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脱贫研究:基于滇桂黔石漠化片区贫困农户可持续生计策略优化的视角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一、国外贫困研究的简要回顾

(一)贫困内涵的界定:从一元论转向多元论

贫困内涵的界定既是贫困治理的前提基础,也是贫困研究的逻辑起点。著名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萨缪尔森指出:“‘贫困’一词对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含义。显然,贫困是一种没有足够收入的状况。但是,要在穷人与富人之间划一条明确的界限却很困难。”[2]他甚至认为,“贫困”是一个难以捉摸的概念。综观国外对贫困概念定义的演进,大体经历了从一元的“收入贫困论”到多元的“能力贫困论”和“社会排斥论”的转变。

1.关于收入贫困论。这一概念主要是基于最低生存需要的经济视角来定义的。本杰明·西博姆·朗特里(1901)在其著作《贫困:城镇生活研究》中,根据最低量生活必需品的数量及其价格提出了关于贫困的衡量标准,认为一个家庭处于或陷入贫困状态当中的标志是这个家庭的经济总收入低于家庭人口最基本的生存活动的需要。这种最低生活需要包括食品、住房、衣着和其他生活必需品。[3]朗特里用家庭收入与消费支出来度量贫困,其衡量标准有两条,一是个人或者家庭总收入水平,二是维持个人或一个家庭最低基本生理功能所需的消费水准。一旦前者低于后者就意味着陷入贫困状态,故被称为“一元”(即物质层面)的收入贫困(income poverty),也被称为绝对贫困。朗特里关于贫困概念的界定,影响深刻而又广泛,得到了许多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的赞同,直至20世纪70年代在学术界始终居于主流地位。此后不少学者对此作了拓展。如,美国经济学家劳埃德·雷诺兹认为:“所谓贫困问题,是说在美国有许多家庭,没有足够的收入可以使之有起码的生活水平。”[4]到了20世纪70年代末,英国学者汤森则认为:“所有居民中那些缺乏获得各种食物、参加社会活动和最起码的生活和社交条件的资源的个人、家庭和群体就是所谓的贫困人口。”[5]世界银行在《1981年世界发展报告》采用了汤森这一概念,该报告指出:“当某些人、某些家庭或某些群体没有足够的资源去获取他们那个社会公认的、一般都能享受到的饮食、生活条件、舒适和参加某些活动的机会,就是处于贫困状态。”[6]显而易见,汤森、世界银行虽然也还在使用物质层面的“收入”概念,但其内涵已拓展到了“资源”层面。

2.关于能力贫困论。这一概念最初由著名经济学家阿马蒂亚·森提出,后经世界银行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倡导得到广泛推广和应用。作为一位关注最底层贫困人口的经济学家,阿马蒂亚·森在1981年出版的《贫困与饥荒——论权利与剥夺》中指出:“贫困的度量可以分为两个步骤,即贫困的识别和把贫困人口的特征加总成一个总度量。当然,贫困的‘识别’要先于‘加总’。识别贫困的最普通做法是确定一个‘基本’——或‘最低’——生活必需品集合,把缺乏满足这些基本需要的能力作为贫困的检验标准。”[7]在阿马蒂亚·森看来,个人可行能力的被剥夺通常与收入低下有密切的关系,而且这种关系是“双向”的,即低收入既是饥饿和营养不良,也是文盲和健康不良的一个主因;反之,更好的教育与健康则有助于获取更高的收入。[8]因而他认为,“如果我们把注意力从排他性地集中考虑收入贫困,转到考虑更包容的可行能力的剥夺,我们就能按照一种不同的信息基础来更好地理解人类生活的贫困和自由”。[9]可见,阿马蒂亚·森关于贫困的定义突破了传统的“收入贫困论”的分析框架,他从“个人可行能力”的视角来分析贫困,认为贫困是基本可行能力的被剥夺,而不仅仅是收入低下。

3.关于社会排斥论。1974年,法国学者勒内·勒努瓦(Rene Lenoir)在其《被排斥群体:法国的十分之一人口》一文中首次提出“社会排斥”的概念。勒内·勒努瓦语境下的“被排斥者”主要是指那些“没有被传统的社会保障体系所覆盖的人,包括单亲父母、残疾人、失业者、精神或身体有残障者、自杀者、老年病患、受虐儿童、药物滥用者等易受伤害人群”[10]。英国学者约翰·皮尔森(John Pierson)认为,“社会排斥”这一概念产生于法国而不是产生于英国或者美国,主要因素在于法国和英美具有完全不同的政治文化。法国长期以来十分强调公民权利和社会融合[11]。但在阿马蒂亚·森看来,“社会排斥”与贫困和剥夺研究中的一些概念是有联系的,这一术语出现之前,社会排斥思想早就已经存在。他从可行能力被剥夺的视角来考察社会排斥,在分析能力剥夺的关系特征的基础上提出社会排斥的建构性和工具性特征,并将社会排斥划分为积极排斥和消极排斥两种类型。他还认为,社会排斥会通过各种方式导致剥夺与贫困[12]。社会排斥概念的提出,使贫困概念的界定拓展到了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制度等更广泛的领域,表明学术界对贫困的认识上升到了新的高度。

(二)贫困标准及其测度:从“购物篮子”向“多维体系”转变

认识“何为贫困”只为贫困治理奠定了理论基础,还应该有对其进行衡量的具体指标体系。“事实上,什么人可以被认定为贫困人口是一个非常值得注意的问题。关于这一点,基础理念非常简单,但如何在实践中实施却大有学问,其中最为棘手的包括如何确定贫困线,以及如何与时俱进更新贫困线。”[13]与上述的贫困概念相对应,至今为止,国际上使用的贫困衡量标准主要有三类:收入标准、人类贫困指数、多维贫困指数。

1.收入标准指数。这一指标体系最初由朗特里提出,他按照“获得维持体力的最低需要”的“购物篮子”所需货币来测算,提出了英国的贫困线。20世纪50年代前,英国一直使用朗特里的贫困测度标准。之后英国放弃了这一标准,代之以“家庭收入低于收入中位数60%”的标准。美国于20世纪60年代初将经济学家莫利·欧桑斯基(Mollie Orshansky)提出的“四口之家的年收入3165美元”确定为全美贫困线,此后除了根据物价水平做出调整外,一直沿用至今[14]。90年代中期,为估算全球贫困状况,世界银行从世界上最贫穷的国家中选出6个国家作为代表,将这些国家的贫困线加以平均,以购买力评价方法确定了最初的全球贫困线(即:1美元/人·天的生活费,以1985年美元计);2008年这一标准提高到1.25美元/人·天(以2005年美元计),同时还根据其他发展中国家贫困标准的中位数,确定每天2美元的贫困线。前者对应的是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后者是“稳定温饱”的高贫困线。安格斯·迪顿认为,尽管世界银行设定的全球贫困线存在诸多缺陷,但是相对来说还是可靠的。[15]

2.人类贫困指数(HPI:Human Poverty Index)。这是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提出的,这套体系由生存(寿命)维度、教育(读写能力)维度、体面生活(生活水平)维度三个综合指标构成,并根据不同的发展水平,采用了不同的指标来对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进行衡量[16]

用于衡量发展中国家的人类贫困指数HPI-1的标准包括:

(1)对健康长寿生活的剥夺——在相对低龄时易死亡,用出生后不能活到40岁的概率来表示。(2)对知识的剥夺——被排除在阅读和交流的世界之外,用成人文盲率来表示。(3)对体面生活水平的剥夺——不能全面享受到经济发展所带来的各种利益:①用不能持续获得改善后水源的人口百分比表示;②用相对年龄体重不足的儿童的百分比表示。

用于衡量发达国家的贫困指数HPI-2是联合国发展计划署基于相似的原理,在《1998年人类发展报告》中提出的,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对健康长寿生活的剥夺——在相对低龄时易死亡,用出生后不能活到60岁的概率来表示。(2)对知识的剥夺——被排除在阅读和交流的世界之外,用OECD所定义的功能性识字障碍的成人(16—65岁)所占比例来表示。(3)对体面生活水平的剥夺——用生活在收入贫困线(中等可支配收入的50%)以下的人口所占百分比(贫困发生率)来表示。(4)社会排斥——用长期(12个月或更长)失业率来表示。

人类贫困指数HPI使用国家或地区平均数据来反映在健康、教育和体面经济生活三个方面的总体剥夺程度。该指标的缺陷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它对剥夺的反映不是建立在微观(个人或家庭)剥夺的信息加总的基础之上,而是依据国家的总体平均数据;二是它反映剥夺的维度仅限于三至四个方面,没能反映更多的能力剥夺维度。

3.多维贫困指数(MPI)。针对人类贫困指数HPI的局限性和缺陷,国际社会和一些研究机构开始探讨改进人类贫困指数的测量方法。在阿马蒂亚·森倡导和推动下,2007年“牛津贫困与人类发展中心(OPHI)”提出了涵盖健康、教育和生活水平3个维度,包括营养、儿童死亡率,受教育年限、入学儿童,做饭用燃料、厕所、饮用水、电、屋内地面和耐用消费品等10项指标的一套体系。每个维度的权数是相等的,维度内的每个指标权数也是相等的,但由于每个维度内的指标个数不一样,不同维度指标间的权数并不一致。当一个家庭的不达标指标加权分数大于等于1/3时,这个家庭被认为是多维贫困[17]。2010年11月,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发表的《人类发展报告:2010》,公布了由OPHI团队测算的104个国家多维贫困指数,2011年扩大到109个国家。多维贫困指数的应用使贫困测度由单一的收入或者消费维度拓展到了多维度,有助于人们更加全面准确地认识贫困,也为政府和其他贫困治理主体实施更有针对性的治贫措施提供了重要依据。

(三)贫困治理范式:治理主体与治理方式的双向转换

1989年世界银行首次提出“治理危机”之后,“治理”这一概念风靡全球,成为当代社会科学重要的分析工具之一(罗伯特·罗茨,2000)。随着人类对贫困认识的深化和社会的发展,国外贫困治理范式也发生了变化,其主要表现是贫困治理主体和治理方式的转变。

1.贫困治理主体从一元转向多元共治。自20世纪50年代开始,西方国家逐步建立起福利制度,试图通过建立福利国家模式来消除贫困及其相关社会问题[18](安东尼·哈尔、詹姆斯·梅志里,2006)。20世纪70年代以后,伴随经济改革和社会转型,特别是80年代之后西方公民社会的崛起,NPO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在这一背景下,西方国家开始将市场和NPO引入贫困治理领域,其目的在于“寻求把多种不同的社会制度,包括市场、社区和国家,动员起来,以增进人民的福利”,实现三者之间的优势互补(安东尼·哈尔、詹姆斯·梅志里,2006)。世界银行提出,要通过政府、企业界和NPO等共同合作,扩大经济机会、促进赋权和加强安全保障等三个方面来形成持续性的减贫动力(世界银行,2001)。亚洲开发银行也强调,要通过政府、企业与NPO建立伙伴关系来改善治理结构,使之成为三大减贫战略之一(亚洲开发银行,2004)。

2.贫困治理方式从“输血型”向“开发型”与“赋权型”转变。20世纪60年代之后,在西奥多·舒尔茨的人力资本理论影响下,贫困治理范式开始从收入援助为主的“输血型”向以人力资源开发为主的“开发型”范式转变。吉登斯指出:“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在人力资本上投资,而最好不要直接提供经济资助。”[19]到了80年代,在社会排斥理论影响下,贫困治理范式再次发生转变,学者们普遍认为,要从根本上消除贫困,必须促进贫困者的社会参与和社会融入,鼓励他们成立自己的组织、表达自己的声音。[20]这一范式的主要特点是强调国家对贫困者的赋权和提倡社会参与,通过赋权实现社会参与,在参与中实现赋权。可称之为鼓励社会参与的“赋权型”范式。

(四)可持续生计分析框架的形成与深化发展

1.可持续生计分析框架的演进。20世纪中后期,随着世界各国反贫困实践的深入发展,可持续生计观念应运而生。作为一种贫困问题分析工具,可持续生计分析框架(SLA)以贫困人口的可持续发展为核心,通过分析经济社会与物质环境之间复杂多变的关系,揭示贫困的多维成因及其规律,提出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贫困治理集成方案。可持续生计理论及框架的形成发展,体现为以下路径:(1)可持续生计理念的形成。可持续生计观念最早产生于国外学者对20世纪五六十年代西方资本主义现代化范式以及小农生产者模式的反思。这些发展模式的一个基本特征就是忽视、甚至贬低乡村农民的利益以及贫困小农在自我生计改善中的潜在作用。[21]纳列什·辛格和乔纳森·吉尔曼认为,可持续生计概念最早见于1992年世界环境和发展委员会的报告[22],但其核心理念应萌芽于20世纪70年代美国经济学家舒尔茨关于农民能力对实现农业现代化重要性的论述。20世纪70年代,美国经济学家舒尔茨关于农民能力对实现农业现代化重要性的论述就开始蕴含着可持续生计的理念,他指出:“农民所得到的能力在实现农业现代化中是头等重要的;这些能力与资本品一样是被生产出来的生产资料……迅速的持续性增长主要依靠对农民进行的特殊投资,以使他们获得必要的新知识、新技术,从而实现农业的经济增长。”[23]可持续生计分析方法作为贫困治理的一种理论体系,就其基本内涵而言,最早提出比较完整概念的是Chambers和Conway,他们认为生计是建立在能力、资产(包括储备物、资源、要求权和享有权)和活动基础之上的一种谋生方式。[24]这一概念得到国外学者的广泛认同,此后一些学者和相关国际组织以此作为逻辑起点不断拓展和完善。

(2)可持续生计理论的发展。20世纪80年代初,阿玛蒂亚·森从权利角度出发,提出了“贫困的社会根源在于权利的被剥夺”的核心观点[25],进一步丰富了可持续生计的观念。20世纪90年代初,Chambers和Conway对可持续生计思想进行了更为系统的研究,把能力作为重要因素引入可持续生计分析框架之中,至此可持续生计思想基本成型[26]。20世纪末,可持续生计思想得到不断深化,Scoones的《可持续型农村生计:一个分析的框架》[27]和Farrington的《可持续性生计实践:农村区域的早期应用性概念》[28]是其典型代表,将可持续生计理论进一步系统化,形成了较为完整的规范理论体系和分析范式。阿玛蒂亚·森在《以自由看待发展》一书中全面系统地论述了可行能力的概念,进一步深化了可持续生计中的能力概念。[29]纳列什·辛格和乔纳森·吉尔曼认为,“生计系统是由一套复杂多样的经济、社会和物质策略构建的,这些策略通过个体借以谋生的行为、财产和权利得以实行。人们进行选择,利用机会和资源,同时又不妨碍他人目前或将来的谋生机会:稳定的生计即由此可得。”[30]从这个定义中可知:首先,生计是一整套系统,包括了个体的可行能力、经济社会资源以及据此所采取的行动,即人们借助自身的可行能力、运用可利用的资产来改善自身生存状况的经济社会行动;其次,人们在复杂多样的外部环境约束之下,可以通过选择不同的谋生手段(策略)来达到改善自身生存状况的目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Chambers和Conway进一步指出“要理解这些系统,可从人们的应对和适应策略入手”[31];再次,人们在为改善自身生存状况而进行选择机会和利用资源过程中,应以不妨碍他人的谋生机会为前提,换言之应给他人以平等获得谋生机会的权利。概而言之,可持续生计包括了“能力—资产—行(活)动”三要素构成的复杂的系统,“凸显了微观层次的生计系统与影响这些生计的宏观政策之间的联系”[32]。进入21世纪,可持续生计思想有了新的发展,西方学者有的提出了要兼顾当代人和下一代人生计的主张,有的认为应该关注非物质福利在可持续生计中的作用[33],等等。

(3)可持续生计框架的完善。生计思想的概念化理论化提供了分析贫困问题的新视角,但运用可持续生计思想来分析贫困问题还需建立相应的分析框架。1995年联合国《哥本哈根社会发展问题宣言》所提出的八大社会发展目标,较为充分地体现了可持续生计的思想内核,尤其是其中的第三项确立了以“促进全面就业,将其作为经济和社会政策的一个基本优先事项,使男女通过自由选择生产性就业和工作谋取稳定和可持续的生计”的目标[34],这表明可持续生计思想已从学者的研究层面上升到相关国际组织的决策层面。根据对可持续生计思想的理解,国外学者和一些双边或多边的国际援助组织机构逐渐开发了各自的可持续生计分析框架,但因研究的出发点和目标不尽相同,其所建立的分析框架也各有所异,主要有: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提出的可持续性生计分析框架,强调的是外部环境和干预对可持续生计的影响,认为可持续生计是发展的目标,而不是发展的起点和路径。非政府组织关怀国际(CARE)则认为农户的生计系统包括三个要素:拥有的能力(如教育、技能、健康、生理条件等)、有形和无形资产的可及性以及经济活动,并将分析的单位非常明确地定在农户层次上,旨在为农户提供一定的资产、改善其生产、消费和交换环境的长期的生计促进。在多种分析框架中,被广泛应用的是英国国际发展机构(DFID)2000年开发的SLA模型[35],该模型把Sen、Chambers和Conway等贫困研究的新理论加以规范化,将可持续生计的核心要素及要素间的结构与关系展示在一个二维平面图上(见图1-1)。

图1-1 DFID可持续生计分析方法

从图1-1来看,可持续生计分析框架由脆弱性背景、生计资本、结构和制度的转变、生计策略和生计输出5个部分组成:一是脆弱性背景,是指贫困农户生活的一个脆弱性环境,包括所面临的意外冲击、外部趋势和季节性变化等;二是生计资本,包括社会资本(社会网络和信任关系)、自然资本(自然资源储备)、金融资本(储蓄收入和贷款)、物质资本(交通住所、水、能源、通信工具)和人力资本(技能知识和劳动力);三是政策和制度的转变,指影响贫困人口生活的脆弱性环境和利用资产的渠道以及生计活动的宏观和微观制度性安排;四是生计策略,在脆弱性环境和政策制度约束条件下,贫困农户根据所拥有的资产所采取的不同类型的生计行为组合;五是生计输出,贫困农户实施的生计策略所产生的生计结果。这一分析框架把分析贫困和解决贫困的路径集成到一个分析框架之内,使人们可以一目了然理解生计的复杂性和影响贫困的主要因素。其突出特色表现为,着眼于以人为中心,注重贫困人口的响应和参与,注重增强贫困人口能力(财富)和脆弱性处理能力,尤其是强调生计的整体性、多层次性、可持续和动态性以及多方合作等。

综观半个多世纪以来可持续生计理论的发展,它经历了从观念的初步萌芽到具体概念的提出,由概念的初步成型到实现分析范式的转换,再由学术界的研究到相关国际组织的采纳以及理论体系的进一步规范化、系统化等一系列过程。可见,可持续生计理论是伴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与时俱进的,是具有生命力的。

2.国外可持续生计研究的深化发展。21世纪之初,可持续生计分析方法已被国外学者广泛运用于能源消费、资源保护、土地改革、海洋渔业等领域的实证分析。[36]进入21世纪第二个十年,国外可持续生计分析方法的实证研究范围进一步拓展,方法更趋多样化,且呈现出多学科交叉等新趋势。具体而言,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

(1)生计资本研究的深化。国外学者运用SLA对农户生计进行了比较深入的研究,如生计多样性(Smithetal, 2001)、农户生计与扶贫(Ellisetal, 2003)、生计脆弱性(Hahnetal, 2009)、生计安全(Singhetal, 2010)等。Kemkes, Robin J(2015)以格鲁吉亚Upper Svaneti地区为例,探讨了自然资本——碳污染减排方案(CPR)对维持边远地区农村家庭可持续生计的重要作用。通过OLS回归估计表明,研究区域低收入家庭依靠CPR获得的收入占其总收入的60%,最远离市场中心的农村家庭对CPR收入依赖更高,因而也更有可能参与使用森林资源活动。对于大多数的家庭而言,很少有可以增加收入的“替代品”。要改善他们的生活福利,发展战略应该使他们从CPR市场中获得更多收益,或必须提供与失去CPR比例相当的负担得起的“替代品”——工资收入[37]。Hota, Padmanabha和Behera, Bhagirath(2016)以印度东部地区印度东部Odisha的煤炭开采为例,运用可持续经济理论和可持续生计分析方法(SLA),使用从坐落在Ib Odisha山谷煤田的4个矿业村庄收集到的家庭数据,分析煤炭开采活动对矿区农村家庭产生的正面和负面影响。研究结果表明,矿山的扩张提供了直接以及间接雇佣当地人的机会,有助于增加金融以及物质资本。另一方面,由于煤矿开采导致的副作用减少了生态系统服务的供给,从而使传统生计活动(如森林、农业和畜牧业)收益率较低。为有效内化煤炭开采带来的外部性和维护本地生活系统的可持续性,需要将部分再生资源租金投资于自然资本。[38]

(2)可持续生计分析概念的深化。部分学者认为,可持续生计分析方法虽然对分析农村贫困问题是一个有效的方法,但也有需要充实和完善之处。Daskon, Chandima、Binns, Tony(2010)利用实地调查研究斯里兰卡中部靠近圣城康提两个村庄的案例,探讨了文化价值观在实现农村生计可持续性中的重要性。认为个人和社区都有自己的价值观、风俗习惯和知识系统,身份确认和文化多样性在维持生计中扮演着关键的角色。然而,这些特性在发展规划中经常被忽视。可持续生计方法虽然有用,但经常不充分解决传统文化价值观,认为文化对理解生活机会和规划未来发展轨迹是一个约束。进而提出“理解文化与发展之间相互作用,对于生计可持续性和社区发展有重要意义”的观点[39]。Daskon, Chandima和McGregor, Andrew对生计资本做进一步拓展,提出了“文化资本”概念。通过斯里兰卡中部城市康提附近农村的实地调研,探讨文化资产如何支撑3个工匠类乡村的发展。作者认为,尽管文化如何有效地整合到开发过程需要进一步的研究,但系统的知识、信仰、习俗、规范以及广泛的文化活动,如艺术、工艺品和音乐等,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可以发挥重要的作用,推动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文化传统和后续材料输出是至关重要的“资源”,开发文化行业需要考虑将文化资产和传统纳入其工作概念和编程之中,概念的开发需要将自己视为文化经济或社会的过程。在可持续生计方法视角下,以编程方式来开发本地独特的文化传统和文化优势,促使人们看到了明显升值空间的商机。[40]

(3)可持续生计分析方法与其他学科的融合发展。Amekawa, Yuichiro(2011)探讨了农业生态学和可持续生计分析方法融合发展的问题,认为二者都是研究农村贫困人口在不同环境和各种不利条件下挣扎谋生的方法,是促进以人为本和农村发展的重要方法。然而,这两个重要方法对农村发展研究的相互融合都还仅仅是基于它们各自对相关元素的松散组合。实现二者的融合发展,不仅要共享频谱,而且还应基于农业生态学和可持续生计分析方法的不同长处,取得某种潜在的兼容并蓄的有益效果,通过农业生态学和可持续生计分析方法概念和方法论的合成,可以使之成为农村发展研究的综合方法。[41]Addinsall, Cherise等(2016)则在此基础上构建了利用农业生态学和可持续生计分析方法引导太平洋岛屿项目开发的一个概念性分析框架。[42]Saxena, Alark等(2016)尝试将可持续生计分析框架与规模弹性分析方法结合起来,构建森林社区弹性评估体系及其方法,使弹性分析方法具体化[43],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