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德、信仰与契约:西方伦理精神的三大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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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一

高清海

“人是一件多么了不起的杰作啊!”莎士比亚借哈姆雷特之口说道,“他是宇宙的精华!是万物的灵长!可是他终究不过是一个泥土塑成的生命。”这句话坦露了一个人文主义者的深沉困惑:为什么在人身上存在着两种截然不同的本性?人究竟是什么?应该说,这个问题是一切时代的思想家们不可回避的问题。

人是什么呢?这个问题初看起来似乎不难回答,但仔细分析就会看到,它是一切难题中最大的难题。很多时候,人们习惯于将“人”想成是“什么”,以此来回答“人是什么”。其实,将人的本性理解为一个对象本性或者一个自在本性,认为把握了人的这种本性就把握了人的奥秘,甚至认为“按照人的本性生活”就是唯一合理的幸福生活,这实质上并没有真正懂得人之为人的根本。人虽然与其他自然事物一样,是一种自在的存在,但人之为人的根本不同于“物”的本性。物的本性是一种纯然自在的本性,它由自然前定,是与物的存在直接同一的。人虽然也有自在性的一面,但人之为人的根本是由他的自为本性决定的,它既非天赐,也非前定,而是由人在自己的活动中创造的。人的本性不同于物的本性或者神的本性,后者是无条件的、绝对的;而人的本性则是有条件限制的,即人总是在有意识为人中成为人的。人的本性是通过人的生活创造的,人在有意识为人中过人的生活,因此人的自为本性在人的生活世界中展现为人的自我理解与人的自我选择。我们每个人都在“是其所是”中为人,同时又在“是其所不是”中成为人。“是其所是”与“是其所不是”这两个方面的统一就是“是其所应是”。“是其所应是”,在时间的三维中以“是其所既是”“是其所正是”和“是其所未是”的结构出现,它涉及我们过去应该怎样、现在应该怎样和未来应该怎样的问题。这恰恰是一个伦理学的问题。于人而言,人所需要的是:像他所应是的那样去思想。

人“像他所应是的那样去思想”,这是一个伦理问题。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并不总是像他所应是的那样去思想,因而也不总是像他所应是的那样去生活。人本应该是那样的,但很多时候他并不如此。“人像他所应是的那样”,使我想到本书作者探讨的“伦理精神”问题。我想,伦理精神离不开人,尤其离不开“人像他所应是的那样”。人怎样理解自身,他便形成一种怎样的伦理,并在特定的社会结构形态背景下,建构某种类型的伦理精神传统。换句话说,诠释伦理精神传统,关键在于对特定类型人的理解。《西方伦理精神——从古希腊到康德时代》虽是一部对西方伦理传统作历史探究或历史建构的学术专著,但它的不凡之处恰恰能够紧扣“人”这个主题。

马克思把人和社会的历史发展归纳为三个阶段或三种形态:(1)“人的依赖关系”为“最初的社会形态”;(2)“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构成“第二大形态”;(3)“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这里所说的三种社会形态,是人的三种存在形态:群体主体、个人主体和类主体。本书作者从西方社会结构转变中看到了一种由人的类型学转换的三种形式:生活在古希腊城邦社会结构中的古代公民;中世纪基督教一体化世界的基督教徒;近代资产阶级民族国家中的现代市民。按照马克思的观点,这三种类型的人中前面两种类型属于马克思所说的“最初的社会形态”,第三种类型的人则是一种向马克思所说的“第二大形态”转变的人。作者称这种类型的人为“现代人类型”,这是借用了马克斯·舍勒的提法。这样,在西方伦理精神的历史建构中,随着人的转变,形成了三种伦理传统:以古希腊城邦社会结构组织为基础的希腊美德伦理传统;以中世纪基督教教会为中心的基督教伦理传统;与现代民族国家相适应的契约伦理传统。

作者的目的是研究西方社会结构的总体转变中人的类型塑造,以及伦理精神传统的动变。古代希腊人面对的是公民—城邦关系,欧洲中世纪人们面对的是基督教徒—教会关系;近代以来尤其是资产阶级民族国家出现之后,人们面对的是市民社会—国家关系。处在不同社会关系中的人,在“像他所应是的那样”去思想方面是不同的。城邦中的公民思想的核心是美德问题;基督教徒思想的核心是信仰伦理问题;现代市民思想的核心是契约伦理问题。社会结构的变化,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发展,人的社会角色的转变,以及人的观念或者人的主体自我意识的跃升,决定了人的历史性的所是。伦理精神作为人由他的历史性的所是奠基的特定精神气质,是由人“像他所应是的那样去思想”构成的。在这里,人的转变,人心的转变,人的观念的转变,至关重要。

人在一切地球现象中是最深奥、难于理解的特殊存在。他是一个孤独的个体,然而就其现实性而言,他又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他既有自然生命,又有超自然生命;他既有一个物理本性,是大地之子,又有一个精神本性,是一种灵性存在。千百年来,哲学和伦理学在理解人的概念的时候并没有给我们提供一个相对明确的答案,或者人的概念根本就没有一个固定不变的内涵所指。伦理学是论说人的学问,它理应涉及人的道德和文化生活的人论前提,对伦理思想史的研究尤其应从这个前提进入。这本专著在这一点上作了有益的尝试,很多地方有独到的见解,十分难能可贵。

最令我感兴趣的是该书隐隐深蕴着一种人学历史意识。全书的中心问题,表面看是清点西方伦理精神的历史建构样式,但实质上涉及一个现代学的问题,即追问现代人类型的伦理精神气质。因此,历史的追溯有了一种现实的深意,而伦理精神传统的辨识多了一种人学的透视力度。

我们关注现代人这种独特的伦理类型,是因为现代人在今天激起的日益广泛的道德论争。问题似乎是一个思想建构问题,即现代人怎样“像他所应是的那样去思想”?现代人类型最早在西方出现,他作为一种伦理类型最初遇到的却是一个道德合法性的难题。在这方面,存在着种种为之辩护的主张和观点,我们看到,一直到今天这种辩护以及对它的诘难仍然在继续。

毫无疑问,现代人类型是个人主体类型的人,现代人作为一种伦理类型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形成的。古代公民和中世纪基督教徒是以集群为主体的伦理人格类型,只是到了近代随着现代市民阶层的出现,作为个人主体类型的现代人才在西方社会结构的变迁中涌现出来。当然,世界的发展是不平衡的,今天仍有广大的地区和国家处于落后状态,甚至个人主体尚未完全形成。但从今日时代的本质趋向说,超生命主体的权威时代已然让位于各是自己权威的个人主体时代。

古代公民强调:“我不属于我自己,我是属于城邦的。”

中世纪的观念是:“我们不属于自己,是属于上帝的,要为上帝而生,要为上帝而死。”

到了现代人这里,人们的观念是:“我属于自己,不属于任何人,也不属于天使和上帝。”

这是多么大的变化!这个变化为什么首先从西方文化土壤中产生出来?人的类型的转变以及伦理精神的历史延续或裂变是如何综合成一种现代性道德建构的?以及这种现代性道德建构在今天将如何面对自身的合法性诘难进行申辩?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像自己所应是的那样”去思想,因为我们严格说来也是现代人。我们今天面临着更多的问题,这些问题如利益的多元化,使人们处于紧张的竞争关系之中,造成许多新的矛盾冲突;价值观的相对主义,使社会失去了具有权威性的统一信仰和信念;物质的高消费主义,把人变成了金钱的奴隶,使精神陷入极度的空虚;极端的反理性主义,使动物式生命本能得以复活,造成难以遏制的物欲横流,如此等等。这一切集中地体现现代人所面临的诸多重大的社会问题:环境污染,生态失衡,人口爆炸,能源危机,核弹威胁,等等。

这不能不引起关心人类命运的人们的思考:现代人怎样才能学会“像他所应是的那样去思想”?海德格尔说,“我们尚没有学会思想”,而这一点是“我们今天尤其激发人们必须对之进行深思的事情”。海德格尔的意思并不是说,我们这些现代人真的像那些低级生命形式一样还没有学会思想。我理解他的意思毋宁是,我们这些“现代人”还没有学会“像他所应是的那样去思想”,而这恰恰是最令人深思的事情。

看来,这还是“人”的问题,也就是说,我们这些现代人到底应该具备何种关于人的概念。伦理精神的建构,核心是伦理人格类型的建构,整体把握当代人的概念最关键。我认为,对人的物种把握以及关于人的物种概念是西方现代性伦理精神建构陷入本书作者所说的那种两难困境的缘由,走出现代性道德困境必须转换关于人的概念。就人类所处的时代来说,集群主体的意识基本上属于历史的过去,以个人为主体本位的发展已暴露大量的矛盾,人们关注的是如何进一步发展类主体的问题。

当然,这只是一种瞩目于人的未来的思考。这个未来正向我们走来。从人要“像他所应是的那样去思想”的意义上,由人的类本质出发思考当代人的伦理精神的建构应该成为一种思想的任务。

《西方伦理精神——从古希腊到康德时代》一书,在将当代意识与历史视角有机结合起来,探讨西方社会结构的变革与人的伦理人格类型的生成以及伦理精神传统的构成这个人学历史主题方面,无疑是比较成功的。这也是一个颇见功底的研究。

作者田海平是我带出的哲学博士,我赞同他这种将“思想史”当作“当代史”来钻研的学术研究精神。哲学研究须得下苦功夫,愿作者以勤勉自惕,慎思明辩,精益求精。

是为序。

1998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