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城乡融合
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共产党在结合中国城乡发展的具体实际以及在总结中国城乡关系发展历程以及现阶段中国新型城乡关系的基础上提出的城乡发展新模式。党的十九大提出城乡融合发展,这是在中国城乡融合促进城镇化实现的基础上提出的新的城乡关系,也是标志着中国城镇化建设的一个高级阶段的开始,协调城乡发展、促成新时代的城乡融合也成了中国现阶段城镇化建设的重中之重。
城乡融合就其基本内涵而言,是指将城市与农村这两个社会发展进程中不同的发展主体连接起来,融为一体。从制度安排上来看,就是统筹城市与农村两个方面的双重制度安排,即要实现“城市农村化、农村城市化”。城乡融合与城乡统筹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其联系在于城乡融合与城乡统筹都是中国城乡发展过程中城市与农村融为整体发展的趋势,都是为了避免城乡发展差距过大而做出的制度安排,其目的都是为了通过统筹城乡发展来推动社会发展。其区别在于城乡统筹在城市与农村的发展上过于笼统和单一,制约因素的考虑还不够全面;而城乡融合则更加强调在全方位、多角度、多因素的基础上实现的城市与农村的真正的融合发展。正如恩格斯所说:“城市和乡村的对立的消灭不仅是可能的,而且已经成为工业生产本身的直接需要,同样也已经成为农业生产和公共卫生事业的需要。只有通过城市和乡村的融合,现在的空气、水和土地的污染才能排除,只有通过这种融合,才能使目前城市中病弱群众的粪便不致引起疾病,而被用做植物的肥料。”[5]
由于城乡融合是在城乡一体化的基础上提出来的更高层次的城乡关系,并且涉及整个社会的经济建设、政治文明、文化生活、生态建设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量,因此学者对城乡融合的概念和内涵理解有所不同。从经济学角度来看,城乡融合主要是指在发展生产力以及生产要素的合理布局中,统筹安排城乡经济发展,在加强城乡之间以及不同地区之间交流的基础上实现经济发展要素与生产力的最优配置,使得城乡经济协调发展,达到最佳发展状态;从社会学角度来阐释城乡融合发展,就是指在破除城乡发展之间的隔阂与障碍的基础之上,分阶段实现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的优化配置。
综合学术界的观点,可以看出,对于城乡融合发展的概念界定,都离不开中国城乡关系发展进程中起推动作用的动力机制。城乡融合的动力机制就是指在城乡融合发展过程中起决定作用的机制,包括发展生产促进机制、政府政策推动机制、市场推进机制等可以使之改变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