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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造势

“少主,擂台已经建造完毕,派人去蜀郡牵回的骏马,也已经到位,这几日擂台周围总是围着一群群的人过来看稀奇,黑甲卫众人已经在擂台之下,跟百姓们宣传过了,明日擂台开赛,只要有一技之长就可以赢得骏马,宝药,银两,首饰等彩头。相信届时一定有很多人来参观,观摩打量。”

丁毅跟霍京汇报着这几日的准备情况,林琛在一旁也很兴奋。

他们这几日一手策划了这邛崃县城最大的擂台比拼活动,明日盛况如何,已经可以预料。所有参与进来的黑甲卫包括他都很期待。

霍京点点头,“效果如何,明日就要揭晓了。让邛崃县知县辰时三刻准时到场开幕,另外负责当裁判和下场比拼的黑甲卫也要严格审视,我们要的人,宁缺毋滥,优秀者留下,有的人你们拿不准,就只给彩头,剩下的,考量过再说。”

“喏!”林琛丁毅二人长喏,转身离去,进行擂台揭幕的最后准备。

霍京留在房间,思量明日的一些细节,陆微芒则摆弄着明日要展示出来的各色彩头。

“丁毅看着老成,没想到手还挺巧的。他扎出的红绸大花还挺好看的。”

明日的彩头,马匹锦盒等物,需要引人注目,所以需要绑上鲜艳的红绸大花。陆微芒本来揽下了这个活儿,用大红色绸缎,做了好多大大的蝴蝶结,准备明日绑在马头和锦盒之上。

没想到霍京丁毅看见蝴蝶结后,脸上表情一言难尽,陆微芒不服气的问他们不好看吗?霍京忍着没有说话,丁毅倒是看不下去的随手用陆微芒剩的大红色绸缎绑出一个圆圆的,丰满的大红花。

两相对比,即使蝴蝶结是自己做的,陆微芒还是不得不承认,还是丁毅扎的大红花更加喜庆好看。于是下午,丁毅百忙之中,又抽出时间,扎了几十朵大红花。有一米大小的,挂到了擂台之上装饰,有小一些,一尺大小的,绑在马头之上,还有小些的,绑在锦盒上,连陆微芒自己都求了一个小小的,绑在手腕儿上,这会儿向着霍京炫耀。

霍京看陆微芒把玩这红绸花好久都不腻,忍不住吐槽,“这大红花有手就能扎出来,你还真是没见过好东西。”

陆微芒呵呵傻笑,“我喜欢嘛。”

一个是明日马帮招募就走上正轨,她心情大好。另一方面,陆微芒其实是手工迷,她喜欢用一些不起眼的小东西做些手工制品出来。当初的望远镜就是她手痒的作品。但是她虽然喜欢做,但是技术不行,属于又菜又爱玩的那种。这会儿见丁毅做的红绸花精致,就忍不住看了又看。

霍京哼一声,忍不住道,“这些都是我玩儿剩下的,当初七八岁时,我就会扎这红绸花,还有做风筝,宫灯,皇城之中,除了我做的精致好看,其他人手笨的,做的风筝飞不起来,做的宫灯不挡风,让人看不过眼。”

陆微芒表情一僵,总觉得莫名中了一箭。她就是那种做风筝飞不起来,做宫灯只能屋里看,一出门就被风吹灭的那种人。

不过陆微芒也不生气,她自己手笨她知道,而且她很佩服手巧的人,当下,陆微芒十分捧场,竖起大拇指,“厉害!”

霍京一笑,“这就算厉害了?我平日里做多少事都不见你说厉害。好了,为了你这句话,年后的元宵灯会,我亲手给你做一盏宫灯吧。”

陆微芒捧场欢呼,“太好了,我就喜欢手工做的,这里提前谢过霍将军了。”

陆微芒这难得小女儿一般的娇俏模样,霍京看着心情也跟着轻松起来,“别只谢我。你不是也喜欢手工做东西吗?不拘什么,送我一样就可以。”

陆微芒想了想自己的本事,用力点点头,“放心吧,待回京都,我会用心钻研,做出一个精品出来的。”最起码是一个可以飞起来的风筝。

霍京竖起手掌,陆微芒拍上去,击掌为定。

第二日一大早,平日行人稀少的县城城门口,这会儿挤的满满当当,甚至还排出长长的队伍。大家都心急等着入城。

守城的卫兵刚开始被城门口黑压压的人吓了一跳,还以为有人来夺城呢,谁知,众人议论纷纷,说的都是今日邛崃县城最繁华的街口,竖起的那座擂台。

“孙兄,你说,那擂台真能给宝马做彩头?”

正在排队的人中,有几人正在闲聊。

“那马昨日都绑着红绸大花出来展示了,还有什么怀疑的?”

这位虽然一身粗布,却看起来十分整洁的孙兄回到。

那人还是有些不放心,“听说,不过是一些弓马比拼,还有蜀郡地图问答比赛,只要赢了任意一项,就可以得到一匹宝马。那宝马我昨日见了,神俊异常,怕是没有百两下不来。你说,这办擂台的人,图什么?难道是个外地来的冤大头?”

孙鹏听到这人的疑惑,却没有这方面的担忧。不说擂台四周的护卫都是训练有素之人,一看就是有根底的人家出来的,单是那十丈高的擂台搭建起来,就花费不菲。

怎么会有人花费银钱,建造高大的擂台,只为了耍人玩儿?

所以,其他人可能半信半疑,他却早早来排队,争取尽早登上擂台,拿下宝马。走了马,以后无论想做什么,都方便的多。甚至自己单枪匹马跑一趟木雅草原都可以。

孙鹏这边跟兄弟们排队进城,邛崃县城内,高大的擂台这会儿已经完全显露出来。

十丈高的竹子搭成的影壁高高的竖起,让邛崃县城的每一个角落,抬头都可以看到。上面用整匹整匹的各色绸缎点缀,在夏日的阳光下,闪耀着丝绸的柔和光芒。

竹子搭成的影壁之上,用丁毅做的一米大小的大红色绸花装饰点缀。

重大场合用红色,果然没错,气氛一下子就热闹起来。

丁毅还不知从何处定了两个舞狮班子,这会儿锣鼓声响起,舞狮热热闹闹的在三尺高的擂台上表演起来,瞬间吸引了很多一开始并不关注擂台的人过来围观。而且叫好声不断,气氛热烈极了,妥妥的一个开门红。

刚入城之人远远听到擂台出传来的锣鼓声叫好声颇有些懊恼,自己自己是否来迟?听说那宝马数量有限,先到先得,众人面上不显,腿脚却越发的快了,往擂台方向走去。

今日霍京和陆微芒都亲近擂台,抛头露面,为接下来招揽马帮人员做准备。

今日霍京还是一身玄色衣裳,颜色低调,但是质地不凡,散发着独属于丝织物的柔和光泽,腰上用宽宽的白色玉带固定,越发显得宽肩窄腰,身形挺拔劲痩。头上是华丽的青铜嵌玉冠,将头发利落的竖起,展示出他对今日之事的重视。

陆微芒也特意盛装打扮,将平日里不常穿的满地绣百花穿蝶的朱红袄裙穿出来,头上佩戴金镶红宝石发簪和步摇,衬的她越发明眸皓齿,神采飞扬。

两人往擂台上一站,舞狮班子自觉退下,擂台下的众人也神色郑重,不再喧哗。他们都知道,正事儿来了。

霍京率先开口,“诸位,今日我在此摆下擂台,意在选取乡野遗贤,共同成立马帮,日后共担祸福,同享富贵。但凡有一技之长,都可以上台展示,我们这里有考官数名。凡是确有真材实料之人都可以在本场的彩头中,选取一样。至于是否有意加入马帮,完全自愿,绝不强求。好了,话不多说,比试开始,有意者可直接上擂台比拼展示。”

霍京将擂台中央的位置让出,丁毅上前接替,准备迎接接下来上台打擂之人。

台下众人从安静的听霍京讲话,到突然爆发出热烈的讨论声。

机会太难得了。

这世上九成九是没有根底的乡野之人,而乡野之人有什么出路呢?除了种田打猎,服徭役,平日里进城做短工都要熟人介绍。有些机灵的,进城做跑堂,熬上几十年,说不定可以当一间店铺的掌柜的。家里有些余钱的,可以念几年书,以后好进城找个糊口的差事,脱离泥腿子的行列。

万中无一的读书郎考取功名,举人进士还好,童生秀才也不值钱。

今日霍京发言,等于是用他贵人的身份,给了众人一个进身之阶,一个可以改变他们命运的机会。

呆立过后,众人争先恐后的往擂台上爬。是的,爬,擂台并不高,但是有需求双手,拉住前面靠近擂台的人。可以说,仅仅是上擂台这第一步,就排除掉了在场之人中将近一半的人。

体力不好,或者不够机灵的人,连擂台都上不去。

丁毅站在台上,看向被三面围绕的擂台,众人似丧尸般争打,他却一动不动。这种在他眼中都是小场面,在战场上血肉横飞都看过了,眼下不过是些拳打脚踢,入不了他的眼。再说,还有黑甲卫在擂台边看守。

时间渐渐过去,爬上擂台的人越来越多,眼见这股血腥之气渐渐淡下去,争斗越来越微弱,丁毅知道,该上来的人,已经都上来了。

“比赛开始,大家分比拼内容排队比试!”

丁毅一声令下,擂台赛终于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