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当代小说的性别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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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中国女性小说的起点

中国女性作家写小说起于何时?

在整个中国文学(文化)的历史中,女性作者的身影是有一定数量的,胡文楷《历代妇女著作考》中收录的女性著述“自汉魏以迄近代,凡得四千余家”[1],仅是有清一代,即“考录作者3600余人”[2],其中大多是诗文作者。然而在主流中国文学史中,进入编写者视野的大多是男性作者及其创作,整个文学史基本是一部男性文学史,女性作家只是点缀。对文学史中女作者创作的情况,谭正璧的《中国女性的文学生活》[3]中已有发掘。不过其中列到的基本是女诗人、词人,在最后第七章“通俗小说与弹词”中,谭正璧有“女性作家独喜创作弹词”[4]之语,论到清代女性弹词繁盛的局面。“弹词是明清以来江南一带——尤其是吴语区——流行的说唱曲艺,至今仍极有活力。”[5]弹词原初是一种表演形式,在进一步的发展中,出现了刊刻弹词的现象,刊刻的弹词中逐渐出现并不注重表演性的拟作——案头作品,也就是弹词小说。弹词的发展历程与说话有类似之处,说话开始只是表演形式,后来逐渐走向了有话本和拟话本的案头作品的创作。弹词小说一般篇幅很长,是女性作者写的女性故事。弹词小说的研究者主要有鲍震培和胡晓真等。鲍震培的《清代女作家弹词小说论稿》[6]将清代女性弹词小说置于中国传统性别文化的深广背景中,通过对弹词小说的系统梳理,阐述了女性弹词小说的写作特点。胡晓真的《才女彻夜未眠:近代中国女性叙事文学的兴起》则以“书写、出版与自我”和“世代、变局与超越”两大内容板块探讨女性叙事文学的兴起问题。两位学者讨论的侧重点不尽相同,但得出的结论是相似的:中国女性叙事传统的建立是在清代,地域范围主要在江南,文类是弹词小说。据此可以得出清代是中国女性叙事文学建立的起点的结论。[7]

鲍震培和胡晓真的著作讨论了弹词小说,但是并没有明确指出何为中国女性小说的第一家、第一部。1989年,学者赵伯陶发表《〈红楼梦影〉的作者及其他》一文探讨了《红楼梦影》的作者问题。《红楼梦影》是《红楼梦》的三十余种续书之一,校印于清光绪丁丑年(1877)。赵伯陶认为《红楼梦影》的署名作者云槎外史是“清季著名女词人太清”,而为《红楼梦影》撰序的西湖散人“亦非等闲之人,乃是作者闺中密友,清季才女沈善宝”。[8]赵伯陶的结论是通过对《红楼梦影》作者的家世生平,太清词的流传与《红楼梦影》的写作以及《红楼梦影》的内容三个部分的考证得出的。赵文的本意主要是证明《红楼梦影》的真实作者是谁,只在结尾处的表述与性别议题沾了点边:“《红楼梦影》的作者是清季著名的女词人太清,可能也是诸多续书作者中的唯一女性,这部小说……对于研究……清末封建贵族家庭妇女的生活,也有着不容忽视的参考价值。”[9]之后,一位研究满族文学并特别专注于顾太清其人其作的学者张菊玲,1994年到日本讲学时查阅到日本汉学家内藤湖南的藏书《天游阁集》原抄足本,经过考证,得出中国第一位女性小说家是顾太清(顾春,1799—1877)的结论。[10]张菊玲认为,顾太清创作的《红楼梦影》是中国第一部女性小说。又过几年,专门研究中国小说与女性关系的美国学者魏爱莲(Ellen Widmer)在《美人与书:19世纪中国的女性与小说》中作了更细致绵密更具功力的考察论证,证明了顾太清的作为《红楼梦》众多续书之一种的《红楼梦影》确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由女性作家创作的小说。[11]

近些年,对中国女性小说起点的研究已有多人涉及,其中研究成果较突出的是青年学者马勤勤。马勤勤是魏爱莲《美人与书:19世纪中国的女性与小说》的翻译者,发表了一系列探讨近代中国女性小说的论著,如专著《隐蔽的风景:清末民初女性小说创作研究》[12],论文《晚清女报与近代中国女性小说创作的发生——以〈女子世界〉为观察中心》[13]、《女报与近代中国女性小说创作的发生——以发刊词和征文广告为中心》[14]和《翻译的传说:清末民初西方女小说家的中国之旅》[15]等。马勤勤的研究以史料见长,在占有比较丰富翔实资料的基础上,力图还原历史场景,回到清末民初的现场,考察具有现代意义的以小说体裁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女性文学在浮出历史地表之前的各种历史“浮力”因素。[16]如以《女子世界》这一“首创‘小说’栏的女性报刊”为例,马勤勤统计考察其刊出的13篇小说中有5篇出自“女性”作者,进一步辨析后认为这些“女性”是男性作者假托女性身份的“男子作闺音”之举,此举虽然不能表明真正意义上的女性小说的出现,但是“男假女名”的“女作者”的现身,“在一定程度上赋予了中国女性写小说的权力”[17],为真正意义上的女性小说的出现创造了条件,是“五四”新文化运动中女性浮出历史地表的一种重要的历史前动力因素。

从以上的大致梳理可以看出,我国文学史中占主流的是男性作家的创作,虽然也不乏以卓文君、蔡文姬、薛涛、李清照、朱淑真等为代表的女诗(词)人,但毕竟是少数。而女性小说在文学史上出现更晚。只是有清一代,在江南出现了弹词小说这种以接受主体和创作主体都主要为女性的文类,才构成我国女性叙事文学传统建立的起点。女性弹词小说的数量规模和其具有的女性性别特征,使我国的女性叙事性文学提早了很多年,具有较强的女性文学史意义。然而仔细考量,弹词小说的地域性比较强,基本限于江南地区,因此其影响是有限的。而且弹词的韵文形式对叙事的顺畅表达也有一定的局限。与弹词小说的韵文形式不同的是,《红楼梦影》是章回小说。以现代小说的观念来检视,《红楼梦影》显示出了叙事上的优越,因为小说除了叙事性和虚构性之外,还具有散文(散体文)性。[18]与要求押韵的韵文相比,散体文更自由自在,更便于叙事。研究近代女性文学的学者薛海燕也认为弹词和小说“一为韵文体,一为散文体,毕竟还不能等同”。[19]马勤勤也是从散体小说的现代意义上来确定女性小说的概念内涵的。[20]因此,如果说弹词小说可以称为广义的女性小说,狭义的第一部女性小说目前看则是清代顾太清的《红楼梦影》。而不管广义还是狭义的女性小说都出现于清代,清代是中国女性小说的起点。不能排除将来会有新的研究资料的发现,但目前限于笔者目力所及的研究暂且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