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诺曼国王
威廉一世建立的国家要求强大的国王对其施加强力。幸运的是,他的两个继承了王位的儿子正是这样的人,但到后来,当他的孙子攫取了王位时,灾难开始降临。与盎格鲁—撒克逊国王的情况相同,此时也没有长子继承制(即长子自动继承王位)这种东西。王位首先传给了国王的次子红威廉(William Rufus),随后又传给了他的第三个儿子亨利一世(Henry Ⅰ),最后则传给了他的孙子斯蒂芬(Stephen)。在第一次和第二次传位中,王位本应属于威廉的长子罗伯特(Robert),而在最后一次传位中,它本应属于征服者威廉的孙女玛蒂尔达皇后(Empress Matilda)和她的儿子,未来的亨利二世(Henry Ⅱ)。
当威廉于1087年去世时,他将诺曼底留给了罗伯特,选择让二儿子威廉来统治英格兰。这个威廉后来的绰号是“红”(Rufus),这很可能缘于他的红头发。许多贵族在这两个国家都有土地,结果发现自己同时要效忠两个主人。征服者威廉的这一分割遗产的决定并不受欢迎,红威廉在即位后不久就面临着由巴约(Bayeux)的奥都主教领导的叛乱,叛乱的目的是将罗伯特推上王位。叛乱遭到了镇压。事实上,红威廉甚至比他的父亲更加野蛮。他是一位完全为战斗而生的君主,在战场上无所畏惧。他既贪得无厌又不讲道德,认为强权即正义,对任何违抗他的人都杀无赦。他向自己的总佃户们索取能够索取到的一切:庄园继承人在继承财产时要缴纳大额税金,若是那位继承人未成年,则要交出对他及其土地的监护权,他还要求得到所有已婚女继承人的处分权。所有这些措施都被用来勒索钱财。
威廉最致命的敌人是教会,他没有为它付出多少时间,因为他不像父亲那样虔诚。当一位主教或修道院院长去世时,威廉不是任命新的主教或院长,而是让那个职位空着,并把其收入收归国王。结果,教会宣布他为怪物。但是在他的统治下,诺曼人对英格兰的统治得到了巩固。1100年8月,他在新森林地区(New Forest)打猎时意外身亡,这时,一点也不令人惊讶的是,很多人都认为这是上帝对邪恶暴君的审判。
红威廉终身未婚,在他死后,王位本应传给他的哥哥罗伯特,但此事并未发生。威廉的弟弟亨利碰巧参加了这场致命的狩猎会,他在几天之内就夺取了王室的金库,并使自己加冕为王。在他统治期间,威廉一世创造的体系达于巅峰。这种情况再一次直接反映了国王的品性,因为他也是一个冷酷残暴的人,一生不是打仗就是打猎。他在夺取王位时曾发布敕令,向贵族们许诺将对他兄弟的行为进行补偿,但它完全是一纸空文。为了赢得英格兰人的心,他娶了一位盎格鲁—撒克逊公主,她是阿尔弗雷德的后裔,但这也没什么意义。亨利继续他哥哥的政策,从他的封臣那里榨取他所能榨取的一切,主要是用于支付其代价高昂的欧洲大陆战争所需的金钱。当他的哥哥罗伯特入侵英格兰时,他用一笔年金收买了他,但他这样做只是在争取时间,因为在他看来,诺曼底也应该属于他。1106年,他在坦什布赖战役(Battle of Tinchebray)中打败了自己的哥哥。亨利接管了公国,罗伯特被关进监狱并死在了那里。
尽管亨利有诸多缺点,但他仍可说是一位功夫老到的管理者。在他统治期间,“国库”(exchequer)也日渐壮大,在他频繁在外征战期间,会有一个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以监督和审计账目。
然而,亨利却深受一个重大问题的折磨。他唯一的儿子威廉在横渡海峡前往诺曼底时淹死了。虽然他再次娶妻,却没有生下儿子,所以他只剩下一个独女玛蒂尔达,她嫁给了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亨利五世(Henry Ⅴ)。亨利一世的最后几年笼罩在如何确保女儿的继承权的问题中。起初,玛蒂尔达的丈夫去世了,而她没有子嗣。她回到了父亲的宫廷,于是亨利召集来所有的总佃户,要求他们发誓承认她为自己的继承人。后来,他的希望是能有一个孙子,于是把她嫁给了一个比她小十岁的男人——安茹伯爵(Count of Anjou)金雀花杰弗里(Geoffrey Plantagene)。玛蒂尔达本人很是傲慢,在国王的封臣中一点也不受欢迎。在这种不受欢迎的情况下,现在又加上了一个统治着诺曼底敌国的男人。安茹人与诺曼人是宿敌,现在后者面临着宿敌的领袖将成为自己的国王的可能性。他们不喜欢这样。
所有这一切都解释了为什么亨利一世于1135年12月去世时,没有人反对斯蒂芬攫取王位。斯蒂芬是征服者威廉的女儿、布罗伊斯女伯爵(Countess of Blois)阿德拉(Adela)的儿子。斯蒂芬一直是他叔叔的宠儿,叔叔使他成为英格兰最大的地主,但他缺乏一个强大国王的品质。他和蔼可亲,受人欢迎,慷慨大方,是一个好骑士,但他不知道如何使用铁杖,而这是让不守规矩的贵族们保持秩序的必要条件。其结果是国家处于无政府状态。有些贵族前去投奔玛蒂尔达,有些则效忠于斯蒂芬。更糟糕的是,在缺乏强大王权的情况下,贵族们开始互相进行私人战争。一位修道士记录了这对英格兰百姓而言意味着什么:
当背叛者看到斯蒂芬是一个性情温良、友善随和、不施惩罚的人时,便犯下了各种可怕的罪行。他们向他表示服从,发誓会效忠于他,但他们的誓言一个也没有得到遵守。他们都背信弃义,违背了自己的誓言。因为每个大人物都为自己建造城堡,用来对抗国王;他们使这样的城堡在整个国度遍地开花;当城堡建成后,他们让里面住满了魔鬼和恶徒……从没有哪个国家经受过比这更大的苦难,从没有一个异教徒的行为比他们更加卑劣……
二十多年的时间里,英格兰满目疮痍。斯蒂芬失去了控制权。
最后,贵族们开始越来越青睐那位安茹人,1144年,安茹伯爵杰弗里征服了诺曼底。五年后,他把公国传给了玛蒂尔达为他生下的儿子亨利。这位新诺曼底公爵既精明又睿智。父亲死后,他得到了安茹领地,然后,在第二年,他娶了一个了不起的女继承人——埃莉诺(Eleanor),她带来了阿基坦(Aquitaine)。亨利十九岁时就已经是法国西部大部分地区的统治者了。接着,他开始进攻英格兰,对斯蒂芬构成威胁。斯蒂芬自己的儿子去世了,于是,他向不可避免的结局低了头,在1154年,去世的前一年接受亨利作为自己的继承人。亨利登上王位,成为全新的金雀花王朝的第一人。
从征服者威廉之死到斯蒂芬之死,中间相隔了六十多年。一个坚固的结构似乎一向运作良好,然后因其国王的性格而分崩离析。这种情况一直适用到17世纪。但到1154年,其他很多事情都发生了改变。自“诺曼征服”以来,已经过去了两代人,曾经的入侵者变成了当地人。现在,整个英国社会都必须对影响着西欧各个国家的变化做出反应。
盎格鲁—撒克逊和诺曼教会一直在为这个国家效力。国王是像神职人员一样神圣的存在,他们带领百姓向教会表示虔诚,并任命主教和修道院院长。国王在任命他们时,会送给他们一根权杖和一枚戒指,这是他们官职的象征。这根被称为“克罗泽”(crozier)的权杖象征着他们作为牧羊人的角色。随后,他们向国王顶礼膜拜,并像其他总佃户一样收到自己的土地。到11世纪末,教会经历了一场革命,通过圣彼得确立了教士职位的尊严和教皇作为基督直接继承者的权力。从此以后,主教和修道院院长的任命将取决于其精神上的领导力,而不是因为他们有能力担任管理政府的皇室官员。他们不再追逐自己的职位。所有这些将教会从国家控制权中分离出来的斗争将变得越来越集中在国王将权杖和戒指赐予官员这一行为之上。
甚至在1066年之前,教皇就禁止了这一行为,但要过上许多年,他的决定才会成为事实。在英格兰,它第一次出现在1093年,那时,红威廉以为自己行将死去,于是用一个博学而又圣洁的人——安塞姆(Anselm)——填补了坎特伯雷主教的空缺,他是诺曼底贝克修道院(monastery of Bec)的院长。安塞姆拒绝接受红威廉的任命,于是国王和大主教都向罗马提出上诉,由此开始了一系列永无休止的争端。在亨利一世统治时期,双方达成了妥协:国王不再赐予神职人员以戒指和权杖,但保留了接受其效忠的权利。但双方都不高兴。在安塞姆于1109年去世后,亨利让主教之职空缺了五年。
就在神职人员与世俗人之间的战线被划定的同时,教会也在经历着快速的发展。这是修道院生活的黄金时代。从1066年到1154年,修道院的数量从四十八个增加到近三百个,其中大多数都属于新的改革教派。其中,熙笃会(Cistercians)将会留下壮丽的丰碑,时至今日,我们仍可在丁登寺(Tintern)或喷泉寺(Fountains)这样的荒废的修道院中见到其遗迹。熙笃会修士是改革者,他们寻找最荒凉偏僻的山谷去耕种土地,建造简朴的教堂。与本笃会(Benedictines)教堂的富丽堂皇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熙笃会教堂内部没有任何装饰,其所强调的是简单淳朴。修道士们“穿得像天使有可能装扮的那样”,以未染色的羊毛蔽体,过着贫穷的生活。在人们对修道生活热情高涨的同时,修道士们也开始实行禁欲主义。在“诺曼征服”之前和之后,教士们通常都会娶妻生子,但现在这是被禁止的,这加强了那些接受圣职的人与普通人的区别。
更多的修道院意味着更多的学习,因为它们是教学中心。它们是国际性的,因为它们所属的教派在欧洲各地都有分支,他们说的和写的都是通用语,即拉丁语。12世纪是个思想发酵的时代,大学应运而生。有学问的人就像今天一样行动自如。其中的一位是巴斯的阿德雷德(Adelard of Bath),他生活在从红威廉到亨利二世的时代。他是两所法国大教堂学校图尔(Tours)和拉昂(Laon)的学生,随后他去了希腊、小亚细亚、西西里、意大利南部,可能还有西班牙。他通晓拉丁语、希腊语和阿拉伯语,终其一生都在翻译哲学和科学方面的书籍,这些书籍为思想开辟了新的道路。像牛津这样的大学不仅成了学习的中心,还是世俗人士的文法学校。人们很快便意识到,接受教育不仅会开辟其在教会的职业生涯,而且会越来越多地开辟在其他地方的职业生涯。
国王和他的贵族都不会读书写字,因为他们都有秘书。随着政府变得越来越复杂,它需要受过教育的男性。曾经的皇室庶务部门逐渐开始具有后来的政府部门的特征。皇家礼拜堂为宫廷提供教堂服务,但由于神职人员受过教育,于是他们在大臣的领导下负责政府的文书工作。会议厅(chamber)将国王的私人卧室包括在内,归内侍(chamberlain)和司库(treasurer)管辖。国王仍然把一些钱财放在龙床之下,但大部分都放在国库中。国库每年清点两次账目。国库(exchequer)之名源于“棋盘桌”(chequerboard),它是一种类似棋盘的桌子,可以在上面演示加减法。后来,账目被写在形制巨大的羊皮卷轴上。现存最早的账目是1130年的,这个体系一直延续到维多利亚女王时代。
皇家政府以巡回审判的形式活跃在全国各地,这是我们的巡回法庭(assize courts)的直系鼻祖。在每个郡,都由一位郡长代表国王,他的职责是确保收税并将之上缴国库。乡村实际上变得越来越繁荣了。在王室的授权下,集市开始举行,随着贸易和工业的发展,城镇中出现了行会。到1130年,伦敦和其他四个城镇都成立了纺织工的行会,这反映出羊毛贸易的重要性,特别是羊毛出口的重要性,羊毛会出口到佛兰德斯(Flanders),在那里被织成细布。
也正是在这一时期,武士理所当然地成为骑士。这是一个以男人为主导的社会,在这个社会里,女人的影响力并不大,尽管她们可能受过很高的教育。骑士是天生的绅士,会接受武艺训练,其职责是献身于神圣的教会和正义。战争是他的职业,但战争要依照一套复杂的规则来进行。在大斋期(Lent)或圣诞节期间,任何人都不允许争斗。真正被杀死的可能性很小,因为作战的目的总是把对方的骑士抓起来,然后为其释放索要一大笔赎金。真正受苦的是普通百姓。如果骑士们没仗可打,他们就会组织比武,这完全像一场战斗,只是不会有任何杀戮。编年史家奥德里克斯·维塔利斯对1119年一场战斗的描述捕捉到了这个骑士时代的氛围:
因为他们浑身上下都穿戴着盔甲,所以他们会出于对上帝的爱和彼此的交情而相互饶恕。他们也不志在杀死逃亡的人,而是想俘虏他们。信仰基督的士兵并不渴望让自己的兄弟鲜血四溅,而是根据上帝的意愿,为神圣教会的利益和信徒的和平而庆祝合法的胜利。
在英格兰,骑士理想还受到了亚瑟王及其圆桌骑士(Knights of the Round Table)的传奇故事的影响,这些故事在这一时期广为流传,为人们提供了一种行为模式,供人们在接下来的五百年里加以效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