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浙江政府与市场关系模式的形成过程及其社会历史条件
浙江政府与市场关系模式的形成经历了一个长期的过程,按浙江改革开放30年的历史进程,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1.市场经济启动时期的政府与市场关系
在改革开放初期,受人多地少、资源匮乏,以及处于国家计划经济体系的薄弱环节等因素的影响,浙江民间已有了强烈的市场倾向。但受长期左的思想路线的影响,当时主流的意识形态还未能接受市场经济,因此,当时政府与市场的矛盾主要表现为民间强烈的发展市场的愿望与政府不敢放开的矛盾,“资本主义尾巴”不断被割又不断成长就是当时双方博弈的真实写照。但是,在浙江温州、台州、金华等部分地区,尽管地方政府在当时的意识形态和政治环境下不可能公开地站出来支持民营经济等自发的市场行为,但出于对老百姓生存愿望的理解和同情,这些地方的政府作出了不反对的选择,对民营经济等自发的市场行为采取了视而不见的默认。在当时的环境下,默认实际上就是一种保护和支持,尽管是一种消极而不是积极的支持,这在当时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依然是十分难能可贵的,这种视而不见的默认和放任,给浙江市场的发展创造了比较宽松的发展环境。[5]
由于对民营经济等市场因素有了较为客观正确的认识,为了使这些市场因素能够发展得顺利一些,浙江温州、台州、金华等地政府随后又采取了一些灵活变通的方式,为这些市场因素寻找当时意识形态条件下能够允许的法律和制度依据。如允许个私企业“挂户经营”,同意这些企业通过向当地合法的集体企业交纳一定的“挂靠费”,戴上“红帽子”,从而获得生存的“许可证”。这种做法既满足了培育市场发展经济的实质,又顾全了当时意识形态的要求,实现了当时特定社会背景下的市场与政府的合作。这些做法后来逐步演变成了一些有利于民营经济等市场因素发展的政策和制度规定。从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的历程来看,一些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和制度规定都是首先在这些地区诞生的。如早在1978年,温州市政府就颁发了全国第一份私营企业地方性法规——《温州市私营企业管理暂行条例》,为私营企业提供地方性的法律保护,该条例后来成为国家《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蓝本;台州市针对民间“联户企业”的大量出现,及时总结经验,于1986年出台了《关于合股企业的若干政策意见》,成为全国第一个鼓励、支持股份合作经济发展的官方文件。[6]这些政策规定的出台对当地民营经济发展的影响是可想而知的,正是这些政策规定所营造的宽松的发展环境,造就了浙江民营经济在全国的先发优势。
2.市场快速发展时期的政府与市场关系
自1992年党的十四大作出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决定之后,发展市场经济的意识形态障碍已经解除。这个时期浙江政府与市场关系出现了以下特点:一是地方政府普遍以积极的态度发展市场经济,市场的力量得到了迅速的扩张。在全国各地都在努力发展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市场化改革相对领先的浙江,政府与市场在这一阶段开始了更多的合作,各地政府对市场发展普遍采取了积极主动的措施,市场发展的速度更快。二是和全国各地一样,浙江大多数地方政府在这一时期主要关注的是本地经济的发展速度,对由于市场过快扩张带来的产品质量、环境治理等一系列问题还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假冒伪劣商品、环境污染、地方保护主义、诸侯经济等现象的不断出现,对市场的健康发展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市场能否规范、有序发展成为当时政府与市场关系的焦点。三是经济发展和政府与市场关系开始出现分化,有许多地方政府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下,开始重视市场发展中的规范有序问题,及时制定出台了一系列规范市场发展的政策措施,既有效遏制了假冒伪劣产品,减少了环境污染,又提供了市场发展良好的外部环境,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而在另一些地区,由于未能处理好二者关系,或者由于采取搞运动的方式去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简单粗暴的做法使整个市场元气大伤,从此一蹶不振;或者对假冒伪劣商品过于放纵,造成了市场的无序与混乱,影响了经济的正常发展。
3.市场发展相对成熟时期的政府与市场关系
进入21世纪之后,我国已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2001年,我国又成功加入世贸组织。随着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逐步形成和地区竞争的加剧,市场主体跨行政区的经济行为日益普遍,市场和企业用脚投票的作用越来越大,对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由于全国体制落差在逐步减少,因此,浙江作为改革先发地区在运用市场机制体制方面的优势已不复存在,地方政府对当地市场经济的发展能够提供的政策优惠空间越来越小,浙江的经济发展以及政府与市场关系都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考验。在这样的背景下,浙江政府与市场关系呈现出了以下特点:一是浙江各级政府为适应市场发展的新要求,加大了自身改革的力度。把政府改革作为实现政府与市场在新时期有效合作的关键,浙江各级政府在政府职能转变、机构改革、审批制度改革、效能建设、政府绩效评估制度改革等方面采取了许多卓有成效的措施,为新时期政府与市场实现合作互补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二是浙江各级政府更加自觉地从具体市场活动中摆脱出来,在公共物品供应和公共服务领域发挥了更加积极的作用。从法制浙江到信用浙江,从科技支撑体系到社会保障体系,从全省千里标准海塘建设到各类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浙江各级政府在为市场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中变得更加主动,更加积极有为;三是浙江各级政府在公共物品供应中较好地引入和运用了市场机制,从而形成了公共物品供应的浙江特色。在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公用事业建设和管理、环境保护和治理、紧缺资源的开发利用,以及公共服务等领域,浙江在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的同时,都很好地发挥了市场机制的作用,大大提高了公共物品的供应效率。
活跃的市场、有为的政府和政府与市场的合作互补对浙江的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很好的推动作用,这种政府与市场关系模式的形成有着深刻的社会历史条件,既是国家发展的必然要求使然,又有浙江自身的偶然因素和特殊条件的影响。
我国是一个正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发展的转型国家,这是浙江形成特定的政府与市场关系模式的基本社会历史条件。处于这个转型过程中,政府与市场关系必然与其他国家有所不同。一方面,长期的计划经济严重制约了中国经济的发展,中国要加快经济发展,就必须改革计划经济体制,走市场经济之路;另一方面,从市场经济发展的经历来看,与西方国家市场经济自然演进的发展经历迥然不同,中国的经济市场化不可能是一个自发的过程,而是一个由政府主动推动的经济体制的转型过程。作为一个长期实行高度集中计划经济体制的国家,要在较短的时间内实现向市场经济的转型,只是通过经济的自然演进,仅靠社会自发的力量显然是不够的。因此,在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初始阶段,政府对改革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认识及其作用的发挥,必然成为影响中国经济市场化进程的重要因素。
我国在转型期要求各级地方政府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这是形成浙江政府与市场关系模式的重要国情条件。在中国,历史赋予了各级地方政府一种特殊的职责与功能,即组织和推动当地经济的快速发展。在大多数西方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地方政府承担的经济职能都十分有限,他们的主要职能是搞好地方公共事务的管理,有效提供各类地方公共产品。但是,在中国,特定的历史条件使得地方政府不可避免地把组织和推动当地经济发展作为了自己的重要职能。这种状况的形成,主要受到了以下因素的影响: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中国面临着如何把贫穷落后的旧中国尽快改造成为繁荣强大的新中国的历史性任务,为此,经济发展成为了政府关注的重点;二是由于中国幅员辽阔,各地区之间经济社会发展差距巨大,在这样的国度里发展经济,只靠中央政府自身的作用是远远不够的,必然要求各级地方政府在本地经济的发展上发挥积极的作用;三是中国在建国后经历了很长一段时期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和“左”的思想路线的影响,在遭受了经济长期停滞不前的煎熬之后,“发展是硬道理”已在中国深入人心。因此,能否把一个地方的经济搞上去,不仅成了中央和上级政府,也成了当地老百姓评价一届地方政府工作成效的关键性指标。历史不仅赋予了中国地方政府特殊的历史责任,而且,国家也提供了许多制度上的条件,其中,改革开放之初推行的财政包干制和1994年开始实行的财政分税制,对地方政府的经济责任和相应的财力做了制度上的明确规定。这种一定程度上的财政联邦制既实实在在地增加了地方政府的责任和压力,又极大地扩大了地方政府的权力和财力,给予了地方政府更加广阔的活动空间。[7]要有效履行好地方政府的职责,地方政府就必须尽最大的努力开发利用各种资源,因此,发挥政府与市场两种作用是必然的选择。
浙江政府与市场关系模式的形成还受到了浙江特殊的经济结构和历史文化传统的深刻影响。同样的改革开放大环境,同样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中央政策规定,为什么浙江形成了自己特定的政府与市场关系模式?显然,除了以上共同的因素以外,还有许多浙江特殊的社会历史条件。浙江由于地处海防前线,长期以来国家投资较少。1952—1978年,浙江的国有投资人均只有411元,排在全国末位,只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1/2。由于国家投资少,国有企业和工业基础弱小,改革开放以来浙江各地的经济只能扬长避短,从小企业、小商品做起,开始艰难的创业。浙江这种特定的地理区位和经济结构对政府与市场关系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一是使得政府更加关注和尊重民间的选择。国家投资少和国有企业的弱小使得浙江各级政府在发展经济中不可能采取向上伸手的“等、靠、要”等做法,为此,他们只能眼睛朝下,关注和尊重民间的选择。自改革开放以来,浙江各级政府逐步形成了“老百姓愿意干的不阻挡,老百姓不愿干的不强迫”的经济发展政策选择原则,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努力创造一个政策宽松的发展经济的社会环境。二是使政府更加注重对经济活动提供各种有效的公共服务。浙江大多数企业是民营的,与政府没有任何隶属关系。政府要想吸引投资,留住企业,必须在为企业提供有效的公共服务方面有所作为,从而迫使浙江各级政府努力提高自己的公共服务能力。另外,浙江的历史文化传统也是影响政府与市场关系的一个重要因素,浙江受永嘉学派影响而形成的“义利并重”的价值观不仅影响了一般的社会经济生活,也对政府管理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使得浙江各级政府能够更加理解商人和社会公众对财富的追求,使浙江各级政府比其他地方政府更自觉,也更善于制定符合市场要求,能够使老百姓尽快富起来的政策和制度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