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结论:我们是一体的
在本文中,我论证了道德预设是一个有效的理念。原因有两个:首先,人们已经参与到一个既定的道德视域之中。人们有共同的观点,这就证明了道德具有一定程度的客观性。第二,它在理性上是合理的,并且为了建立道德,采纳道德预设符合我们的利益,我们所有人都可以期待从道德中获益。而与此相比较,霍布斯式的自然状态将是一个地狱。因此,成为道德之人符合所有人的利益。此外,如果我们都持有这种信念并根据这种信念行事,那么从长远来看,道德预设可以通过解决道德上的分歧来实现。换句话说,相信它将有助于将它变成现实,根据詹姆斯的自我实现的承诺理论,当我们尚且不知道时信念使希望合法化。
由于道德预设是一种合理的道德理念,它为解决道德的核心问题——成为道德之人的理由——提供了一个合理的答案,使我们摆脱了欲望和责任的二分法。事实上,正如杜威所指出的,对一个人真正有益的东西也一定对整体有益,传统理解中的“利己的利益”也同时具有利他的性质。
詹姆斯的“自我实现的承诺”表明,只有当绝大多数人都持有道德预设并按照这一原则行事时,人们才能团结起来。这样做可以减少道德上的分歧,从长远来看,人们的利益可能会趋向统一。因此,人们参与到不断的“道德斗争”中来是必要的。我们把道德信念当作一种假设,它可以通过经验来验证,其有效性可以通过行动来得到检验。如果一项道德提议不能通过行动来检验,并且总是无法解决冲突,那么它就没有得到经验的证实。此外,我们需要对道德预设充满信心,相信任何对个人有益的东西,都必须是对社会有益的,并借此在道德的对话中采纳他人的视角。换句话说,我们不再把道德判断看作绝对的、永恒的道德宣言,而把它们看作与我们的道德信念相符的预设,并且到目前为止已经解决了相应的道德问题。我们认为它们是正确的,直到我们有理由怀疑它们,并且需要承认可能随着时间的推移,未来的道德问题要求我们修正已有的道德信念。正如杜威所提到的,“进步是唯一的道德目的”,道德是一个持续的过程,而不是一个既存的产物。
进一步的研究需要提供一种人们进行有效对话的方法论,以加速解决分歧的过程,而这种方法论,按照杜威的说法,将把政治哲学和伦理学紧密联系起来。进一步的研究还需要找到一种能够保证自由交换意见的制度。这些研究对于将道德预设的理念转化为现实是至关重要的。我将引用就詹姆斯·斯蒂芬的话来结束我的讨论:
我们伫立山口,雪花漫天飞舞,雾气迷离双眼,前路时隐时现。倘若站着不动,我们将被冻死。如果走错了路,只怕粉身碎骨。我们要做什么?选择坚强勇敢,尽人事听天命,向死而生无愧。(钱镜翻译)
我们不知道道德真理是什么,但我们正在寻找这一知识的道路上。与此同时,我们拥有迄今为止有效的真理,也即是我们目前认为正确的东西——行动上的正确性。在可预见的未来,道德斗争仍将继续。但对于人们来说,拥有道德预设的信念,拥抱开放的对话从而面对现实中的道德斗争,将是一种合理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