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网络犯罪概念分析
第一节 网络的概念
一、网络的定义
当今社会上通常把“网络”称为阿帕网、万维网、以太网、互联网、国际互联网、计算机互联网和计算机网络,以及我国台湾地区所称的“电脑网路”和“网际网路”。除大家熟知的汉化外来语“因特网”外,“网络”还包括某些利益集团体和公共利益团体的局域网,如校园网、政府政务网和企业内部网等。由于网络闪电般地渗透社会的每一个角落,当代的社会和时代常被人们称为“信息社会”“网络社会”“后现代社会”“e社会”“赛博社会”“数字时代”“虚拟时代”“@时代”等。网络定义可从以下几个层面加以具体论述:
1.网络的语义学定义
研究网络社会问题,就必须首先明确什么是网络。从词源学上讲,“网络”一词来自古汉语中的“网”,“网”“络”同义,后复合成一个词。《说文解字》释“网”为“庖犠所结绳以渔,象网交文网之属皆从网”。释“络”为“絮也,一曰麻未沤也”。曾考证net和web在汉语中的来源:net原指捕鱼捉鸟时所用的网,大体相当于“罗网”“工具”含义。web指蜘蛛或其他昆虫所织的网。战国民谣有:“南山有鸟,北山张罗。”(《淮南子·时则训》),“网”也作为工具,网的功能就是“捕获”。“落网”是“网”的第三种含义。《现代汉语词典》把“网络”一词释为:(1)网状的东西。(2)指由许多互相交错的分支组成的系统。(3)在电的系统中,由若干元件组成的用来使电信号按一定要求传输的电路或其中的一部分,叫作网络。显然,这一释义过于简单,也没有全面反映当代科技成果。在英语中,有数个相应的词,按照通用义的外延大小依次为net(network)、internet和web。根据《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的解释,net(network)指各种网状物,网状系统,陷阱,罗网,尤指通信网,也可用作动词,有“捕捉、罩住”等义。web指蛛网,错综复杂的事物或网络等。格罗莫夫(Gregory Gromov)认为,network本身是一个计算机科学概念,internet既是计算机科学概念也是生物学概念,而web则不再是一个计算机科学的概念,它是一个语言学概念。作为计算机科学概念的“网络”是一群单机之间的技术连接,而信息流动的范围则通过这种连接从单机扩张到机群,即便是这样简单的连接也具有潜在的“生物学”意义。
2.网络的文学定义
网络空间(cyberspace)一词通常又译为计算机空间、赛博空间等,早期的网络空间主要被理解为“数据空间”,在1984年,加拿大科学幻想小说家吉布森(William Gibson)的科幻小说《神经网络人》(Neuromancer)中,首次提出了网络空间的概念。本意是一种能够与人的精神系统相连接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所产生的虚拟空间。随着互联网技术快速地发展,小说中的网络空间描述逐渐变成现实,成为我们真实的生活空间。10多年来,互联网技术迅速地发展,网络空间逐渐变成现实,网络空间的概念也不断地得到新的扩展,cyberspace不再只是透过计算机媒介进行信息储存及传送的地方,或者仅是一个计算机网络(Computer Network)的代称,而是一个可创造思想的概念化网络空间,也即一种人们进行沟通、参与、及工作的方式,以分享所谓的虚拟经验(Virtual-Reality Experience)。吉布森认为:“网络空间是成千上万接入网络的人产生的交感幻象,这些幻象是来自每个计算机数据库的信息在人体中再现的结果。”显然,吉布森的网络空间是一个人的精神意念完全浸入的人机交感空间。吉布森的网络空间的基本特点有二:其一是有条理的信息构成了一个非物质的虚空间;其二是身体的虚拟化。吉布森的网络空间被想象为网、基质、逻辑网格(lattices of logic)等由信息所构建的场域,此场域是非物理意义上的场域,却是可以感知的。
3.网络的学者定义
互联网属于计算机网络,美国学者丹·席勒对计算机网络有一个定义:“一般说来,网络是指一组在物理和逻辑两个层次上相互联结的计算机。在物理层面上,当计算机借助电信媒介,如铜芯电话线、光纤或卫星中继,实现联结后,网络就建成了。从逻辑上讲,计算机网络及其为电信系统增加的新功能在结构上还要受软件的控制。依靠软件,网络才能应用于具体服务活动,如文件传输。具体来说,网络采用协议,即各种允许互联计算机相互交换信息的共享软件程序。”[1]看来,计算机网络有两个关键因素:一是有通信设备和线路;二是有共同遵守的通信协议。20世纪90年代,蒂姆·伯纳斯·李发明了超文本标识语言(HTML),使每一个人可以产生自己的多媒体图像页面,一个巨大的虚拟超文本网络开始形成。这个增强型的因特网又被称为“万维网”(world wide web),万维网及多媒体技术、浏览器技术等的产生大大提高了网络的易用性,降低了网络应用的门槛,使互联网飞速发展。于是,许多人用“因特网”一词指这个网络的物理结构,包括客户机、服务器和各种线路;而用“万维网”一词指建立在网络硬件基础上的信息交流的内容和方式。用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教授曼纽尔·卡斯特(Manuel Castells)的一句话来总结:“互联网在20世纪最后30年间的创造和发展,是军事策略、大型科学组织、科技产业,以及反传统文化的创新所衍生的独特混合体。”[2]
4.网络的官方定义
1995年10月24日联合网络委员会(FNC)通过了一项关于“互联网定义”的决议:下述语言反映了我们对“互联网”这个词的定义。“互联网”指的是全球性的信息系统:(1)通过全球性的唯一的地址逻辑地链接在一起。这个地址是建立在“网络间协议”(IP)或今后其他协议基础之上的。(2)可以通过“传输控制协议”和“网络间协议”(TCP/IP)或者今后其他接替的协议或与“网络间协议”兼容的协议来进行通信。(3)可以让公共用户或者私人用户使用高水平的服务。这种服务是建立在上述通信及相关的基础设施之上的。[3]从中不难看出互联网的几个技术性特征:规模的全球性、网址的唯一性、协议的统一性、功能的服务性。简言之,“可以相互交换信息的互连系统的总和被称作计算机网络”。即“把处于不同地理位置,具有独立功能的多台计算机、终端及附属设备,用通信线路联接起来,并配备相应的网络软件,以实现资源共享目标的通信系统”。[4]
必须指出的是,Internet与internet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小写的internet用以泛指一般的网络互联,而大写的Internet则特指全球性的网络互联。由于中文的词汇没有大小写之分。因此,全国科技名词审定委员会1997年7月推荐用因特网作为Internet的译名,而互联网则表示internet用以泛指一般的网络互联。[5]但这一推荐并没有为所有人士所认可,反而从原先大家都用互联网变为因特网和互联网用法并存。但作为学术研究来说应该明确这种区分。
作为一个全新的概念,各国都在试图对其进行科学界定,以下是一些较具代表性的定义。2003年2月美国联邦政府发布的《保护网络空间的国家安全战略》,该战略认定网络空间是国家的中枢神经系统,它由无数相互关联的计算机、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和光缆组成,它们支持着关键基础设施的运转,网络空间的良性运转是国家安全和经济安全的基础;2008年美国国家安全54号总统令和国土安全23号总统令将网络空间定义为连接各种信息技术的网络,包括互联网、各种电信网、各种计算机系统,以及各类关键工业中的各种嵌入式处理器和控制器。在使用该术语时还应该涉及虚拟信息环境,以及人和人间的相互影响;2010年联合国国际电信联盟将网络空间认定为由计算机、计算机系统、网络及其软件、计算机数据、内容数据、流量数据以及用户等要素创建或组成的物理或非物理的交互领域,由于涵盖了用户、物理设施和内容逻辑三个层面,因此赋予了网络空间全新的内涵;2011年美军参谋长联席会议发布的《美国国家军事战略报告—重新界定美国军事领导权》认为,网络空间作为一种人造空间,将传统的陆地、海洋、天空和太空四大空间智能地联系起来并产生全新活力。近年来,我国也在全面加强对网络空间的研究和探索,2016年12月27日,经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批准,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国家网络空间安全战略》,其中对网络空间作出了较为科学系统的阐释,提出网络空间是由互联网、通信网、计算机系统、自动化控制系统、数字设备及其承载的应用、服务和数据等构成,是人类“信息传播的新渠道”“生产生活的新空间”“经济发展的新引擎”文化繁荣的新载体”“社会生活的新平台”“交流合作的新纽带”以及“国家主权的新疆域”。由上可以看出,网络空间安全治理是一个全球性的现实问题,所以有效的治理必须以全球视野为前提。中国在积极参与全球性网络空间安全治理的同时,逐步形成了独具特点而又被普遍认可的“中国方案”。因此,这一章就从全球视野和中国方案的关系及其协同作用的角度,介绍网络空间安全治理的基本状况和主要问题。
5.网络的技术定义
作为现代技术概念的网络有很多种,包括各种网状系统,如交通网、通信网、传播网、电力网等,但其中发展最快并起着核心作用的是计算机网络。网络是一个范围很广的概念泛指形状像网的实体,由一系列互相联结的节点组成,可以定义为:纵横交错而成的组织或系统,如电力网、公路网、铁路网、信息网、服务网等。我们所说的计算机网络,只是网络中的一种。互联网属于计算机网络,但计算机网络并不都是互联网。按照计算机网络的定义,将两台计算机连接起来就可以构成网络,但互联网显然要比这样的网络复杂得多。互联网是连接网络的网络,可以在很大范围内,把各种计算机网络连接起来,这实际上正是互联的基本含义。因此,从广义上讲,计算机网络是指由纵横交错的信息信道组成的信息传递系统和信息增值系统。[6]由此“全球信息互联网”(World Wide Web,WWW)发明人Tim Berners-Lee[7]明晰扼要地将因特网称为“网络的网络”。
依据联机区域的广狭,计算机网络则有局域网络(LAN,Local Area Network)与广域网络(WAN,Wide Area Network)之分。将两部以上的计算机串接在一起,就形成所谓的“计算机网络”;计算机网络的联机范围可大可小,如只限在某一个办公室或办公大楼内部的网络,我们称为“局域网络”(LAN,Local Area Network);另外,有的计算机网络联机范围相当大,可以横跨不同的城镇、国家,甚至不同洲,我们称为“广域网络”(WAN,Wide Area Network)。因特网(Internet)就是由全球数万个这种大大小小的计算机网络所组成的网络,其上连接有超过成千上万部的计算机。原本储存在个别计算机中的各类资料,经过Internet传送,可以让使用者跨越空间的距离,交换有用的信息。
二、网络的特性
网络发明至今不过数十余载,但却带来有史以来最大的科技革命。到底,网络有什么样的特性,可以成为继计算机之后,引发另一波科技革命?综合信息及计算机中介传播的解释,可以发现网络有以下特性:
1.匿名性(anonymity):匿名性是网络的一大特性,且是“相对的匿名”(relative anonymity),即使用者的真实身份并未伴随其言论出现。互联网以实时通信与强调互动关系等特性的信息交换模式建构出全新的虚拟世界(Cyberspace),透过计算机任何人均可以轻易地进入该虚拟世界,且由于互联网缺乏检验真实身份的管理机制,几乎绝大多数网络虚拟世界中的互动关系都是以匿名的(anonymous)方式。参与者没有身份、性别、组织或是社会阶级之别,因为使用者的身份、姓名、口音、长相、语调、性别、字迹等社会线索都不见了,这打破了社会、经济、种族、性别等传播障碍,使得传播活动力基于参与者的想法,而不是参与者的身份。因此,网络虚拟世界的互动关系,通常缺乏真实性,也使得部分网络使用者对于网络上的身份与真实自我产生疏离感,网络身份几乎成为其第二人格。网络上使用者可以代号、化名的方式呈现自己,任意转换性别、外貌,取消或重新来过,使用者间没有身份、性别、组织或社会阶层之分,借以发表一些平时不敢说的话或不敢做的事。网络的匿名性固然促成了网络言论的多元化与自由化,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匿名性也会造成负面影响。从自由度和隐密度的角度来看,在网络这样一个具有高隐密性的空间里,个人言论可高度地发挥,但使用者可能因过度的自由度而失去对自己行为的责任感,而造成去个人化行为(deindividuation)、去抑制化行为(disinhibition)的产生,使用者对自我约束力降低。这样的特性成了网络乱象的始作俑者,因此在网络上所表现出的行为会与日常生活中有所差异,这就是所谓的“解禁行为”(disinhibited behavior)。这样的行为小则是在网络上恶作剧,大则可能引发一些严重的犯罪行为,如散播病毒、恐吓等。
2.全球性(global connectivity):互联网本质上就是广域网络的再延伸,跨越都市、国境与洲界,所有的信息交换均透过计算机数字格式在互联网上传输。网络具有向所有使用者开放的基本特色。可使两个在不同时间、空间的使用者,都能相互交流,不受时空局限网络无国界,天涯若比邻。网络打破国与国之间的界线,逐渐形成传播学者麦克卢汉(Mcluhan)的“地球村”(global village)的概念。这种天涯咫尺的感觉是心理空间的拉近,而非真实物理空间的消弭。因此,实体世界上的地理位置与人为设立的国土疆界,相对于互联网的虚空间而言,并没有任何意义,同时对于网络使用者而言,绝大多数时候也无法判断所联结的网站是位于哪一国家的哪一地点。正如学者Castells所述,网络是一个开放的结构,能够无限制地扩展,只要能够在网络内部进行沟通,即可被整合成为新的节点。也由于网络其自身结构特性,因此一个网络的使用者可以和在地球上任何地方的网络使用者进行信息交换或对话沟通,而不受空间距离的限制;同时这种交换与沟通的行动可以在实时瞬间中进行,也可以和过去、现在或未来的时间点上的使用者进行交换和沟通。全球信息互联网无疑是个最佳例证:使用者只要点选,就可以轻易地从一个网页跳至另一个网页。网站或互联网使用者的地理环境与国土位置,对于互联网实际上的操作与运作而言,是不具重要性的信息,所以互联网兴起后随之而来的冲击就是,网络行为跨国境的实质状态造成国家疆域的模糊,产生地理上的不确定性(Geographic Indeterminacy)。
3.互动性(interactivity):指网络使用者有向信息提供者或其他使用者沟通的能力,可以说是网络这个新媒体最大的特色。虽然电报和电话也有互动性,但只容许双方做一对一的沟通;电视和报纸虽有一对一方式的沟通,但不是交互式的。在以往的媒体研究中受众大多被视为被动的受众,虽然后来也有理论尝试证实受众其实有主动诠释信息意义的能力,但这样的主动性毕竟有限,而且会受到受众本身各项条件所局限。网络使得沟通可以是一对一的模式或一对多的模式。从宏观的角度来看,互联网就是一种多对多的沟通模式。在互联网上,任何可以连上网络的人可以和其他人做沟通。在互动性高的网络上,使用者可自行决定何时接收信息和接收信息的多寡,也可决定是否和其他人进行对话或其他互动,网络受众或是使用者可以更实时地对他们所接收到的信息作出响应或甚至摇身一变成为信息的制造者与转继者。不单是网络使用者与信息提供者彼此间有互动的机会;网络使用者彼此之间也存有互动的机会,并有能力增删信息内容,进一步由信息接收者成为信息提供者。网络开辟公共讨论的园地,提供人民与各机关公务人员一个意见交流和信息分享的平台,使相关公共议题得以经过充分的沟通和讨论,进而凝聚共识、促进政策的问题的解决以及决策的执行。除公共论坛外,其他常见如电子布告栏、在线投票、民意调查等网络的应用,也都可以看到互动性的真正展现。
4.资源共享性(share):网络的运用会产生一种外部性。它是指网络的价值与上网的人数呈正比,上网人数越多,则网络的价值也越高。由社会的角度来看,越多人上网,意味着某一信息或知识在网上所产生的外部性将越大,这是因为透过意见的分享交流,则网络中的各项信息与服务也就越丰富。这种资源共享的模式,对于提升整个社会价值相当有利。全球信息互联网就是最好的例证。在全球信息互联网中的数据是以超文本文件方式做联结,且资料之间是可以修改或更新的,因此能够达到资料或网站间的互动,以及数据库多元整合,使得网络上各种资源充沛。同时浏览器具有联结的功能,除各该系统内部数据库间的互相参照整合外,也可以与网络上其他的数据库多元结合,灵活使用。因此,当使用者在检索某一专有名词时,也可透过超文本文件的联结查阅到该专有名词的相关解释,或可透过检索功能联结至其他相关网站,查询其他数据库中的相关资料。透过全球信息互联网中的超文本文件所拥有的跳跃性,将会跳脱传统循序性的阅读方式,能整合性的获取新知。
5.非中心性(decentralized):根据互联网前身的APARNET其主要发展者之一Bob Kahn的构想,互联网是一种平等式的资源共享机制,互联网上任何一个节点,任何一台计算机,都是主机(host)也是客户端(client),因此信息交换的速度远超过以往的通讯模式。如同电视网和班机航线所显示的,网络可以只有一个起点,也可以有数个主要的枢纽点。不过,互联网也可更加全面中心化,使信息在各个地点之间的传输旅行,不必经过或返回任何中心点。而和分布式密切相关的是,网络是以封包传送为基础,不同于电话系统是以回路转接为基础。其特色在于,信息是被拆散成多个封包,每个封包都包含可以让这些封包分别传送到特定目的地后,再整合起来的“方向”(directions),提高了网络的效率。因为互联网强调资源分享的平等性质,所以互联网并不存在全球性的管理机构,可对于网络上发生的行为以统一的规范标准进行管理,虚拟空间的领域范围常与实体领域主权范围发生冲突,所以互联网发生法律问题的争议时,仍需要回归各实体世界管辖区域范围解决。
6.数字化(digital)与承载巨量性(enormous):网络上数字化的内容,重要意义在于它具有弹性,即内容可以被储存、使用和操纵。在数字的形态下,信息是以0和1这两个数字之一的二进制形态呈现,和模拟数据相比,其信息的清晰度不会因不断复制而降低,也不会因长途传输而流失。此外,信息也可轻易被压缩及修改。频宽(bandwidth),是决定使用者与网络连接时所能传送或接收的信息数量的关键。我们经常可以听到56K、64K、512K等说法,这是以每秒多少比特(bits)做计算单位。例如,56K就表示每秒传输五万六千个位,每个位(bit)不是0就是1,八个位称为一个字节(byte)。以英文字母来换算,每个英文字母等于一个字节。也就是说,一封一千二百个字的英文信,以56K的速率传输,大概一秒多就能传送到目的地。但如果遇到图片或动态影音文件的传输,由于其所占据的字节数相当庞大,所以完整呈现出一个网页或传输一个文档往往需要很长的时间。因此,为了缩短使用者等待传输的时间,就必须透过扩大频宽的方式来加以解决。目前,全球许多国家的电话公司都已经掌握一种称为数字式用户专线(Digital Subscriber Line,DSL)的技术,并衍生出ADSL、XDSL、HDSL等多种技术,这种数字式用户专线的速度保守估计可以达到每秒传输一千五百万个比特。另外,其他以无线和光纤科技以及卫星联机上网的系统网络服务提供者们,也都积极介入高速网络联机的市场。结论是,频宽也受到亚当·史密斯(Adam Smith)所谓的“市场上看不见的手”(an invisible hand)所影响。如果消费者有幸住在同时有多种联机上网服务可供选择的地区,将会乐于见到连线速度越来越快,但价格却越来越低的情况。频宽所指的就是传输承载能力,也是取得网络资源的能力。频宽加大,使用者便可于同一时间在网上执行多项功能或操作,无限延伸包括沟通、实时信息、声音、影像的传递及互动的可能性。反之,频宽不足的群体,由于没有足够输出及输入的能力,就不能直接从网络上受益,将成为信息社会下的弱势群体。同理,对各国政府而言,无论是机关内部对于收集、储存、交换庞大数量的数据以及上传和下载等功能的应用,或是对外与企业和民众的联结,透过这种迅速普及的高速宽频网络,将使得信息传递、意见沟通,更加快速、有效及透明,这对于提升行政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具有极大的帮助。
7.同步传播性(synchronous communication):网络传输信息的速度快,随着频宽的放大,信息来回的时间更短。在网络上的纯文字沟通形式,具有实时互动的特性。传播最基本的功能是同步传播,即传播者与接受传播者同时传送与接受。电子布告栏(BBS)、在线实时交谈系统(IRC)及网络游戏系统(Multiple User Dialogues,MUD)等网络上普遍的应用层面,即提供同步传播的功能。
8.异步传播性(asynchronous communication):网络沟通能让个人在较适宜的时间里收发信息,参与者不需同时处在沟通的情境中,可以有弹性地分配自己的时间。在互联网上,使用者双方可以在不同时间传递信息,不一定要同时间使用网络才能沟通,可增加使用者的运用弹性。如电子邮件、电子布告栏等系统,可让使用者不因时间或距离的阻隔而无法交流。
9.便利性(convenience)与选择自由性(optional):网络的搜寻器功能、超级链接功能,帮助使用者快速搜寻类别。网络没有空间限制,无论在家还是在外面,无论个人计算机还是笔记型计算机,甚至手机都可以随时连上网络,接发信息。以往,就新闻传播媒介而言,其所呈现给受众的信息,通常是选择性的信息,记者与编辑会事先筛选新闻进行报道,他们会设定何者为重要的信息,要如何报道,以及应给予这条信息多大的版面或时间。他们借助编辑过程为受众把关并建构出某一向度的社会信息。现在,透过信息及通讯科技,使用者只要在搜寻引擎(search engine)键入几个关键词,屏幕马上就会跳出海量的相关信息,供使用者自由选择想要阅览的信息,拒绝不愿接收的信息,透过全球信息互联网,使用者不受种族、性别、身份、年龄、或区域的限制,比起过去由传统媒介传递信息的方式,能够接触更加丰富完整的信息,除此之外,使用者还可以依据其自身的兴趣与偏好,自由筛选信息。因此,全球信息互联网对人民来说是一种彻底、激烈的权利,与电视等相对消极的媒介比较,其互动的特性让一般民众可以对社会与政治事件施加前所未有的影响力,这些社会及政治事件决定了他们的生活环境与未来。借助大幅扩展他们对自己生活的公共与自治部分的权力,让人们具有比以前更大程度的个人自主权。
10.经济性(economic):网络环境吸引人的地方在于成本低廉,比起传统邮件和电话交谈等沟通形式都要来得便宜。透过网络的应用,将可大幅提高政府组织与服务流程的效能最适性。归纳而言,网络实时、跨时空及快速且巨量信息传递等多项特点,使人类从工业化时代迈入网络当道的信息时代。政府处于这时代转换之际,自应积极进行政府组织、职能等的调适与修整,以适应网络环境的变迁。以往工业时代相应产生的组织形态,大多具有庞大的组织架构;政府的组织体系也趋向这种庞杂的组成模式,其决策或政策执行也以大规模生产为特色,而忽略标的对象个别特殊的政策需求。网络时代的来临,使得社会形态逐渐产生速度化、原子化、整合化等发展趋势,政府为适应社会新形态的发展,以求有效地进行公共治理,政府除积极进行组织调整外,也应当进一步思考利用网络工具作为信息政策工具的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