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消防工作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14]
(1984年9月3日)
我们的工业、交通、商业、饮食服务业、建筑业等等企业和事业单位,都要认真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都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企业、事业单位内部不论实行哪种经济责任制,都要落实包括消防工作在内的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在职工中,都要按照《消防条例》的要求落实岗位责任制度。在“包”、“保”合同中,要有包括消防工作要求的安全生产的内容。在进行企业考核的时候,都要认真考核包括消防工作在内的安全工作的各项指标。在消防工作上,企业、事业单位要自觉地接受消防部门的监督,而且企业自主权越大,企业搞得越活的,越要加强消防工作监督。过去吃“大锅饭”的时候,统购包销,按照国家的计划指标生产,生产出来以后就由商业部门、物资部门包销,其他事情不管,企业只要集中力量把生产搞好就行,整个生产过程不出问题就算完成任务。现在企业自主权扩大了,企业从生产型变成生产经营型,生产经营活动也扩大了,企业领导很大一部分精力要放在经营上。在这种情况下,容易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略安全工作。因此,必须强调,在搞好生产的同时,重视安全,重视消防工作,防止发生意外,避免事故损失。
这些年,消防器材的生产和研究工作是抓得很紧的,是有成效的。但是,在现有基础上,所有的消防器材生产企业和研究单位,还要努力研究和生产质量好、效能高、品种适合需要、使用上安全的产品。在这方面,我们要积极引进外国的先进技术,用这些先进技术来改造我们现有的企业,以改变目前消防器材生产和研究的落后状态,使我们的消防工作转移到以技术进步为基础的轨道上来。
今后,对于重大的火灾事故,特别是发生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和这些单位的主管部门,都必须认真查清发生事故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进行严肃的处理。要本着“三不放过”的精神来认真检查原因,认真总结教训,认真进行处理,并且通报各单位接受教训,找出薄弱环节,采取预防措施,使这一类事故不再发生。这里,很重要的一条是加强消防工作的宣传教育,各新闻宣传单位要多帮助和支持这方面的工作。宣传教育,不光是提高认识,也可以增长知识,防止事故的发生。有些事故发生了,还不知道是怎么发生的;人死了也是糊里糊涂地死了。这方面我们要多做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