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块二 认识金融产品
任务一 金融产品的相关概念、层次、特征
一、金融产品的相关概念
金融产品是指资金融通过程的各种载体,它包括货币、黄金、外汇、有价证券等。
金融服务产品在我们的生活中随处可见,并且我们几乎时时刻刻都在使用金融服务产品,如银行的储蓄存款、购买的财产保险、信用卡、购买的股票和债券、银行发行的各种理财产品等。
金融服务产品首先是一种产品,市场营销学家菲利普·科特勒将产品定义为能够提供给市场以满足需求和欲望的任何东西。那么,我们可以将金融服务产品理解为提供给市场来满足金融需要的任何东西。对金融服务产品理解的侧重点不同,定义也就不同。如果从金融服务角度理解,金融服务产品是指“以特定市场为目标,由一种金融机构为任意用户所提供的一整套服务”。这是英国金融营销学家亚瑟·梅丹(Arthur Meidan)所下的定义。如果从金融工具角度理解,金融服务产品是指金融市场上交易的对象,即各种金融工具。
二、金融产品的层次
金融服务产品从本源上来说属于服务产品,为企业和个人的货币财富提供服务。借用营销学产品分层方法可以将金融服务产品划分为五个层次:核心产品、形式产品、期望产品、延伸产品、潜在产品。
核心产品是指产品能提供给客户的基本效应和利益,以此来满足客户的基本金融需要。对于客户而言,基本的金融需要包括安全、方便、保值、利息和各种预测。如贷款产品会产生利息,带来财富增值利益。
形式产品是指金融产品满足客户需求的具体形式,是体现核心产品特征的外在形式。形式产品主要表现为权益凭证或交易契约,如存款单、票据、保险单、债券等。随着科技的进步,金融活动和交易变得越来越虚拟化,形式产品的表现形式也发生了一些变化,以纸张为载体的契约凭证逐渐转变为电子凭证,如信用卡、储蓄卡等。
期望产品是指客户在购买或消费某种金融服务产品时,期望这些产品所具备的一系列属性和条件。一般表现为客户期望从金融机构中获得一些良好和快捷的服务,如客户期望办理业务过程要方便、快捷,客户期望在银行储蓄的资金安全等。
延伸产品是指金融机构根据客户的相关需要提供给客户期望值之外的利益,这些利益和需要在客户寻觅、购买和使用产品的过程中是能感受到的,如借记卡消费过程中的短信通知服务、产品购买过程中的咨询服务等。
潜在产品是指产品存在的尚未开发的能满足客户潜在需求的附加功能和产品在将来可能经历的变动,如客户希望银行增设一些办理业务的窗口等。
三、金融产品的特征
金融产品是金融机构传递价值的载体,金融机构通过提供金融产品以满足客户的需求。金融营销组合中的其他要素是以金融产品为核心的(虽然其他因素也很重要,但它们的主要功能是促进市场接受产品)。因此,了解金融产品的特征,在此基础上增加附加利益和服务,才能获得金融产品的竞争优势。具体来说,金融产品具有以下特征:
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中所提供的金融服务产品在形态上基本是无形的,如银行的投资理财、购买的股票等,因而具有较强的抽象性。虽然我们看到一些金融服务产品在买卖过程中伴随着一些实物介质,如信用卡、存折、账单等,但这些东西并非金融服务产品本身,而是金融服务产品买卖过程中的凭证。金融服务产品所具有的无形性,决定了金融服务产品具有很大的风险性。
金融服务产品是很容易被模仿的,只要某一个金融机构推出了一款特别的金融产品,该产品就很容易被同行业的其他机构所模仿。
通常情况下,消费者购买商品是一个一次性的过程,而金融服务本身是一个持续性的过程。例如,个人理财服务是一个持续的过程,银行首先要分析客户的财务状况,通过发掘客户需求,为客户制订财务管理计划,并帮客户选择金融服务产品以实现客户的理财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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