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历史的教训:民族国家信仰及其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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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意识已经在中世纪的欧洲各民族中得以活跃,在现代的开端得到了极大的提升。如今,为民族主义准备的道路铺得更宽更远;因为,在15、16和17世纪,强化了民族群体之间某些关键性的差别。我们可以简便地把这些差别分为几组:(1)语言的和文学的;(2)政治的;(3)商业的和经济的;(4)教会的、宗教的和文化的。

希腊文,尤其是拉丁文,长期以来是欧洲各民族占支配地位的文学语言。它们盛行于罗马帝国之内,很早就分别成为东正教会和天主教会的官方语言,而且基督教神父和修道士们的大多数著述都是用拉丁文或希腊文撰写的。当然,与跨民族的书面语言一起,延续或产生了口头的民族语言——所谓的本地语(vernaculars)——其中的某些语言,比如巴斯克语、科普特语、亚美尼亚语、盖尔语和布列塔尼语,早于拉丁文和希腊文,并幸存了下来;而另外一些语言,比如法语、意大利语、卡斯蒂利亚语、葡萄牙语、加泰罗尼亚语和罗马尼亚语,则是从拉丁语方言中逐步发展出来的;还有一些语言,比如日耳曼语、斯拉夫语和芬兰马扎尔语,则源自“野蛮的”部落语言;最后是日耳曼语与法语的奇怪混合物,我们称之为英语。但是,这些本地语的文学作品起初在数量上微不足道,在内容上更多是宗教性的,而不是民族性的;就连必不可少的字母表和字母的形态也是从希腊文和拉丁文借用和改编过来的。

在西欧和中欧——天主教和基督教的文化区域——所有受过教育的人在整个中世纪都通晓拉丁文和本地语。他们因此不仅属于不同的民族群体,而且属于一个跨民族的社会。他们拥有共同的文学传统,拥有口头和书面交流的单一媒介,以及超越民族差异的相互理解。例如,伊拉斯谟依照出身是荷兰人,但他精通拉丁文,这使他成为一个跨民族的人物:他生活在受过教育的法国人、英国人、意大利人、日耳曼人和比利时人当中,他可以用拉丁文跟他们通信和交谈;他一度用拉丁文在法兰西学院授课;他写拉丁文信件给教皇,给英格兰、法国和西班牙的国王,给他在威尼斯的著名出版商,以及欧洲各地他的众多批评者。

然而,在伊拉斯谟那个时代之前,受过教育的人就已经开始用本地语言著述,而且并不完全是宗教主题;不久之后,文学杰作既有用学者的古代语言写成的,也有用老百姓的本地语言写成的。在14世纪,但丁用意大利语写作,而乔叟用英语写作。打那以后,一种接一种的本地语成为精彩纷呈、各具特色的文学表达的工具。15世纪的两件大事帮助了这个过程。一件是人文主义者试图净化拉丁文,汰除它在中世纪趋向更为简单的发展,恢复古代的古典拉丁文,连同其复杂的句子结构和繁难的文法;这一努力极大地败坏了拉丁文作为一门鲜活文学语言的名声,使它的使用局限于教室、教会仪式和科学论文。另一件事是印刷术的发明,它有助于用铅版印刷平常的口头语言,固定文学用法的各个标准,使得民族文学在人民大众当中的传播成为可能。

本地语言学在15和16世纪的兴起往往会强调民族性;这是因为,即便是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人,也别指望他通晓欧洲的所有语言,绝大多数欧洲人只熟悉他们自己的民族语言。英语写作者自然开始强调英国特有的东西,法语写作者对法国,意大利语写作者对意大利,都会做同样的事情。逐渐地,民族特征被富于想象地描绘,民族抱负发出深刻动人的声音。16世纪,马基雅维利对意大利人发出了雄辩的民族诉求,卡蒙斯公开颂扬葡萄牙人的民族功绩,路德向日耳曼人发表激发爱国情感的书信,塞万提斯奇思妙想地捉弄了西班牙人的特性,莎士比亚书写了对英格兰的赞美:

这一个君王们的御座,这一个统于一尊的岛屿,

这一片庄严的大地,这一个战神的别邸,

这一个新的伊甸——地上的天堂;

这一个造化女神为了防御毒害和战祸的侵入

而为她自己造下的堡垒;

这一个英雄豪杰的诞生之地,这一个小小的世界,

这一个镶嵌在银色的海水之中的宝石[1]

从莎士比亚到当今的民族文学,所强调的都是一个语言群体特有的东西,而不是基督教世界或全人类的典型特征。“这一个小小的世界”反复回响在戏剧、史诗、颂歌、散文和小说中。就其很多形式而言,民族文学灿烂地照亮了人类的民族性,却遮蔽和模糊了他们的共同遗产。

至少在西欧,民族群体的文学分化伴随着政治分化,也就是说伴随着主权民族国家的建立。这样一群国家的创立很大程度上是英格兰、法国、西班牙、葡萄牙和斯堪的纳维亚半岛一连串精明能干而又野心勃勃的君主的功绩。英格兰的都铎王朝,法国的瓦罗亚王朝和波旁王朝,西班牙的哈布斯堡王朝,葡萄牙的阿维斯王朝,瑞典的瓦萨王朝,其君主通常意志坚定,精力充沛。在中世纪末和现代之初,他们都忙着扩大个人权力,建立独裁统治。一方面,他们试图缩小天主教会的权力,后者保存了古代罗马帝国很多共同的传统;另一方面,他们极力压制自己的封建诸侯——公爵、伯爵和男爵——后者把年代更晚近的地方主义人格化了。他们的这些努力得到战争方法之改变的帮助——涉及火器的使用:这使他们能够把有效率的军队投入到战场上,对付国内和国外的敌人。罗马民法的复兴,马基雅维利的政治格言,以及这些君主的很多臣民带有私心的合作,同样帮了他们的大忙。整个运动的结果,就是一些相当庞大、相当类似、绝对独立的国家在西欧的建立和巩固——英格兰、法国、西班牙、葡萄牙、瑞典和丹麦。在东欧,俄罗斯以同样的方式作为一个民族国家脱颖而出。

这些国家都是民族国家——这更多地归于机缘凑巧,而不是出于主持其事的独裁君主的设计。正是战争的运气,迫使15世纪的英格兰君主放弃他们在法国的领地,把他们的活力全部奉献给了不列颠。正是联姻,使得西班牙统一在斐迪南和伊莎贝拉的治下。16、17和18世纪的国王们由于家庭原因而发动了多次战争,要么是为了把一个特定王室的成员推上其他国家的王座,要么是为了他们的妻儿获得更丰厚的遗产。此外,这些国王都不是谨小慎微之辈,根本不会把他们的野心局限于说他们自己的语言、属于他们自己的民族的那些人。他们经常征服“外国人”居住的领土,把老百姓像牛羊一样换来换去。然而,在所有这样的王室冲突和家族交易中,每一个君主国的核心都继续是一个说着共同语言、有着共同传统、被灌输了共同的爱国主义的民族群体。在对个人和家庭利益的追求中,独裁君主可以依靠其大多数臣民的爱国主义,而这种爱国主义多少有些无条件地支持他。那个时代的很多军人,被对国王和国家的忠诚所激励,效命前线,捐躯沙场,而战争的目的,不过是为了决定王位的继承,或者把某个省份纳入独裁君主的版图。

君主制在提升民族意识、激发民族感情上扮演了一个主导角色。君主是民族统一和独立的象征,而且国家的主权也归于君主。实际上,“君主”和“主权”是可以互换的两个术语。正是君主,铸造货币,征收税赋,维持军队,宣战与媾和。正是国民,出于爱国而默许君主的这些行动。正是围绕君主制,民族传统得以形成。正是在君主个人的资助下,大量的民族文学得以生产出来。有一点倒是真的:在17世纪,英国否定或压缩了其君主的主权权利,但宪政的精心设计并没有减弱英国人的民族爱国主义。它只是转变了爱国主义的对象。独裁君主制在英国已经完成了它的民族主义功能。对国王的忠诚转变为对国王所颁布法律的忠诚,如今由此转变为对民族国家的忠诚。

一个有趣的事实是,欧洲在中世纪末、现代之初的经济和商业大扩张,与民族国家的兴起密切相关。正是葡萄牙、西班牙、荷兰、法国和英国的统治者或公民,资助了探险和发现的新奇航行,殖民了遥远的地方,通过海外的贸易和开发获取了最大的利益。而且,在民族群体经济分化和民族意识提升上的效果,十分显著。

早先,欧洲人的经济事业,理论上服从于跨民族天主教会的道德神学和教会法,实际上被(市政的或行会的)地方权威所管理和控制。经济生活的单位不是国家,而是城市——威尼斯、热那亚、布鲁日、安特卫普、吕贝克,等等。但随着这次商业和殖民的大扩张,无论是地方主义还是普世主义,无论是城镇还是教会,都从属于民族商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每一个民族国家的政府都试图让它变成一个自足的经济实体;在这个实体中,整个民族的财富和权力将得到保障,并且为了这个目的而制定了很多法律,颁布了很多法令。外国的进口品被禁止,或者被课以保护性的关税。国内产品在各方面受到鼓励,尤其是借助于贸易补贴。殖民地被卷入母国的垄断性商业体系。国家海军建立起来,被用于民族贸易的保护和强力扩张。民族重商主义,尽管是从民族理想主义的角度来表达的,还是自然会导致国际战争。正如17世纪一位牧师十分有趣地供认的那样:“在最近这些年降临世界角落的所有奋斗和纷争中,我发现,尽管其借口是美好的和高尚的,但其最终目的和真实意图是黄金、权势和俗世的荣耀。”[2]

在欧洲那个时期的扩张中,对黄金的寻求,以及与之相伴随的民族商业主义,肯定对民族群体的伟大和荣耀做出了贡献。当欧洲平淡无奇的王朝战争结合了公海上和海外神奇国度里更加丰富多彩的战争时,民族爱国主义便回应了一种新的强烈刺激。那些通过操纵民族商业主义而发家致富的人,十分恰当地领导了这场民族赞颂和感恩的大合唱,但他们有一群真正的民族主义追随者。对每一个民族国家的平民大众来说,一大批新的民族英雄出现了——吃苦耐劳的水手和英勇无畏的发现者,征服者和随军牧师,走私者、海盗和大胆的海上冒险家。即便是个人所获得的巨大经济利益,也被描述为整个民族的资产;下面的做法似乎只能是恰当的和正确的:一个欧洲人任何遥远的经济事业都应当受到同胞们的欢呼喝彩,并得到本国政府的保护。

很多欧洲民族群体教会的分化与经济、政治和文学的分化同步。组织化的基督教世界已经沿着东西之间语言差异的分界线而分裂成两半。在东欧,从很早的年代起,基督教会便落入了世俗统治者的管理和控制之下,连同信仰和仪式的变化,以及礼拜仪式语言的差异。因此出现了亚美尼亚人的、科普特人的、希腊人的和俄罗斯人的教会,每个教会都使用它自己的民族语言,要么正如俄罗斯的情况那样,在胜利和成功中对一个民族国家的统一和特色做出贡献,要么就像亚美尼亚人和科普特人的教会所证明的那样,在战败和臣服中巩固并保存一个民族群体。另一方面,在西欧和中欧,天主教会几百年来一直是跨民族的,而不是民族的;它的礼拜仪式和官方文学一律使用拉丁文,它的教义在每个地方都是一样的,它的组织集中于一个至高无上的宗教制度:罗马教皇的职位,它一直保持着明显不同于、在某种意义上也高于世俗国家和民族抱负。教皇和天主教主教们一直承认民族群体的原则,并对之作出较小的让步,但总的来说,他们严厉地顶住了任何带有民族主义味道的东西。他们和他们的教会构建了一种跨民族的——即便不是世界性的——文化和文明。

中世纪晚期,几次异教运动威胁到了这一文明的跨民族品格;这些运动受到了不断苏醒的民族意识的影响,带有民族的特征,比如普罗旺斯人当中的阿尔比派异端,英格兰的罗拉德派,波希米亚的胡斯派,它们差不多全都被16世纪宗教和教会的大动荡给摧毁了。民族群体的提升部分程度上是新教革命的原因;反过来,新教革命和天主教改革也是民族爱国主义发展的里程碑。除非你阅读了路德对日耳曼人、加尔文对法国人、诺克斯对苏格兰人发出的民族诉求,否则就不可能充分理解宗教改革家们为什么获得了那样庞大而广泛的大众追随者。除非你研究了教皇给予民族君主——尤其是西班牙、葡萄牙和法国的君主——以更多的偏袒,并以他的名义发出民族主义的诉求,否则就不可能认识到这种交换如何设法保住了对数量庞大的基督教徒的控制。

民族主义的成果令人印象深刻。新教革命通过瓦解天主教会,并让基督教共同体服从于各种不同形式和实质的民族,从而在很大程度上消解了知识和道德的黏合剂——长期以来,正是这样的黏合剂把欧洲各民族凝聚在一起,同时给予每个民族中已经潜在的这样一个观念以宗教的认可:本民族且只有本民族拥有纯洁的信仰和神圣的使命。16和17世纪所谓的宗教战争,尽管其起源和结果绝不完全是宗教的——事实上,它们主要是经济战争和王朝战争——但都是民众性的,因为,这些战争都是以宗教的名义打起来的,而且据说是为了民族的宗教理想而战;它们肯定激发了更强烈的爱国主义感情。对改革主义信仰的忠诚把尼德兰北部地区统一在对抗西班牙天主教国王的反叛中;这些地区对他发动的长期战争不仅使它们得以独立,而且在居民当中激发了坚定的荷兰爱国主义。与此同时,对天主教的忠诚导致尼德兰南部地区与它们的北方邻居分离开来,停止了它们自己对西班牙君主的反叛,并发展出了截然不同的比利时爱国主义。斯堪的纳维亚人对路德教的普遍接受激发了丹麦和瑞典这两个民族君主国,使得瑞典人成了欧洲大陆的新教圣战分子。对长老派的忠诚唤起了苏格兰人的民族热情。在英格兰,新教从一开始就采取了民族主义的形式:民族君主建立了圣公会,民族爱国主义维护了它。出于各种不同的理由——政治的、经济的和宗教的——当西班牙国王腓力二世在1588年把他的无敌舰队派去征伐英格兰时,英国人全心全意地聚集起来,支持“英明女王”;无敌舰队的覆灭被欢呼为一次光荣的胜利,既是英国新教的胜利,同样也是英格兰民族的胜利;打那以后,这场胜利本身在爱国主义诗篇和宗教传说中得到颂扬。

在新教国家,天主教徒长期以来被怀疑是不爱国的,因为他们并不重视大多数同胞的宗教习俗和传统。这无疑是天主教徒为什么在新教徒手上遭受迫害的原因之一,而天主教徒对新教徒的迫害也可以归为类似的原因。天主教在西班牙和法国是民族爱国主义的象征,正如新教在英格兰和苏格兰一样。正当英格兰人成为新教徒的同时,爱尔兰人保留了天主教信仰,这有助于延续并强调两个民族群体的差异,而英语的传播和盖尔语的衰落原本有希望架设它们之间的桥梁。英格兰君主越是严厉地试图通过把新教强加给爱尔兰人,从而使他们英国化,爱尔兰人就越是固执地坚持把天主教作为一个不同民族群体继续存在的象征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