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你要是真想听我讲,你想知道的第一件事可能是我在什么地方出生,我倒霉的童年是怎样度过,我父母在生我之前干些什么,以及诸如此类的大卫·科波菲尔式废话,可我老实告诉你,我无意告诉你这一切。首先,这类事情叫我腻烦;其次,我要是细谈我父母的私事,他们准会大发脾气。对于这类事情,他们最容易生气,特别是我父亲。他们为人倒是挺不错——我并不想说他们的坏话——可他们的确很容易生气。再说,我也不是要跟你从头讲述我那该死的个人史还是什么的。我想告诉你的只是我在去年圣诞节前遇上的几件荒唐事,后来我的身体整个儿垮了,不得不离家到这儿来休养一阵。我是说,这些事情我也是这么告诉D.B.的,他是我哥哥,在好莱坞。那地方离我目前可怜的住处不远,所以他常常来看我,几乎每个周末都来,我打算下个月回家,他还要亲自开车送我回去。他刚买了辆捷豹,那是种英国小轿车,一个小时可以开三百公里左右,买这辆车花了他将近四千块钱。最近他弄到不少票子。过去他可没这么阔。过去他在家的时候,只是个普通作家,写过一本了不起的短篇小说集《秘密金鱼》,不知你听说过没有。这本书里最好的一篇就是《秘密金鱼》,讲的是一个小孩怎样不肯让人看他的金鱼,因为那鱼是他自己花钱买的。这故事动人极了,简直要了我的命。这会儿他进了好莱坞,当了婊子——这个D.B.。我最最讨厌电影,你最好连提也不要向我提起。
我打算从我离开潘西中学那天讲起。潘西这学校在宾夕法尼亚州埃杰斯镇。你也许听说过。也许你至少看见过广告。他们差不多在一千份杂志上登了广告,总是一个了不起的小伙子骑着马在跨栅栏。好像在潘西除了比赛马球就没有事可做似的。其实我在学校附近连一匹马的影儿也没见过。在这幅跑马图底下,总是这样写着:“自从一八八八年起,我们始终致力于将男孩们培养成优秀的、聪敏的年轻人。”完全是骗人的鬼话。潘西也像别的学校一样,根本没培养什么人才。而且在那里我也没见到任何优秀的、聪敏的人。也许有那么一两个。可他们很可能在进学校时就是那样。
嗯,那天正好是星期六,要跟萨克逊·霍尔中学赛橄榄球。跟萨克逊·霍尔的这场比赛被看作潘西的一件大事。这是年内最后一场球赛,要是潘西输了,看样子大家非自杀不可。我记得那天下午三点左右,我爬到高高的汤姆孙山顶上看球赛,就站在那门曾在独立战争中使用过的混账大炮旁边。从这里可以望见整个球场,看得见两队人马到处冲杀。看台里的情况虽然看不很清楚,可你听得见他们的吆喝声,一片震天的喊声为潘西叫好,因为除了我,差不多全校的人都在球场上,不过给萨克逊·霍尔那边叫好的声音却是稀稀拉拉的,因为到客场来比赛的球队,带来的人总是不多的。
在每次橄榄球比赛中总很少见到女孩子。只有高年级的学生才可以带女孩子来看球。这确实是所可怕的学校,不管你从哪个角度看它。我总希望自己所在的地方至少偶尔可以看见几个姑娘,哪怕只看见她们在搔胳膊、擤鼻子,甚至在吃吃地傻笑。赛尔玛·瑟默——她是校长的女儿——倒是常常出来看球,可像她这样的女孩,实在引不起你多大兴趣。其实她为人倒挺不错。有一次我跟她一起从埃杰斯镇坐公共汽车出去,她就坐在我旁边,我们俩随便聊起天来。我挺喜欢她。她的鼻子很大,指甲被啃得很短,像在流血似的,胸前还垫着见鬼的假奶,往四面八方直挺,可你见了,只觉得她可怜。我喜欢她的地方,是她从来不瞎吹她父亲有多伟大。也许她知道他是个假模假式的饭桶。
我之所以站在汤姆孙山顶,没下去看球赛,是因为我刚跟击剑队一道从纽约回来。我还是这个击剑队的倒霉领队。真了不起。我们一早出发到纽约去跟麦克彭尼中学比赛击剑。只是这次比赛没有比成。我们把比赛用的剑、装备和一些别的东西一股脑儿落在该死的地铁上了。这事也不能完全怪我。我得不住地站起来看地图,好知道在哪儿下车。结果,我们没到吃晚饭时间,在下午两点三十分就已回到了潘西。乘火车回来的时候,全队人一路上谁也不理我。说起来倒也挺好玩。
我没下去看球赛的另一原因,是我要去向我的历史老师老斯宾塞告别。他患着流行性感冒,我揣摩在圣诞假期开始之前再也见不到他了。他写了张条子给我,说是希望在我回家之前见我一次。他知道我这次离开潘西后再也不回来了。
我忘了告诉你这件事。他们把我踢出了学校,过了圣诞假后不再要我回来,原因是我有四门功课不及格,又不肯好好用功。他们常常警告我,要我好好用功——特别是学期过了一半,我父母来校跟老瑟默谈过话以后——可我总是当耳边风。于是我就被开除了。他们在潘西常常开除学生。潘西在教育界声誉挺高。这倒是事实。
嗯,那是十二月,天气冷得邪门,尤其是在这混账的小山顶上。我只穿了件双面外套,没戴手套什么的。上个星期,有人从我的房间里偷走了我的驼毛大衣,大衣袋里还放着我那副毛皮里子的手套。潘西有的是贼。不少学生都是家里极有钱的,可学校里照样全是贼。学校越贵族化,里面的贼也越多——我不开玩笑。嗯,我当时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门混账大炮旁边,看着下面的球赛,冻得屁股都快掉了。只是我并没在专心看球赛。我流连不去的真正目的,是想跟学校悄悄告别。我是说过去我也离开过一些学校,一些地方,可我在离开的时候自己竟不知道。我痛恨这类事情。我不在乎是悲伤的离别还是不痛快的离别,只要是离开一个地方,我总希望离开的时候自己心中有数。要不然,我心里就会更加难受。
总算我运气好。刹那间我想起了一件事,让我感觉到自己就要滚出这鬼地方了。我突然记起在十月间,我怎样跟罗伯特·铁奇纳和保尔·凯姆伯尔一起在办公大楼前扔橄榄球。他们都是挺不错的小伙子,尤其是铁奇纳。那时正是在吃晚饭前,外面天已经很黑了,可是我们照样扔着球。天越来越黑,黑得几乎连球都看不见了,可我们还是不肯歇手。最后我们被迫歇手了。那位教生物的老师,柴柏西先生,从教务处的窗口探出头来,叫我们回宿舍去准备吃晚饭。我要是运气好,能在紧要关头想起这一类事情,我就可以好好做一番告别了——至少绝大部分时间都可以做到。因此我一有那感触,就立刻转身奔下另一边山坡,向老斯宾塞的家奔去。他并不住在校园内。他住在安东尼·魏恩路。
我一口气跑到大门边,然后稍停一下,喘一喘气。我的气很短,我老实告诉你说。我抽烟抽得凶极了,这是一个原因——那是说,我过去抽烟抽得极凶。现在他们让我戒掉了。另一个原因,我去年一年内竟长高了十六厘米多。正因为这个缘故,我差点儿得了肺病,现在离家来这儿做见鬼的检查治疗那一套。其实,我身上什么毛病也没有。
嗯,等我喘过气来以后,我就奔过了二〇四街。天冷得像在地狱里一样,我差点儿摔了一跤。我甚至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奔跑——我想我只是一时兴起。我穿过马路以后,觉得自己好像正在消失。那是个混账的下午,天气冷得可怕,没太阳什么的,在每次穿越马路之后,你总会有一种像是自己正在消失的感觉。
嘿,我一到老斯宾塞家门口,就拼命按起铃来。我真的冻坏了。我的耳朵疼得厉害,手指头连动都动不了。“喂,喂,”我几乎大声喊了起来,“快来人开门哪。”最后,老斯宾塞太太来开门了。他们家里没有用人,每次总是他们自己出来开门。他们没什么钱。
“霍尔顿!”斯宾塞太太说,“见到你真高兴!进来吧,亲爱的!你都冻坏了吧?”我觉得她的确乐于见我。她喜欢我。至少我是这样觉得。
嘿,我真是三脚两步跨进了屋。“您好吗,斯宾塞太太?”我说,“斯宾塞先生好吗?”
“我来给你脱大衣吧,亲爱的。”她说。她没听见我问候斯宾塞先生的话。她的耳朵有点背。
她把我的大衣挂在门厅的壁橱里,我随便用手把头发往后一捋。我经常把头发理得很短,所以用不着用梳子梳。“您好吗,斯宾塞太太?”我又说了一遍,只是说得更响一些,好让她听见。
“我挺好,霍尔顿。”她关上了橱门,“你好吗?”从她问话的口气里,我立刻听出老斯宾塞已经把我被开除的事告诉她了。
“挺好,”我说,“斯宾塞先生好吗?他的感冒好了没有?”
“好了没有!霍尔顿,他完全跟好人一样了——我不知道怎么说合适……他就在他自己的房里,亲爱的。进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