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犯从属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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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导论

一、问题意识

共犯从属性问题并非孤立的具体问题,而是牵涉整个共同犯罪的基础理论。毫不夸张地说,从理论研究层面,借由共犯从属性问题这一视角,可以揭开共同犯罪本质的面纱;在司法实务层面,共犯从属性问题更是直接决定着共同犯罪参与人的处罚范围以及处罚形态。但是,目前我国学界对共犯从属性问题的研究尚存在以下突出的问题。问题之一,对共犯从属性的内涵理解不一,理论立场之间的对立往往缺乏统一的语境。除了对于共犯从属性体系结构上的争议之外,对于公认的共犯从属性内容,特别是共犯的实行从属性问题,并没有形成一致的理论定位。区分制阵营和单一制阵营的学者,经常是结合自己的研究需要,构建共犯从属性论的基本立场,再以此为对象提供支持或展开批驳。这也导致共犯从属性问题的学术印象逐渐褪色,甚至出现了立足于单一制的从属性问题。因而,作为对共犯从属性研究的前提,应首先就共犯从属性的理论内涵建立沟通机制。问题之二,对共犯从属性的研究视野局限,缺乏相关基础理论的体系性构建。无论在何种程度上接受共犯的从属性,均是以采纳区分制犯罪参与体系为前提。此外,共犯从属性的有无以及从属程度并不是能够自证的问题,而是作为共犯处罚根据这一基础理论的具体归结而存在。而共犯的处罚根据与共同正犯的本质问题,又存在能否对整个共同犯罪的实质进行统一解释的内在关联。因此,对共犯从属性的研究,是串联共犯的基础理论并实现理论自洽的系统性工程。然而,面对近年来单一制阵营直击理论根基的批评,区分制体系岌岌可危。而区分制阵营直接跳过区分制体系自身面临的难题,自顾自地探讨共犯从属性问题,或者在共犯从属性特别是要素从属性问题上,直接得出缺乏共犯处罚根据或违背已采纳的共犯处罚根据的结论,均是欠缺体系性构建的表现。问题之三,在共犯从属性以及相关理论问题上的观点因循守旧。作为经常被独立探讨的问题,无论是区分制阵营对区分制体系基本立场的传达,还是共犯处罚根据论上几种有限立场的争议,抑或对共犯的实行从属性、要素从属性的通说定性,或多或少都是传统而守旧的。这些碎片式的研究在制式思维、通说立场的裹挟下,使得共犯论缺少了新意和活力,气氛古板而沉闷。与理论界存在的问题不同,司法实务对共犯从属性问题的把握,则呈现出共犯的实行从属性尚未建立、在要素从属性的处理上又过于严格的“两极化矛盾”。综上,共犯从属性的研究大有作为。本书希望通过对共犯从属性问题及相关共犯基础理论的体系性研究,为共同犯罪的理论发展注入活力,为司法实务中共犯的定罪处罚,以及社会发展变化下共犯呈现出的新特点,提供刑法教义上的指引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