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投资学通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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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红娘”:投资银行

证券承销与竞争调停者:投资银行

第三类重要的金融机构就是投资银行。股票和债券市场的发展,是与专门从事证券上市的金融机构成长联系在一起的,这类金融机构就是投资银行。

帮助企业发行证券并上市交易,是投资银行的核心职能。但投行所提供的专业服务,要远远早于华尔街和股票交易所。投资银行可追溯至中世纪意大利的商人银行家。商人银行家就是兼做商业和银行业务的人,他们将自己多余的资金为他人提供融资并获得收益,他们也愿意承担风险,支持其他人避之不及的商业冒险(如海上航行风险)。阿姆斯特丹有组织的股票交易场所、安特卫普和里昂的货币市场都为商人的冒险提供资金,也为一些风险投资项目提供充足的资本供给。

但“投资银行”一词,是由美国人创造的。直到1790年,美国都还没有投资银行,而此前已有4家商业银行了。同年,成立不久的美国政府需要向联邦和各州筹集800万美元独立战争债券,需要有组织证券发行的金融机构,协助它大规模公开发行证券。于是,专门为组织证券发行的金融机构——投资银行,便跻身到了新生的美国金融体系之中,它们从诞生之日起,便肩负了与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截然不同的职能。

此后,投资银行便在美国迅速发展起来,它们专门出售运河、铁路、政府债券等,帮助企业发行股票还在其次。在美国南北战争期间,许多商业公司进军证券业,它们摇身一变,成了投资银行。最著名的就是,美国南北战争前从事棉花贸易的雷曼兄弟公司,转变成了投资银行,甚至在新千年之际,它还成为华尔街前五大投资银行。不过,这家有150多年风光历史的巨头,在2008年的金融危机中倒闭了。

19世纪70年代,占据资本市场舞台中心的是铁路公司融资活动。投资银行则为它们承销债券,收取佣金,或直接购买其证券。杰伊库克公司就于南北战争后在美国和欧洲销售铁路证券,特别是北太平洋铁路而大发横财。若证券发行量巨大,它们就成立承销团,共同销售证券,投资银行就充当资金出借者和借款者之间的中介,为了维护出借者的利益,它们往往要对所募集资金的使用加以监督。因此,投资银行需要有良好的判断力,并且要沉着而冷静。J.P.摩根在1912年曾说:“金融的第一要务在于良好的判断力。”

美国南北战争后,除了继续承销证券,投资银行也越来越多地在公司管理中扮演积极角色。在19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美国的投资银行得到了显著发展。摩根就是其中的代表。银行家约翰·皮尔庞特·摩根的父亲朱尼厄斯·斯宾塞·摩根是一家私人商业银行的合伙人,为出售美国政府和铁路证券,于1854年携家带口移居伦敦。朱尼厄斯创建了摩根公司J.P.摩根公司在刚创建时名为J.S.摩根公司。为便于理解,本节统称为“摩根公司”。——编者注,且于1860年让他的儿子重返美国,充当其代理人。皮尔庞特早期也在欧洲出售美国政府债券,后来转而出售美国铁路公司股票和债券。1873年经济危机后,摩根公司便在欧洲人投资于美国铁路证券中发挥着最重要的作用。

当时,铁路公司之间竞争异常激烈。摩根公司认为,过度竞争会造成不必要的重复和浪费,于是,它与其他投资银行一道,制止铁路公司之间的破坏性竞争,试图说服它们避免价格战。1876年,40%左右的美国铁路公司债券违约,许多铁路公司被托管。伦敦投资者因1873年的大恐慌而损失惨重,对铁路股票望而生畏。摩根公司意识到,铁路公司要回归主业,靠主业赚取利润。问题恰恰在于,美国铁路公司的过度投资,激烈竞争使利润率持续下降,债券和股票大幅波动。但摩根公司相信,不确定性会让位于理性,冲突会让位于合作,于是,摩根公司与其他投资银行一道,试图将彼此竞争的铁路公司团结起来,规范收费和竞争。

到了19世纪90年代,随着铁路业发展放缓,投资银行开始大量涉及工业类股票。除了承销股票、债券,投资银行还身兼委托人与代理人的双重角色,通过创建大型控股公司达成一揽子交易。摩根公司就在1898—1903年为通用电气公司、国际收割机公司、美国钢铁公司等大企业提供融资服务。1902年,摩根公司联手卡内基钢铁及其8家竞争对手,一起创建了美国钢铁公司,其资本额达140亿美元,控制了美国近70%的钢铁产能,其产量超过了英国和法国的总和。

在铁路领域,皮尔庞特通过持有大量股份而对铁路拥有绝对控制权,他要求纽约中央铁路在5年内保持分配8美元的红利,且由摩根公司充当财务代理,纽约中央铁路就成为摩根铁路了。19世纪末,美国铁路处于无政府状态,产生了运价大战、讹诈线路、轨距不统一的情况。在那个混乱的时代,竞争是赤裸裸的、残忍的。于是,投资银行常常作为中立方出面干预。1885年7月,皮尔庞特就在哈得孙河的海盗船上召集了包括纽约中央铁路、宾夕法尼亚铁路在内的头面人物,达成了“海盗号协议”,停止毁灭性的竞争;3年后,他又向铁路大亨施压:若停止价格大战,投资银行就不为其竞争对手承销证券,乃至达成了一个“绅士协定”,即在60天内保持运输价格不变。

中国式投行:证券公司

在中国,投资银行有另一个名称,叫证券公司(券商),它们是普通人进入资本市场从事股票、公司债券或基金交易的必要组织。证券公司就是在证券市场上经营证券业务的金融机构,它所从事的一切业务,都与证券直接相关。不过,它的业务范围比商业银行少得多,经纪、投资银行、自营、资产管理、融资融券是我国证券公司的基本业务。

投资银行业务就是协助政府或工商企业销售新发行证券,为企业提供财务顾问,帮助企业进行资产重组等。其中最重要的一项就是承销新发行的证券,帮助公司、政府、市政集团等销售证券以筹集资金。这一过程将资金从盈余部门转移到短缺部门,促进储蓄转化为投资。不过,需要强调的是,证券承销并非证券公司的专利,有些证券,比如国债和企业债券等,商业银行也可以承销。为此,商业银行普遍设有投行部,在债券承销之外,它们也会帮助企业并购或重组,充当财务顾问,提供咨询、私人银行业务并开发新的金融工具。

因此,通俗来讲,投资银行的主要工作就是资本的中介。与商业银行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包括个人贷款)、从事支付结算等不同,也与主要购买风险的保险公司不同,投资银行的核心职责是充当资本“红娘”,为需要筹集资本的企业与资本盈余者牵线搭桥,当然,它要从中收取一些“介绍费”。这就类似于“婚介”。红娘成人之美,若两口子性格不合,甚至闹到离婚,她则概不负责。投资银行也一样,只要做到了勤勉尽责,公司经营不善给投资者带来的损失和痛苦,它同样概不负责。

一旦证券销售之后,有投资者要买卖证券,这时,证券公司就扮演着“经纪人”的角色。经纪业务就是替客户买卖已发行在外的证券。为什么你在买卖股票时,需要有证券公司充当经纪人呢?这是因为,我国的沪深证券交易所实行会员制,只有作为会员单位的证券公司才能在那里拥有交易席位。打个比方,证券交易所就好比农贸市场,它设了很多摊位,去交易所租摊位的商贩就是证券公司。投资者张三要购买股票,他就必须到某家证券公司去开户或办理指定交易。若张三获利了,证券公司除了收取佣金,其余所有盈余都应归张三所有;反之,若出现了亏损,则损失也应由张三自己承担,而且证券公司对佣金照收不误。在经纪业务中,证券公司向买卖双方收取手续费,也就是佣金,有人称之为“雁过拔毛”,投资者是赚是亏、盈亏多少,就与它无关了。

证券公司是不是把发行的证券卖给投资者后,就只充当证券买卖双方的经纪人了呢?它看着张三在市场价格的起伏中赚钱不眼馋吗?实际上,证券公司自己也会买卖证券,这就是自营。若证券公司在自营中赚钱了,所有收益都归它所有;反之,若亏损了,它也只能打掉牙往肚里吞,一切损失就只能由它自己承担。

投资银行、经纪和自营是证券公司传统的三大业务。证券公司会囿于这3个方面吗?不会的!只要一项活动有可能赚钱,且监管政策又是默(允)许的,证券公司都会去做,于是,与普通人投资理财密切相关的另外两类新业务也发展起来了,这就是融资融券和资产管理。

设想,一个叫“多头”的人看到股票行情大涨,自己已满仓了,他还想买更多,但账上没有“子弹”(钱)了。于是,他开户的证券公司说:“喂,多头,你账户钱不够了,没关系,我可以借给你。”这就是融资业务,即向投资者贷出资金购买证券。

相反,一个叫“空头”的人认为,股票行情要大跌。他账户已经空仓了,看到行情大跌,他可能窃喜自己“跑”得很及时。然而,他并不满足于自己事先清仓而规避了损失,还想着在行情下跌中牟利。于是,他对证券公司说:“先把股票借给我卖掉,跌了后我再买回来还给你。”这就是融券业务,即向客户出借证券的信用活动。

无论是融资还是融券,都是投资者的加杠杆行为,一旦行情与原来的预期相反,那就要遭受比较大的损失。上面那个叫“多头”的人,融资买入后不涨反跌,他就要加倍亏损;那个叫“空头”的人,借入股票卖出后,行情不跌反涨,他同样会遭受亏损。

通过融资融券,证券公司也具备了信用中介的职能,不过,它提供的信用,只能用于证券的买卖,而商业银行是无论如何也不能向投资者直接提供贷款炒股的。当然,证券公司在提供融资融券业务时,要收取相当可观的利息,利息收入已占其收入和利润相当高的比重。

分久必合,合久必分

在中国,证券公司是一类重要的金融机构,银行并不能提供买卖股票的服务。但是,在现在的德国和美国,你却可以在银行开立股票账户。这是为什么呢?

这就涉及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之别。

实行分业经营的国家,法律禁止商业银行购买股票或开展证券经纪业务,若要开展银行、证券、保险等不同类型的金融业务,就必须获得相应的独立牌照。从事银行的机构,不能为他人提供保险,也不得买卖股票;从事保险的机构,不能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等银行业务,也不能从事证券经纪业务;而专事证券的金融机构,当然也不能去做银行和保险业务。在实行分业经营的国家,银行、证券、保险三足鼎立。中国目前就是分业经营,有银行、保险和证券三类不同的金融机构。这就有点像体育比赛,在分业经营的国家,金融机构作为一个选手,要么选择游泳,要么专攻跑步或骑自行车。

世界上最早确立分业经营的国家是美国。实际上,美国早期并没有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之分,那时的摩根财团就开展所有金融业务。1929—1933年的大萧条是美国金融业从自由发展走向全面监管的分水岭。1929年10月,纽约股市大崩溃前夕,美国的银行达2万多家,并且当时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业务融合,许多信贷资金被用于股票投资。大量银行资金涌向股市,造成了股市的空前繁荣和疯狂投机。但随之而来的是股市崩溃和大萧条,导致众多银行倒闭。后来,美国成立了一个委员会,专门调查大萧条的原因,其结论是:大萧条产生于银行与证券不分造成的投机狂潮;商业银行的证券业务引发了银行业体系的崩溃。

鉴于此,美国国会于1933年通过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要求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就这样,摩根公司就被活生生地拆分为从事商业银行业务的J.P.摩根和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的摩根士丹利。2000年,J.P.摩根和原来的大通-曼哈顿银行合并成为摩根大通银行,也就是现在常说的“小摩”。后来,华尔街活跃着一批专门从事证券业务的投资银行,比如高盛、美林证券、贝尔斯登、雷曼兄弟等。

在美国开分业经营先河后,也有一些国家一直实行混业经营,典型的就是德国的全能银行制。在德国,银行除了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还可以直接投资于新兴企业、持有企业股票和包销证券,它们集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于一身。在混业经营的国家,金融机构参加的就是“铁人三项”,银行、证券和保险业务,样样都干。

“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美国的分业经营似乎诠释了这一点。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由于金融创新,银行在实践中出现了许多规避法律限制的业务活动,使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的业务越来越交叉,以至于原来的分业经营已经名不符实。1999年美国废除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允许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和保险机构之间的业务相互交叉融合,又回到了混业经营。在2008年的美国金融危机中,雷曼兄弟倒了,贝尔斯登被美国银行以白菜价收购,美林证券合并到美国银行,高盛也转变成了银行控股公司。

在由分业经营走向混业经营的全球大背景下,中国目前还主要实行分业经营。但随着像中信控股等金融控股公司的兴起,中国的分业经营也面临着实践的挑战。实际上,政府也在有意促进中国混业经营的发展,商业银行可发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和理财子公司,它们还代理销售保险、基金、各种理财产品等,都促进了中国商业银行的混业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