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学术史概况
中国古代官员考核是学界较为关注的问题,由于清代资料丰富、考核制度完善、形式多样且多有变化,故国内外对其研究成果相对较多。
(一)关于清代文官考核制度的专题研究,民国年间就有相关成果。历时十四载,大致完稿于民国十六年的《清史稿》当为研究清代考核制度之先声。《清史稿》将文官考绩归于选举类,专辟一节叙述清代考绩制度规定、沿革及利弊,较为全面,概括性较强,这与修史体例不无关联。对制度沿革叙述比较明晰,作为线索提示有一定的参考价值。李飞鹏《清代考绩制度之研究》(《江汉学报》1933年第1期)一文概要地将文官考核制度之京察、大计、考满并叙,其行文内容和目的是“就清代之考绩制度,述其概要,以为铨叙当局之一助”。该文涉及内容较为全面,大致包括京察、大计的标准及等第,实行程序,八法处分,注考问题,考满历俸,考满题参,考满注考等问题。
1949年以后,大陆基本没有对此问题作专题研究,台湾地区学者南湖1962年在台湾《“中央”日报》(《“中央”日报》1962年7月6日第6版)发表题为《清代之京察与大计》一文,该文以民国年间公务员考绩法为参照,依据光绪朝《钦定大清会典》介绍了京察、大计的四格与八法内容,以及考核的等第诸项,文章实用性较强,但学术性不强。
20世纪80年代以后,国内外学术界对文官考核制度不断深入,取得一系列研究成果。
舒顺林、乔润令《清代文官制度概论——文官的考核、升转与惩处》[《内蒙古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9年第3期]一文概要叙述了京察、大计考核方式,四格与八法内容,京察一等与大计卓异之奖励,卓异条件等。该文概括性强,依据材料以《清史稿》为主。方宝璋《明清考核官吏中的兼职审计》(《当代审计》1994年第4期)一文,从审计史的角度来探究明清时期文官考核制度,简要地阐述了四格与八法、京官与地方官考核的区别、官吏考核五等第、经济政绩考核的两种方式以及关于官员考核的优缺点等,其中更注重对官吏经济考核工作的阐述。[9]金怡顺《从“四格八法”看清代官吏的考察》(《历史档案》1998年第1期)一文简要地阐述了清代关于考察的四个特点,即考察制度的完整性,四格、八法体现考察的全面性,四格定等之灵活性,八法处分之严厉性。日本京都大学文学部研究生小野达哉对清初地方官大计作了比较深入细致的研究,其文《清初地方官の考课制度とその变化——考成と大计を中心にして》(《史林》第85卷,第6号,京都大学史学研究会,2002年)探讨了地方官日常钱粮、盗案考成与大计的关系问题。该文通过诸多例证阐述了地方官日常考成的结果对大计评定影响,分析了雍正末年至乾隆初年地方各级官员(自副使至巡检)举劾比例。艾永明《清朝文官考绩制度及其实施状况》(《法制与社会发展》2003年第5期)一文对清朝京察、大计制度的形成,京察、大计的方式和程序,考绩的标准,评定和奖惩,考绩的实施状况作了较为系统的阐述。宫宏祥《论清代的文官考绩制度》(《太原大学学报》2005年第2期)一文阐述了清代京察与大计的方式与程序、四格内容和考核评等、六法内容和考核处分,以及对考绩制度的利弊分析。关晓红《清末州县考绩制度的演变》(《清史研究》2005年第3期)一文系统而深入地围绕清末考核州县事实这一问题展开探讨,阐述了实施考核州县事实的社会背景、考核的具体内容、考核的目的等。[10]陈一容《道光朝大计官员处分考》(《近代史研究》2007年第1期)一文对道光朝大计处分人数、计算方法及对道光朝大计评价作了深入阐释。孔祥文《清初文官考满制度初探》(《理论界》2007年第4期)一文对清初文官考满制度作了概要的阐述,包括考满实行的时间,考满资格、注考人,考满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考满后官员等第划分与奖惩等。常越男《清代考课制度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一书是目前以清代文官、武官的考课制度为研究对象的专著。该著以翔实的史料论述了清代文官、武官考课制度的确立,京察、大计、军政的标准与考等,考察机构与方式等问题,并对清代文武官考课制度特点,出现的问题作了分析。孔祥文《清初京官考绩制度》(《明清论丛》第十三辑)一文较为全面地概述清乾隆朝以前京察的三种形式、京察自陈、京察主要步骤、一等名额的确定、京官甄别、四格、八法以及考绩实施状况。指出政治稳定与皇帝重视是考绩长期持续的重要原因。常越男《清代外官大计“考语”与“事实”探析》(《清史研究》2014年第2期)运用大量的顺治、雍正、乾隆朝档案,分析了清代大计卓异、平等、应去官考语由繁到简,考语与事实注写模式固定化趋势,以及考语对年终密考与考核州县事实制度产生的影响。孟姝芳《定期不定:清代雍正朝大计考核“展限”及其弊端论》(《云南社会科学》2016年第1期)专门对清代雍正朝大计展限问题进行较为深入的探讨。该文论及了展限的原因及特点,分析了大计展限带来的处分不力、吏治不清及消极治政的弊端以及政府采取的制度性的弥补措施。
(二)涉及清代考核制度研究的其他成果散见于政治史、制度史论著,概括性较强。李铁《中国文官制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将京察、大计作为独立的法规阐述,重点涉及“京察法”“大计法”的考核方式及程序、考核标准、考核等第、奖惩等问题。阎德民、郑全良《中国考绩制度史》(河南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是专门研究中国古代文官考绩问题的专著,论及清代京察、大计举行的时间,考绩的标准,考绩的方式与程序以及奖惩等问题。[11]邱宝林、关仕龙《中国历代官员考核》(云南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将清代考核制度划分为定期考核与非定期考核两类,定期考核以京察、大计为主,并兼及考满的基本情况,论及四格、八法、考核形式、考核特点等内容,非定期考核包括对翰詹科道等考试以及皇帝出巡考察官员等。杜家骥《清朝简史》(福建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将文官考核制度作为断代史研究内容,概要叙述了京察等第、大计程序、四格、六法以及官员考核中的弊端。李曙光《晚清职官法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从职官管理法的角度阐述了清代京察、大计的考核程序,京察、大计注考,京察、大计考核标准,京察、大计保送名额,滥举一等与卓异的处罚,六法处分,及为维护京察、大计顺利实施采取的措施等。郭松义等《清朝典章制度》(吉林文史出版社2001年版)概要介绍京察、大计的考核方式,四格与六法,京察一等与大计卓异条件等制度。林新奇《中国人事管理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将清代考绩制度作为中国古代人事管理的一部分,简略阐述了清代考绩制度的标准、考绩的程序与方法、奖惩制度等。张创新《中国政治制度史》(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认为清朝官吏考核分两种,即考满与考察。所谓“考满”是按照任职年限,三年初考,每逢子、卯、午、酉年举行,六年再考,九年统考。[12]
将清代文官考核制度纳入中国古代官员考课制度中进行研究的成果有:肖鸣政《中国古代考课制度及其对当前公务员品德考评的启示》,吕建中《中国古代的官吏考课制度》,艾永明《中国封建社会的考绩制度及其借鉴》,刘晓峰《中国古代职官考课制度的沿革及其现代启示》,魏承思《历代官吏考课制度小考》,朱伟华、徐璋《中国古代职官考课制度特点初探》,阮庆强《我国古代考绩理论与制度》,赵玉霞《中国古代官吏考核制度述评》,岳海鹰、杨瑞梅《比较与借鉴:我国历代官吏考核制度》等。这些成果论及清代官员考核的内容篇幅较小,且更侧重古代官员考课制度规定的现实意义分析,对清代文官考核问题探究的学术意义不大。
(三)对中国古代官员考核制度的断代史专题研究成果,具有代表性的如对先秦职官考课制度研究有武玉环《春秋时期的职官考核制度》。对汉代考课制度研究有代继华《汉朝职官考课的四点经验》,于振波《汉代考课时间与方式》。对魏晋南北朝时期的考课制度研究以王东洋《魏晋南北朝考课制度研究》和戴卫红《北魏考课制度研究》二专著为代表。对唐代官吏考课的研究成果较多,如宿志丕《唐代官吏考课制度》,崔峻《我国唐代考绩制度的几大特点》,卢民华《试论唐朝的文官制度及其作用》,朱华《唐代刺史考课制度初探》,吴大旬《隋唐官吏考课制度与廉政》,涂小莉、裴丽莉《从唐朝考绩制度看防止吏治腐败》,黄清连《唐代的文官考课制度》等。关于唐宋时期官员考课制度另有专著问世,如邓小南《课绩·资格·考察——唐宋文官考核制度侧谈》。对五代考课制度研究的有杜文玉《五代考课制度研究》。对宋代官吏考课的研究有邢琳、李艳玲《宋代知县、县令考课制度述论》。对明代官吏考课制度的研究有柳海松《明代官吏考课制度的建立与演变》《论明代官吏考课制度的特点》《论明代京官的考课制度》等文,王明霞《明代的文官考核制度及其利弊》,周承业《明代文官考课制度及其借鉴意义》以及余劲东《官员考察与君臣关系——以明代京察自陈疏为中心的探讨》等。
纵向比较看,关于清代文官考核(考课)制度的研究成果在数量上占有一定优势,且角度各有不同,有京察、大计的制度性阐述,有将考满、京察、大计三者作为考核制度整体进行阐述,也有就考核内容的一类进行研究,如对日常考成与大计关系、大计处分人数的考察。诸多成果以《清代考课制度研究》(文官部分)为代表对清代考满、京察、大计的探究较为深入,为本书研究提供了借鉴。需要指出的是,现有成果过多地对考满、京察、大计进行制度性梳理、考释,有些成果的结论还有待进一步商榷,对制度的变化及背景的探究薄弱。其实考核既是一种制度,同时又是一种政治行为,现有成果对考核作为国家政治行为作用的分析,考核对皇权意义的探讨,考核与吏治互动关系的研究不足,为本书提供了较大的研究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