”行为机理在人类社会中往往会内化为人的偏好以及凝结成社会规范,由此而孕育出不同特质的文化和文明。其中,根基于工具理性的经济人行为与强烈的个人主义文化相通,由此导向物质文明的偏盛和武力争夺的兴起;相反,嵌入价值理性的“为己利他”行为机理将带来浓郁的集体主义文化,由此孕育出对社会和谐和精神文明的关注。显然,这两大取向充分体现在中、西方社会中,从而形塑出特质相异的两大文明。本丛书基于“为己利他”行为机理来探究文明的合作性本质及其异变。

实际上,林毅夫倡导的新结构经济学致力于研究一个经济体(可以是一个国家也可以是一个地区)的经济结构和其转型的决定因素和影响,但使用的却是现代主流的新古典经济学所构建的理性经济人分析方法。问题是:人的理性及其行为本身是否具有结构性?进而可以做这样的延伸思考:经济结构究竟是如何形成的?发达国家经济是否存在结构性?结构性是否市场经济的一般特征?自由市场经济的结构是如何形成的?不同社会形态的经济结构会有何差异?理性经济人能否为结构经济夯实微观基础?显然,这一方面需要借鉴社会学中的结构主义分析,需要从市场结构、人口结构、社会阶层、社会组织以及法律制度等方面来探究人的行为,由此深入个体意识和主体间意义背后的社会根源;另一方面则需要深入辨识现实世界中的人类理性内涵和特征,而不能设定一个先验的假设并由此做抽象的推导而获得对社会的论断。根本上说,社会经济现象是人类行为及其互动所衍生的,经济学也就必须关注“人”,必须探究具体社会关系中的人性及其行为方式。

这套丛书指出,现实世界中的人类理性包含了三大内容:认知力、意志力和亲社会性。显然,这三大内容在不同个体身上的量度和比重往往存在很大差异,由此就决定了人类的个体理性呈现出结构性,进而导致人类的行为方式也表现出明显的差序性,由此塑造出各种社会经济形态。进而,通过对真实世界中人性及其行为机理的探索和梳理,本书还提炼出了人类行为的一般机理:为己利他,由此也就可以确立对具体社会关系中人类行为的分析框架。这种人性观和行为机理具有这样的双重意义:(1)它根植于中国传统文化中,由此可以更深入地认识中国社会经济现象,因而也就应该成为构建中国经济学范式的微观行为基础;(2)它也与亚里士多德、斯密等西方大哲的认知相通,并且已经为目前行为经济学的大量实验所证实,因而也就可以为现代经济学体系的优化和发展提供更为坚实的微观行为基础。

最后,要指出的是,任何流派之所以不同于其他流派,之所以有其自成一体或者更为完善的学说体系,根本上就在于它采用了不同于其他或以往的新的哲学思维,进而确立了新的分析方法和出发点。相应地,新结构经济学要为结构分析夯实逻辑基础、进而构建具有学理性的学术体系,也就需要有不同于新古典经济学的微观基础和分析框架。显然,基于人性结构(有限理性)和权力结构(人际相异性)的结合并由此展开具体问题的剖析,我们就可以揭示出所有现实社会经济的结构性,不仅包括新结构经济学集中剖析的转型经济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而且可以剖析自由市场经济中的结构问题;不仅可以揭示社会经济结构的成因,而且可以甄别各类结构形成的不同机理。从这个意义上说,新结构经济学要取得真正的发展和推广,也就应该将人性及其行为方式的结构性纳入研究框架,这就如庞巴维克将门格尔的边际思维从财货拓展到时间而形成迂回生产说、并由此大大推进了奥地利学派一样。

(二)本丛书的研究重心

本丛书侧重于从假设前提尤其是作为行为基础的经济人这一核心假设来审视现代经济学体系,它从具体的人伦日用中提炼人类行为的一般机理:“为己利他”行为机理,进而以此来对真实世界中的行为互动以及相应规范进行深入考察。这些研究内容分别体现在本丛书的不同专题中,这里做一简要介绍。

第一,《关注“人”的经济学:现代经济学的定向批判》。本书主要目的在于确立经济学科的本质特征、研究对象、研究内容以及相应的研究方法,由此对现代主流经济学的地位进行审视。为此,本书展开对经济学说史的系统梳理,并由此考察经济学科的演变轨迹及其相应的时代背景。一方面,集中于经济学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的演化轨迹:在内容上,主要考察边际革命引起的争论以及变革时的社会背景;在方法上,主要探究历史归纳和抽象演绎、原子主义和整体主义、同质化均衡和异质化演化的差异及其形成背景。另一方面,致力于对经济学应然面目的揭示,由此来深刻辨识经济学理论的抽象性:它是具有限度的抽象,并且要逐渐回归具体;进而,致力于沟通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之间的对应性,由此推动经济学的合理化发展以成为一门更为完善、成熟的学科。

第二,《经济分析的行为基础:现代经济学的硬核批判》。本书主要目的在于揭示真实世界中的人性及其行为机理,由此对现代主流经济学的硬核进行审视。为此,本书对经济人假设的形成和确立做了系统的学说史梳理,考察了其在经济学中确立起支配地位的演化过程和历史背景,剖析了其主要特征以及经济人模型化分析的内在缺陷。实际上,经济人假设为现代主流经济学所沿袭主要根基于自然主义和工程学思维,由此却混同了人处理自然物的工具模式和与社会互动的行为模式;究其原因,真实世界中的社会互动所依据的主要是交往理性而非工具理性,具有强烈的亲社会性而不是经济人的无伦理性。相应地,通过剖析社会互动的行为特征及具体社会关系中的理性内涵,就可以提出更为合理的“为己利他”行为机理,由此替代“经济人”而作为经济学的硬核。

第三,《协作的策略:“为己利他”行为机理与博弈思维》。本书主要目的是探寻具体社会关系中的互动行为及其策略思维,由此来推动合作博弈的发展。其实,现代博弈论面临两大问题:(1)在社会实践中如何避免低收益水平的囚徒困境?(2)在理论上如何解释社会现实往往要比推理结论更优的现象?但主流的非合作博弈迄今并没有有效解决这一点,由此就带来博弈论研究的转向——寻求协作的策略。要从理论上加以逻辑分析,根本上涉及对现实人性及其行为机理的理解,也涉及对人类理性内涵的理解。一般地,人类不同于其他动物的根本特性就在于,他能够考虑长期利益而抑制短期私欲,因而认知力和意志力就成为人类理性的重要特征;同时,处于社会关系中的人类个体,不仅关注自身也会关注社会和他人利益,因而亲社会性也是人类理性的重要特征。正是基于由“认知力+意志力+亲社会性”构成的人类理性,人们在日常社会中更倾向于遵循“为己利他”行为机理。显然,按照这一行为机理,人们在采取策略行为时往往会纳入他人利益的考虑。这不仅体现了人类互动行为中的交往合理性要求,而且也有助于促进个体行为协调和社会互惠合作,从而为协作策略提供了思维基础。

第四,《合作的文明:“为己利他”行为机理与社会规范》。本书主要目的在于基于“为己利他”行为机理来探寻人类文明和社会规范的根本特性。一般地,“为己利他”行为机理的扩展和沉淀,逐步孕育出为社会成员所遵守的社会规范和伦理道德;社会伦理的不断沉积和凝化,又会在更大地域乃至世界范围内被接受而最终孕育出人类文明。因此,伦理道德和人类文明都内含了人类认同和合作倾向。正是基于“为己利他”行为逻辑,本书挖掘了应然伦理的根本特点,进而从“为己利他”行为机理被实施的广度和深度中认识伦理的实然形态;同时,本书又剖析了人类文明所内含的合作性本质,并对文明的现实特点及发展趋势进行考察。事实上,基于从本质到现象的研究路线,本书系统剖析作为应然的规范伦理和作为实然的元伦理,通过引入伦理的内生性考虑将两者沟通起来。由此,就可以更深刻地把握文明的实质,更清晰地界定文明的起源:人类文明根源于社会伦理的扩展,亲社会性以及生成的“为己利他”行为机理则是人类文明的微观基础,因而人类文明在本质上就具有合作性。

二 本书的研究结构和内容

罗尔斯曾写道:“虽然一个社会是一种对于相互利益的合作的明显形式,它却不仅具有一种利益一致的典型特征,而且也具有一种利益冲突的典型特征。由于社会合作,存在着一种利益的一致,它使所有人有可能过一种比他们仅靠自己的努力独自生存所过的生活更好的生活;另一方面,由于这些人对由他们协力产生的较大利益怎样分配并不是无动于衷的,这样就产生了一种利益的冲突,就需要一系列原则来指导在各种不同的决定利益分配的社会安排之间进行选择,达到一种有关恰当的分配份额的契约。”[2]罗尔斯在这里表达了两层意思:(1)分工合作是人类社会生存与发展的基本要求,这也是人类社会努力追求和实现的方向;(2)人类社会的协作过程中必然会衍生出利益分配的冲突,这可能会导致分工协作的瓦解。

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谢林的《冲突的策略》就是在探究利益冲突关系中的最佳策略。谢林之所以关注冲突的策略,一个重要原因则在于,他的研究对象集中于军事战争和商业竞争,而这是呈现零和博弈乃至爆发冲突的典型领域。不过,在实际生活中,人们更多地是身处非零和的博弈情境中,此时面临的关键问题是如何化解冲突而达成协作以获得显而易见的合作剩余。同时,合作而非冲突构成了人类社会中更为普遍和基本的现象:一方面,如果没有合作,就没有分工和交易,就没有组织的存在,就没有社会共同生产;另一方面,分工和交易半径的扩展、组织规模的扩大以及生产力的不断提高,就意味着人类社会合作的增进。那么,人类实际是如何且又应如何化解利益冲突而走向合作的呢?这是行为经济学的基本问题,也是《协作的策略》一书关注的主旨。

(一)本书的内容结构

主流的非合作博弈论基本承袭了新古典经济学思维,也将社会互动的行为主体还原为原子化的理性经济人。显然,这先验设定了行为主体的两大特征:(1)每个人都是绝对聪明和绝对理性;(2)每个人都只关心自己的收益而对他人保持冷淡。相应地,主流博弈论所做的工作主要是将理性经济人的分析从众多人之间的市场竞争中拓展到少数人之间的策略竞争,进而为一般性的社会互动确立分析框架;相应地,这使得理性经济人成为博弈各方的共同知识:每个博弈方都是经济人,而且每个博弈方都知道每个博弈方是经济人。正是基于这一思维,每个博弈方都会严格按照功利主义和机会主义原则采取行为策略,从而就必然产生冲突以致陷入囚徒困境,这也是谢林等人致力于研究“冲突的策略”的基本原因。

然而,这种主流的非合作博弈论并没有提供有效策略避免低收益水平的囚徒困境,同时也没有有效解释广泛存在社会合作现象,这就产生出博弈论研究转向的要求——寻求协作的策略。谢林就曾写道:日常生活中出现的聚点均衡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协作因素。每一个问题都需要当事人为了实现共同利益,寻求彼此间的共识,尽管在达成共识的过程中会遇到阻力”[3]。那么,如何从理论上对广泛存在的协作行为进行逻辑分析呢?根本上,这涉及对现实世界中人性及其行为机理的理解,涉及对人类理性之内涵的理解。事实上,基于不同的共同知识,人们将会采取不同的策略,进而会导向不同的博弈均衡结果;而其中,最为关键的是有关人性及其行为机理的共同知识。因此,要探究人类社会中的协作策略,也就必须以审视流行的人性假设和分析思维为出发点,而本书正是尝试基于“为己利他”行为机理来为合作博弈提供微观行为基础。

基于上述思路,本书的研究内容分成六大部分,这里做一介绍。

第一部分“‘为己利他’行为机理与行为协调”,它从人性假设和行为机理上对合作博弈机理做一根本性的挖掘。事实上,博弈困局之所以成为理论上的结论,主要源于主流博弈论的两大特征:(1)新古典经济学的经济人分析逻辑,基于个体理性选择最大最小化策略;(2)集中于非合作行为的研究,探究利益相互冲突的零和博弈情形。然而,实际出现的囚徒困境要比理论所表明的要少得多,这表明,现实生活中互动的人们之间存在着有效的协调。那么,人类是如何化解利益冲突而走向合作的呢?人类社会中导向合作的博弈机制又是什么呢?这就涉及现实中的“为己利他”行为机理。

第二部分“‘为己利他’行为机理与经济实验”,它通过剖析博弈实验的条件控制来审视实验结论的合理性。事实上,众多的博弈实验之所以似乎印证了经济人假说,根本上与它构建的双盲设置有关。但是这一设置不仅与人们的日常生活不符,而且所实现的内部有效性也只是体现为形式逻辑一致性,从而并不符合科学的要求。因此,为了更好地通过实验来探索人们日常生活中的一般行为机理,就需要使得实验的博弈情境设置逐渐具体化和现实化,由此也就产生了各种变异博弈实验。

第三部分“‘为己利他’行为机理与博弈思维”,它从现实世界中人际关系及其社会互动特点来审视合作博弈的思维。事实上,主流博弈论所描述的状态与真实世界中的常态之间存在很大距离:博弈论关注的主要是对抗式行为,探寻的是兵家的战斗策略;但是,日常生活的互动关系则主要不是斗争性的而是合作性的,主体间利益关系总体上不是对抗性的而是互补性的。正是由于现实世界中的社会互动大多体现了非零和博弈的特征,都存在通过合作以增进整体收益的可能,这就为“为己利他”行为机理提供了现实基础。

第四部分“‘为己利他’行为机理的应用分析”,它挖掘了“为己利他”行为机理的人性基础并以此来解释和促成社会合作。事实上,运用“为己利他”行为机理,可以对大量的社会经济现象进行解释和分析,也可以更有效地解释行为经济学中的大量实验结论,这包括“强互惠”现象、差序行为、公平特性等。显然,这些分析都表明,“为己利他”行为机理具有比经济人框架更为强大的分析能力,由此也可以更深刻地凸显出经济人假设的缺陷。

第五部分“‘为己利他’行为机理的社会基础”,它尝试以行为经济学的“发现”来为“为己利他”行为机理夯实社会基础。事实上,大量行为经济学实验都证伪了经济人的基本内涵:(1)人类理性并非是指行为逻辑的内在一致性;(2)人类理性也不等同追求私利的最大化。进而,大量的行为或选择悖论也对基于期望效用的不确定下的决策理论提出了挑战,进而提出了替代性的前景理论。更进一步地,通过对理性原则的日常行为检视、成本—收益分析的政策检视以及市场理性设计的有效性检视,这些都进一步挑战了现代主流经济学的基石——理性经济人,进而可以更好地审视真实世界中的行为基础。

第六部分“‘为己利他’行为机理与社会发展”,它进一步探索了“为己利他”行为机理在社会有序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事实上,经济人假设抽象掉了人的亲社会性,从而得出了“公地悲剧”命题;但现实生活中,亲社会性却会导向社会的合作,从而有助于“公地悲剧”的化解。由此展开的行为是否更容易导向合作?在很大程度上,“为己利他”行为机理将人的本能和亲社会性结合起来,从而有助于缓解经济人假设中“社会化不足”的缺陷。问题是,“为己利他”行为机理是科学的抽象吗?它对人性的刻画更为合理和可行吗?这些都可以从行为经济学的实验“发现”中获得证据。

(二)本书的主要观点

人类社会的基本现象是合作,人类社会的发展也依赖合作。为此,我们就需要寻求化解冲突而实现合作的社会机制,这些机制可能包括信息沟通、沟通习俗、制度诱导,但最为根本的还是人的心理意识及其衍生出的行为方式。何种行为方式能够更有效地促成社会合作并且能够得到广泛践行?这就是“为己利他”行为机理,它将人们的日常生活与社会理想结合了起来,不仅有助于人们对自身行为的反省和优化,而且体现了人类社会追求的理想和目标,从而也就是人类行为的高次元特质,进而成为促使社会前进和解放的基本机制。本书得出的主要观点如下。

(1)合作博弈和利他行为往往需要纳入伦理道德的考虑。一般地,伦理道德有两种基本含义:一是抽象的绝对道德,二是具体的相对道德。一般地,基于绝对道德的伦理约束这一条件太强了,从而无法成为对自律行为的普遍伦理机制;相反,基于相对道德的伦理律令这一条件就弱了很多,从而构成了博弈协调和社会合作的普遍伦理机制。进而,这一相对道德也就是以“为己利他”行为机理为基础。

(2)“为己利他”行为机理不仅促进了普遍互惠的社会合作,进而还孕育出人类社会的道德原则。同时,“为己利他”行为机理呈现出动态的发展性和扩展性,它在现实社会中被遵行的广度和深度往往也深受各种社会性因素的影响,由此也就形成了不同形态和程度的社会合作。因此,“为己利他”行为机理不仅可以解释和预测广泛存在的合作和利他现象,也可以为那些合作失败现象和自私行为提供解释。

(3)“为己利他”行为机理根本上体现了社会互动的现实机制,从而也就体现出现实的博弈思维,尤其适用于非零和情境的博弈分析。大量的行为经济学实验表明,社会互动的结果很好印证了“为己利他”行为机理的分析,同时,这一机理也可以对各种博弈结论进行有说服力的解释。当然,实验结果往往受实验控制条件的影响,博弈论专家则倾向于双盲设置而通常会得出与经济人分析较为一致的实验结果。

(4)主流博弈论基于双重角度来界定合作和非合作博弈潜含了严重的悖论。进而,它简化地以是否存在强制性协议这一维度来界定博弈性质,但这种界定与我们日常生活中的理解又存在着很大反差。其实,对合作和非合作的认知,更应该从博弈结果来界定,实现最优合作结果的博弈就是合作博弈。进而,基于这一定义,就需要进一步探究促成合作的行为机理,而这一行为机理则将过程理性和结果理性统一起来。

(5)主流博弈理论试图将嵌入在经济人框架中的个体理性联合起来确立博弈理性策略,其中就存在着严重问题。事实上,它注意到互动双方策略的相互依赖性,却没有考虑到互动本身对理性内涵的改变诉求。正因如此,主流博弈思维在应用中就会遇到明显问题:在现象解释上,主流博弈思维得出的囚徒困境结论与日常生活中的普遍合作相冲突;在行为指导上,主流博弈思维无助于对囚徒困境的摆脱。

(6)主流博弈思维所基于的是新古典经济学的单向工具理性而非思想交往合理化的互动理性。它关注博弈方之间的对抗性甚于协作性,从而并不适用于日常生活中的互动行为。事实上,现实世界中的人类理性及其行为嵌入在具体的社会关系之中,并随着社会发展而不断演进。因此,更为合理的博弈思维应该考虑到人类偏好的内生性和行为的演化性,而“为己利他”行为机理可以更充分地体现这一要求。

(7)变异型的最后通牒博弈、独裁者博弈、权力—掠取博弈、强盗博弈、信任博弈、公共品投资博弈等实验都表明,受试者除了关注自身的物质收益之外,还重视公平和互惠,这就体现出行为者的社会性和道德性。同时,这种互惠和公平并非是平面性的而是立体性的,不是等序性的而是差序性的,这就体现出人类行为的道德差序性和社会差序性,这也体现了“为己利他”行为机理。

(8)基于平等主义视角来理解公平的传统公平观也存在问题。事实上,现实世界中的个体行为往往存在着显著差序性,这些差序性行为也为大多数社会所认同和接受;相应地,如果公平心确实渗透在人们日常生活中的话,那么,更为真实的社会公平也是差序性的。这种差序性的公平观也嵌入在“为己利他”行为机理之中,并为大量社会事实和行为实验所证实。

(9)大量的行为经济实验表明,人类在社会互动中体现出的理性与经济人假设之间存在明显的差异:其一,任何个体都不仅仅关注物质利益的最大化,而能够关注社会性需求,这使得他努力理解其他人的偏好;其二,任何个体都不会仅仅关注一次性行为带来的收益,而是能够综合地考虑长期利益,这使得他更倾向于遵守由历史的经验和教训所形成的规则和习俗。

(10)基于理性经济人假设,现代主流经济学把人类个体视为基于计算理性的自利实现者,并由此发展出系列经济理论;但是,这种分析思维仅仅依赖于非现实的先验假设,而与现实世界的人类行为反差巨大。同时,基于“无形的手”原理,现代主流经济学认为由理性个体构成的市场也是有效的,并热衷于基于理性原则的市场机制设计;但是,大量经验事实和实验数据却表明,这些市场设计在实践中并非是有效的。

(11)经济人假设隐含的理性概念是先验的和静态的,是一种脱离现实的乌托邦。其实,人类行为是由心理意识促动的,而这种心灵的产生又可以从行为的文化和社会背景中去寻找;同时,现实社会中的个体行为往往也都遵循社会习俗这一拇指规则,它是个体行为得以协调的社会基础。显然,这种行为体现了基于规则功利主义的社会理性和长远理性,并随着社会发展和心灵与世界的互动而不断演化。

(12)“为己利他”行为机理的产生和扩散主要以非零和博弈情境为基础,而真实世界恰恰提供了这种社会基础。具体体现为:第一,人类需求和个体能力之间的矛盾使得个体必须依赖于群体,依赖于他人的合作;第二,个体之间在能力和需求上存在明显差异,产生了联合和分工的可能。同时,互利机会的实现主要有赖于基于认同伦理的社会合作而非基于完全的计算理性,这使得“为己利他”行为机理进一步内化为个体偏好和行为方式。


[1] 休谟:《人性论》上册,关文运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6—7页。

[2] 罗尔斯:《正义论》,何怀宏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2页。

[3] 谢林:《冲突的战略》,赵华等译,华夏出版社2006年版,第6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