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思维中的推理方法(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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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侦查推理的前提的规范

(一)推理前提的一致性规范

一致性规范,也称无矛盾规范,是指在侦查推理中,前提中的各个要素中不能或明或暗地包含矛盾,不能同时肯定两个互斥的概念或者判断。因为一切包含矛盾的要素总是假的,所以侦查推理首先要注意排除矛盾。一致性规范可以表示为:

不能同时肯定(A真和非A真)

这里的A代表任一概念或者判断。从公式上看,该规范属于禁止性规范。互斥包括相互矛盾和相互对立两种情形。例如,两个判断“所有S都是P”与“有S不是P”就是相互矛盾的,其特点是不可能同真,也不可能同假;又如,两个概念“因病死亡”和“意外死亡”就是相互对立的,其特点是不可能同时成立,但是也可能同时不成立。

一致性也称可满足性、无矛盾性,是德国近代哲学家莱布尼茨强调的两大原则之一。虽然相干逻辑、超协调逻辑等排斥这一原则,如双面真理论的提出者之一的普里斯特就认为,超协调性是以事实上存在真矛盾为基础,但是作为实证研究的侦查必须遵守这一原则。前提无矛盾是指前提不能直接或者间接包含矛盾。因此,包含矛盾的前提必须舍弃,或者经过修改,消除其中的矛盾后再作考虑。

一致性规范的现实客观依据在于客观世界的事物或者现象如果具有某种属性,那么就不可能具有与这种属性排斥的属性,或者说不可能同时具有两种互斥的属性。比如,“因病死亡”和“意外死亡”不可能同时发生在同一个死者身上。需要注意的是,一致性规范只是要求不能同时肯定两个互斥的概念或者判断,并没有说一定要同时否定两个互斥的概念或者判断,虽然事实上和理论上,两个互斥的概念或者判断确实可能都不成立。

该规范对侦查推理的具体要求是:

(1)侦查推理前提所涉及的概念和判断都必须自我一致,既不能蕴含矛盾,也不能推出矛盾。如果概念或者判断直接或者间接包含矛盾,那么以此进行推理不仅不具有太大实际意义,而且可能推出极端荒谬甚至自相矛盾的结论。

(2)如果需要在两个互斥的概念或者判断之间进行选择,不能两个都肯定。当然至于到底否定哪个概念或者判断,则不是一致性规范的事了。从这个意义上而言,一致性规范只是规定了某种思维的原则,并非具体的操作细则。

一致性规范是侦查推理的基本规范中最基本的规范,它的基本作用就在于保证侦查推理的无矛盾性。虽然无矛盾的侦查推理未必就是正确的,但是有矛盾的侦查推理势必是错误的,这一点毋庸置疑。基于此,在公安工作中,侦查人员援引的法律规范之间应当避免相互矛盾;同一案件中,必须排除各种事实材料之间的相互矛盾;在讯问中善于利用和发现矛盾。

违反一致性规范导致的典型谬误称为“自相矛盾”,包括将互斥的属性同时加在同一对象上和同时作出两个互斥的判断。前者如“一个工作50年的年轻刑警”,后者如“该典型诈骗案的唯一犯罪嫌疑人是张某,该典型诈骗案的唯一犯罪嫌疑人是李某”。

当然,有些矛盾是纯形式上的,但多数矛盾是实质上的;有些表现明显,有些隐藏较深,需要仔细分析,深入挖掘。

比如,在一次讯问中,犯罪嫌疑人说:“我伤害被害人完全是无意的、不小心的。”对此,侦查讯问人员反问:“如果你说的是真的,那你怎么会砍了被害人十余刀,而且刀刀致命?”犯罪嫌疑人立马无言以对。

在这里,侦查人员就利用了两个陈述“被告无意不小心伤害了被害人”与“被告砍了被害人十余刀而且刀刀致命”之间“不可同世而立”——不可能同时成立的逻辑矛盾,发现了犯罪嫌疑人供述中的明显漏洞。在侦查思维中,有些疑点或漏洞就是反常、不合理、矛盾之处。这需要侦查人员具有敏锐的洞察力、丰富的侦查讯问经验、较强的心理素质、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等诸方面的能力。当然,这些能力的获得和综合运用绝非一日之功,需进行适当的逻辑思维训练,并借助于日常经验和常识。

(二)推理前提的真实性规范

前提真实是指前提已经确定真实。侦查推理的前提必须是真实的。这种真实必须是已经查证属实的真实,而不是猜想的真实,更不是可能真实或者不确定的真实。虽然前提真实性不是一个逻辑问题,但是它与结论的真实性密切相关。如果前提是虚假的,那么即使侦查推理在形式上是遵守规则的和正确的,结论也不能获得充分的支持。真实性规范可以表示为:

A必须是真实的。

从公式上看,该规范属于强制性规范。这里的A代表任一判断。A必须是事实上为真的,是指判断A已经被证实为真。

由于真实性是一个关于内容的问题,必然与人们的背景知识有关,而人们的背景知识不可能都是全面、完整、系统和正确的,因此真实性不是一个那么容易遵守的规范。

在侦查推理中,违反真实性规范导致的典型谬误称为“虚假前提”和“预期前提”。“虚假前提”是指用已经确定为假的判断作为推理的前提。“预期前提”是指用真实性未知的判断作为推理的前提,并以此为出发点,或者牵强附会,或者生拉硬扯,有意无意地把一些无关的事实、极少量的事实甚至根本不存在的“事实”作为推理前提。

在进行侦查推理时,科学原理的真实性是已经得到确证和认可的,法律条文的真实性是由法律所规定的。这两类判断作为侦查推理的前提,其真实性是相对容易确定的,真正需要确定真实性的前提是侦查人员获取的关于事实的判断。总之,在侦查思维中进行侦查推理时,前提的这种真实必须是已经查证属实的真实,而不是能猜想或者假定的真实,更不能是可能真实或者不确定的真实。