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我精心策划了自己的死亡。我的死法可不像我的人生,由一件事引发另一件事,我试图控制,却徒劳无功。我的人生有扩散的倾向,变得塌垮扁平、曲折纠结,就像巴洛克式的镜框装饰线条,总循着阻力最小的方向前进。我要的死亡恰恰相反,要利落、简单、低调,甚至略带严肃,像一座贵格派教堂,或者像我十五岁的时候,时尚杂志盛赞的基本款黑色连衣裙与一条珍珠项链的造型组合。这一次没有喇叭,没有麦克风,没有亮片,没有未了之事。关键在于消失得不留痕迹,只在身后留下尸体的影子,一个会让人信以为真的影子。一开始,我以为自己能办到。
到达特瑞莫托的第二天,我坐在公寓的阳台上。我原本打算晒日光浴,幻想自己是明艳照人的地中海女郎,肌肤是金褐色的,露出皓齿微笑,大步走进碧海,总算能够无忧无虑、摒弃过去。但我记起自己没有防晒乳液(要用高倍数型的,否则我会晒伤并长出雀斑),便在肩膀和大腿上盖上几条房东提供的窄小浴巾。我没有携带泳衣,只能用胸罩和内裤充场面。这应该无妨,反正从马路上看不到阳台。
我一向喜欢阳台,总觉得如果能在上面站得够久——要选对阳台——穿着飘曳的白色长礼服,尤其是在上弦月的时候,便会有美事降临:音乐会响起,阳台下会出现一道轻灵黝黑的人影,朝着我攀爬上来。而我忐忑不安,满怀希望,风姿绰约地倚着锻铁栏杆颤抖。但这个阳台不太浪漫,几何线条形的栏杆有如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中产阶级的公寓,地面采用混凝土灌浆,已经逐渐朽蚀。男人不会在这种阳台下面弹琴,向你倾诉衷曲,或是叼着玫瑰,或在衣袖里藏着短剑,不辞劳苦地爬上阳台。再说,它只离地五英尺。假如我有神秘访客,他比较可能从上方街道走下通往屋子的崎岖小径,脚步踩得煤渣沙沙作响,玫瑰或短剑只存在于他的脑海里。
无论如何,那会是阿瑟的作风。我想他宁可走路,也不肯攀爬。但愿我们能重拾以往的感情,回到他改变前的日子……我幻想他来解救我,租了辆有毛病的菲亚特汽车,顺着蜿蜒的道路上山,准备等我们相拥后告诉我车子的问题。他会将车尽量靠墙停好,在下车前用后视镜审视脸孔、调整表情,因为他向来不喜欢出丑,又无法判定自己是否即将丢人现眼。他会舒展蜷缩在驾驶座上的身躯,下车锁好车门,以防少得可怜的行李失窃;再将钥匙放进外套的内侧口袋,向左右瞄一眼,莫名其妙地歪着头,仿佛在闪躲向他扔来的石头或矮门,然后溜进生锈的铁门,谨慎地走下小径。他常在国际边境被拦下,因为他模样鬼祟,鬼祟却正当,像个间谍。
我见到瘦高的阿瑟忽然来找我,他看上去犹疑不决、面容冷酷,一心想营救我,穿着不舒服的鞋和陈旧的棉质内衣裤,不知道我是否在这里,我哭了。我闭上眼睛,前方出现浩瀚的蓝,看得出那是大西洋。被我抛下的人都在大西洋彼岸。不用说,他们在海滩上;我可是看过很多部费里尼的电影的。风吹乱了他们的发丝。他们笑着挥手,呼唤我,但我自然听不见他们的话语。阿瑟走在前面。他后面的人披着做作的长披风,那是皇家豪猪,又名查克·布鲁尔。萨姆、马琳和其他的人殿后。莉达·斯波特像飘向一边的床单,跟在一旁。弗雷泽·布克南的衣服手肘处打着的皮革补丁从海边灌木后露出来,想必他躲藏在那里。我母亲在远处。她穿着藏青色套装,戴着白帽。父亲在她身边毫不起眼。路姑妈也在场,只有她没看我。她沿着海滩走,深深呼吸,欣赏浪花,不时停步倒出鞋里的沙。最后,她脱掉鞋子,披着她的狐狸皮草,戴着羽帽,穿着袜子,走向远处卖热狗和橘子水的摊贩。摊贩在地平线上,像魅惑人心的海市蜃楼般吸引她上前。
但我看错其他人的举动了。他们是笑着向彼此挥手的,而不是向我。唯灵论者的说法是否错了?也许死者对活人丝毫不感兴趣?尽管他们中有些人仍然在世,而我才是应该已死的人,但他们理应为我哀悼,不该欢欢喜喜。这不公平。我拼命幻想他们的海滩上出现不祥之物(一颗巨大的石雕人头、一匹瘫倒的马),却徒劳无功。其实,这已经不太像费里尼的电影,倒像我八岁时看过的迪士尼电影:一只想在大都会歌剧院献唱的鲸鱼游到船边唱咏叹调,但水手用鱼叉刺杀它。它的各种嗓音幻化成不同颜色的灵魂离开它的身体,飘向太阳,仍然继续歌唱。印象中,片名是《唱歌剧的鲸鱼》。当时我看得号啕大哭。
想到这里,我才真的哭得不可收拾。我始终学不会优雅地哭泣;静默无声,珍珠形的泪水从闪亮的大眼睛滚落脸颊,像《真爱》漫画封面画的那样,不留污渍或泪痕。但愿我会那种哭法,如此便能在别人面前哭泣,不必待在浴室、黑暗的电影院、灌木丛后面或空房间里,倒在床上的派对外套上哭。如果你能静静哭泣,别人才会替你难过。我哭起来却抽抽噎噎、涕泗横流,眼睛的颜色和形状像烹煮过的西红柿。我双拳紧握,我呜呜咽咽,我丢人现眼。最后,我引人发噱,成了被取笑的对象。我的悲伤总是情真意切,抒发出来却沦为滑稽剧的悲伤,那夸张的模仿就像白玫瑰加油站的霓虹灯玫瑰,不再具有真实感……端庄的啜泣是我始终无法精通的艺术之一,就像我戴不好假睫毛一样。以前真该聘请女家庭教师指导我,我应该进礼仪学校,在背部绑上矫正驼背的木板,并且学习水彩画和自我控制。
你不能改变过去。路姑妈常这么说。唉,但我想改变过去,那是我由衷想做的事。怀旧的情绪撼动了我。天空蔚蓝,阳光明亮,左边地上的一摊玻璃碎片犹如水面,闪着粼粼的波光。一只拥有斑斓蓝眸的绿色小蜥蜴在栏杆上烤暖冰冷的血液。山谷里传来叮当声和舒缓的哞叫,那陌生的声音带来片刻的静谧。我安全无虞。我能重新开始,然而我却坐在阳台上,身边的厨房窗户在我搬入前便碎裂残缺,座椅用铝管和黄色塑胶条制成,发出令人窒息的噪声。
这张椅子属于维托尼先生。他是房东,喜欢五颜六色的毡头笔,红色、粉红色、紫色、橙色,我有着和他相同的喜好。他用自己的笔向镇民炫耀写字的能力。我用它拟订清单和情书,有时两者合而为一:我去买点咖啡,爱你哦。想到这些被我放弃的日常采购,我更加悲从中来……再也没有葡萄柚,剖开,一人一半,中间填入一颗红樱桃,看起来像肚脐,阿瑟习惯将樱桃推滚到盘边;再也没有燕麦粥,我对它嫌恶至极,阿瑟却赞誉有加,那粥结块烧焦,全是因为我不听他的劝,不肯用隔水加热的方式烹煮……多年的早餐,手艺拙劣,弃置不顾,永远不能挽回……多年来被我谋杀的早餐,为什么我会做那种事?
我意识到自己来到了全天下最差劲的地点。我应该去清爽干净的场所,一个从没去过的地方。但我回到同一个小镇,甚至住同一栋房屋,待在我们去年共度夏天的地方。一切都没有改变:我得用同一个双炉口瓦斯炉做饭,瓦斯桶的瓦斯总在菜煮到一半时用完;用同一张桌子吃饭,桌面仍有几个白色圆圈印子,那是去年我不小心用热杯子烫出来的;睡同一张床,床垫被岁月和许多房客的焦虑压得凹陷。阿瑟的幻影会追逐我;我已经隐约听见从浴室里传来漱口声,听见他在阳台上拉动椅子,椅脚啦啦地刮过碎玻璃,而他等着我从厨房窗户递咖啡给他。如果我睁开眼睛,转头一看,他必然会在那里,报纸举在面前六英寸的地方,袖珍字典放在膝上,左手食指(可能)插在耳朵里,这是他否认自己时会做的无意识动作。
我真笨,我错了。我应该去突尼斯或加纳利群岛,甚至迈阿密海滩,就搭乘灰狗巴士去,选择含住宿的那种行程,但我没有那种意志力;我需要比较熟悉的环境。如果去一个我一无所知的地方,没有地标,没有半点过往,那未免太像死亡。
这时,我用房东的一条浴巾掩面啜泣,用另一条浴巾盖住头,这是我的老习惯:我以前常埋在枕头下哭,不让人发现。现在浴巾外传来古怪的嘀嗒声,那声响必定持续了一段时间。我侧耳倾听,声音却停了。我将浴巾拉高。就在那里,距离我足踝只有三英尺的地方探出一颗头颅,是老人的头,头上戴着松散的草帽,一双浑浊的眼睛瞪着我。那目光或许是惊恐,也可能是不认可;他的脸颊在牙龈处凹陷,半边嘴巴张开。他一定听到了我的哭声。也许他以为我生了急病,身上穿着内衣裤,盖着浴巾待在阳台上;也许他以为我醉了。
我消沉地笑一笑,好让他放心,再拉拢浴巾,试图从铝椅上站起来,来不及记起动作不够利落的话,椅子会自动折叠。我弄掉了好几条浴巾才进到门里。
我认得老先生。他正是以前每星期来一两个下午的老人。他会照顾屋下贫瘠露台上的朝鲜蓟,用生锈的大剪刀除去较大的杂草,并剪下成熟的坚韧蓟头。他不像其他镇民那样会跟我攀谈;他不回应我的招呼,令我毛骨悚然。我穿上连衣裙(在门后,观景窗看不见的地方),进入浴室用湿毛巾擦脸,用一些维托尼先生提供的粗糙的卫生纸擤鼻涕,然后到厨房泡茶。
自从抵达这里后,我首度感到害怕。回到这个小镇不但令人沮丧,更是危险。如果你不能隐形,就算幻想别人看不见自己也无济于事,而且问题是:如果我认出了老人,他可能也认出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