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盟文明交流互鉴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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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研究中国—东盟国家文明交流的重要性与意义

一 研究背景

(一)现实背景:日益紧密的经贸联系

与东盟对话始于1991年,1996年中国正式成为东盟全面对话伙伴国。2010年1月1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正式全面启动。该自贸区建成后,世界贸易总额的13%都由中国与东盟双边贸易贡献,逐渐发展成为一个涵盖11个国家、20亿人口、接近6万亿美元国民生产总值、4.5万亿美元贸易额的区域,开始步入零关税时代。[17]中国与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菲律宾、泰国、文莱6个东盟成员国间有超过90%的商品与服务实行零关税。中国对东盟的平均关税从最开始的9.8%降至2010年的0.1%,相应地,上述东盟成员国对中国平均关税从12.8%下降到了0.6%。越老柬缅4个东盟新成员经过长期努力,2015年实现了对90%的中国产品零关税目标。2010年,中国与东盟双边贸易额达2928亿美元,同比增长38%。其中中国从东盟各国进口1545.6亿美元,增长比例为44.8%;对东盟出口1382.2亿美元,增长比例为30.1%。中国从东盟进口产品类型多样,其中进口量最大的是能为东盟国家带来较多经济发展和就业机会的机电产品。2010年,中国从东盟进口829.4亿美元机电产品,占当年中国从东盟进口总值的53.7%。[18]中国—东盟自贸区的深入实施,让东盟各国受益颇多。2010年,中国对东盟贸易逆差163.4亿美元,同比增长30.7倍,同年东盟成为中国第四大贸易伙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协议自成立之日起,就是世界上三大区域经济合作区域之一,同时也是有史以来由发展中国家组成的最大自由贸易区。

为进一步提高本区域贸易投资自由度和便利化水平,2013年10月,李克强总理在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倡议启动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谈判。2014年作为中国—东盟文化交流年,各项活动贯穿全年,中国和东盟各成员国举办了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系列文化交流活动。2014年8月,中国—东盟经贸部长会议正式宣布启动升级谈判。

2015年11月,中国商务部部长和东盟10国部长在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正式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关于修订〈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及项下部分协议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该《议定书》是我国在原有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基础上完成的第一个升级协议,涵盖商贸、投资、科教合作等领域,是对原有协定的进一步补充和完善。《议定书》的达成和签署,将成为双方经济发展的一个新的推动力,对加快建设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促进《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谈判和亚洲及环太平洋地区自贸区的建设进程,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自贸区各项优惠政策的促进下,中国与东盟在贸易与投资规模上快速增长。中国与东盟双边贸易额从2002年的548亿美元增长至2020年的6846.0亿美元,同比增长6.7%。其中中国对东盟出口3837.2亿美元,同比增长6.7%;自东盟进口3008.8亿美元,同比增长6.6%,越南、马来西亚、泰国为中国在东盟的前三大贸易伙伴。2020年,中国对东盟全行业直接投资143.6亿美元,同比增长52.1%。其中前三大投资目的国为新加坡、印度尼西亚和越南。[19]2020年东盟超过欧盟,跃升为中国最大货物贸易伙伴。至2018年底,中国对东盟累计投资额989.6亿美元,东盟对华累计投资额达到了1167亿美元,双向投资存量在10多年间增长22倍多。[20]中国与东盟10国在科教文化领域的交流与合作的成果颇丰,实现了经济和社会影响力双赢。

(二)学术背景:文明交流层面相关研究较欠缺

关于中国和东盟之间的学术探讨,应该是丰富而且多元,但研究成果大多数集中在经济方面,特别是自由贸易区和自由关税区领域的研究颇多。另外在农产品方面,较多地关注到了农产品贸易波动[21]及其动态影响[22],同时也有农产品贸易竞争互补[23]及贸易流量、发展潜力[24]的研究。研究集中于农产品方面是由于中国和东盟国家大多是具有传统农耕文化的国家,各国的气候相似和位置比邻,故有学者对两者的农产品比较优势[25]做出了分析,进而提出了农产品出口结构的比较[26],对我国农产品贸易和区域农业发展提出了诸多发展建议和意见[27]。其中贸易的便利化也是学者所津津乐道的,不仅有贸易便利化对中国贸易影响的实证研究[28],还有对其便利化程度测算及其出口影响[29]。但鲜有学者从总体上把握中国和东盟之间关系,也很少从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全面探讨中国—东盟交流互鉴发展。

二 研究意义

构建亚洲命运共同体,文明互鉴和经济合作、政治互信同等重要。亚洲各国要步入命运共同体、开创亚洲新未来,既需要薪火相传、代代守护,更需要与时俱进、勇于创新。只有这样,亚洲文明发展才能大有可为。将亚洲各国与中国文化的密切联系作为共同体建设的核心议题,对于增强中国与亚洲国家间互信,促进中国与其他亚洲国家间的科教交流合作、商贸合作往来等都有重要意义。同时,在经历了上下五千年中华文明史与浩瀚历史长河中,中国人祖祖辈辈凭借勤劳勇敢创造了无数个奇迹,才有了今天中华文明的厚积薄发。推动中华优秀文化走出去、参与全球文化竞争与合作,对于增强中国学术领域国际话语权、提升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乃至于增强综合国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与理论意义。

(一)有利于推动中国和东盟产业发展与转型升级

当前,世界经济全球化、信息化、市场化趋势不可阻挡,各项高新科技在全球加速普及与扩散,新一轮科技技术革命正在重新构建世界地缘政治。我国重点发展的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生物医药、新材料与能源等产业领域,都需要强大的实力支撑。通过协同研发、技术转移、人才共建、资金支持等方式深化与东盟国家的合作,有利于我国相对实力雄厚的科技与产业向东盟国家进行转移,带动东盟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同时也有助于我国释放产能,向产业和科技的高峰迈进。[30]

(二)有利于夯实中国—东盟合作的民意基础

人文交流是文明交流互鉴的核心组成部分,也是促进双方民心相通的重要途径。通过积极与东盟各国进行文明交流合作,并施行互鉴,可以有效地促进中国—东盟国家民意相通,实质性地搭建成功一个域内国家间稳固扎实的纽带。通过一些示范项目的良好带动,构建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进一步增强东盟国家对中国的深入了解,增进互信,深化彼此间民众合作与交流,夯实民意基础。

(三)有利于区域间文化交流互鉴发展

在区域经济一体化深度推进的同时,中国与东盟国际文化合作也实现了快速拓展。从国际文化交流、文化贸易及文化产业国际合作等方面促进了双边和多边往来。尽管双方文化合作呈加快势头,但主要文化产品贸易份额仍然偏低,整体上还处于发展初级阶段。

在文化交流发展缘由及成效方面,主要呈现出政府主导、经济推动、网状关联、空间集中等特征。鉴于人文合作、文化交流对自贸区建设所具有的促进作用,中国—东盟区域一体化急需各区域文化经济一体化发展,基于此,中国—东盟区域文化合作应进一步增强。[31]


[1]根据世界银行数据库统计获得,2020年8月2日,https://data.worldbank.org.cn/indicator/SP.POP.TOTL?view=chart。

[2]习近平:《出席第三届核安全峰会并访问欧洲四国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欧盟总部时的演讲》,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第8—18页。

[3]习近平:《深化文明交流互鉴 共建亚洲命运共同体——在亚洲文明对话大会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9年第15期。

[4]《首届文明交流互鉴对话会在北京举行》,2019年11月28日,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http://cpc.people.com.cn/n1/2019/1128/c164113-31479586.html)。

[5]《中华文明究竟有几千年:5000年还是8000年?》,2018年2月7日,人民网—文史(http://history.people.com.cn/n1/2018/0207/c372327-29811154.html)。

[6]《中华文明究竟有几千年:5000年还是8000年?》,2018年2月7日,人民网—文史(http://history.people.com.cn/n1/2018/0207/c372327-29811154.html)。

[7]习近平:《出席第三届核安全峰会并访问欧洲四国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欧盟总部时的演讲》,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第10页。

[8]习近平:《深化文明交流互鉴 共建亚洲命运共同体——在亚洲文明对话大会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9年第15期。

[9]《区块链、硬核、我太难了……2019十大流行语来了!》,2019年12月2日,中国新闻网(http://www.chinanews.com/sh/2019/12-02/9022548.shtml)。

[10]董恒宇:《“茶叶之路”文明交流互鉴中的现实意义》,《内蒙古统战理论研究》2019年第6期。

[11]江凌、任润蕾:《文明交流互鉴视角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高质量发展路径探析》,《经济与社会发展》2019年第6期。

[12]孙英、杨扬、田祥茂:《人类文明进步:文明交流互鉴动力论》,《西北民族大学学报》2019年第6期。

[13]热依汗·卡德尔:《“一带一路”倡议中的文明互鉴与遗产共享 ——论维吾尔古典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桥梁作用》,《西北民族研究》2017年第8期。

[14]纪亚光、马超:《“各美其美 美人之美 美美与共”——基于习近平“文明交流互鉴”观构建新疆宗教和谐》,《西北民族大学学报》2015年第5期。

[15]胡正荣:《人类命运共同体与文明交流互鉴——基于数字时代传播体系建设的思考》,《人民论坛·学术前沿》2019年第5期。

[16]徐丽曼:《文明交流互鉴视域下中华文化认同初探》,《广西民族研究》2019年第4期。

[17]《中国—东盟自贸区今起正式启动》,2019年1月1日,中国新闻网(http://www.hi.chinanews.com/zt/2010/0101/2904.html)。

[18]《海关总署:2010年中国自东盟进口增长44.8%》,2011年1月20日,中国新闻网(https://www.chinanews.com/cj/2011/01-20/2801792.shtml)。

[19]《2020年中国—东盟经贸合作简况》,2021年3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官网(http://asean.mofcom.gov.cn/article/jmxw/202101/20210103033653.shtml)。

[20]《中国与东盟2018年经贸合作简况》,2020年2月2日,中国东盟中心官网(http://www.asean-china-center.org/asean/dmzx/2020-02/4248.html)。

[21]孙林、李慧娥:《中国和东盟农产品贸易波动的实证分析》,《中国农村经济》2004年第7期。

[22]周曙东、胡冰川、崔奇峰:《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对区域农产品贸易的动态影响分析》,《管理世界》2006年第10期。

[23]荣静、杨川:《中国与东盟农产品贸易竞争和贸易互补实证分析》,《国际贸易问题》2006年第8期。陈建军、肖晨明:《中国与东盟主要国家贸易互补性比较研究》,《世界经济研究》2004年第8期。

[24]赵雨霖、林光华:《中国与东盟10国双边农产品贸易流量与贸易潜力的分析》,《国际贸易问题》2008年第12期。

[25]吕玲丽:《中国与东盟农产品比较优势分析》,《中国农村经济》2004年第9期。

[26]孙笑丹:《中国与东盟国家农产品出口结构比较》,《中国农村经济》2003年第7期。

[27]仇焕广、杨军等:《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对我国农产品贸易和区域农业发展的影响》,《管理世界》2007年第9期。

[28]谢娟娟、岳静:《贸易便利化对中国—东盟贸易影响的实证分析》,《世界经济研究》2011年第8期。

[29]方晓丽、朱明侠:《中国及东盟各国贸易便利化程度测算及对出口影响的实证研究》,《国际贸易问题》2013年第9期。孙林、倪卡卡:《东盟贸易便利化对中国农产品出口影响及国际比较——基于面板数据模型的实证分析》,《国际贸易问题》2013年第4期。

[30]云倩:《中国—东盟科技合作现状及对策研究》,《经济与社会发展》2019年第3期。

[31]李红、彭慧丽:《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中的中国与东盟文化合作:发展、特点及前瞻》,《东南亚研究》2013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