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小说家庭伦理叙事的现代转型:1898—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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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研究的历史与现状

中国传统家庭伦理的近代变迁,是中国家庭伦理发展史上值得注意的研究内容之一。“由于中国传统社会‘家’与‘国’的密切关系,一些对中国传统和近代社会伦理及家庭婚姻问题研究的著述中多有涉及传统家庭伦理及近代变迁的内容。”[30]晚清以来的报刊中,论及家庭伦理问题者真可谓汗牛充栋。这种盛况,仅从部分收录这些文献的《中国妇女问题讨论集》《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五四时期妇女问题文选》《中国近代启蒙思潮》等文集亦可窥见一斑。五四运动以后出现的重要研究成果,如潘光旦致力于对问卷调查的答案、价值等进行综合分析的《中国之家庭问题》[31],陈东原从妇女角度对几千年来尤其是晚清、五四时期的两性伦理史进行宏观梳理的《中国妇女生活史》[32],蔡尚思批评儒家伦理而主张新伦理观的《伦理革命》[33],陶秋英特别重视中国宗法传统、儒家伦理思想对妇女文学的限制作用的《中国妇女与文学》[34]等,都值得学界珍视。经由潘光旦1926年的介绍,我们还能对此前几年的家庭问题研究情况有个大概的了解。他说:“国人对于家庭问题,三四年前已有热烈与详细之讨论。言专书则有《家庭问题》,《家庭新论》,《中国之家庭问题》,《妇女杂志》之《家庭问题号》,女青年会之《家庭问题讨论集》等;言定期刊物,则有家庭研究社之《家庭研究》;此外关于妇女,婚姻,性道德,生育限制……等问题之文字,与家庭问题有直接关系者,尤指不胜数。”[35]可见五四时期的家庭问题讨论得十分热烈。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至今40年间的代表性著作中,研究家庭伦理变迁者甚多。如蔡尚思的《中国礼教思想史》[36],以简洁明了的笔墨梳理了中国礼教思想变迁的历史,对父子伦理、两性伦理等有所涉及;张岂之和陈国庆的《近代伦理思想的变迁》[37]、张怀承的《天人之变——中国传统伦理道德的近代转型》[38]从伦理学史的角度,对中国伦理道德的近代转型做出过卓有成效的研究;李泽厚的《中国近代思想史论》[39]《中国现代思想史论》[40],邓伟志、张岱玉编的《中国家庭的演变》[41],陈旭麓的《近代中国社会的新陈代谢》[42],张树栋与李秀岭的《中国婚姻家庭的嬗变》[43],薛君度与刘志琴的《近代中国社会生活与观念变迁》[44],以及刘志琴主编的《近代中国社会文化变迁录》(三卷本)[45]等,从思想史、文化史、家庭社会学等角度所做的研究各具特色;赖志凌的《中国传统社会结构的伦理特质》[46]、赵庆杰的《家庭与伦理》[47]、刘海鸥的《从传统到启蒙:中国传统家庭伦理的近代嬗变》[48]、李桂梅的《冲突与融合:中国传统家庭伦理的现代转向及现代价值》[49]分别深入地论述了中国传统社会结构的伦理特质,中国伦理的始点不是经济、习俗和宗教而是家庭,中国传统家庭伦理的产生、衍变和近代嬗变,中国传统家庭伦理的现代转向及其价值问题,各有侧重而又存在内在的呼应关系;郭湛波的《近五十年中国思想史》[50]、王丽萍的《鲁迅家庭伦理思想研究》[51]、刘海鸥的《从传统到启蒙:中国传统家庭伦理的近代嬗变》第四章等则涉及五四新文化运动期间的思想家,尤其是郭湛波的论述,多以当时的思想家为重。

前述相关研究成果无疑都为本书的深入展开拓宽了思想史、社会史、伦理史视野,因而值得重视。然而细考这些晚清—五四思想史、伦理变迁史、两性关系史研究的相关论著,重点论及1898—1927年中国家庭伦理嬗变问题的著作,仍相对较少。

研究1898—1927年小说的家庭伦理叙事问题者,主要集中于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文艺学等领域中。比如,赵兴勤的专著《古代小说与传统伦理》结合时代背景探讨了小说中伦理制约下的人物模式、伦理规范对情节结构的渗透、义利观的变迁、婚姻伦理的演变等方面,较为系统地梳理了中国小说中的伦理表现及伦理道德对小说产生的影响。因其重点在宏观论述古代小说与传统伦理的关系问题,因此,1898—1911年的小说并没有被作为重要研究对象。梁晓萍的《明清家族小说的文化与叙事》[52]重在论述明清两个朝代的家族小说,1898—1911年的小说虽在论述中时有涉及,但并非重点。赵华的《清末十年小说与伦理》[53]、周乐诗的《清末小说中的女性想象(1902—1911)》[54]、王晓岗的《新小说的兴起——清末民初中国文学生产方式的变革》[55]等围绕着清末十年间的小说加以阐释,对家庭伦理问题多有涉及,赵华的论文更是从夫妇、父子、君臣伦理三个方面,对这十年间的小说与伦理的关系进行了较为翔实的阐发。在陈平原的《中国小说叙事模式的转变》[56]、袁进的《中国小说的近代变革》[57]、王德威的《想像中国的方法:历史·小说·叙事》[58]、刘纳的《嬗变——辛亥革命时期至五四时期的中国文学》[59]、杨联芬的《晚清至五四:中国文学现代性的发生》[60]等研究专著中,包括小说在内的中国文学的现代转型问题得到了深入阐释,而家庭伦理问题不时涌现在论述的字里行间。在赵园的《艰难的选择》[61]、杨联芬的《“恋爱”之发生与现代文学观念变迁》[62]、倪婷婷的《“五四”作家的文化心理》[63]、陈少华的《阉割、篡弑与理想化——论中国现代文学中的父子关系》[64]、徐仲佳的《性爱问题:1920年代中国小说的现代性阐释》[65]、张文娟的《五四文学中的女子问题叙事研究》[66]等研究著述中,五四时期的家庭伦理讨论、家庭伦理书写成为异常重要的研究部分,小说中家庭伦理叙事的现代特质体现得更为充分。如果说徐仲佳、张文娟的成果是专题研究两性伦理方面重要的、互有交叉与补充的论述,那么,陈少华之作则对现代家庭伦理的另外一维——父子关系进行了详细而深入的探讨。他试图“探究现代文学中的父子关系,揭示儿子成长的症候、症结;揭示这些症候、症结与特定历史时期思想文化的关系”[67]。他“开着心理分析的拖拉机,进入这块罕见人迹的,杂草尚未除尽,泥土尚待浇灌的沃土……书中依据心理分析学的理论,归纳现代文学父子主题的三个问题——篡弑、阉割、理想化,从这样三个角度切入,分析有关作品,得到了不少新的发现,新的认识”[68]。其中,他对篡弑、阉割的例证分析尤为精彩,为我们系统考察中国现代文学中的父子关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上述学人精彩而向度各异的学术实绩奠定了后续研究的坚实基石。但若仔细分析可以发现,立足于史学、哲学(尤其是伦理学)、社会学等学科来研究中国家庭伦理问题者,并不普遍、重点论及1898—1927年中国家庭伦理的嬗变问题。在论述1898—1927年小说的家庭伦理叙事问题上,中国古代文学领域的学者多将研究下限确定为辛亥革命,而又因多重视宏观论述而相对忽略了对1898—1911年小说的研究。近年来,随着清末十年的新小说成为研究热点,这样的研究状况有所改变,然而这些研究成果,仍因下限的设置问题而不能将中国家庭伦理的现代转型问题谈得更为深入。中国现当代文学领域的学者多将研究上限确定于五四新文化运动,多关注此期的两性关系问题而相对忽略父子伦理问题,因此不能将中国家庭伦理的现代转型的历史流变谈得更为明晰。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文艺学背景的学者在相关研究著作中虽涉及了中国家庭伦理的现代嬗变问题,但因其论述重心并不在此,因而其深入的程度有限。在这个背景下,将清末民初与五四时期的家庭伦理观念变革进行统一观照,并对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这些变革观念的小说加以详细、对比式考量,也许更有助于我们宏观而深入地理解这三十年中小说的家庭伦理叙事发生了何种嬗变,明确其间的继承与新变、温和与激进、新质与旧核冲突、杂糅的复杂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