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政府会计的概念与特征
1.政府会计的概念
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运用专门的方法,对企事业、机关单位或其他经济组织的经济活动进行连续、系统、全面的反映和监督的一项经济管理活动。社会组织按照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可以分成营利性组织和非营利性组织两大类。营利性组织运行的目的是取得利润并使利润最大化,比如为社会提供私人产品期望获取投资收益的企业或公司。非营利性组织不以营利为目的,不求经济回报地为社会提供公共物品或准公共物品,包括政府和非营利组织两类。由此,我国的会计就被划分为企业会计、政府会计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
政府会计,也称“公共部门会计”,是会计学的一般原理在政府及政府单位中的运用,是一项以货币作为主要计量单位对政府及政府单位的经济活动或会计事项进行记录、核算、反映和监督的管理活动。政府及政府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各级政府、与政府财政部门直接或间接发生预算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军队、政党组织、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
2.政府会计的特征
政府会计主要有以下三个特征。
一是,政府单位执行统一规范的政府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这就是说,无论是政府的行政部门、非行政部门,还是其构成实体等,执行的准则和制度是统一的,不是分类的。另外,所有政府单位使用的政府性资金和管理的政府性资产,所有的政府活动形成的财政资源和财政责任,都要纳入财政资源的核算和管理。
二是,政府会计实行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政府财务报告制度全面、系统地反映财政预算执行和政府单位的财务活动及财务状况,综合披露政府及政府单位的资产、负债和净资产的真实信息。
三是,政府会计提供科学有效的政府会计信息。政府会计全面、系统、准确地反映政府资产负债状况、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及政府的各种经济活动状况。这些科学有效的信息有利于执法机关对政府进行监督,有利于强化政府的会计责任,有利于政府自身的科学民主政策,有利于推进宏观经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