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第二天早晨起床,我心里已经不再欣喜。尽管我不是真的宿醉,却不想立刻翻身下床。仙山露酒瓶立在桌上,滴酒不剩。我觉得状况不妙,不记得自己几时将酒喝干。阿瑟常叫我别太贪杯。他酒量不大,却习惯不时带一瓶酒回家,放在我看得到的地方。想来,我在他眼里就像儿童化学实验器材:他私心里喜欢让我晕头转向,知道这样能引发刺激的变化。但他从不确定后果,也不清楚自己要什么。假如我当初明白这一点,经营婚姻就会比较容易。
天空飘着细雨,我没有雨衣。在罗马时本来可以买一件,但在我的印象中,这里的气候是阳光不断,夜晚温暖。我没有带雨衣、雨伞,其实我根本没有携带多少私人物品,因为我不想暴露打包行李的明显迹象。现在我惋惜起衣柜里的衣服:红金色的印度纱丽、土耳其式绣花长袍、杏黄色的绉边天鹅绒礼服。其实在这种地方,那些衣物又能穿到哪里亮相?但我躺在床上,苦苦思念我那一柄孔雀羽扇(只缺一根毛)、我的宝蓝色串珠晚宴包(不折不扣的古董)。
阿瑟对我衣物的态度很奇怪。他不喜欢我将钱拿去添购新衣,因为他以为我们负担不起。起初,他不是说衣服跟我的发色不搭,就是说衣服让我看起来很胖。后来,他献身妇女解放运动,苦口婆心地告诫我不该想要那种服饰,任凭剥削者摆布。不仅如此,他还觉得这些服饰冒犯了他,是对他个人的侮辱。但他同时迷恋我的衣服,就像他迷恋一切他不认可的我的个人风格。我猜他觉得那些衣物很撩人,因此他恼火自己怎么如此不争气。
最后,他令我羞惭不已,不好意思穿着长裙见人,只能关上房门,披上丝绸或天鹅绒的衣服,将垂荡的金色耳环、项链、手链统统翻找出来,在身上搽一点香水,脱掉鞋子,在镜子前起舞,慢慢转圈,与隐形的男伴跳着华尔兹。他身姿挺拔,穿着晚礼服,披着晚宴斗篷,眼神深情款款。他一边带着我回旋转圈(偶尔撞上梳妆台或床尾),一边低喃:“让我带你远走高飞,共舞到地老天荒。”虽然他其实不存在,但诱惑仍然难以抵挡……
阿瑟绝不会陪我跳舞,即使私底下也一样。他说他一向不会跳舞。
我躺在床上看雨,听见镇上某处传来哀伤的哞叫,声音粗嗄得像金属,犹如一头铁牛。我觉得很悲伤,公寓里没有能令我欢喜的东西。“公寓”这个词很贴切。英国报纸背面的广告会说这是“花园别墅”,其实屋里只有两个房间和一间狭窄的厨房。墙壁用灰泥板覆盖,没有油漆,布满由漏水造成的污痕和霉斑。几根木梁横越天花板。维托尼先生必然认为木梁具有乡村情调,饶富趣味。蜈蚣栖息在木梁里,有时会摔落地面,尤其是夜晚时。墙面和地板间的裂缝里有中等体型的褐色蝎子,小浴缸里偶尔也看得到。它们的毒性应该不会致命。屋外的雨令屋内阴沉寒冷,不知哪里的滴水发出在洞穴里似的回音,这可能是因为楼上两户仍是空屋。上次来时,楼上住了一户南美籍的人家。他们弹奏吉他到深夜,呼喊、跺脚,震得灰泥碎屑如冰雹般落下。我也想上楼呼喊、跺脚,但阿瑟觉得主动上楼自我介绍太莽撞,因为他是在新不伦瑞克省的弗雷德里克顿长大成人的。
我翻个身,脊椎被床垫刺到。有一根弹簧裸露在外,就在床垫正中央。我知道如果将床垫翻面,则会有四根外露的弹簧。这是同一张床垫,凹凸不平,难以信赖,不曾因为一年来的其他房客而改变。我们曾在上面做爱,猴急得有如在汽车旅馆的房间。蜈蚣令阿瑟兴奋,因为蜈蚣带来了危险的氛围(蜈蚣是著名的春药,经历过黑死病)。再说,他喜欢拎着皮箱漂泊。那一定让他觉得自己像政治难民。沦为政治难民八成是他的幻想之一,只是他从不说出口。
此外,他可以想象我们正前往某地,去一个更好的处所。事实上,每一回搬家,他确实认为新家比较好,但一阵子后便觉得新家只是和旧家不同,最后则认为新家和旧家没两样。他比较重视身为过客的假象,轻视天长地久的虚幻,而我们的整段婚姻则在某种心灵火车站上演。或许,那与我们邂逅的方式有关。我们的感情以告别揭开序幕,以至于我们习惯道别。即使他不过是到街角买香烟,我也会凝视他,仿佛那是永别。现在,我永远看不到他了。
我放声大哭,将头埋到枕头下。我决定不能这样下去,不能让阿瑟继续控制我的人生,尤其是他远在天边。现在我是另一个人,我几乎变了一个人。以前常有人对我说:“你看起来跟照片完全不像。”这话不假。因此,只要稍微改变造型,哪天在街上和他擦肩而过,他都不会认得我。我从凌乱的被单里爬出来(维托尼先生的被单很薄,有细密的修补痕迹),到浴室扭开冷水,将毛巾冲湿,准备为脸消肿。我及时察觉到有一只褐色小蝎子躲在毛巾折叠处。要习惯这种埋伏实在很困难。假如阿瑟在这里,我会尖叫。但阿瑟不在,于是我将毛巾扔到地上,用清洁粉的铁质罐底砸烂蝎子。那罐清洁粉也是维托尼先生提供的。他在公寓里囤放了许多居家清洁用品:肥皂、马桶消毒剂、刷子。但烹饪用具只有一个煎锅和两个汤锅,其中一个汤锅没有握柄。
我蹒跚离开浴室到厨房,扭开瓦斯炉。早上不喝咖啡的话,我会精神不振。我得将热食送进嘴里,才能有安全感;在这里,那个热食就是加入窗台上三角形纸盒包装的牛奶的过滤式咖啡。公寓里没有冰箱,但牛奶仍未变酸。反正牛奶得煮滚,这里的食物都得煮滚才能下肚。
我捧着热咖啡在桌前坐下,杯子又将桌面烫出一圈白色印子。我啃着脆饼,试图规划我的生活。我跟自己说:一步一步来。幸亏带了毡头笔,我可以列清单。我在纸张上端用苹果绿色笔写下“染发剂”。我要到蒂沃利购买,甚至跑一趟罗马,越早越好。等我染了头发,便没有能把我和另一个世界联结在一起的个人特征了,只剩指纹能证明我的身份,但没人会管一个正式宣告死亡的女人的指纹。
我写上“钱”,并在下面画两条线。钱很重要。如果节省开支,钱应该够用一个月。实际上,我大概能撑两个星期。黑色天鹅绒竞技场令我荷包缩水。我没能从银行账户领出多少金额,因为死亡前夕提领巨款未免可疑。如果当初时间宽裕一点,我便能利用另一个账户转账,也就是我工作上的账户。偏偏通常是钱一入账,我便立刻将绝大部分转到自己名下的账户。不知道谁会继承那笔钱,十之八九是阿瑟。
我写下“给萨姆的明信片”。明信片已经有了,是在罗马机场买的,上面有比萨斜塔的照片。我用绿笔工整地写下我们约定好的内容。
玩得很开心。圣彼得教堂很棒。我们很快就会见面,爱你的米策和弗雷德。
这能让他明白我已安然抵达。假如出了状况,则写:“天气很冷,弗雷德得了痢疾,幸亏有抗痢疾的药!爱你的米策和弗雷德。”
我决定先将明信片寄出去,晚点再解决钱和染发剂的事。我喝完咖啡,吃掉最后一片脆饼,换上第二套犹如布袋的新连衣裙。这件白色连衣裙印着灰色和紫色的菱形图案。我发现睡衣中间的缝边裂开了,就在大腿的高度。现在没有人盯着我挑毛病,我会不会变得邋遢?心里的声音说:为什么你不好好照顾自己?你不想争口气吗?“针线。”我在清单里加了这一条。
我用那条粉红色骑警头巾包好头,戴上墨镜。雨停了,但天空仍然灰暗,戴墨镜显得奇怪,但我也顾不了了。我踏上弯弯曲曲的大卵石街道,前往市集广场。沿途有老妇人们坐在路边。她们天天坐在古意盎然的石屋门前,庞大的苍老身躯被塞进黑色连衣裙里,有如守丧。她们的腿像套着羊毛的熏香肠。她们是前一天下午打量过我的老太太们,她们一年前、两千年前都在这里。她们亘古不变。
“Bongiorno.”(你好。)每位老太太在我路过时说。我向她们点头致意,笑着复述这句招呼语。她们似乎对我不怎么感兴趣。她们已经知道我的住处、车款以及我来自异邦。每回我到广场买东西,她们都一清二楚。对于外国人,还需要知道别的吗?她们唯一可能看不惯的事情是我独居,认为这样违反自然。其实我也觉得独居很别扭。
邮局位于其中一栋潮湿古屋的前部。里面只有一张长椅、一个柜台和一个布告栏,栏上钉着一些像通缉令的照片:满脸戾气的男人的正面和侧面;两个警察(还是士兵?)懒洋洋地坐在长椅上,穿着老旧的墨索里尼式制服:硬邦邦的高筒靴、条纹裤,口袋的袋盖上有几道小麦花纹装饰。我后颈发麻,在柜台前试图让女柜员明白我要航空邮票。我只想到“Par Avion”(乘飞机),但那是法语。我挥动手臂做出振翅的动作,感觉很愚蠢,但她猜出了意思。身后的警察哈哈大笑。他们必然会发现我的护照,因为护照像熔化的铁一样,像警笛一样,从皮包侧面透出光亮。他们想必会请我出示护照,询问我,通报警方……警方会怎么处置我?
女柜员从柜台玻璃上的洞口接下明信片。萨姆收到明信片后,立刻就会通知我我们的计划有多成功。我离开邮局,警察凸亮的眼珠看着我出去。
我们的计划很高明,我心想。我很得意自己一手安排了一切。忽然间,我很希望让阿瑟知道我的聪明。他向来认为我太缺乏条理,连穿过屋子、走出家门都成问题,更别提出国了。我会冲出门采购,带着细心拟订的购物清单,其中包括许多他提议添补的物品,然后发现忘记带皮包,回家拿皮包又忘了带车钥匙,将车开走后才发现忘记带清单。或者,我会买回两罐鱼子酱、一盒昂贵的薄饼和小瓶装的香槟,然后试图向他辩解这些美食正在特价售卖。每回都是谎言,唯独第一次例外。我很想让他知道,我完成了复杂而危险的事情且没有犯错。我始终想做会让他赞赏的事情。
想到鱼子酱,我不禁饥肠辘辘。我穿越市集广场到大杂货店,那里有罐头和包装食品。我又买了一盒皮克弗里安牌饼干、一些奶酪和意大利面食。外面的小餐馆附近,有一辆老旧的蔬菜卡车,稍早听见的喇叭声想必就是来自这辆卡车。丰腴的主妇们围着卡车,穿着棉布家居连衣裙,露出小腿,嚷着要买的菜名,手里挥着整捆的纸钞。菜贩很年轻,浓密的发丝抹了发油,站在卡车后面,将菜放进菜篮,陪着婆婆妈妈们说笑。我经过时,他向我微笑,嚷了一句话,逗得主妇们又笑又闹。他拎起一串葡萄,晃一晃示意我买,但我不敢上前,因为我的词汇有限。我走到平日买菜的蔬菜摊前,虽然蔬果不太新鲜,但菜贩上了年纪,态度和蔼,我只要指指要的东西就行了。
在肉铺,我买了两片薄如纸张的昂贵牛肉,我知道它们一定淡而无味。那是18个月以下的牛身上的肉,因为(这里)没人有财力和精力将牛放牧到18个月以上。而我始终没学会料理牛肉,做出来总是像塑胶。
我提着大包小包走下山坡回公寓。我向赫兹租车公司租的红车停在通往回家的小径的一扇锻铁大门的对面。我在机场租下这辆车,车身的刮痕来自罗马的一条街道,当时我不知道那条路是单行道。几个镇上的小孩围绕在车边,在车身的薄薄灰尘上画图,以近乎恐惧的眼神窥视车窗里面,抚摸挡泥板。他们看见我便离开车子,聚在一旁交头接耳。
我向他们微笑,心想他们模样真可爱,圆圆的棕色眼睛机灵得像松鼠;几个孩子都有一头金发,配上橄榄色的皮肤,对比很强烈。我想起有人跟我说,十个或十五个世纪前野蛮民族常来这里,因此这里的城镇都建在山坡上。
“Bongiorno.”我向他们说。他们害羞地咯咯笑。我弯身进铁门,走下小径。两只羽毛花色像碎瓦楞纸板的小母鸡匆匆闪避。走到一半,我停下来,努力回想有没有锁门。尽管我在这里很安全,却承担不起粗心或懒散的后果。说来不可理喻,但我觉得有人在公寓里,坐在窗边的椅子上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