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粉墨登场
战争是一门艺术!
大多数战争的胜负手从来都不是士兵,而是那些大人物们,当士兵们在战场上拼的你死我活的时候,也许战争双方的大人物正坐在一张桌上谈笑风生,就像是多年未见的老朋友一样,只要他们一句话这场战争就结束了。
而那些已经深埋地下的士兵和小人物们只能接受被命运捉弄的惨烈事实。
但是历史上总有那么一些幸运儿,他们微不足道,他们毫不起眼,他们渺小的就像是漂浮在空气中一粒尘埃,挥指可弹,偶尔却能迸发出令人惊叹的光辉,连那些大人物都得为之侧目,避其锋芒。
比如现在……
当冲锋令下达!
骑士们或握着长枪,或举着重矛,催动马匹急速冲向五百米外的敌军阵中,如同大坝决堤涌出的洪水一样。
妄图改变命运的自由民就可怜了不少,一身二手破旧铠甲已经让他们负担上了十几年都还不清的巨额债务,昂贵的战马那更就不敢奢求了,只能用双腿勉强跟在冲锋的骑士后面,因为经济拮据,甚至没有像样的武器,举着锄头,镰刀等当作武器。
鉴于督战队就在身后列阵,根本没有办法逃跑,唯一的办法就是冲出去,获胜!
当开始冲锋,劳伦斯盯着看到的破绽拍打马臀。
男爵的战马洛萨像一阵风一样冲了出去,脖颈上的黑色鬃毛随风飞舞。
迅捷的战马洛萨几个眨眼的时间,已经与那些当先冲锋的骑士们并驾齐驱。
又是几个眨眼的功夫,精壮的洛萨超越了那些骑士们,脱颖而出,像是帝国守卫军中的利箭一样迅捷。
等到帝国守卫军的骑士们看清这道势如闪电的身影是一名男爵之后大受鼓舞。
“¥%%#¥#……%!”(还是乌拉的意思)
劳伦斯像是换了个人一样,整个人都伏在马背上,望着愈发近的敌军骑士们,躲避着激射而来的箭矢,低声默念。
“但愿观察到的破绽真的有用!”
帝国守卫军的统帅凯撒大公爵身上的铁铠擦的熠熠生辉,被数十名穿戴着黑色斗篷的术士团团围住,术士们的上空形成一片湛蓝色的光团,阻挡敌军阵中袭来的利箭。
这位新国君极为倚重的大公爵观望着战场局势,当看到脱颖而出的那匹马和那道身影时忍不住询问一侧的侍从。
“那是谁?”
侍从眯着眼睛极力观察,片刻后恭敬回应。
“尊敬的公爵,那位就是不同于其他贵族,凭借数项娱乐发明获得老国君赏识,被封为男爵的劳伦斯·凯恩。”
凯撒大公爵当然知道劳伦斯·凯恩的大名,毕竟这个家伙的爵位来的十分特殊,不走寻常路,盯着那道身影,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
“你确定?”
“确定,我可以用我的脑袋担保,也只有这位男爵头发又黑又直。”一旁的侍从语气笃定。
大公爵盯着那道身影不禁陷入沉思。
死,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劳伦斯还没有仔细考虑过死的问题,他考虑的是敌军骑兵的破绽。
骑兵速度极快,冲锋过程中很难停下,双方交战也就是马匹互相从身边掠过的短短数秒,这个时候反而冲的快最好,能够大幅度缩短交战时间,减少受伤的机会。
冲进敌军潮头的一刹那,劳伦斯将长枪横在马背上,整个人完全伏在马背上,犹如与马匹成为一体,不给半点破绽。
很快“叮”的一声!
这是与敌军武器碰撞的声音。
劳伦斯手臂酥麻,意识到已经冲过了敌军的骑兵屏障,有惊无险。
身后传来稀稀拉拉的惨叫,是一些倒霉蛋在骑兵对冲的过程中中招了。
不过冲过来的骑兵终究占据绝大对数!
紧接着就是敌军的第二道屏障,紧随冲锋骑兵的步兵潮。
劳伦斯随即放慢了马速,尽量让其他的骑兵先于自己与敌军步兵接触。
步兵不同于骑兵,步兵行进速度缓慢,而且进退自如,骑兵一旦冲入就会被黏住,变成持久战,甚至被围攻而死,只能放慢速度让其他人替自己开路。
果不其然,其余冲锋而来的骑兵越过劳伦斯,首先进入敌军密密麻麻的步兵阵中,冲倒了一批步兵之后,速度立刻被延缓,变成了阵地战,陷入步兵围攻之中。
不过一旦步兵的阵型被率先入阵的骑兵打乱之后就会出现巨大的漏洞。
劳伦斯握着长枪,观察着前方,敌军步兵涌向那些被迟缓的骑兵意图围杀,这种情况之下步兵之中出现了一些巨大缝隙。
毫不迟疑,男爵迅速加快速度,从巨大步兵缝隙中以极快的掠过,让围攻其他骑兵的敌军步兵根本来不及反应。
几乎没有受到太大的阻力,数秒之后劳伦斯已经直面敌军的核心。
此刻……
他距离敌军统帅的所在地已经不足三十米距离!连敌军统帅那硕大鼻孔中伸出来的几缕鼻毛都能看得清。
“保护统帅!”
敌军阵中有人大喊了一声!
敌军统帅两侧一字排开的重甲盾牌骑士立刻上前,形成了一道一人高的屏障,像一堵密不透风的墙一样。
那些红色斗篷的术士们将敌军统帅团团围住,开始低着头吟唱。
劳伦斯再度放缓了马速,身后一些骑兵看到劳伦斯冲过的路径,纷纷跟了上来,突破步兵潮,赶在男爵之前朝着敌军的盾墙冲锋!
连续二十多名骑兵撞击之下,敌军的盾墙突然出现了一条微不足道的缝隙,而那道缝隙恰好能够看到敌军统帅的人头。
俗话说擒贼先勤王,劳伦斯的目标就是敌军的统帅!
瞅准时机,劳伦斯早已经放在怀中的手抽了出来,手中拿着从床下拿出来的宝贝,瞄准缝隙内的敌军统帅,手指扣动,手中火光闪现。
“砰!”
一声巨响。
一道肉眼无法察觉的轨迹从盾墙缝隙飞了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